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无尽的白天打乱蕾妮的生物钟,她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和宇宙脱节了,仿佛在阿拉斯加连唯一可靠的时间也不一样了。她睡觉时是白天,起床时还是白天。

现在时间是星期一上午。

她站在客厅窗前,望着最近刚清理过的草地,想看见自己的倒影。白费工夫,天实在太亮了。

她只能看见朦胧的身影,看不清细节,但她知道自己不好看,即使以阿拉斯加的标准也一样。

首先是她的头发,这永远是最大的问题,又长又乱而且是红色。然后是红发人的标准配备:白过头的皮肤,而且鼻子上长了很多雀斑,像撒了红椒粉。她的五官中唯一漂亮的就是那双青蓝色的眼睛,但肉桂色睫毛无法衬托它。

妈妈来到她身后,双手按住蕾妮的肩膀:“你很漂亮,而且一定能在新学校交到朋友。”

妈妈总是这么说,蕾妮虽然很想从中找到安慰,但每次的结果都和妈妈说的不一样。她转学太多次,从来无法找到归属感。每次第一天上学,她一定会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头发、衣服、鞋子。对中学生而言,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她从惨痛的经验中学到这个教训。十三岁的少女一旦犯下时尚错误就很难翻身。

“我八成是全校唯一的女生。”她夸张地叹息。她不想怀抱希望,希望破灭比不抱希望更惨。

“你肯定会是最漂亮的女生。”妈妈帮蕾妮把头发塞到耳后,用温柔的动作提醒蕾妮,无论发生什么事,她永远不孤单,她还有妈妈。

小屋的门打开,一股冷风吹进来。爸爸拎着两只绿头鸭进来,断掉的脖子松垂,鸭嘴拍打着他的大腿。他把枪放回门边的架子上,将猎物放在水槽边的流理台上。这件事蕾妮到现在还无法习惯——在厨房地板上铺塑料布宰杀动物。

“天还没亮,泰德就带我去他埋伏打猎的地点。晚餐有鸭子吃了。”他钻到妈妈身边,亲吻她的脖子。妈妈笑着拍开他:“要喝咖啡吗?”妈妈进厨房,爸爸看着蕾妮。“今天不是要去上学吗?你怎么这么忧郁?”

“我没事。”

“我知道你在烦恼什么。”爸爸说。

“才怪呢。”她的语气像心情一样郁闷。

“我看看噢。”爸爸以夸张的表情蹙眉。他把她留在那里,走进他的房间。不久之后,他拿着一个黑色垃圾袋出来放在桌上。“说不定这个会有帮助。”

可不是,她刚好需要垃圾。

“打开看看。”爸爸说。

蕾妮不甘愿地撕开袋子。

里面有一条橘黑线条的喇叭裤、一件毛茸茸的象牙白渔夫风织花毛衣,那件毛衣应该原本是男装尺寸,但是缩水了。

老天爷。

蕾妮或许不懂时尚,但那条裤子绝对是男装,至于那件毛衣……恐怕在她出生之前就过时了。

蕾妮瞥见妈妈的眼神。她们都很清楚他有多努力,也很清楚他有多失败。在西雅图,这样的打扮等于社交自杀。

“蕾妮?”爸爸的表情因为失望而垮了下来。

她硬挤出笑容:“太完美了,爸爸,谢谢。”

他叹息微笑:“噢,那就好。我花了很多时间翻二手衣桶。”

救世军。这么说来,他早就计划好了,之前他们在荷马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她需要新衣服。这份心意几乎让这些难看的衣服变漂亮了。

“去换上吧。”爸爸说。

蕾妮勉强微笑。她去爸爸妈妈的卧房换衣服。

毛衣太小,毛线太厚重,她几乎无法弯起手臂。

“真漂亮。”妈妈说。

她努力微笑。

妈妈拿着一个小熊维尼便当盒过来:“瑟玛觉得你会喜欢。”

这下蕾妮的社交生活注定完蛋了,但她毫无办法。

“我们该出发了,我不想迟到。”她对爸爸说。

妈妈用力拥抱她,轻声说:“祝你一切顺利。”

蕾妮走出家门,坐上面包车的前座,他们出发,在凹凸不平的小径上一路弹跳晃动,然后转向小镇,在大马路上经过称为机场的那块空地。即将过桥的时候,蕾妮大喊:“停车!”

