第七章 阳光海湾

1945年3月21日,琳达·艾莫瑞(Linda Emery)出生于华盛顿州埃弗里特的一个有着瑞典、爱尔兰和英国血统的浸礼会家庭。父亲艾佛雷特(Everett)在她5岁时去世了,母亲薇薇安(Vivian)艰苦地独自抚养琳达和她的姐姐。后来,薇薇安在西尔斯百货公司(Sears)找了份工作,并择人再婚,用琳达的话说,这个男人“一点儿也不像个父亲,简直不是一个好人”[133]。琳达是个外表安静内心坚定的女生——害羞、体贴,内向、谦逊,容易自我怀疑,但非常忠诚,临危不乱,坚韧,勇敢。她一头棕色的头发,配上蓝色的眼眸,是个非常漂亮的邻家女孩,虽然她从不觉得自己有任何魅力可言。

琳达在西雅图的贫困家庭中长大,之后就读于加菲尔德高中(Garfield High)[134]。这是一所位于市中心、条件艰苦的学校,由40%的黑人、40%的白人、20%的亚洲人构成。她是位好学生,学习非常认真。在亲眼看到母亲在低薪阶层中所遭受的苦难之后,她立志要成为家里第一位考入大学的女性,理想是成为一名医生,以摆脱贫困,赢得尊重。在校期间,她很自豪地被选入了校啦啦队。她最好的朋友是苏安琪(音译:Sue Ann Kay),一位性格外向的美籍华人。此外,她和一位有一半日本血统的男孩儿有过短暂交往,她母亲发现后,禁止她继续下去。琳达可以有亚洲女性朋友,但男朋友不能是亚洲人。

琳达读到大四时,有一天,她与苏安琪正和几位啦啦队的队友在储物柜旁收拾衣物,看到已从这里毕业又回来的艾美三宝容光焕发地走进学校。她的胳膊挽着一位非常英俊的年轻人,身穿一套定制的黑色西装、细长的黑色领带,闪亮的紫色衬衫,头戴一顶窄檐礼帽,外面还有一件米黄色的长款外套。艾美三宝和她这位风度翩翩的新男友在旁人羡慕的目光中,径直向走廊尽头的啦啦队员小圈子中走去。

“那个男的是谁?”琳达问道。

“噢,那就是李小龙,”苏安琪回答说,“他很帅吧?”

“嗯,是啊!”啦啦队员集体做出痴迷状。

“就好像他是直接从《西区故事》中走出来似的。”其中一人咯咯地笑着说。

“是的,他看起来很像乔治·查金思(George Chakiris),”琳达说,“精明练达,温文尔雅,来自大城市。”[135]

“他是来威尔逊先生的课堂上中国哲学的。”苏安琪说。

“你是怎么知道他的?”琳达问道。

“我在上他的功夫课。”

女孩们大笑起来:“我看不一定。”“你怎么称呼他?”

李小龙走过大厅时,琳达的目光一直在他身上,看着他跟几个孩子一边说说笑笑,一边挥拳打闹。她对那一幕印象深刻。

那年夏天,琳达也跟她妈妈一样,在西尔斯百货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当时她正准备秋季进入华盛顿大学读书。她常常想起李小龙。她会拿李小龙来跟苏安琪开玩笑:“你去学习那些奇怪的自卫术的目的就是为了接近他吗?”

“你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去上一堂课,亲自体验一下呢?”苏安琪大胆地说道。

1963年8月的一个周日上午,琳达和苏安琪一起去了唐人街。这两名年轻女子穿过临街的半扇门,进入了金街上一幢破旧的建筑物中,经过一段昏暗的楼梯间,她们来到了一间地下室,四周是混凝土墙壁,光秃秃的灯泡悬挂在中间,没有其他装饰。琳达心想:“噢,天哪,我这是到哪儿了?”这不是她最后一次萌生这样的想法。

尽管在这样的环境中,房间内的气氛却是欢快而热情的。上课前,十几个学生一边闲聊,一边简单地进行拉伸运动。刚从香港回来的李小龙走过来跟她们打招呼,苏安琪向他行礼。起初,琳达觉得他有点儿狂妄自大,但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也正是他这一点吸引了这位经常在自我怀疑中挣扎的年轻女子。[136]她报名参加了他的课程,李小龙的培训班上多了一张漂亮面孔。“我不知道我是对功夫更感兴趣,还是对老师更感兴趣。”琳达说。[137]

周日上午,训练结束后,李小龙会带着一帮学生出去吃上一顿漫长而愉快的中式午餐。琳达回忆说:“小龙总是逗我开心,笑得我肚子直疼。”午餐过后是集体观影,通常是武士电影。“观影过程中,小龙会不停地就打斗场面发表自己的看法。”琳达在书中写道。有一个周末,李小龙带他们去看了他在离港赴美前出演的最后一部电影《人海孤鸿》(1960年),这让学生们兴奋不已。他们不知道李小龙曾经是香港的童星。当他们走进影院时,李小龙漫不经心地说:“哦,是的,我有出演这部电影。”[138]李小龙可能是故作如此姿态,但这段经历让琳达大吃一惊:“在西雅图唐人街的一家影院里,看到他出现在银幕上,这让我意识到这个男人要比我想象中更有深度。”[139]

1963年秋季学期来临时,琳达如愿成为华盛顿大学的一名医学预科生,并报名参加了一些高难度的科学课程。[140]然而,她并没有用功读书,而是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李小龙身上,成了他忠实的追随者之一。不久,琳达开始旷课,她的大一生活几乎一塌糊涂。“专心学业和被小龙迷住是不相容的。”琳达回忆,尽管她很天真地迷恋李小龙,但她从不认为自己有足够的魅力能够吸引李小龙回应她的感情。她说:“小龙是如此的风度翩翩,魅力十足,他完全可以选择他的约会对象。”[141]

当时李小龙还未能从上一段破裂的感情中走出来,他被那个并不是特别喜欢他的女子伤透了心,琳达对此毫不知情。对于这个有着远大抱负的骄傲年轻人来说,被人崇拜是疗愈情伤的好办法。秋季学期一开始,李小龙把振藩国术馆从唐人街昏暗的地下室搬到了距离金街不远的大学路4750号(4750 University Way)。这是他租过的空间最大、费用最高的场馆,将近330平方米,占据了整个公寓楼的底层。训练场地后面带有一间小卧室。在周露比餐厅做了三年的服务员之后,李小龙正式向周马双金请辞,搬出了那间壁橱小屋。他现在一心想要成为功夫界的雷·克拉克(Ray Kroc,麦当劳公司的创始人),他需要一个帮手。有谁会比一个迷恋他的追随者更好呢?

