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零八分,西蒙迈出电梯,走向凶案处办公室,一路上都在思考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今天早些时候,艾尔莎在主卫里洗眼睛,完全没意识到西蒙就在卧室里看着她。第二个问题是今天是星期天,他给卡丽安排的工作好像有点太多了。第三个问题是他讨厌这间办公室的布局,尤其是他之前还听艾尔莎的一位建筑师朋友说过,所谓的开放式办公室能节省每位员工所占空间的说法完全是个悖论,开放式办公室嘈杂的环境会迫使人们辟出无数的会议室和缓冲带,即使它真能节省开支,那些钱也都被用在这些额外花销上了。

他走到卡丽桌旁。

“这么早。”他说。

她扬起一张迷迷糊糊的脸。“你也够早的,西蒙·凯法斯。”

“辛苦了。查到什么了吗?”

卡丽倒向椅背。她哈欠连天,但西蒙还是从她脸上读到了某种满足。

“一开始,我主要从伊弗森和法里森的关联入手。接着我又查了桑尼·洛夫特斯的罪名和本案的其他嫌疑人。洛夫特斯被指控杀害一名身份不明的女子,死者很可能来自越南,死于吸毒过量,警方最开始怀疑的就是卡勒·法里森。不过洛夫特斯还有另一宗命案在身。他杀死了奥利弗·乔维克,一个毒贩,科索沃塞尔维亚人,正准备进军贩毒市场,却被发现死在史丹斯巴肯公园,喉咙里被插了一只可乐瓶。”

西蒙做了个鬼脸:“被割喉了?”

“不,不是割喉。是被人把一只可乐瓶整个塞进了喉咙。”

“塞进喉咙?”

“先塞入瓶颈。这样比较容易。然后一直往里塞,直到瓶底抵住后槽牙。”

“你怎么会知道……”

“我看过照片。缉毒处认为这是个警告,为了让人知道不自量力的人在可卡因市场上会有什么下场。”她抬头飞快地瞟了西蒙一眼,补充说,“可乐是指可口可乐。”

“哦,我知道。谢谢你。”

“警方启动了调查,但没有任何进展。其实这起案件一直没被彻底搁置,但在桑尼·洛夫特斯因谋杀亚裔女孩入狱之前,调查几乎陷入停滞。他承认乔维克也是他杀的。根据讯问记录,他说他跟乔维克约在公园见面,要偿清一笔债务,洛夫特斯没带够钱,乔维克就用枪指着他。于是洛夫特斯袭击了他,把他打倒在地。警方大概觉得这合情合理,洛夫特斯毕竟练过摔跤。”

“嗯。”

“有意思的是,警方从瓶身上提取到一枚指纹。”

“然而?”

“然而不是洛夫特斯的。”

西蒙点点头:“洛夫特斯是怎么解释的?”

“他说这只瓶子是他在附近一个垃圾桶里捡的。还说他这种瘾君子经常在垃圾桶里翻饮料瓶,拿去索要押瓶费。”

“但是?”

“瘾君子才不会捡破烂呢。要赚够当天的毒资,这么做根本就是杯水车薪。报告还显示指纹是从瓶底提取的,属于一根大拇指。”

西蒙知道她想说什么,但并不准备抢她的话,免得扫她的兴。

“咳,谁喝饮料的时候会把大拇指按在瓶底上啊?但如果你想把瓶子往某人喉咙里塞……”

“你认为警方当时没想到这点?”

卡丽耸耸肩。“我想警方对毒杀案并不重视。他们没在数据库里找到能匹配那根大拇指的指纹。所以,一有人主动承认自己犯下了他们一直没破的命案,他们就……”

“他们就感激涕零,赶紧把案子结掉,接着查别的案子?”

“你们不就是这么干的吗?”

西蒙叹了口气。你们。他在报纸上读到过,在前些年的丑闻平息后,警方的公众形象有所改观,但警察的美誉度也只是略高于铁路系统而已。你们。她说不定已经开始庆幸自己很快就要离开这间开放式办公室了。

“所以桑尼·洛夫特斯承认了两项谋杀罪,但两者都可能是毒贩所为。你是想说他专门替人顶罪?”

“你不觉得吗?”

