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春分·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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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程恪行觉得自己生活在一间雨的国度。
雁清山上四季常雨,春日细雨,夏日暴雨,秋日凄雨,冬日冷雨。
而他总是打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孤身穿越望不穿的山林楼阁,仿佛永远都走在缠绵无晴的雨季里。遇到阿回的那一天是小雨。
他登山欲望远,但却先是在山阶上看见一只踉踉跄跄躲进落叶下避雨的蚂蚁,而后,他掀起伞面,对上了一双清澈无比的眼睛。
最早的一瞬,他几乎以为自己遇见了这山上的幼鹿之灵。
程恪行从前不信因果,但那一刻的慈悲,的确为他带来了只有上天方能恩赐的珍宝。
自那日起,纵然生命仍旧陷于潮湿回南天,但除了落雨,程恪行在将聋之际终于听到了些别的声音。先生。
先生。
小小的、软软的童音渐渐染上少年清意,溪水般潺潺,滚入湖底的洁玉孔隙,潮落潮退,打磨出一只世间无二的白鹤塑像。
初春日,明月夜,怀中的青年仰头望着他,干净的文人面孔蒙上迷离的神色,全然温和与接纳地依靠着他。
窗外又落了雨,他们深居静室,仿佛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后的一双人。
程昼回为此刻心跳失重的状态感到陌生,但并不恐惧,除了那羔羊般纯良的温从,任何人在此刻看见他眼底浓郁到要满溢的皎白月光,都不该、不会、也不能不相信他对眼前人无上诚挚的倾心情意。
程恪行的手指又在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了。
他少年时受过伤,每当心跳剧烈之际,指尖总会无意识地跟着脉搏跳动,但他善于隐藏,几十年来几乎无人知晓这等脆弱秘密。这一次,程恪行同样习惯性地想要立刻将那战栗的指尖藏住,可他没有想到,
自己不知为何突然变得笨拙起来,好像在程昼回面前,他既藏不住身后的花,也永远藏不住自己的无措。
但程昼回的目光太温柔了。
甚至叫人忘了逃避,只能怔怔地看着他,由着他主动握住自己冰凉的手掌,取暖般捧在自己的掌心,垂着眼皮认真地为他渡上一口人间的暖气。
那奇异的、平静的柔情,终于将程恪行彻底笼罩。“为什么?”
沙哑的问话无首无尾,但程昼回却好像瞬间读懂了程恪行内心的茫然无措。他抬起头与他的先生对视,漂亮的眼睛弯起来,像静湖中的月。
“因为你是雨水味道的。”
我很喜欢下雨天,也很喜欢你。吻在一瞬间铺天盖地地落下。
多神奇,这竟然是他们共同的初吻。
程昼回的舌尖被人热切地叼住,后脑被人激烈地扣住,明明是要锁住他生生世世的架势,但程恪行却仍然心怀颤意,在得到之前的一刻忍不住又迷茫地睁大了眼睛。
这是我该拥有的吗。
他问过自己一千一万一亿遍。
但这一次,程昼回抬起双臂揽住男人的颈肩,全心全意地将自己贴上去,给了他唯一的答案。于是便再无犹豫。
在沉默的土壤被新芽破种刺穿的那一刻,程昼回扬起脸,眼尾潋滟如花,艳得不可思议。
他是那勾人生魂的笔仙,孤注一掷地在枯山中选择与人同生共死。程昼回强忍着唇齿间急促的呼吸,颤着哭腔、支离破碎地开口:“我去剑桥、学化学是为了你,程恪行。”
那座被剑河蜿蜒穿过的城市本该是程恪行该去的地方,可是他被这凡尘三千锁住了,永远都无法真正地去追逐那些曾被他在草稿纸上流畅划过的元素符号与无上真理。
除了雁清山,他哪里都去不得。
所以程昼回替他去,替他去看那些路边的樱花、青葱草地与草地上的旱水仙,替他站在叹息桥上,看教堂的尖顶与爬满青藤的红砖屋瓦。
程昼回被程恪行亲手养大,固执的性格与他如出一辙。哪怕这个人再也不愿意要他了,程昼回仍然要睁着眼睛,替他看清这个程恪行到不了的世界,向他寄去每个季节的明信片。
程恪行深深地、贪婪地望着这张近在咫尺的被他梦了无数次的脸,他抬起手掌,认真地用指腹抹过阿回被汗水洇湿的额发,眸色深沉地回答:“我知道。”
一直,一直都知道。
程昼回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终于忍不住泪水滴落成串,泣不成声,嚎啕痛哭。
过去的那些日子,当他在那些中世纪的崎岖巷道里和同学们一起骑着自行车飞奔的时候,程昼回总会产生一些幻觉,就好像程恪行其实就在前面的某个建筑拐角,身后握一本拜伦的诗集,在他尚且看不见的地方,安静地等着自己。
他会念诗。就念拜伦好啦,念那首《她举步娉婷》。“她走在美的光影里,好像无云的夜空,繁星闪烁;
“明与暗的最美的形相凝聚于她的容颜和眼波,融成一片淡雅的清光。”
他不再是被雁清山雾中的亭台楼阁一层一层武装的伟大人物,他是程昼回的学长、兄长,是他在异国他乡唯一的军旗。只要自己骑车飞奔过去,就能看见那人张扬着浓郁的五官在路的尽头等待自己。
可每一次,每一次,每当程昼回穿越建筑的阴影骑到大路上,当街边的风拂动他的发丝,剑桥郡的口音在耳边与车铃声交错,当幻象与现实相交,等着他的却没有任何人。