爸爸猛踩刹车,转向她问:“怎么了?”

“可以让我从这里走过去吗?”

他失望地看她一眼:“什么?”

她太紧张,顾不得安抚他受伤的情绪。无论她转学过多少次,有一件事始终不变:一旦上了中学,爸爸妈妈就必须退居幕后。因为他们而丢脸的概率高到破表。“我已经十三岁了,而且这里是阿拉斯加,我们要学会强悍。”蕾妮说,“好啦,爸爸,拜托啦。”

“好吧。我愿意为你让步。”

她下车,独自穿过小镇,经过一个抱着一只鹅盘坐在路边的男子。她听见他对鹅说:“不可能,玛蒂达。”她加快脚步走过去,经过充当钓鱼导览公司店面的肮脏帐篷,绕过马路转弯的地方。左手边的草丘上,矗立着白色木板搭建的俄国东正教教堂,屋顶上的十字架多了一条斜杠。

只有一间教室的学校,坐落在小镇后方一块长满杂草的空地上。后面有一片黄黄绿绿的沼泽,一条河呈斜斜的S字形穿过高草。校舍是一栋以剥皮原木搭建的A字结构的简易建筑,金属屋顶斜度很大。

蕾妮站在敞开的门前偷看里面。教室比外面看起来大,至少有四点二米见方。后面的墙上挂着一面黑板,上面用大写字母写着“西华德的蠢事” (1) 。

教室前方,一位原住民女性站在大桌子后,面向门口。她看上去十分坚毅,肩膀很宽,一双大手好像非常能干,黑色长发编成两条松松的麻花辫,脸庞的颜色像咖啡牛奶。她的下唇到下巴的位置有线条刺青,很像那种叫作条形码的新玩意儿。她下身穿着褪色的李维斯牛仔裤,裤管塞进橡胶靴里,上身则是男装法兰绒衬衫搭配麂皮流苏背心。

一看见蕾妮,她大声说:“你好!欢迎!”

教室里的学生纷纷转头,桌椅发出刮地的声响。

一共只有六个学生,两个比较小的孩子坐在第一排,都是女生。她想起曾经在狂厄尔那里见过她们:玛莎和爱涅丝。她也认出那个神情乖戾的少年艾索。还有两个不停嬉笑的原住民女童,八九岁,桌子靠在一起,都戴着干枯的蒲公英花冠。教室右手边有两张侧边靠在一起的桌子,面向黑板,一张空着,另一张坐着一个瘦瘦的男生,金发及肩。他似乎是唯一对她感兴趣的学生。他一直保持转过身的姿势,到现在还在看她。

“我是蒂卡·罗德斯。”老师说,“我和我先生住在熊湾,所以有时候冬天我没办法过来,但我会尽力。我希望学生也能尽力。”她微笑。“你是蕾诺拉·欧布莱特吧?瑟玛说过你会来。”

“大家都叫我蕾妮。”

“你几岁?十一?”罗德斯老师打量蕾妮。

“十三。”蕾妮感觉脸颊发烫,真希望月经快点儿来,胸部快点儿发育。

罗德斯老师点头。“很好。迈修也十三岁。过去那里坐下吧。”她指着那个金发的男生。“去吧。”

蕾妮紧抓住超蠢的小熊维尼便当盒,因为太用力而手指疼痛。经过艾索的座位时,她说:“你、你好。”他给她一个“谁想理你?”的眼神,继续埋头在Pee-Chee牛皮纸文件夹上画一个像是巨乳外星人的东西。