“有可能。但现在还是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跟法里森或阿格妮特·伊弗森存在联系。”

“还有第三起谋杀案呢。”卡丽说,“杰斯缇·莫尔桑德。”

“船主之妻。”西蒙说,不过现在他的思绪飘向了咖啡和咖啡机,“那是比斯克鲁德警局的案子。”

“对。她的头顶被锯掉了。桑尼·洛夫特斯也是这起案件的嫌疑人。”

“那不可能,对吧?案发时他还在服刑。”

“不对,他在外面,那天是放风日。他就在附近。他们甚至在犯罪现场找到了他的毛发。”

“不是吧。”西蒙说,顿时把咖啡忘得一干二净,“报纸上应该会登啊。犯罪现场的证据指向臭名昭著的杀人惯犯——还有比这更劲爆的新闻吗?”

“比斯克鲁德警局那位负责本案的警官决定不对外公布案情。”卡丽说。

“为什么?”

“你自己问他吧。”

卡丽用手一指,西蒙看见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从咖啡机那边走来,手里端着一只马克杯。尽管是夏天,但他还是穿了件厚厚的套头羊毛衫。

“我叫亨里克·韦斯塔。”那人伸出手说,“我是比斯克鲁德警局的警监。杰斯缇·莫尔桑德的案子由我负责。”

“我请亨里克早上开车过来聊聊。”卡丽说。

“从德拉门那么远的地方专程开车过来?还是在早高峰时段?”西蒙说着,跟对方握握手,“太感谢了。”

“应该说是在早高峰之前。”韦斯塔说,“我们六点半就到这里了。我想我对这项调查没有太多可说,不过您这位同事的工作真是细致入微啊。”

他冲卡丽点点头,坐到她对面的椅子上。

“你们为什么不公开宣布犯罪现场找到的毛发属于一个已定罪的杀人犯呢?”西蒙说着,艳羡地望着韦斯塔举到唇边的咖啡,“这几乎就等于宣布案子破了。警方一般不会对好消息秘而不宣。”

“这话不假。”韦斯塔说,“而且毛发的主人在我们第一次讯问时就承认人是他杀的了。”

“所以问题出在哪里?”

“出在莱夫身上。”

“莱夫是谁?”

韦斯塔缓缓地点了点头:“讯问结束后,我们本可以用搜集到的信息直接发布新闻稿,但是有些地方好像怎么也说不通。嫌疑人的……态度好像不大对劲。所以我决定按兵不动。他在我们第二次问讯的时候翻供了,拒不认罪,说他有不在场证明。那人叫莱夫,开一辆蓝色沃尔沃,车上面贴了一张‘我德拉门’的贴纸,洛夫特斯不知怎么看出他心脏不好。于是我们就去找德拉门的沃尔沃店调查,还问了比斯克鲁德中心医院的心血管科。”

“结果呢?”

“莱夫·克洛格内斯五十三岁,住在德拉门的科内吕德。他看到我出示的照片,一眼就认出了嫌疑人。他在一个路边停车区见过他,就在一条跟德拉门路平行的老路边上。你知道,就是那种带野餐椅、野餐桌,供人在户外小憩的地方。莱夫·克洛格内斯趁天晴出来兜风,却不得不靠边停车,在这个休息区坐了好几个小时,因为他不知为什么感觉异常疲惫。我觉得这条路上车应该不多,大家更喜欢走那条新路,再说那条路上还有个池塘,能钓小鱼。总之呢,那天还有两个人坐在另一张野餐桌上。他俩就干坐在那儿,一连几小时都没说话,好像在等什么。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人看看表,宣布他们该走了。两人从克洛格内斯桌前走过时,另一个人弯下腰,询问克洛格内斯的姓名,还叮嘱他去看医生,说他的心脏出了问题。他刚说完就被前面那人拽走了;克洛格内斯觉得他应该是某个出来放风的精神病患者。然后那两人就开车走了。”

“但这段插曲一直在他脑中挥之不去。”卡丽说,“所以他就去看了医生。结果医生发现他的心脏的确有问题,立即安排他住院。所以莱夫·克洛格内斯才会记得这个人,尽管他们只在德拉门河边老路上的停车区有过一面之缘。”

德拉门河,西蒙想。

“没错,”韦斯塔说,“莱夫·克洛格内斯说那人救了他的命。但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法医报告显示,杰斯缇·莫尔桑德的死亡时间恰好是那两人坐在停车区的时候。”

西蒙点头。“那撮头发呢?你们没查查它是怎么跑到犯罪现场的?”

韦斯塔耸耸肩:“我说了,嫌犯有不在场证明。”

西蒙注意到韦斯塔一直没提那少年的名字。他清清嗓子:“照这么说,头发就是有人放在那儿栽赃他的。如果真有人特意安排桑尼·洛夫特斯出来放风、制造他是凶手的假象,那斯塔滕监狱肯定有狱警参与了这件事。这就是警方不公开案情的原因?”

