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曹操的世界观

一 政治思想

曹操作为一个政治家,其政治思想是丰富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互相矛盾的。曹操的政治思想总的说来是要“富国强兵,用贤任能”,“富国”是目的,“强兵”和“用贤任能”则是达到“富国”目的的手段。在东汉积贫积弱的基础上,提出要建立一个“富国”,使国家富强起来,使人民富裕起来,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这种“富国”的理想,以及达到“富国”的手段,在曹操的诗文中屡屡有所反映。如《度关山》:

天地间,人为贵。立君牧民,为之轨则。车辙马迹,经纬四极。黜陟幽明,黎庶繁息。於铄贤圣,总统帮域。封建五爵,井田刑狱。有燔丹书,无普赦赎。皋陶甫侯,何有失职?嗟哉后世,改制易律。劳民为君,役赋其力。舜漆食器,畔者十国。不及唐尧,采椽不斫。世叹伯夷,欲以厉俗。侈恶之大,俭为共德。许由推让,岂有讼曲?兼爱尚同,疏者为戚。

诗中涉及了社会政治制度、社会经济思想、社会风俗等方面的问题。曹操认为,天地间人是最可宝贵的,但人需要管理,这就需要“立君”。所谓“立君”,就是在全国老百姓之上要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帝。看起来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但在当时曹操却是有感而发的。汉末大乱,人民大量死亡,天地间最可宝贵的人成了草芥一般,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最根本的原因在曹操看来是由于君主集权被破坏,皇帝名存实亡,各地州牧郡守拥兵自强,互相攻杀,社会秩序因而变得杂乱无章。曹操提出要“立君”,在迎献帝都许后自然有号召大家尊奉献帝的意思,献帝是一面旗帜,大家都来尊奉献帝,自然就有利于自己扫平割据、统一天下的大业。当然,在曹操自己,他只是需要在表面上尊奉献帝的,在骨子里,他只是要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以便有朝一日取献帝而代之,使自己或自己的子孙成为真正的“君”。但无论如何,“立君”在曹操看来是必要的,他要“立君”的态度是真诚的。

“立君”的目的是为了“牧民”,也就是要统治老百姓。为此,必须“为之轨则”,也就是要按统治阶级的意志和需要制定必要的制度和法律,让官吏严格遵守执行。还必须设立刑狱,奴隶的卖身契可以烧掉,但不能实行普遍的赦赎。舜时主管刑狱的皋陶,周穆王时主管司法的甫侯,执法都很严明,只要像他们那样去做,哪里会有什么失职呢?

曹操还要求君王经常出巡天下,在四方边远的地方都留下车辙马迹。要考核官吏的政绩,提拔贤能的官员,把那些昏庸无能的官吏撤职,使人民得到休养生息。此外,国君应当节俭,认为奢侈是最大的罪恶,节俭是公认的美德。并以历史的教训为例,说明君王节俭就能得到大家的拥护,君王奢侈就会招致人民的反叛。《说苑·反质篇》载,尧做天子时,用土碗吃饭,用土瓶饮水,天下臣服;后来舜即位,刻木为食器,还在上面涂上黑漆,开始讲究了,结果有十三国诸侯背叛他。“采椽不斫”,就是用栎木做的椽子不经砍削,仍保留着木头的原貌,也就是不讲究雕饰的意思,语出《韩非子·五蠹》:“尧作天子,茅茨不剪,采椽不斫。”曹操要求君主节俭,目的是为避免“劳民为君,役赋其力”的现象出现,也就是不要让君王为了满足一人的贪欲而无休止地对人民进行横征暴敛。这种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以后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曹操在这里提出了“封建五爵”的问题。所谓“封建”,指封诸侯,建国家,即指古代的分封制;“五爵”,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五等封爵制始于西周,所分封者多为周王的同姓子弟,其目的是为了扩大周王室的统治基础,建立起新的统治秩序。到春秋战国时期,爵位制度发生很大的变化,除沿袭按血统关系分封的旧制外,又有按军功、职位、才能授爵的新制度,其中秦国有专门奖励军功的二十等爵。秦王朝建立后,废除封建制而实行郡县制。不久,秦朝灭亡,西汉初年又恢复分封制,宗室封爵分为王、侯(县侯、乡侯、亭侯)二等,功臣的封爵沿用秦的二十等爵。但不久,又发生了吴、楚七国之乱。东汉以来,对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利弊多有议论,有的认为周因实行分封制而亡国,分封制不可取;有的则认为秦国实行郡县制而灭亡,郡县制不可取。曹操在这里提出“封建五爵”的问题,一因当时臣僚中有否定郡县制的议论,如丞相主簿司马朗就认为“天下土崩之势”是由于“秦灭五等之制”而造成的;二因曹操对西周初年的文、武、周公之政素来向往,不止一次以文王、周公自比,因此对西周初年的政治制度也就表露出了景慕之情。可以说曹操对分封制表现出了一种肯定的倾向,但不能说他就真想否定郡县制而去实行西周初年的封建制,在这里只是表现了曹操的一种良好愿望:希望上下有序,各安其位,以恢复和建立一种稳定的有条不紊的封建秩序。