她笨拙地坐进那个十三岁男生旁边的位子。“嘿。”她含糊地说,侧眼看他。

他露出大大的笑容,一口牙歪歪斜斜。“感谢老天。”他拨开落在脸上的头发,“我还以为一整年都得和艾索坐在一起呢。我觉得那小子以后一定会进监狱。”

蕾妮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是从哪里来的?”他问。

蕾妮从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要回答,必须在来这里之前有个稳定的住处,但她从来没有。她从来不把任何地方当家。“我的上一个学校在西雅图。”

“你一定觉得像掉进魔多了吧?”

“你读过《魔戒》?”

“我知道,超级酷。不过这里是阿拉斯加。冬天黑得要命,又没有电视可看。我爸爸总是抱着业余无线电听那些老家伙唠唠叨叨,但我没办法。”

蕾妮感受到一种全新的情绪,她不知道如何归类。“我最爱托尔金了。”她轻声说。能够老实说出这句话,感觉很奇特。之前那所学校的同学比较喜欢电影、音乐,没有人想读书。“还有赫伯特 (2) 。”

“《沙丘》系列棒呆了。‘恐惧会杀害心灵。’对极了,老兄。”

“还有《异乡异客》 (3) 。那就是我在这里的感觉。”

“难免的。在最后的疆界,一切都不寻常。北方有个小镇的镇长是狗。”

“不会吧?”

“真的。一只雪橇犬。他们投票选出来的。”迈修一手按住胸口,“这么夸张的事情想掰也掰不出来。”

“刚才在路上,我看到一个人抱着一只鹅坐在路边。他好像在跟鹅说话。”

“那是疯子彼德和玛蒂达。”

蕾妮大笑。

“你的笑声很奇特。”

蕾妮觉得非常丢脸,脸颊发烫,从来没有人告诉她这件事。真的吗?她笑起来是什么声音?噢,老天。

“对、对不起。我不知道为什么说那句话。我的社交技巧烂透了。大部分的时间我只和家人说话。我不知道多久没有和同龄的女生说话了,你是第一个。那个,你很漂亮。只是这样。我在胡言乱语,对吧?你大概会尖叫逃跑,要求换去坐在艾索旁边,就连那个未来的杀人犯都比我好。好,我马上闭嘴。”

从“漂亮”之后,蕾妮就一个字也听不见了。

她努力告诉自己他没有别的意思。但当迈修看着她,她感觉可能的未来在展开——虽然听起来疯狂又愚蠢。她想着我们可以做朋友,不是一起坐校车、吃午餐的那种泛泛之交。

朋友。

那种在很多重要的事情上想法一致的朋友。就像《魔戒》的山姆和佛罗多,《清秀佳人》的安妮和戴安娜,《局外人》 (4) 的波尼博伊和约翰尼。她闭上眼睛,发现自己身在梦想世界,左手边有一层薄纱,她跨过去,发现迈修在另一头等着她。

“蕾妮?”他说,“蕾妮?”

哦,我的天。他叫她两次了,她像个傻瓜一样呆望着他,看到的却是梦想世界中的他。

“嗯,我懂。有时候,我也会神游。我妈说都是因为我一天到晚待在幻想世界里,和一群虚构的人在一起。话说回来,我妈从圣诞节就在读《路边动物园》(Another Roadside Attraction )。”

“我确实会那样。”蕾妮承认道,“有时候,我会……神游。”

他耸肩,仿佛表示这没什么奇怪:“嘿,明天晚上有烤肉派对,你听说了吗?”

* * *

“你会去派对吗?”