亨里克·韦斯塔把卡丽办公桌上的咖啡推到远处,大概是喝腻了。“我奉命保密。”他说,“上面有人明确命令我的头儿别再插手这个案子,等以后有机会再详查。”

“他们想把情况再核实一遍,趁还没爆出丑闻。”卡丽说。

“真是这样就好了。”西蒙轻声说,“既然上面让你闭嘴,那你又为什么要告诉我们呢,韦斯塔?”

韦斯塔又耸耸肩:“一个人憋在心里太难受了。我一听卡丽说她在跟西蒙·凯法斯工作……咳,大家都说你很正直。”

西蒙瞧瞧韦斯塔。“你知道这就等于说我这个人很难搞,对吧?”

“知道。”韦斯塔说,“我并不想惹麻烦。只是不想当唯一的知情人。”

“因为你觉得说出来比较安全?”

韦斯塔第三次耸肩。坐下之后,他好像缩水了。尽管穿着毛衣,但他似乎依然很冷。

长条形的会议室里鸦雀无声。

胡戈·内斯特集中精力盯着桌首那张椅子。

那张白色野牛皮的高背椅背对着他们。

椅子上的那个人要他们给个解释。

内斯特的目光越过椅背,盯着墙上那幅画,画上有一副十字架。画面奇诡血腥,细节繁复。十字架上的人长着一对犄角,两眼发红,目光如炬。除去这些细节,两人惊人地相似。有传言说这位画家在给高背椅上那个男人画像之前,曾因欠债而被他剁掉两根手指。这是真的,内斯特本人当时就在现场。还有传言说这幅画只在画家的画廊里展出了十二个小时就被椅子上的男人摘掉了。同时被摘掉的还有画家的肝脏。但事实并非如此。其实这幅画只展出了八小时,而且被摘除的是脾脏。

而那张野牛皮,据说来自椅子上那人花一万三千五百美元猎杀的一头白野牛,内斯特不知道这是真是假。白野牛是拉科塔苏族印第安人心目中最神圣的动物,据说椅子上那人用弓弩射中了它,见它两箭穿心依然不死,就骑到这只重达半吨的动物身上,用肌肉发达的大腿夹断了它的脖子。不过内斯特觉得这故事挺可信的。这人的体重比那动物轻不了多少。

胡戈·内斯特把目光从画上移开。房间里除了他和那个坐在白色野牛皮座椅上的男人,还有另外三个人。内斯特扭扭肩膀,感觉西装里的衬衫粘在背上。他一般不太出汗。不仅因为他尽量避开日光浴、劣质羊毛衫、运动、性爱和一切消耗体能的活动,更因为——医生说——他的体温调节功能存在障碍,这种机能在正常情况下能让人出汗。所以即使做了运动,内斯特也不会出汗,但有体温过高的风险。这种基因病证实了他一直以来的猜测:他不是父母的亲生儿子,而他那个梦——梦见自己躺在摇篮里,周围环境就像他曾在照片上见过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基辅——也不见得纯属想象,而很可能是他最初的童年记忆。

但现在他却浑身冒汗。尽管他带来的是好消息,汗水还是直往外渗。

椅子上的人还没发火。还没为卡勒·法里森办公室里失窃的钱和毒品发飙。也没扯着嗓子质问西尔维斯特怎么会失踪,或是咆哮着呵斥他们怎么还没找到洛夫特斯那小子。毕竟,他们都知道放任那家伙在外游荡有多危险。现在有四种假设,三种都不乐观。一是桑尼杀死了阿格妮特·伊弗森、卡勒和西尔维斯特,还会继续绞杀跟他们共事的人。二是桑尼被捕、认罪,供出他顶替的真凶。三是桑尼拒不认罪,英韦·莫尔桑德因杀妻被捕,由于顶不住压力而向警方和盘托出。