那间紧锁的阁楼里从前藏着程恪行见不得光的最深的秘密,但又何尝没有存放过程昼回难以自持的心神激荡。
他爱我。 他竟然爱我。
“你说你没有躲过我。”
回忆被强烈的疼痛与紧随而来的快感撕裂,抱着他的人突然发难,狠狠地顶了一下,但语调仍然是很轻的,仿佛还能听得出一丝细微至极的、叹息一般的伤心。
程昼回失神地伏在他肩上,一滴泪在颊边滑落,呜咽得连呼吸都破碎成片。“我没有呀。”
他吸着鼻间的颤音,搂着程恪行坚实的臂膀,与他共振着同样的难过、痛苦。“我没有。”他喃喃自语。
那幅画不该留的,但程恪行却因为一己卑劣私心将这暗藏的弹雷留了下来。
那扇阁楼的门本来也永远都不该开的,但却在程昼回悄无声息回来的当天就开了,怎么会是意外呢。可他看见了画,震惊失措,转身时选择的仍然只是回到房中沉思。
他要和程恪行谈谈。可在推开门之后,佣人的一杯水便将他迷昏送回了大洋彼岸。
他以前还不知道那些,以为是程恪行的意思,伤心得不得了了,但还是在几天后便写信向人示弱了。他还以为他不要爱他了。
程恪行浑身都在颤抖,眼底笼着挥之不去的阴霾。
该付出代价的人已经全部付出了代价,但他未曾想到,原来差一点,就差一点点,如果阿回没有坚持的话,他们就要永远分离了。
怀中的人被紧紧地锢在自己的臂弯,明明想说“对不起”,但程恪行在暮色中睁着眼睛,最后说出的却是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那么爱你。
在我看着你的每一秒,爱意都像火焰一般在心口炸开,我的胸膛被烧得发烫皲裂,但下一秒又被遮天蔽日的巨浪淹没,将那憧憧的火光打入深海,裹挟着无限的狂喜与悲伤,一起掉到最深的深渊里。
但我爱你。 ”.
程昼回的耳边嗡嗡作响,像是被这三个字钉住了血流一般,他忽然懵住了。
明明知道的呀,他爱我。可是在亲耳听到的那一刻,世界都好像寂静了,空荡荡的胸腔终于等来那一阵风,成全了他。
神明的掌心落在座下仙鹤的尾羽上用力一推,那仙禽的翅膀受不得刺激地一耸,柔软的肚腹却与他愈近地贴在一起,在晴雨中与人沉浮。
细掐的腰、修长的腿、干净的脸。
从前那些狼子野心的肖想俱已成真,程昼回的眼底压抑着委屈与最后的君子矜持,他半开着唇,想要咬住,但终究还是受不得这灭顶的刺激,将眼底最后的一丝清明也烧成了湿红的灰烬。
“再叫我一声。”
程恪行咬着他的耳垂,哑着嗓子命令:“叫我的名字,阿回。”“程恪行程恪行”
这名字里明明写着恪礼恭行,但却在层层叠叠的遮幕下藏着一星等待被盗取的圣火,只等着那个被仰望了一个世纪的人在座上回神,垂下眼皮赐予他一阵春风,火苗便会在程恪行废墟般的骨架中燃起,燎原般烧到天边,将雁清山的花田、院中的桂木、剑桥的萋草、大瀑布的中庭之树—同燃成灰烬,投胎成那只有瞬息寿数的天边霞彩。
他像是被卷进了一场名为程恪行的漩涡。若死了
就死了罢。 清晨。
程昼回睁着眼睛,侧躺在床上认真地瞧着窗帘外的熙光。“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你。”他轻声说。
程恪行呼吸在程昼回的颈窝,在身后紧紧地、无比依恋地搂着他的身躯。
程昼回尚未完全从梦中醒转,睁大了眼睛,茫然道:“梦里面,我们错过了。”
“”程恪行紧张地握住他的手,想要说话,但程昼回却向后靠了靠,抬起头主动偎在了男人的肩上“我们在梦里约定,下辈子我来为你撑伞,你说让我来早一点。”
程昼回回身钻入程恪行怔然的怀抱,弯了弯眼睛,笑着问他:“我来得够早吗?”从我记忆里第一次见到光,就是遇见你的画面。
程恪行闭上眼睛,虔诚地吻了吻爱人的鼻尖。“很早。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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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分,白天和夜晚等长的日子。
“他们说,今天是太阳和月亮的结婚日。”
程昼回话音一转,问道:“你还记不记得,我高中毕业时,我们在伦敦看的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永恒经典。
程恪行绅士地握住程昼回的指尖,吻一触即离,他轻轻点了点头,程昼回便笑起来,也看着他,安静地念出那句自己最喜欢的台词:“在命运之书里,我们同在一行字之间。”
程恪行的皮夹里藏着一张照片,上面印着西海岸不曾褪色的夏季,还有一个披着学士服俯身接受金发小男孩赠花的漂亮青年。
窗台的风暴瓶里,澄清的溶液预示着漫长雨季后的晴日。落难的小鸟重返青空。
雁清寺的灯依旧长明不息。
你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他的呢?
大概是在突然发现,无论我去到哪里,他总能将回信送到我面前的那一刻吧。“你总能找到我。”程昼回说。
“我总能找到你。”程恪行答。
这一次,他亲手将身后的那束小雏菊赠与了爱人。#
永远向春风投降。
永远向阿回投降。
—酒神系列A·伪夫子·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