等爸爸来接她回家的时间,蕾妮在心中反复回味这句话。她很想说会去,而且真的会去。她很久没有这么渴望一件事了。

但她的爸爸妈妈不是会参加社区烤肉派对的人。说真的,他们从不参加任何社区活动。欧布莱特不是那种家庭。那是属于温馨家庭影集“欢乐满人间”和“脱线家族”的活动。他们以前住的地方,社区经常举办各种聚会。后院烤肉派对上,爸爸们穿着V领上衣,喝威士忌,烤汉堡,妇女聚在一起抽烟,喝马丁尼,端出一盘盘培根鸡肝卷,小孩在旁边尖叫奔跑。她知道,因为有一次她隔着栏杆全看到了,摇呼啦圈,玩滑水道,开洒水器消暑。

爸爸终于来了,蕾妮爬上面包车,用力关上门。他是最晚来的家长。他问:“蕾妮,学校怎样啊?”

“今天教美国向俄国买下阿拉斯加的历史,还有阿拉斯加山和楚加奇山脉的地理环境。”

他“嗯”一声表示可以接受,然后挂挡开车。

蕾妮考量她想说的话。班上有个和我同龄的男生,他是我们的邻居。

不行,提起男生绝对行不通。

我们的邻居要举办烤肉派对,他们邀请我们一起去。

但爸爸最讨厌这种事情,至少在他们以前住过的地方是这样。

车子在泥土路上摇摇晃晃,两旁扬起灰尘,终于转进他们家的车道,绿荫将他们吞没。一回到家,她就发现院子里有一大群人,大部分是哈兰家的人,每个人都在工作。他们不用交谈就能顺畅配合,像舞者一样聚集又分开。克莱德用那种像笼子的东西将原木锯成板子。泰德将木板钉在高藏屋的侧边骨架上,就快完工了。唐娜在整理柴薪。

“我们的朋友来帮忙做过冬的准备。”爸爸说,“不,他们不只是朋友,蕾妮,他们是同志。”

同志?

蕾妮蹙眉。

“蕾妮,世界就该这样。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为了一点儿小钱争得你死我活。”

蕾妮无法不注意,不分男女,每个人的腰间都挂着枪套。

爸爸打开车门。“这个周末,我们要一起去斯特灵,在基奈河上的‘农夫洞’钓鲑鱼。听说国王鲑很难钓。”他踏上松软的土地。

狂厄尔举起戴手套的手对爸爸挥了挥,爸爸立刻过去找他。

蕾妮经过一个新建起的东西,二点七米高、一点二米宽,四边用黑色厚塑料布盖住(蕾妮相当确定,那应该是拆开的垃圾袋)。门开着,里面堆满红鲑,沿着脊椎片成两半,打开挂在树枝上。瑟玛跪在地上,调整封闭铁箱里的火。一股黑烟冒出,往上飘向挂在树枝上的鲑鱼。

妈妈在院子里杀鱼,抬起头看蕾妮。她的下巴沾到粉红色的鱼内脏。“那是烟熏室。”妈妈往瑟玛的方向一撇头。“瑟玛正在教我怎么熏鱼。显然那是一门艺术,太热,鱼肉会熟,应该要同时完成烟熏与干燥。很好吃噢。第一天上学还好吗?”她用红色头巾包住头发,以免头发掉进眼睛里。

“很酷。”

“你的衣服和便当盒没有造成社交自杀的惨剧?没有坏女生取笑你?”

蕾妮藏不住笑容:“我的年级没有女生。不过……有一个男生……”

这句话挑起妈妈的兴致:“男生?”

蕾妮感觉自己脸红了:“只是朋友,妈妈,不过刚好是男生。”

“嗯哼。”妈妈点起香烟,忍住不笑,“他长得好看吗?”

蕾妮不理会:“总之,他说明天晚上有场社区烤肉派对,我想去。”

“嗯。我们会去。”

“真的?太棒了!”