莫尔桑德最初跟他们说自己想杀死出轨的妻子时,内斯特还以为他想买凶杀人。但莫尔桑德却坚持要享受亲手杀死妻子的快感,只想让他们找个人顶罪而已,因为警方第一个怀疑的肯定就是他这个戴绿帽的丈夫。只要价格能谈拢,没有什么是不能卖的。这次交易的价格是三百万克朗。对于终身监禁,这个时薪相当合理,内斯特这样坚称,莫尔桑德表示赞同。后来莫尔桑德跟他们说起他杀人的经过,说自己当时是怎么把那个水性杨花的婊子绑起来,用电锯抵着她额头,在锯开她的脑袋时一直注视着她的眼睛,内斯特听着,感觉后颈汗毛倒竖,心里既嫌恶又激动。他们跟阿里尔德·弗兰克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包括让那少年出来放风,指定他要去的地点,再让弗兰克的一位心腹、一个拿了不少好处的腐败狱警带他出去。这名狱警来自考邦,平时深藏不露,嗜好肉感的女人,把钱都用在吸食可卡因、还债和嫖娼上了,他找的那些娼妓又胖又丑,让人不禁觉得付钱的应该是她们才对。

唯一比较理想的情形是第四种,它非常简单,就是找到那少年,把他杀掉。想来这应该没什么难度,早就该办妥了。

而现在,那男人还在用低沉的嗓音平静地喃喃低语。正是这声音让内斯特汗如雨下。它从那张白色的高背椅上传来,要求内斯特解释清楚。仅此而已。只要给个解释。内斯特清清嗓子,竭力掩藏自己嗓音中的恐惧,他每次跟老板同处一室,这恐惧总是伴随着他。

“我们回那栋房子里找西尔维斯特。但只找到一张扶手椅,靠背上有个弹孔。我们找过安插在挪威电信运营中心的人,但从昨晚开始,他们所有的基站都没捕捉到西尔维斯特的手机信号。所以洛夫特斯肯定毁了他的手机,要么就是把它藏在某个没信号的地方了。总之,我认为西尔维斯特的确有毙命的风险。”

桌首的椅子缓缓旋转,椅子上的男人终于现身。他身体健壮,发达的肌肉撑满了他西装的每一道缝线,他前额很高,留着老派的小胡子,眉毛十分浓密,底下那双眼睛让人误以为他睡眼惺忪。

胡戈·内斯特试着正视他的目光。内斯特杀过女人、男人和孩子,杀人时往往还会盯着对方的眼睛,连眼都不眨一下。非但不眨,他还会仔细观察他们,想在对方眼中寻找一样东西——对死亡的恐惧、必死无疑的预感、死到临头才有的领悟。就像那个白俄罗斯女孩,当时别人都不肯动手,他站出来,割断了她的喉咙。他凝视着她恳求的眼神,似乎对那种丰富的感受欲罢不能,那就是他对他人的愤怒,对那女孩的顺从与软弱的愤怒。把一条生命攥在手里,决定它是否——更确切地说是何时——会结束,这种刺激让他亢奋。他可以把她的生命延长一秒。两秒。三秒。或是让它戛然而止。全看他的心情。他想这大概就是他最接近人们口中那种性快感的时刻吧,但对他而言,两性的结合只是一种不太舒适的体验,一种令人难堪的尝试,只是为了向所谓的正常人靠拢。他不知在哪里读到过,每一百个人里就有一个性冷淡。这只说明他与众不同,并不代表他不正常。没了这些烦恼,他反而可以把心思花在真正有意义的事情上,一心一意地去构筑他的生活与声望,去享受他人的崇敬与恐惧,而不为那种奴役了那么多人的性瘾浪费精力。这想必是合情合理的吧,所以也完全正常?他是个正常人,他不怕死,反而对死亡充满好奇。况且他还有好消息要告诉老板呢。但内斯特只跟老板对视了五秒就不得不移开目光。因为他看见的东西比死亡与湮灭还要寒冷、还要空洞。那就是毁灭。它断言你有灵魂,而它注定要被夺走。

“不过有人向我们报告了那小子可能藏身的地点。”内斯特说。

大块头扬起一道眉毛,他的眉毛长得很有特色。“谁报告的?”

“可可。一个毒贩,不久前还住在伊拉中心。”

“那个穿细高跟鞋的变态,是这样吧?”

内斯特始终不明白老板的消息都是从哪儿来的。没人在街上见过他。内斯特没见过任何人敢自称跟他说过话,更别说见过他了。但他什么都知道,他一向如此。在内奸活跃的年代,这并不稀奇,那时他老板对警方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但后来,他们赶在阿布·洛夫特斯暴露内奸身份之前把他做掉了,内奸的活动似乎也就此停止。这已经是将近十五年前的事了,内斯特早就接受了一件事——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内奸是谁。

“他说伊拉中心有个年轻人出手阔绰,居然帮室友还了毒债。”内斯特用精心排练的口吻说,带着他自己脑补的东斯洛伐克卷舌音,“一万二千克朗,还是现金。”

“伊拉中心的人从不帮别的瘾君子还债。”沃尔夫发话了,他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负责贩卖女孩。

“说得正是。”内斯特说,“但那个年轻人偏偏就这么干了——不顾室友曾告他手脚不干净,偷了一对耳坠什么的。所以我想——”

“你意思是他用了卡勒保险箱里的钱?”大块头说,“还有伊弗森被盗的珠宝,是这样吧?”