一天下午,李小龙和他的弟子们在华盛顿大学户外音乐会的专用草坪上进行往返跑练习,草坪的一侧被树木和几根古希腊式的柱子遮挡住了。当琳达落后于其他学生时,李小龙把她摔倒在地。琳达以为他要演示一个新的功夫动作。然而,李小龙并没有那么做,他只是控制住她。当她终于停止大笑时,李小龙问她,想不想去太空针塔顶的餐厅用晚餐。

她停顿了一下,心想那个地方对全班成员来说太贵了,便询问道:“你是说我们所有人都去吗?”

“不,只有你和我。”他回答道。

她惊呆了,不由自主地点头同意了。

1963年10月15日下午,琳达知道她妈妈不会同意她去和一个中国男子约会。于是,她谎称自己要去闺蜜家中过夜。琳达到闺蜜家后,向她借了一件时髦的连衣裙和一件外套,因为她自己没有合适的衣服可以穿去城里最高档的餐厅用餐。太空针塔是为了1962年在西雅图举行的世博会而建造的,它的餐厅位于塔的顶端,可旋转俯瞰整个城市。

那天晚上,李小龙开着他那辆马力强劲的黑色福特来到她闺蜜家接她。[142]他还是那身琳达在加菲尔德高中初见他时的装扮——定制的黑色西装和闪亮的紫色衬衫,这让她再次联想起了她的银幕偶像乔治·查金思,他在《西区故事》一片中饰演鲨鱼帮的头目伯纳多(Bernardo)。

“我立刻被迷住了。”琳达回忆道。

约会之前,琳达很紧张,这意味着她要单独和他在一起,没有了集体带给她的安全感,她要如何才能跟心仪的对象进行正常对话呢?幸运的是,李小龙解决了这个问题。琳达回忆道:“我们两人之间总是他在不停地说。”他讲述了自己的人生经历,琳达听得津津有味,但最让他兴奋的是谈论未来开办连锁武馆的计划。琳达很想问他为什么会和她出来约会,但她太害羞了,张不开口。她当时没有意识到李小龙正在向她灌输自己的梦想。

“我完全被他的魅力以及他所流露出来的能量深深吸引住了。”琳达说。

晚餐后,李小龙送给她一个纪念品:一个斯堪的纳维亚风格的小丘比娃娃玩偶。李小龙把小玩偶的头发编成了马尾辫,因为琳达经常在游泳课结束后梳着湿漉漉的马尾辫走进学生活动中心。李小龙把她送到离家不远的街区时,轻吻了她的嘴唇。“美好的夜晚结束了。”琳达说。[143]

五天后,李小龙给琳达写了一封情书:“献给最甜美的女孩儿,来自仰慕她的男人:生以薄财而知足;慕优雅而不贪奢华,求精致而不逐时尚,得尊敬而不失体面,谋富庶而不图横财;以勤学,辅静思,言温煦,行坦荡;致悦纳一切,敢为一切,静待其时,决不匆遽。易言之,让精神在日常有意无意间得以升华。[144]小龙。”

琳达被彻底拿下了。

她瞒着母亲,很快就开始在李小龙的功夫课堂和他那间没有窗户的卧室之间打发时间。琳达说:“你可以在卧室一直睡下去,因为阳光不会照进来,你不知道一天中的具体时间。”[145]她经常在早上去接李小龙时,发现他还在睡觉,因为他不知道几点了。他们俩都迷上了肥皂剧,每天下课后,他们就会跑回卧室追看美剧《综合医院》(General Hospital)。之后,李小龙会带她到街对面的中餐厅吃饭,那里的厨师安山姆(Ah Sam)会做李小龙最爱吃的粤菜——蚝油牛肉和豉油皇焗虾。饭后,琳达不得不回到家,与家人再吃一顿晚餐。“刚开始时,我妈妈觉得我得厌食症了,因为我吃得太少了。”

她读大一期间,多数时间用来在她多疑的母亲和暂时还不能公开的男朋友之间周旋。琳达回忆说:“这会消耗相当多的时间,并且必须要得到朋友们的帮助。”在这个过程中,她的学业一落千丈。“我的学习成绩下降都是你造成的。”她会跟李小龙抱怨。李小龙会微笑着表示同意,并帮她做英语课的试卷,但他对化学和微积分却无能为力。他是一位多产的作者,在忙于拓展自己的事业之余,还能写出不少文章。

现在,李小龙有了一个真心对他的女朋友,也支持他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他可以把精力完全转移到武馆的专业化经营上。他为自己的振藩国术馆发布了一则招生简章。上面写明训练的收费标准是成年人每个月22美元,青少年每个月17美元。这则图文并茂的招生简章上还专门提示说:功夫不可能在三堂简单的课程之后便被掌握,它需要智力的思考以及勤奋的训练,并进一步强调简单是咏春拳最重要的特征,他承诺:“技巧必须流畅、简短、速度飞快。”强调:“动作要直接,直指要害,剔除任何多余动作。”[146]在一次针对高档社区的宣传中,他说:“功夫有助于培养练习者的自信、谦逊、协调、适应等特质与能力,包括对他人的尊重。”这次宣传,他没有提及街头打斗。