“是啊。”妈妈笑着说,“我说过在这里会不一样。”

* * *

到了为派对打扮的时候,蕾妮完全没了主意。老实说,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她根本没有几件衣服可挑选,但她并未因此放弃,还是尝试了几种不同的搭配,最后决定穿格纹聚酯纤维喇叭裤,搭配绿色螺纹领衫,加上仿麂皮背心,主要是因为她累了,尽管很想打扮漂亮,但她不可能变漂亮。她想尽办法也搞不定头发。她用手指往后拨,编成一条拳头那么粗的毛糙麻花辫。

她在厨房找到妈妈,妈妈正忙着把厚厚一块玉米面包装进保鲜盒。她把像羽毛一样蓬松自然的及肩金发打理得闪闪发亮。看得出来她刻意想让人惊艳,穿着紧身喇叭裤配贴身白毛衣,搭配一条绿松石印第安石榴花项链,那是几年前在亚利桑那州的保护区买的。

妈妈将盒盖下的空气挤掉时似乎有些心烦。

“你在担心,对吧?”

“为什么这么说?”妈妈对她灿烂地笑了一下,但眼神没那么容易说变就变。她好几天没有化妆了,今天的妆容让她显得活泼又美丽。

“记得那次在园游会发生的事情吗?”

“不一样啦。那个人想骗他。”

蕾妮印象中不是这样的。他们在俄勒冈州参加园游会,原本玩得很开心,但爸爸开始喝啤酒。然后有个男的对妈妈言语轻佻(她也轻佻回去),爸爸大抓狂。他用力推那个人,害那个人的头撞上啤酒屋的帐篷,接着爸爸开始大吼大叫。保安来的时候,爸爸一直要打人家,结果保安报警了。蕾妮发现有两个同学在旁边目睹这场争执,她觉得快丢脸死了。他们看到她爸爸被拖上了警车。

爸爸打开木屋的门进来。

“我的两个美人儿准备好去参加派对了吗?”

“当然喽。”妈妈急忙笑着说。

“那走吧。”

他们全部挤上面包车出发。没过多久——距离不到四百米,而且路很直——车子来到挂着褪色牛头骷髅的钢铁栅门前。栅门开启,欢迎访客。

沃克开垦园,距离他们最近的邻居。

爸爸缓缓开进去。车道呈平缓的S形(长满苔藓的地上压出两条胎痕,被压扁的青草如缎带蜿蜒,路面凹凸不平),两旁长着细瘦的云杉,树干是黑色的。左手边有些地方树丛比较稀疏,蕾妮看到远处有一抹碧蓝,但是直到车子开进空地,蕾妮才看清景色。

“哇。”妈妈说。

他们来到位于平静碧蓝海湾上的一片山脊。这块地非常大,杂树都清理干净了,只留下慎重挑选的几棵,牧草非常翠绿,很像人工草坪。

一栋两层原木房屋矗立在最高点。房屋正面呈三角形,装设有很大的梯形窗户,还有往前伸出的环绕式露台。这栋房子让人感觉像大船的船首,被怒涛冲上海岸,从此搁浅,只能永远痴痴地凝望所归属的大海。露台上放着几张款式不一的椅子,一律面向壮丽的海景。房屋后方有几个畜栏,住着许多养得很好的牛、羊、鸡。高度及膝的杂草中,四散堆放着一卷卷有刺的金属网、木条箱、栈板、坏掉的拖拉机、生锈的挖土机铲子、几辆快报废或已经报废的卡车。一个木造小屋不停冒出烟雾,不远处有几个蜂箱挤在一起。在一块没有树的地方,她看到茅厕的尖屋顶。

下方的水面上,一座灰色码头伸入碧蓝大海。码头尽头,一道老旧的拱门上印着“沃克湾”字样。一架水上飞机系在码头上,还有两艘亮银色的渔船。

“水上飞机。”爸爸嘀咕,“富二代真爽。”

他们把车停好,步行穿过高草,经过一辆装着黑色铲斗的明黄色拖拉机、一辆还很新的全地形沙滩车。蕾妮站在高处,看到海滩上聚集着许多人,十多个人围着一堆很大的篝火。火焰飞向浅紫色天空,发出像是弹手指的噼啪声响。