“是的。所以我去见了可可,把照片拿给他看。他立刻认出是他,桑尼·洛夫特斯。我连他的房间号都查到了。323号房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才能……”内斯特指尖相对,响亮地嘬着嘴唇,仿佛在品尝那些代表“杀了他”的词都是什么味道。

“我们进不去。”沃尔夫说,“至少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去。那儿的大门会上锁,而且到处是工作人员和摄像头。”

“找个住户去干呗。”沃斯说,他曾是一家安保公司的高管,后来被解雇了,因为他涉嫌走私和贩卖合成代谢类固醇药物。

“这种事哪能交给瘾君子去办。”沃尔夫说,“洛夫特斯不仅从咱们的人——还是素质过硬的人——手里逃脱了,很可能还杀了其中一个。”

“那我们该怎么办?”内斯特说,“在伊拉中心外面守株待兔?在对面楼上布个狙击手?在中心放火,堵住消防通道?”

“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胡戈。”沃斯说。

“你应该知道,我从来不开玩笑。”内斯特感觉脸颊开始发烫。烫归烫,但他并没出汗,“要是我们不能赶在警察之前抓到他——”

“好主意。”这三个字说得非常轻,很难听见。但它们在这间屋子里却犹如惊雷。随后是一阵沉默。

“什么好主意?”内斯特终于问。

“让警方先抓到他。”大块头说。

内斯特环顾四周,想看是不是只有自己没听懂,然后才问:“您是指?”

“就是字面意思。”大块头轻言细语,目光落在房间里唯一没说过话的人身上,“你懂我的意思,对吧?”

“我懂。”那人回答,“这样那小子就会被送回斯塔滕监狱。他可能会自杀——像他父亲一样?”

“很好。”

“我会放出口风,让警察知道那小子在哪儿。”那人说着扬起下巴,稍稍松开绿色制服的衬衣领,它把他的脖子勒得太紧了。

“不必。我来对付警察。”大块头说。

“您亲自上阵?”阿里尔德·弗兰克惊讶地问。

大块头转过身,向所有人发问:“德拉门那个证人怎么样了?”

“他在医院,心血管科。”胡戈·内斯特听见有人说,他自己则盯着那幅画。

“我们怎么处置他?”

内斯特依然瞪着眼睛。

“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老板回答。

内斯特盯着吊在十字架上的“双子”。

上吊。

玛莎坐在阁楼里。

凝视那根横梁。

她告诉同事她想上来看看档案整理得如何。其实档案肯定没问题,她根本不关心这个。最近她什么都不关心了。满脑子只想着他,斯蒂格,这简直俗套又可悲。她爱上他了。而她还一直以为自己产生不了这么强烈的情感呢。当然,她以前也有过喜欢的人,还为数不少,但她从没有过这种感觉。以前她只会觉得忐忑不安,把那当成一场刺激的游戏,能让人变得敏感,让人脸红心跳。但这次这种感觉却像……一种病。像某种东西侵入了她的身体,控制了她的每个动作、每个念头。她被思念打败了。就像被疾病与厄运打败一样。这样形容再恰当不过。这感情让她无力招架。它来势迅猛,简直要把她撕成碎片。

那个在这座阁楼里上吊的女人——她也有过同样的感受吗?她是不是也爱上了一个她明知道、打心底里知道自己不该爱的人?她是不是也曾被爱情蒙蔽双眼,心中天人交战,试着为这美丽的疾病发明一套全新的道德?或者她是否也是在深陷之后才明白自己的爱,就像玛莎一样?在早餐时间,玛莎回到323房间,又把那双运动鞋检查了一遍,发现它们散发着消毒水味。要不是想隐瞒什么,谁会去清洗运动鞋的鞋底呢?为什么这会让她如此沮丧,沮丧到不得不躲进阁楼?上帝啊,她根本不想爱上他呀。