李小龙既是课程推销员,同时也是表演者。童星出身的他自小就知道如何与媒体打交道。他初来美国时,第一份临时工作便是为《西雅图日报》(Seattle Times)做报纸“填充员”(即在印刷版面内插入零散的广告)。在进行课程推广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成功地在《西雅图日报》上插入了有关他的简要介绍——考虑到当时报刊对东方人的偏执心态,这实在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他第一次接受采访时,使用了非常扎眼的中式英文(Chinglish)来做标题:李希望带来许多的好运。[147]记者威尔登·约翰逊(Weldon Johnson)的开场白是:“刚开始,功夫听上去就像是另一种形式的炒面(Chow Mein)。仔细想想之后,你更加确定是这样——但事实并非如此。”[148]在这篇文章中,李小龙公开说明了为什么华盛顿大学应该把功夫作为课程的一部分。威尔登显然觉得中式英文非常滑稽搞笑,他最后总结道,如果这一切都发生了,“会让李、功夫以及炒面师傅们都非常开心的”。

李小龙很快意识到,让美国记者放下戒备心的最好办法就是给他们适当地讲一些老掉牙的东方笑话。“我不抽烟,不喝酒,但我嚼口香糖。”他的策略奏效了。因为频繁在电视上露面以及公开表演,他得到了正面的报道。记者们觉得他很有魅力,没有威胁性。

通过一系列的正面宣传以及他的认真教学,振藩国术馆很快开始盈利。在他大三快结束时,已经收了50多名学生,在支付日常开销外,还能有些盈余。他的女朋友对他的事业非常支持。她回忆道:“以阴阳观点来看,他是阳,我是阴,通常会比较安静、平和。偶尔我会帮他做点事,让他专心去工作。这好像是很自然的事。”[149]李小龙非常信任和尊重他的助教木村武之,他不在的时候,会安排木村武之来负责代课。

是时候扩展他的帝国了。西雅图太偏僻了,潜在生源太少,不足以支撑李小龙在这里再开办一间武馆。如果想在武术方面有所成就,并继续以此谋生,他必须去美国旧金山海湾地区开办他的第二间武馆,因为那里是功夫发展的中心。要做到这一点,他需要一个合伙人。

40多岁的严镜海(James Yimm Lee)是位职业焊工,也是位典型的硬汉——酗酒且热衷于打斗。[150]十几岁时,他曾是体操运动员、举重运动员和业余的拳击手。二三十岁时,学习过柔术和少林功夫,特长是铁砂掌,他可以叠起五块砖,问你想让他打碎哪一块,然后在打碎你选中的那块砖的同时,保证其余的砖块完好无损。不过,在他坚硬强悍的外表下,却有着温和、理智的一面。由于当时市面上很少看到可供爱好者参考学习的英文武术类书籍,于是他开始自行出版自己的著作,并通过邮购方式进行销售。他的第一本书是《唐手功夫:铁砂掌训练》(Modern Kung Fu Karate: Iron,Poison Hand Training),这是李小龙买来并通读的书籍之一。

在他的第一本著作大卖之后,他同意和他的老师黄添源(T. Y. Wong)以合著的形式出版一本关于少林功夫的书籍,黄添源是当时旧金山最受尊敬的武术大师之一。然而,两人最终却因为收入分配问题起了争执。黄添源师傅指责严镜海少分给他10美元。严镜海予以否认,并怒不可遏,从此离开了黄师傅的武馆,永不进入。后来,严镜海决定和他的商业伙伴阿尔·诺瓦克(Al Novak)一起创办属于自己的武馆。[151]阿尔·诺瓦克是当时为数不多的接受过诸多功夫训练的白人。他们都厌倦了传统功夫中华而不实的套路训练形式,认为这种形式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切实际的。他们决定开设一门更为现代的训练课程,将拳击馆中的器械设施应用到功夫教学中。在奥克兰(Oakland,亦称屋仑)的百老汇与石榴石街(Garnet Street)的街口,他们开设了一间东风国术馆(East Wing Modern Kung Fu Club)[152]。与身在西雅图的李小龙一样,他们的第一批学生大多不是华人,而是更需要务实训练的警察、保镖以及街头斗士。

当他们的武馆没能吸引到足够多的会员来支付场地租金时,他们只好把训练地点搬到了位于蒙蒂塞洛大道3039号(3039 Monticello Avenue)严镜海寓所的双车位车库内。这是一个更加狭小且不方便移动的空间,严镜海的妻子凯瑟琳(Katherine)经常抱怨说,严镜海和他的学生们在车库进行对抗训练时会不小心把墙壁打穿。严镜海需要另寻其他办法来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以便能把武馆从自己的家中搬出去。他考虑聘请一位新的教师。

在过去的几年里,严镜海周围的人一直在向他鼓吹李小龙。他的兄长罗伯特(Robert)和朋友李鸿新曾在1959年李小龙初到美国时,上过他的恰恰舞课,并对他在课间所展现出的咏春拳术感到惊讶。1962年,他的另一位好友谢华亮(Wally Jay)带领柔道队在西雅图旅行时,也有去李小龙在西雅图的武馆参观,回来后,对李小龙大加赞赏。[153]谢华亮的评价对严镜海来说非常有分量。因为谢华亮不仅是旧金山海湾地区最受尊敬的格斗教师之一,而且还善于发现人才。他每年两次的夏威夷宴会,是旧金山海湾地区最杰出的武术家展示才华的重要场合。

严镜海致电他高中时的挚友周裕明(Allen Joe)。两人都对健身和武术感兴趣,经常一起训练。周裕明正计划和家人去西雅图参加1962年的世界博览会。

“你到那儿后,能帮我去会会这个叫李小龙的小子吗?”严镜海说道,“仔细观察一下他,看看他是否像大家说的那么好。”[154]

周裕明和他的家人抵达西雅图时,正是世博会最热闹的时候,整个城市到处都是游客,以致交通堵塞,人群拥挤,酒店爆满。幸运的是,周裕明预订的酒店距离周露比餐厅只有半个街区。他带着孩子在“21世纪”和“科学”的世界展会的拥挤人群中逛了一天后,直接到周露比餐厅的酒吧区坐了下来,点了一杯苏格兰麦芽威士忌。

“李小龙在这儿吗?”周裕明向给他送威士忌的服务员问道。

“他今晚出去了,”她回答说,“可能晚上11点以后才会回来。”

当周裕明喝完第二杯时,抬头看见女服务员领来了一位衣着得体、相貌英俊、戴着眼镜的年轻人。周裕明打量着眼前这位身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小个子,觉得难以置信。“这就是李小龙?”他内心自问道,“这个孩子看起来像个时装模特啊!”