蕾妮跟随父母走下阶梯到海滩。从这里可以看到参加派对的所有人。一个留着金色长发的宽肩男子坐在倒下的树干上弹吉他。大玛芝把两个白色塑胶水桶翻过来当鼓,蕾妮学校里的罗德斯老师正在疯狂拉小提琴,娜塔莉演奏手风琴的功力惊人。瑟玛唱着《公路之王》,到了“意义就是毫无意义”那一句,所有人一起加入。

烤肉架似乎是用旧油桶改装成的,克莱德和泰德负责烤肉。狂厄尔站在旁边,拿着一个陶壶对嘴喝。蕾妮看到同校的两个小女孩玛莎和爱涅丝,她们在水边和娃娃一起弯腰捡贝壳。

妈妈抱着装满玉米面包的保鲜盒走下海滩。爸爸紧跟在后,拿着一瓶五分之一加仑的威士忌。

那个弹吉他的高大宽肩男子放下乐器站起来。他的打扮和这里的其他男人一样,法兰绒衬衫搭配褪色牛仔裤、橡胶靴,即使如此,他依然鹤立鸡群。他仿佛是为了这片荒野大地而生,好像可以奔跑一整天,用手斧砍倒年岁悠久的大树,扛着树干轻快跳跃渡过湍急河水。就连蕾妮也觉得他很帅——以老人而言算帅啦。“我是汤姆·沃克。”他说,“欢迎光临我的开垦园。”

“我是恩特·欧布莱特。”

汤姆和爸爸握手。

“这是我妻子珂拉。”

妈妈对汤姆微笑,和他握手之后回过头:“这是我们的女儿,蕾妮,今年十三岁。”

汤姆对蕾妮微笑:“嘿,蕾妮,我儿子迈修提起过你。”

“真的?”蕾妮说。不要笑得太开心,怎么这么傻?

吉妮娃·沃克钻到丈夫身边。“嘿。”她对珂拉微笑,“看来你们已经见过我老公了。”

“前夫。”汤姆·沃克搂着吉妮娃,“我爱这个女人,她对我而言像空气一样不可或缺,但我受不了和她一起生活。”

“但是也受不了没有我的生活。”吉妮娃微笑,朝左边一撇头,“那是我现在的男人,卡尔宏·莫维。他不像汤姆那么爱我,但比汤姆对我好太多了,而且他不会打呼。”她淘气地用手肘捅捅沃克先生的侧腰。

“听说你们的准备不太充足。”沃克先生对爸爸说,“你们必须尽快学习。尽管找我帮忙,不必不好意思。我永远很乐意。无论你们需要借什么,我都有。”

爸爸虽然道谢,但蕾妮听出他的语气不对劲儿,因此紧张起来。他似乎突然变得暴躁,好像被惹火了。妈妈也听出来了,忧心忡忡地看着他。

狂厄尔蹒跚着走过来。他的T恤上印着“钓鱼很多年,放饵我最强”。他醉酒傻笑,身体摇摇晃晃,步伐跌跌撞撞。“大个子汤姆,你要帮助恩特?可真伟大噢,就像约翰王 (5) 帮助可怜的农奴。你的好兄弟州长说不定也会帮你一把。”

“老天,厄尔,不要又来了。”吉妮娃说,“我们来演奏音乐吧。恩特,你会什么乐器吗?”

“吉他。”爸爸说,“但我卖掉——”

“太好了!”吉妮娃挽着他的手臂,拉他离开狂厄尔,走向大玛芝和聚集在沙滩上的临时乐团。她将沃克先生刚才放下的吉他交给爸爸。狂厄尔蹒跚着走向篝火,拿起他的陶壶。

妈妈穿着紧身裤,一头金发在海风中飘扬,蕾妮纳闷妈妈知不知道她有多美。她的美有如歌唱家的声音般清澈完美,却像开在北国的兰花一样与此地格格不入。

没错,她很清楚自己有多美。沃克先生也看出来了。

“我帮你去拿点儿饮料好吗?”他问妈妈,“啤酒可以吗?”