她注视着那根横梁。

但她不会效仿那个死去的女人,不会去揭发他。她做不到。他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只是她不知道罢了。他不是那种人。在这份工作中,她听过太多谎言、借口和各执一词的所谓真相,早已不会相信任何人的一面之词。她只确信一件事:斯蒂格绝不是个冷血杀手。

她确信,是因为她爱他。

玛莎双手掩面,眼泪直往上涌。她坐在那儿,沉默地颤抖。他本想吻她。她也想吻他。现在依然渴望。就在这里,就是现在,直到永远!她渴望迷失在爱情那美妙而温暖的浩瀚海洋中。她想服下这毒品,不再挣扎,按下针管上的活塞,去享受那极致的快乐,去感激,去堕落。

她听见一阵啜泣,感觉胳膊上汗毛倒竖。她紧盯着对讲机。里面传来婴儿稚气的呜咽。

她本想关掉对讲机,却又没关。这次的哭声似乎稍有不同。那孩子听上去像被吓坏了,哭喊着向她求救。但她知道这依然是同一个孩子,从头到尾都是。那女人的孩子。消失的孩子。他被困在虚空之中,四周一片空茫,只想找到回家的路。但没有任何人能够,或是想要帮助他。也没人敢帮他。因为他们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对未知的事物总是充满恐惧。玛莎侧耳倾听。哭声变得尖细、剧烈。接着,她听见对讲机猛地噼啪一响,一个声音歇斯底里地喊道:

“玛莎!玛莎!你快来呀……”

玛莎愣住了。出什么事了?

“玛莎!他们突然搜查伊拉中心!还带了武器!老天啊,你人呢?”

玛莎拾起对讲机,按下通话键。

“玛丽亚,出什么事了?”她松开通话键。

“这些人穿黑衣、戴面罩,还带了盾牌和枪,人数很多!你得赶紧下来!”

玛莎起身冲出房门,噔噔噔地跑下楼梯。她一把推开通往三楼走廊的门,立刻看见一个黑衣男子转过身来,用一把猎枪或是机枪指着她。她看见323房间门口还站着另外三个人。其中两人合力提着一把短粗的破门锤,正在撞门。

“你们这是——”玛莎开口了,却没把话说完,因为那个持机枪的人一步跨到她面前,竖起一根手指,她猜手指后面就是他面罩之下的嘴唇。她呆立片刻,意识到自己停下来只是因为忌惮他手中那件愚蠢的武器。

“请立即出示搜查令!你们无权——”

撞门锤在门锁下方击中了门板,发出一声巨响。第三个人把门打开一条缝,往里扔了什么东西,看上去像两枚手榴弹。然后他背过身,捂住耳朵。老天,他们难道想……门内发出耀眼的闪光,照得三名警官在开着灯的走廊上都投下了影子,剧烈的爆炸声震得玛莎的耳膜嗡嗡直响。接下来,他们冲入房间。

“退后,女士!”

她前面这名警官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模糊。他好像在大声喊话。但玛莎只是呆望着他。他也像同伴一样,穿着戴尔塔小队的黑色制服和防弹背心。玛莎退到门外,退进楼梯间,靠在墙上,在衣兜里摸索。那张名片还在她的上衣口袋,好像她早知道自己会用得上似的。她拨出姓名下方那个号码。

“你好?”

那声音就像某种温度计,有着莫名的精确。西蒙·凯法斯的声音听上去疲惫而焦躁,却没有执行突击搜查、重大逮捕时那种兴奋。她还听出他并不在某条街上,也不在伊拉中心的任何一个房间,而是置身一片开阔的室内空间,身边还有别人。

“他们在这儿。”她说,“他们扔了手榴弹。”

“什么意思?”

“我是玛莎·利安,伊拉中心的。这里来了一组武装特警。我们被突然搜查了。”

在接下来的停顿中,她听见背景里有人宣读了什么,像个名字,吩咐某位医生去查看术后留观病房。总督察在医院。

“我这就赶过去。”他说。

玛莎挂了电话,推门回到走廊。她听见警用对讲机发出哔哔声和刺啦声。警官用枪指着她说:“喂,没听见我说话吗?”