“你就是李小龙吗?”当李小龙走近酒吧区时,周裕明开口问道。

“是你要找我?”李小龙一脸困惑地回应了一句,因为他并不认识周裕明。

“我听罗伯特和哈里特·李说起过你,他们在奥克兰上过你的舞蹈课。”周裕明试图通过解释来意让李小龙放松戒备心,“他们说你的功夫很好。”

听到这些突如其来的夸奖之后,李小龙满脸兴奋地问道:“你也练功夫吗?”

“是的,在跟罗伯特的弟弟严镜海一起训练。”

李小龙换上了满脸的笑容:“来吧,我们去吃点东西。”

李小龙领着周裕明走出周露比餐厅,向一家汉堡店走去。一路上,李小龙快速讲述了他过往的经历,尤其是过往三年里,他是如何在西雅图教授功夫的,包括他与谢华亮的会面,以及他对这位柔术大师的钦佩之情。

在李小龙讲述的间隙,周裕明插话解释说他是应严镜海的要求才来到这里的。严镜海是一位非常严苛的功夫习练者,经营着一间属于自己的武馆,并且自己制造训练器械,甚至出版了自己的武术书籍。

“你是说严镜海吗?”李小龙忍不住打断了周裕明的话,“我有买他所有的书!”

“你想见见他吗?”周裕明问道。

“当然了!”李小龙马上回应。

当他们到达汉堡店门口时,李小龙在人行道上把周裕明拦住。

“在我们进去之前,我想要你试着来打我,用任何方法都可以。”

第二天,周裕明打电话给严镜海汇报了这一遭遇。他的评价简短明了:“镜海,这个孩子太不可思议了。”[155]

得到周裕明的明确反馈后,严镜海和李小龙通了一个电话,邀请他下次来奥克兰时去他家里见个面。李小龙立即重新安排自己的工作和课程表,安排妥当后,直接跳上他的黑色福特车,一路向南直奔奥克兰,开了12小时。

在严镜海家门前,两个人互相问候。[156]这是一对不太可能的组合。严镜海的年龄足以做李小龙的父亲了,但两人十几岁时都是街头的好斗分子,痴迷于武术,都对传统的教学方式不屑一顾。他们想开创一些新的东西。

严镜海非常热情地欢迎李小龙的到来,并邀请他进屋与家人在客厅喝茶。俗套的礼节过后,严镜海立刻把李小龙领进了他的车库,那里是他的训练天地,里面堆满了他的发明——各种自制的武术训练器械。李小龙指着一个带有弹簧的拳靶装置好奇地问道:“这是怎么用的?”接下来,两个人开始对着车库里的各种新奇装置一通踢打,以致整个房子都摇晃起来。

出了一身汗后,李小龙转身对严镜海说:“试着来打我,用任何方法都可以。”

李小龙很轻松地搞定了严镜海,就如同他在西雅图搞定其他人一样。[157]第二天,严镜海打电话给周裕明讲述了他的遭遇,他的评价也极其简短:“裕明,这家伙太不可思议了。”

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李小龙和严镜海建立了非常牢固的友谊,并逐渐认识到彼此合作的好处。对于李小龙来说,严镜海在旧金山海湾地区有着广泛的人脉,享有一定的江湖地位。对严镜海来说,李小龙是位年轻的天才,他发现了一种全新的武术风格,并根据街头格斗的实际情况对传统武术进行了改进。他还在李小龙身上看到了希望,觉得他可以吸引足够多的学生来开设一间像样的武馆。

1963年春天,严镜海同意把他那间狭小的双车位车库变成振藩国术馆在奥克兰的分馆。李小龙的计划是,当他1964年6月完成大三的学业后,来奥克兰过暑假,并陪同严镜海一起另谋新址开设全新的分馆,车库仅为过渡之用。届时,李小龙将出任首席教师,严镜海担任助教。李小龙的天赋及个人魅力,让这位业已功成名就且年龄远大于他的武术家拜入他的门下,成为他的弟子之一。“他的功夫远比我这些年所学到的更为精炼、有效,”严镜海宣称,“我已经把我所有的功夫技术全部换成了他所教的内容。”[158]

为了巩固两人的关系,并宣传他们即将到来的事业,同时获得一笔应急用的现金,严镜海建议李小龙和他共同出版一本书。这是李小龙有生之年撰写出版的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著作。在1963年,关于中国武术的英文书籍屈指可数。严镜海和李小龙计划把他们合作出版的这本《基本中国拳法》(Chinese Gung Fu: The Philosophical Art of Self-Defense,)作为系列丛书的首发之作。这本针对初学者的启蒙读物和训练手册,以严镜海、谢华亮和埃德·帕克(Ed Parker,美国最有影响力的武术家之一)的推荐序为开篇,并收录了一篇李小龙关于道家阴阳哲理的文章 ,用来强调他对功夫的哲学观点。书中大量内容是关于功夫基本技术的手绘插图及照片,其中绝大部分并非来自咏春拳。

为了完成书中技术演示的部分,李小龙邀请西雅图的弟子杰西·格洛弗、查理·吴以及木村武之协助拍摄。[159]拍摄场地定在了周露比餐厅旁边的停车场内。李小龙安排设计了所有的动作,由摄影师来进行抓拍。一切都很顺利,但在拍摄封面照时,出了点小麻烦。李小龙摆出了既定动作,以单腿站立,一条腿伸直定在空中,就在这时,相机出了故障。摄影师焦急地试图把相机修好,李小龙则在一旁大声喊叫:“快点儿把这该死的东西修好,不然我的腿就掉下来了。”他的学生们都被逗笑了。[160]