“当然好,汤姆。我刚好想喝啤酒呢。”妈妈让沃克先生带她走向餐台,那里有个装满雷尼尔啤酒的冰桶。

妈妈跟着沃克先生,以她独有的方式摇曳生姿,轻盈翩然,仿佛脚不沾地。她的臀部跟随音乐节奏摇摆。她以若有似无的动作轻触他的手臂。他的视线没有离开过她的脸庞,一次也没有。

“蕾妮!”

她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于是转过身。

迈修站在上面,离阶梯不远,挥手要她过去。

她爬上阶梯,他在那里等着,两手各拿着一瓶啤酒。“你有没有喝过啤酒?”他问。

她摇头。

“我也没有。来吧。”他走进左手边的树丛里。他们沿着一条泥泞的小径往下走,经过几处露出地面的岩石。他带她走到一小块空地,地上长着厚厚的苔藓,透过云杉的缝隙能够看到派对现场。这里距离海滩大约四点五米,但感觉像是另一个宇宙。在那里,大人欢笑、谈天、奏乐,幼童在石滩上翻找完整的贝壳,艾索独自在旁边用刀刺腐朽的树干。

迈修坐下,伸长双腿,背靠着树干。蕾妮在他旁边坐下,距离虽然很近,但又不会碰到他。

他打开一瓶啤酒,气泡发出咝咝声响,递给她。她立刻闻到熟悉的麦香。她皱着鼻子喝了一小口。啤酒在她的喉咙里冒泡,味道很难喝。

“好恶心。”迈修说。她大笑。她接着喝了三小口,然后靠在树干上。一阵清凉的微风从海滩吹来,带来海水咸味与烤肉的浓郁香气。树丛后面就是热热闹闹的派对。

他们融洽地静静坐在一起,蕾妮感到很神奇。通常她和想交朋友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都会紧张到不行。

海滩上的派对进行得正热烈。透过树丛的缝隙,他们看得一清二楚。人们互相传着一个玻璃罐。蕾妮的妈妈在跳舞,扭腰摆臀,甩着长发。她有如森林精灵,从身体里发出光芒,吸引着那群酒醉的粗鲁森林居民。

啤酒让蕾妮感觉醺醺然、飘飘然,仿佛身体里充满气泡。

“你们为什么搬来这里?”迈修问。她还没回答,他用力把啤酒罐往岩石上砸扁。

蕾妮忍不住大笑,只有男生才会这么做。“我爸爸有点儿……爱冒险。”她决定这么说(绝对不可以说出真相,绝对不可以说爸爸经常失业,没办法安定下来,尤其不可以说出他喝太多酒,而且会大吼大叫),“我猜他大概厌倦了西雅图。你们呢?什么时候来的?”

“我的爷爷艾克哈·沃克在大萧条时期来到阿拉斯加。他说不想排队等人施舍稀稀的汤。于是他收拾家当,一路搭便车去了西雅图,边打工边设法来到北方。据说他曾经步行横越阿拉斯加,甚至登上过阿拉斯加峰,他背上绑着一把梯子,遇到冰河裂口就架在上面走过去。他在诺姆认识我奶奶。她经营一家洗衣店兼餐馆。他们结婚之后决定要垦荒。”

“也就是说,你的祖父母、父亲、你,都是在那栋房子里长大的?”