他的对讲机里传来一个金属质感的声音:“我们要把人带出来了。”

“来呀,开枪呀,这地方可是我说了算,我还没看到你们的搜查令。”玛莎凛然宣称,大步越过他身旁。

接着,她看见几个人走出323房间。他们抓获的人戴着手铐,跟在两名警官身后,身上除了一条偏大的白裤衩,什么也没穿,而且奇怪的是,他显得十分虚弱。尽管上身肌肉发达,但他整个人却消瘦、干瘪、绝望。一道鲜血流出他的耳朵。

他抬起头,与她四目相对。

然后他们就经过她身旁,走远了。一切都结束了。

玛莎长吁一口气,感觉如释重负。

贝蒂敲了两下门,掏出万能钥匙,进入套房。今天她也像平时一样,在门口稍稍多等了一会儿,这样即使客人在里面,也有充足的时间整理仪容,避免尴尬。广场饭店规定:凡是不该知道的,员工一律要做到不看、不听。但贝蒂不吃这一套。她妈妈总说,贝蒂的好奇心总有一天会给她惹祸。而且没错,其实它早就给她惹过祸了,还不止一次。不过对一名前台接待员而言,好奇心也有它的好处,贝蒂是全酒店眼睛最尖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谁是骗子。她特别擅长揭发那些打算来酒店蹭吃蹭喝、最后拒不付账的人,这几乎成了她独门绝技。而且她工作积极,从不掩饰自己的上进心。在上次年度的表现评估中,老板称赞她既机警又审慎,时刻把饭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她将来肯定前途无量,对于她这样的人,前台的工作只是跳板而已。这间套房是饭店里最大的一间,能俯瞰整个奥斯陆的景致。房间带一个吧台、一间小厨房和一个客卫,卧室还带主卫。她听见主卫传来哗啦啦的淋浴声。

入住登记显示,这位客人名叫菲德尔·拉埃,显然不在乎钱。她送来的这件西装是瑞典虎牌的,今天早些时候刚从玻克塔路购买,立刻就送去给裁缝加急修改,然后用出租车送到酒店。在夏季,饭店一般都会雇一位门童干跑腿的活,但今年夏天生意实在清淡,只好改由前台来送。贝蒂立即自告奋勇,这倒不是因为她真有什么理由怀疑这位客人。她给他办理入住时,他预付了两晚的房费,骗子可不会这么干。但他好像在隐瞒什么。他并不像住顶层套房的那种人,有点怯生生的,办手续时异常专心,就像从没住过酒店、只听说过这种地方似的,生怕自己犯错。还有,他用现金付账。

贝蒂打开衣橱,发现里面已经挂了一条领带和两件衬衫,也都是瑞典虎牌的,大概是在同一家商店买的。地上有一双崭新的黑皮鞋。她在鞋垫上看到“瓦斯”字样。她把西装挂在一只带滚轮的长形软壳行李箱旁。那箱子差不多跟她一样高,她以前见过这种箱子,是用来装滑雪板或冲浪板的。她很想拉开箱子的拉链,但最终只是戳了戳它。布料凹陷下去。箱子是空的——反正没装滑雪板。箱子旁边摆着衣橱里唯一一件旧物,一只红色的运动背包,上面有“奥斯陆摔跤俱乐部”字样。

她关上衣橱,走到敞开的卧室门前,对着洗手间门大声说:“拉埃先生!打扰一下,拉埃先生!”

她听见里面的人关上水龙头,不久,一个把湿发拢在脑后、满脸都是剃须泡的男人出现了。

“我把您的西装挂进衣橱了。我是不是得取一封信,再盖戳寄出?”

“啊,对。太感谢了。能稍等我一下吗?”

贝蒂走到客厅窗前,面向新歌剧院和奥斯陆峡湾。新建的大厦鳞次栉比,像篱笆上的木桩。埃克伯格山、邮局大楼、市议会。在她脚下的奥斯陆中央车站,通向全国各地的铁路从西面八方汇集到一起,如同一束神经。她注意到宽大的书桌上有一本驾照。不是拉埃的。驾照旁有把剪刀,还有一张拉埃的照片,是护照尺寸的证件照,照片上的拉埃戴着硕大的方框眼镜,就是她在给他办理入住时见他戴过的那副。桌上还放着两只一模一样的公文包,显然是新买的。其中一只包里露出塑料袋的一角。她打量着它。哑光质地的透明塑料袋,里面隐约透出什么白白的东西。

她后撤两步,好看到卧室里的情形。洗手间的门敞开着,她看见客人背对她站在镜子前。他在腰间缠了条浴巾,正专心刮脸。所以她还有一点时间。

她试着去掀那只装有塑料袋的公文包。是锁着的。

她看看密码锁。小小的金属齿轮显示着0999。她看看另一只公文包。上面是1999。两只包密码相同吗?如果相同,那密码应该就是1999。是个年份。可能代表某人出生那一年,或是王子那首歌。如果她猜得没错,那另一只公文包应该没锁。