印刷1000册的成本是600美元,严镜海通过邮购方式以每本5美元的价格出售。这本书的利润所得帮助李小龙支付了各种费用。杰西·格洛弗认为:“他写这本书的主要原因是他当时急需用钱。”

建议出版这本书的第二个原因是要向传统功夫宣战。严镜海仍然对前任师父黄添源对他的污蔑耿耿于怀,但更令他感到愤怒的是,他从黄添源那里学到的一切,在李小龙更为现代的技术面前毫无用处。严镜海的资深弟子盖瑞·卡加南(Gary Cagaanan)说:“严镜海在传统功夫方面沉浸数年之久,然而在与李小龙接触、见面并接受训练过后,他觉得自己浪费了多年的宝贵时间去学习套路和固定的形式,而没能学到如何与人进行搏斗。”[161]

李小龙和严镜海在书中加入了一个特设章节,题目为“功夫风格的差异”,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直接抨击了旧金山的传统功夫教学内容。李小龙在章节开篇写道:“上乘功夫所构建的技术是以动作精简为基础的。只有那些不成熟的体系才会充满着多余且无用的动作。”[162]接下来是以一系列照片来进行的案例分析,李小龙对黄添源在与严镜海合著的那本书中所倡导的技巧逐一进行了拆解。黄添源和旧金山的功夫团体留意到了这种羞辱。书籍出版后,黄添源告诉他的学生,说李小龙是“一个无礼的异见者”[163]。

起初,李小龙对于自己成为一名作家感到非常自豪。他寄了一本带有签名的书给香港的咏春拳师兄张卓庆。在张卓庆的记忆中,李小龙还是个顽皮冲动的少年。当张卓庆看到自己昔日的“小跟班儿”在美国以大师的身份出现时,大吃一惊。为了让李小龙摆正自己的位置,他有点忌妒地贬低了这本书的质量。“你的回信像是在质疑我们的友谊,”李小龙回复道,他被这些批评伤到了,“你看到的这本书是我在1963年写的一本入门读物,现在我正构思一本更全面的关于功夫之道的书。”[164]

然而,李小龙并没能抽出时间来完成并出版这一后续作品,尽管他余生持续为这本书撰写整理了大量的笔记。其中一些笔记在他死后得以出版,比如《截拳道之道》(Tao of Jeet Kune Do)。多年来,李小龙一直为他第一本书的内容感到尴尬,因为他的处女作给人的印象是他仍然是一位传统的功夫练习者。琳达说:“在之后的几年里,他急需把自己从传统武术中解放出来。为此,他要求出版商停止出版这本书。”[165]

由于李小龙在大三期间多次往返奥克兰,越来越无法专心于学业,以致学习成绩一路下滑。尽管他每学期只上两门课,并设法努力提高了自己糟糕的成绩,可仍然无法按时毕业。他急于建立起自己的功夫帝国,决定在读完大三后从华盛顿大学退学,搬去奥克兰和严镜海及其家人一起生活。他曾跟朋友们说,他打算在加州完成大学学业。[166]

李小龙在建立奥克兰分馆的同时,让木村武之负责管理运营位于西雅图的振藩国术馆。李小龙承诺只要一有机会就回西雅图举办讲习会,向木村武之教授新的技术,但后来他计划先在旧金山海湾地区扎下根来,直到有机会再到另外一个城市开设新的分馆。

李小龙为赶去参加谢华亮在夏季组织的夏威夷式宴会而重新安排了他抵达奥克兰的时间。宴会派对在科伦坡宴会厅(Colombo Hall)举行,预计会吸引近千名购票者前来品尝美食,并观看歌唱及武术表演。节目单上写明当天参与演出的有“夏威夷歌鸟”莉娜·马查多(Lena Machado),以及一位来自西雅图的鲜为人知的功夫教练。这是李小龙和严镜海第一次有机会公开宣传他们之间的合作关系。

李小龙穿过由一盘盘的烤猪肉、大盘装的鸡肉粉丝汤、十加仑的芋头糊糊以及一份份的三文鱼色拉和菠萝切片所构成的美食区[167],径直走向舞台。他没有走楼梯,而是直接跳到了升高的舞台上。上去后,毫不耽搁,直接进行传统功夫的套路演练,动作流畅,迅猛有力。观众很礼貌地在台下观看,认为这个年轻人充满了朝气,但并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李小龙似乎感受到了观众的情绪,于是在表演中途停了下来,转过来面向观众,以一种傲慢且带有优越感的声音问道:“你们怎么能指望以这种方式去格斗呢?”[168]突如其来的语气变化让在场所有人猝不及防,尤其是观众中那些传统武术人士。“没人会在街上以固定的模式去同你打架的。”他后退一步,摆出一个北派少林拳术的姿势,接着踢出一记高过头顶的外摆腿。之后,他再次停了下来,就他刚刚完成的动作进行了批评:“类似于这样的传统技术是一种僵化的形式。大多数的习练者只是在盲目地演练这些既定的组合套路及特殊技巧。”

人群中因他的犀利言语而有些面红耳赤的人开始抱怨,他们期待的是一场活力四射的功夫展示,也许还会夹杂着一些老掉牙的笑话,并不是充满贬低意味的讲演。“他对传统功夫套路的无效性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对比演示,从而让观众群中的传统人士感到不安,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严镜海的朋友兼学生冯天伦(Leo Fong)回忆道。[169]

“我的方法是科学的街头格斗(scientific street fighting)”,李小龙发出这则宣言后,紧接着打出了一连串的咏春式快拳,“这些技术流畅、简短,能够极为快速地直接命中目标,没有任何多余无用的动作。现场有人能挡开我的拳吗?”