“呃,大房子是很后来才盖的,但我们都在这片土地上成长。我妈的家族住在费尔班克斯。我姐姐去上大学,和那边的亲戚住在一起。我父母几年前离婚了,所以妈妈在开垦园里盖了自己的新房子,和她的男朋友住在一起。卡尔是个大烂人。”他笑嘻嘻地说,“不过我们相处得很好。冬天的时候,他会陪爸爸下棋。很奇怪,不过阿拉斯加就是这样。”

“哇,我甚至无法想象一辈子住在同一个地方。”她听出自己的语气流露出向往,觉得很难为情。她举高啤酒罐,喝光最后一点儿泡沫。

临时乐团提高音量。他们完全放开了,狂敲鼓,乱弹吉他,拼命拉小提琴。

瑟玛、妈妈、罗德斯老师一起跟着音乐扭屁股,大声唱着:“科罗拉多高——山——上……”

站在烤架旁的克莱德大喊:“麋鹿汉堡好了!谁要加奶酪?”

“走吧。”迈修说,“我快饿扁了。”他牵起她的手(感觉很自然),带她穿过树丛,去海滩。他们刚好走到爸爸和狂厄尔后面,他们两个躲在一边喝酒,狂厄尔用玻璃罐和爸爸碰杯,用力敲出响亮的声音。“那个汤姆·沃克,以为他的屎是香的。”爸爸说。

“等到大难临头的时候,他会爬着来求我们,因为我们准备好了。”狂厄尔口齿不清地说。

蕾妮呆住,感觉非常丢脸。她看着迈修,他一定也听见了。

“含着金汤匙出生。”爸爸接着说,他口齿不清,而且说话很慢。

狂厄尔点头,脚步一晃撞上爸爸。他们互相扶持。“自以为比我们高尚。”

蕾妮甩开迈修的手,羞耻让她觉得很渺小、很孤单。

“蕾妮?”

“对不起,让你听到那种话。”她感到惊恐又尴尬。爸爸口齿不清乱骂人就算了,妈妈也很夸张,黏在沃克先生身边,她抬头对他笑的样子一定会惹祸。

就像以前一样。阿拉斯加应该不一样才对。

“怎么了?”迈修问。

蕾妮摇头,熟悉的忧伤悄悄爬上心头。她永远无法告诉他,在这样的家庭生活是什么感觉,有时候爸爸让她很害怕,而妈妈太爱他,以致用危险的方式逼他证明他有多爱她,例如和别的男人调情。

这是蕾妮的秘密,她的重担,她不能说出去。

这么长的时间,这么多年,她一直梦想能够交到真心的朋友,会告诉对方自己所有事情的朋友。她怎么会看不出这么明显的障碍?

蕾妮不可能交到真心的朋友,因为她做不到。“对不起。”她含糊地说,“没什么。去吃东西吧,我好饿。”

(1)  一八六七年美国政府从沙俄购买俄属北美(今日的阿拉斯加)的事件。当时的国务卿西华德(William Henry Seward,一八〇一—一八七二)负责谈判,所以这个事件被讥为“西华德的蠢事”(Seward's Folly)。

(2)  弗兰克· 赫伯特(Frank Herbert,一九二〇—一九八六),美国科幻小说家,作家。

(3)  《异乡异客》(Stranger in a Strange Land ):美国科幻小说作家罗伯特· 海因莱因(Robert A. Heinlein,一九〇七—一九八八)的作品。故事描述一个在火星上出生长大的人回到地球上,认识、接触和最终改变人类社会的经历。

(4)  《局外人》(The Outsiders ):美国作家苏珊· 依· 辛顿(S. E. Hinton,一九四八— )于一九六七年出版的作品,描述“油头小子”与“公子哥儿”两派少年的对立冲突。波尼博伊与约翰尼是死党,在一次打斗中,约翰尼为了救波尼博伊而杀人,两人躲在教堂中避风头。教堂失火,两人英勇救人,但约翰尼重伤死去。

(5)  约翰王(King John,一一六六—一二一六):英国史上最不得人心的国王,以矮小、丑陋、怯懦、残忍闻名。由于横征暴敛触怒了英国民众,贵族武装逼迫约翰王签署《大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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