贝蒂听见客人拧开了浴室水龙头。应该在洗脸。她知道自己不该这样做。

她掀开第二只公文包的盖子,倒吸一口气。

公文包被成捆的钞票塞得满满当当。

很快,她听见脚步声从卧室里传来,于是飞快地合上盖子,迅速跳出三步,停在走廊门口,心怦怦直跳。

他走出卧室,微笑地望着她。但他好像哪里变了。可能是没戴眼镜吧。或是因为一只眼睛上方有张带血的纸巾。突然,她明白了。他剃掉了眉毛,所以才变了样。什么样的人会剃掉眉毛啊?当然了,除非是《墙》里的鲍勃·吉尔道夫。但他演的可是个疯子啊。或是装疯。她面前这人也疯了吗?不会,疯子只会幻想自己带着塞满钞票的公文包,而不会真的带着它。

他拉开书桌抽屉,取出一只棕色信封递给贝蒂。

“能麻烦你确保今天寄出吗?”

“好的,一定。”她希望他没看出她的不安。

“多谢你,贝蒂。”

她眨眨眼。这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酒店的胸牌上有她的名字。“祝您愉快,拉埃先生。”她微微一笑,手扶门把。

“等等,贝蒂……”

她感觉自己的笑容凝固了。他肯定发现她去开公文包了,他马上要——

“也许,嗯……这种服务是不是该付小费啊?”

她松了口气:“完全不用,拉埃先生。”

直到走进电梯,她才意识到自己出了一身汗。她怎么就是管不住这份好奇心呢?而且她还不能跟别人说自己乱翻客人的东西。不管怎么说,在公文包里装满现金哪里犯法了?如果他是警察,这就更合情合理了。因为那只棕色信封上就是这么写的。格兰斯莱达街44号,警察总署。西蒙·凯法斯收。

西蒙·凯法斯站在323号房间里环顾四周。

“所以戴尔塔小队突袭了这个房间?”他说,“带走了下铺那个人,那个约翰尼——什么来着?”

“美洲狮。”玛莎说,“我打电话给你,是因为我以为你说不定……”

“没有。这次行动与我无关。约翰尼的室友是谁?”

“他自称斯蒂格·贝耶。”

“唔,那他人在哪里?”

“我不知道。没人知道。警察把这儿的人都问了个遍。好了,如果不是你,那我想问下令突然搜查的是谁。”

“我也不知道。”西蒙说着,打开衣橱,“只有局长能授权出动戴尔塔小队,你去问他吧。这些就是斯蒂格·贝耶的衣物?”

“应该吧。”

他直觉感到她在说谎,她明显知道这些衣物就是他的。他举起衣橱底部的蓝色运动鞋。四十三码。他把鞋放回原位,关上衣橱,一眼就看见衣橱一侧墙上钉的那张照片。这完全打消了他的疑虑。

“他叫桑尼·洛夫特斯。”西蒙说。

“什么?”

“另一名住户。他叫桑尼,这张照片上的人是他父亲阿布·洛夫特斯。他父亲以前是警察。儿子却成了杀人犯。截至目前他已经杀了六个人。你尽可以向局长投诉,不过依我看,出动戴尔塔小队的理由很充分。”

他注意到她面部的线条突然变得僵硬,瞳孔开始收缩,仿佛突遇强光。这里的员工也许对内情略知一二,但想到自己庇护过一个身负多起命案的杀人犯,他们还是会吓一大跳。

他蹲下来,发现床底下有什么东西。他把它掏出来。

“那是什么?”她问。

“闪光弹。”他托起那枚橄榄绿的东西说,它看上去就像自行车龙头上的橡胶把手,“它能瞬间迸发强光,发出巨大的爆炸声,达到一百七十分贝左右。这东西并不危险,但能让人在好几秒钟时间里看不见也听不见、感觉头晕眼花,能给戴尔塔小队争取充足的时间。他们没拉开这枚闪光弹的保险栓,所以它没爆炸。这很正常,人在压力之下总会犯错。你说是吧?”

他看看运动鞋,又抬头看看她。但等到他们四目相对,她的目光已经变得从容而坚决。他看不出任何破绽。“我得回医院了。”西蒙说,“要是他回来了,你能给我打个电话吗?”

“你身体可好?”

“应该不怎么样。”西蒙说,“不过病人其实是我妻子。她快失明了。”

他低头注视自己的双手,很想再加一句:其实我也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