立刻有两个自告奋勇的人蹿上了舞台,都是足球运动员式的魁梧身材。李小龙微笑着打量了一下他们的体型,拿他们急切的心情开了个玩笑。他把其中一人拉到身边,向他和观众解释道:“我要从两米开外,迅速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并轻轻拍中你的额头,看你能不能挡住我的手,明白吗?”

“明白了。”第一个人回答道。

“你准备好了吗?”

“是的。”

一道虚影闪过,李小龙从所在位置快速起动,穿过舞台,贴近对手,在对方完成格挡前的一瞬间拍中了这位“足球运动员”的额头。

“下一个!”李小龙对着笑声四起的人群说道。

在目睹了朋友所遭遇的情形之后,第二个人紧张地举手做出了防备。李小龙微微一动肩,这个家伙马上用手自面前横推,做出了格挡。李小龙待对方的格挡过去后,抓住时机,在几毫秒的时间内迅速在他的额头上重重地拍了一下。

在掌声与仇视的目光中,李小龙走下舞台。尽管他的才华显而易见,但还是让许多人觉得受到了羞辱。亚洲武术的礼仪要求保持基本的礼貌,尤其是在公开场合,对其他风格的批判仅限于私人间的谈话。[170]“李小龙是我所见过的速度及协调能力最好的一位,”冯天伦回忆道,“但我担心他的态度会给他带来麻烦。”

严镜海倒一点不担心,他为这位年轻的合伙人成为那些传统人士的眼中钉而感到高兴。表演结束后,严镜海兴高采烈地邀请他的学生和较为亲近的朋友们,周一去他家里与李小龙私下聚会。

那天晚上,严镜海家中聚集了许多他当时的学生以及其他对现代武术方法持开放态度的人,包括阿尔·诺瓦克、冯天伦、李鸿新,还有一位来自斯托克顿市(Stockton)的新成员鲍勃·贝克(Bob Baker,也就是后来的罗伯特·贝克,曾参演过《精武门》)。严镜海告诉在场的人,他打算和李小龙一起创办一间新的武馆。严镜海正计划把他们临时的训练场地从车库搬到百老汇大街临近奥克兰汽车修理厂的一个新场地内,并希望能在一个月内开业。

为了能引起在场人的关注和信服,李小龙展示了一种他们此前从未见过的技能——寸拳。他把咖啡桌移动到一边,拿起一本厚厚的奥克兰电话簿,递给房间内最高的人鲍勃·贝克,并让他把电话簿紧贴在胸口上站好。李小龙站在鲍勃·贝克面前,伸出他的右手,直到中指碰触到电话簿后,停在那儿,然后握拳测试了一下,出拳位置距离目标仅有一两英寸。那一刻,在场的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只见李小龙蹬地转腰,迅速握拳,以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把拳头打进了电话簿。

这群人都惊呆了。冯天伦回忆当时的情形:“李小龙把他打翻在沙发上,贝克以双腿直立的状态向后摔了出去。我还以为他会从房间的窗户直接飞出去呢!”[171]

李小龙解释说,真正的出拳力量并不仅仅是来自肩膀和手臂,而是整个身体协同配合的结果。肌肉越放松,就越能聚集更多的力量——让柔软与坚硬相结合,就如同阴阳的转换。“武术应当具备实用的功能,传统的困境并不能把我限制住。”[172]

李小龙的表现及新潮的观点让整个房间里的人都为之倾倒。冯天伦说:“这个年轻的武术家走在了时代的前面。”

看到每个人都被李小龙所展露的才华吸引住了,严镜海笑了,他临时调整了大家的训练日程:“在新的武馆正式开业之前,我们继续在车库训练,明天开始上课。”

1964年7月24日,严镜海和李小龙向市政府申请了一份许可证,允许他们在百老汇大街4157号开设振藩国术馆,他们称之为“华人自卫武馆”(Chinese Self-Defense School)[173]。这个场地以前是一间室内装修店,占据了一栋两层砖砌建筑的一层,是个非常简陋的空间。李小龙希望把这里变成一个高档俱乐部,门前不设置任何指示牌,知道这里的唯一途径就是口口相传。任何人想加入必须提出申请并接受李小龙的筛选。他只接收品德高尚、务实敬业的学生。申请加入的人必须回答一个指定问题:“你为什么想学武术?”如果答复很暴力,譬如“我想揍我的邻居”之类的,那么就会被拒绝。这是一种不太寻常的招生方式。由于严格的准入程序,再加上身为教师的李小龙当时相对不太知名,所以武馆很难招收到新的学员。

随着自身技术的不断提高,李小龙越来越确信同一种风格并不能适合所有人。例如,个子高的相比个子矮的,速度较快的相比速度慢的,性格好斗的相比胆小怯懦的,他们需要不同的技艺和训练方法。李小龙根据每位学生自身的特点进行个性化教学。李鸿新就曾在书中说道:“李小龙向我展示过一些大多数师兄弟都没有学过的动作,他告诉我这是专门为我自己准备的。他觉得既然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那么每个人都需要不同的教学。”

李小龙认为学生不应该盲从于传统,而应该让传统遵从于人。因此,他的课程虽然严格,但并不正式。有时他会锻炼,有时他会讲课。他没有像日本空手道那样,把学生们以队列的形式排好,去练习一成不变的动作。他更喜欢让学生以两两一组的形式去磨炼技艺并进行对抗训练。他的座右铭是:“开发工具,改进工具,然后与工具融为一体。”[174]

虽然李小龙建立了第二间分馆,充分享受了教课的乐趣,但这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商业模式。由于对每个人每月只收取15美元的学费,七八个学生加起来,并不足以支付房租。为了吸引更多的学员加入,让自己以教师的身份继续生存下去,他不得不考虑快速成名,因为他肩上的责任即将越来越重。

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让其女友怀孕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告诉她,他要去一个危险的地方,有可能永远回不来了。越南,或者,更糟的——奥克兰。这时,正常的预防措施往往会被忽视。李小龙和琳达也是如此。他们已秘密交往八个月了。1964年7月,李小龙决定去奥克兰发展,两人即将分别,在几周的缠绵生活过后,他意外地得知琳达怀孕了。[175]

琳达声称,李小龙知道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176]虽然他可能流露出了开心的表情,但他其实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琳达深爱着他,可他的事业才刚刚开始。这与他上次和艾美三宝的关系正好相反。这一次,他是那个有所顾虑的人。琳达回忆说:“如果让他做出承诺的话,会把他吓死的,在承担家庭和为人夫君的责任之前,他想要多挣些钱,在经济上先有所保障。”[177]

当木村武之开车把李小龙和他心烦意乱、有孕在身的女友送到机场时,事情仍未得到解决。李小龙站在去往奥克兰的登机口,看到琳达眼中的泪水,简单地说了一句:“我会回来的。”然后,转身走了。

对琳达来说,这种感觉就如同坠入了生活的低谷。她的胃开始翻腾,恐惧掠过她的脑海,自己忍不住心里犯嘀咕:“如果我再也见不到他了呢?如果他感觉被束缚住了呢?如果他改变了主意呢?如果他忙于把事业做大做强而忘了我呢?”[178]

李小龙打了一连串的电话,向他最信任的朋友兼生活顾问木村武之征求建议。木村武之告诉李小龙,他应该迎娶琳达,因为他不会遇到比她更好的妻子了。[179]“我非常尊重琳达,”木村武之说,“她真诚、忠实,不是那种肤浅的女生。”[180]

经过两个半月的冥思苦想,李小龙终于做出决定。他写信给琳达,告诉她,想让她和他在一起,并计划回西雅图去接她。[181]琳达兴高采烈。李小龙逐渐坚定了这个想法。多年来,他一直担心他那未落入阴囊的睾丸会让自己丧失生育能力。现在,他很高兴自己要当爸爸了。琳达说:“他想要个孩子,这对他来说非常重要。这个孩子来得刚刚好。”[182]当得知这个未出生的婴儿是个男孩儿后,他更加激动了。“事实上,我们只给未出生的宝宝取了一个男孩儿的名字。”李小龙说,“我们甚至连女孩儿的名字都懒得想。”[183]由于中国社会历来有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所以李小龙觉得这是一个让父亲为之自豪的机会。虽然李忠琛可能最得父亲的器重,但李小龙确信他会是家族中第一个让李海泉抱上孙子的人。

这对年轻情侣所面临的最大阻碍来自琳达的家人,尤其是她的母亲,她对琳达的这段感情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李小龙的存在。为了保密起见,琳达在西雅图设立了一个私人邮箱,这样李小龙就可以秘密地给她写信而不被家人知道。“我们决定私奔,先结婚,再去奥克兰,然后再打电话给妈妈,先斩后奏。”琳达说,“我一位朋友几个月前就是这么做的,一切尘埃落定后,每个人都安然无事。”[184]

由于李小龙买不起婚戒,严镜海的妻子凯瑟琳把自己的戒指借给了他,让他在婚礼上用。[185] 8月12日,星期三,李小龙带着借来的戒指回到了西雅图。[186]他和琳达直奔金县法院大楼(King County Courthouse)申领结婚证。美国法律规定情侣婚前要先验血,并在三天的公证期过后才能正式成为夫妻。如此一来,他们的秘密行动就被泄露了。这对年轻的情侣没有意识到,当地的报纸在其人口统计页面会刊登申请人的姓名,他们也不知道琳达那位未婚的莎莉阿姨(Sally)一直是该页面的忠实读者。老眼昏花的她从报上看到这则“家庭丑闻”后,立即打电话给琳达的母亲薇薇安,告诉她,琳达·C.艾莫瑞(Linda C. Emery)和李振藩(Bruce J. F. Lee)宣告她们要结婚了。薇薇安快步走进琳达的房间,在她面前挥舞着报纸,大声喊道:“这是什么!这是你吗?”

薇薇安召集所有家庭成员来商谈,试图改变女儿的想法。两位阿姨、一位叔叔、一位祖母以及她的继父参与了这次令人头痛的摊牌会。“他们是星期六到的,我们围坐在客厅内,就好像家里有人去世似的,”琳达说,“那情形太可怕了!”

李小龙从来就不喜欢为这段关系保密,只是在琳达的坚持下才被迫同意。而且,他最讨厌被别人告诫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我想娶您的女儿。我们星期一就会离开。”李小龙面对琳达那不太友善的家人强势表态道,“顺便说一句,我是中国人。”[187]

这个笑话并没有让现场的气氛轻松起来。种族问题是这个国家及家庭的根本问题。异族通婚在那个时代更等同于后来的同性恋婚姻。虽然华盛顿州长期以来一直允许异族通婚,但在其他17个州[188],异族通婚仍是非法行为。直到196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在“洛文诉弗吉尼亚州”(Loving v. Virginia)一案中宣布,所有反对异族通婚的州内法规均违反了美国联邦宪法。

“如果你跟他结婚了,你就会遭人歧视的,”一位阿姨争辩道,“你的孩子们也会遭受同样待遇。”[189]

“时代在改变。”琳达说。

“不会那么快的。”

“也许不会,但我不在乎。”

“这种情况持续多久了?”琳达的母亲薇薇安质问道。

“一年了。”

“你已经骗了我一整年了?”薇薇安女士大声叫喊道,“我为你做了那么多事,你怎么能这样对我呢?”

“对不起,我知道你不会理解的。”

琳达的叔叔转身对李小龙说道:“你怎么养活她?你靠什么生活?”

“我教人功夫。”李小龙自豪地说道。

“你教什么?”

“你的大学怎么办?”琳达的母亲问她,“你是个好学生,医学预科生。你不是做梦都想成为一名医生吗?”

“学校的事,可以等等看。”琳达回答道。

“孰先孰后?为什么这件事不能再等等?”

李小龙和琳达都不想回应。

琳达愤怒的继父突然觉察到一个秘密,迅速冲进她的房间,一通翻找,最终他发现了一个鞋盒,里面装满了这对情侣往来的信件。大略看完这些信件的内容后,他跑回楼下,对她的母亲说:“你的宝贝女儿怀孕了。”

令人惊讶的是,这一发现并没能改变这家人的想法。“你为什么不推迟一年结婚呢?”家庭成员试图说服她,“或者先把孩子生下来,看看你有什么感受。”他们宁愿琳达成为一位单身母亲,独自抚养私生子,也不愿她嫁给这个游手好闲的中国男人。

琳达明确表态:“我不会再等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泪水和指责声不断涌现。她的叔叔提议带她开车出去透透风,跟她单独讲讲道理。她的叔叔自认是位虔诚的基督徒。“这样做违背了上帝的旨意,”他在车上对琳达说,“上帝不希望种族混合。你这是在犯罪。”

“上帝爱他所有的孩子。”琳达毫不示弱地回答道。

她的叔叔引用《申命记》第七章第三、四节的内容,继续劝解道:“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侍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我不相信这点,”她平静地说,“在上帝眼中,人人平等,上帝命令我们要平等对待每一个人。”

“如果你这样做了,”她的叔叔警告她说,“你会被赶出家门的。”

如果说周六的家庭会议已经非常不愉快了,那么周日的干预就更糟糕了。“真是非常可怕的一天,”琳达回忆道,“我整日都在以泪洗面。”任何劝说的借口都消失了。所有的争论都在一遍遍上演着。这是一场意志的较量。家人威胁她要将她扫地出门,琳达坚称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改变她的想法。为了能跟李小龙在一起,她竭力与家人抗争。她不会为了任何人而放弃他,即便是她的家人。“我已经决定了,就不会被任何人说服。”

她的母亲有些疲惫和沮丧,她试图极力劝阻李小龙:“你不要娶琳达。她不会做饭,更不知道如何打扫卫生,也不会熨烫或缝纫。她什么都不会做。”

“她会学会的。”李小龙说。

就这样,薇薇安意识到自己输了,她不愿与心爱的女儿断绝母女关系,最终后退一步:“如果你们一定要结婚,必须在教堂里举办仪式。”

薇薇安好些年不去教堂了,但如果她的女儿要结婚的话,婚礼必须神圣合法。薇薇安自认是家族历史的记录者,她有家中所有人的出生、婚礼以及死亡的详细记录。因此,她女儿的婚礼也必须被正规记录下来。

琳达和李小龙同意在教堂举行婚礼,并很快与西雅图教会的牧师约定好了时间。1964年8月17日,牧师主持了这一略显仓促的仪式。没有鲜花。琳达穿着一件无袖的棕色碎花连衣裙,李小龙穿着他那套在香港定制的西服,那是他最喜欢的衣服。[190]木村武之是李小龙的伴郎。琳达身边只有她的母亲和祖母两个人。那位保守的基督徒叔叔直接开车回了埃弗雷特,拒绝参加婚礼,其他家人也没有到场(李小龙去世大约10年后,琳达再次见到了那位叔叔,他搂着琳达的肩膀说:“欢迎回家。”[191])。婚礼仪式结束后,薇薇安抱怨道:“无论如何,小龙都应该带些花来。”

正如琳达事先所料,一切尘埃落定后,所有人都安然无事。李小龙有能力让琳达的母亲接受他,她甚至开始喜欢他了。李小龙会跟她开玩笑:“妈妈,你知道吗,你的腿是我见过的像你这个年纪的女人中最棒的。”[192]琳达温柔恬静、典雅大方的气质也给李小龙的兄弟姐妹和朋友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龙单身时,喜欢跟漂亮艳丽的女生交往,但他却娶了一位温柔恬静、知书达理的女孩儿,她懂得倾听,并任由他为所欲为。”李忠琛说,“他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他知道琳达会把家照顾好。虽然她是美国人,但她的性格与许多中国女孩非常相似。”[193]李小龙也持同样的观点,他在1966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琳达比我认识的一些中国人更有东方气质,她很安静,不聒噪,不会像其他女人一样一直叽叽喳喳说个没完。”[194]

李小龙为了避免和父母发生冲突,直到婚礼结束后才告诉他们,他娶了一个外国女孩儿。他的父母有些不高兴。在他们同意欢迎琳达去香港之前,李小龙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去做说服工作,让他们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如果她是你的选择,我们就接受她,欢迎她加入我们的大家庭。”[195]他的母亲最终承认了这位洋儿媳妇。

李小龙不知不觉间和父亲李海泉走了一条同样的道路,迎娶了一位和母亲非常相似的女人。琳达·艾莫瑞和何爱榆都是温柔恬静的女性。两人都是在观看完一场魅力十足的表演后爱上了表演者。两个女人都极力追求她们所崇拜的对象,都是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心怀远大梦想的中国穷小子。

双方最主要的区别是意外怀孕。李小龙同意迎娶琳达,可能有这方面的考虑,因为这让琳达更加忠诚于他。“我当然不是小龙在婚前经常约会的那种美女,但我可以给他平和、安宁、理解和真爱。”[196]琳达说。她学着如何成为一位才华横溢、聪明多变且性格外向的男人的理想伴侣,他也因此爱上了她。“我们是一个整体的两半。”李小龙这样跟朋友们讲。[197]

同琳达结婚是李小龙一生中做出的最好的决定。“从来没有人给过琳达她应该享有的赞誉。对李小龙来说,这个女人一直是他背后最强大的支柱。”木村武之的话传递出一种更广泛的观点,“我认为如果没有她的支持,小龙就不会有这么高的成就。”[198]

巨大的成就要稍晚一些才会到来。现在,这对新婚夫妇刚从大学辍学,还有一个即将出生的孩子,他们却一贫如洗。为了节省开支,他们搬去奥克兰,住在严镜海家里。作为回报,琳达主动担任严镜海家的保姆,负责照看严镜海的孩子以及他的妻子凯瑟琳。凯瑟琳不久前被诊断为癌症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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