曹操还在这里提到了“井田”的问题。“井田”是周代曾经实行过的一种土地制度,《孟子·滕文公上》作过这样的说明:“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也就是说,方九百亩之地为一井,画为井字形,中间一方是公田,周围八方是私田,种私田的农奴或野人要无偿地耕种公田,养活土地所有者。从有关历史记载看,种私田的农奴或野人所受到的压迫和剥削是严重的,他们依附在领主的土地上,连人身自由都没有。但在孟子笔下,井田制却带有理想化的色彩,他曾作过这样的描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孟子·梁惠王上》)春秋以后,井田制逐渐瓦解,农民逐渐获得了相对的人身自由,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生产力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又导致了土地兼并现象的出现,一些豪强地主大量占有土地,这不仅使一些农民重新沦为农奴,而且大量的封建地租为豪强地主所攫取,影响了国家的税收。这样,汉代以后就有一些人重新怀念起井田制来,甚至主张恢复井田制。在曹操的臣僚中也有这样的议论。丞相参军事仲长统在其《昌言·损益篇》中就说:

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于封君,势力侔于守令。财赂自营,犯法不坐。刺客死士,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败,寄死不敛,冤枉穷困,不敢自理。虽亦由网禁疏阔,盖分田无限使之然也。今欲张太平之纪纲,立至化之基趾,齐民财之丰寡,正风俗之奢俭,非井田实莫由也。此变有所败,而宜复者也。

曹操提出“井田”,也同样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其《抑兼并令》说:“‘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衒鬻家财,不足应命。”与这里所提出的“井田”的设想在思想上是相通的,目的都是为了设法对付豪强的兼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下民”的利益(当然从根本上说是为了维护封建国家的利益)。曹操提出“封建五爵”,也是为了对那些“田亩连于方国”“荣乐过于封君”的豪强势力有所抑制。当然,曹操提出“井田”,也同提出“封建五爵”一样,只是为了表达一种恢复良好封建秩序的愿望,并非真的打算去,恢复这种古老的制度。时代毕竟不同了,曹操不可能糊涂得连这一点也不清楚。

诗的末尾,曹操提出了“厉俗”的问题。所谓“厉俗”,就是改善风俗。殷朝末年,孤竹国君的长子伯夷在孤竹君死后,与其弟叔齐互相让国,弃国逃走。曹操认为,世人之所以赞叹伯夷,就是想以伯夷为榜样来改善风俗。从哪几方面来改善风俗呢?曹操认为,一要提倡节俭,二要提倡礼让,三要提倡“兼爱”“尚同”。礼让的例子除了伯夷外,曹操还提到了许由,许由是尧时的贤士,传说尧要把帝位让给他,他认为是受了污辱,于是逃到箕山下种地隐居。曹操认为,如果大家都像许由那样谦让,还会去打什么官司、辩什么曲直呢?类似的思想,曹操还在《礼让令》中表述过:

里谚曰:“让礼一寸,得礼一尺。”斯合经之要矣。

辞爵逃禄,不以利累名,不以位亏德之谓让。

认为实行礼让是符合儒家经典的精神的,并对礼让的内容作了具体解释。“兼爱”“尚同”则是墨子的思想。《墨子·兼爱》提出“兼相爱”,也就是主张人们要普遍地相爱,说:“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墨子·尚同》又提出:“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意思是要实现平等,实现统一。曹操提出“厉俗”,当然是有现实的针对性的,其目的同他颁布《整齐风俗令》的目的大致相同。提倡礼让、“兼爱”,不仅是为了制止民间的械斗争讼,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针对着大大小小的割据者而言,曹操希望他们能够向让国的伯夷、许由学习,不要争权夺利,更不要有“王天下”的奢望和梦想,而应服从在他挟持下的献帝的领导,实现天下的和平与统一。这里面,既有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善良愿望,也有个人政治上的深层谋求,是不可等闲视之的。至于曹操自己,他肯不肯礼让呢?那得看形势和需要而定,但总的说来,他不曾有过真正意义上的礼让。比如献帝都许之初,他将大将军的头衔让给袁绍,那是迫于袁绍的压力,而且袁绍得到的不过是一个名号,他实际上并无调动全国军队之权,这个权力主要还是掌握在曹操手里。又比如献帝给曹操加官晋爵时,曹操总要一次次地上让表,但那不过是好看的官样文章而已。在实质问题上,曹操是不让的,政权、军权、财权,无一不是如此。不过,曹操要统一天下,这样做倒也并不难理解。他处在居高临下的地位,为了整顿社会风俗,谋求国家的统一,号召别的人们都来礼让,同样也并不难理解。

《度关山》提到了不少古人古事古制,意在通过对于历史经验的总结,来表明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政治思想。《对酒》则以讴歌太平时代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政治理想。其辞云:

对酒歌。太平时,吏不呼门。王者贤且明,宰相股肱皆忠良。咸礼让,民无所争讼。三年耕有九年储,仓谷满盈。斑白不负戴。雨泽如此,百谷用成。却走马,以粪其土田。爵公侯伯子男,咸爱其民,以黜陟幽明。子养有若父与兄。犯礼法,轻重随其刑。路无拾遗之私。囹圄空虚,冬节不断。人耄耋,皆得以寿终。恩泽广及草木昆虫。

曹操在这里描绘了一幅多么美好的理想社会的图景。构成这个理想社会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王者贤明,宰相和其他大臣都忠良;公侯伯子男都爱护百姓,就像父兄对待子弟一样;官吏邪恶的就被斥退,贤良的得到提拔;官吏、差役不到老百姓家去催租逼税。总的说来,统治阶级的上上下下都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爱护百姓,一心为百姓造福,甚至连草木昆虫也蒙受到了他们的恩泽。

二是社会安定,生产发展,人民生活幸福。战争没有了,好马都已退出战场,用于耕地送粪。人们都讲究礼让,民间没有争讼之事发生。路上掉有东西,也没有谁贪小便宜去拣。连天公也作美,风调雨顺。大家安心农业生产,因而粮食连年丰收,耕种三年就可以储备下九年用的粮食,粮仓内都堆放得满满的。这样一来,人民就都过上了美满生活,头发花白的老人不用再参加体力劳动,人们都能活到八十岁、九十岁的高龄。

三是仍不能废除刑法,如果有人违反了礼法,就要按刑法规定给予处理,不过量刑轻重要适当。但由于社会风气良好,人们道德水准高,实际上也没有谁去违反礼法,监狱里面都是空空的。到了每年冬至判决犯人的时候,都没有可以判决的罪犯。

曹操在这里描述的显然是一幅空想的图景,不过,这幅空想的图景是建立在封建的等级制度之上的,同一般所谓的“空想社会主义”并不相同。东汉一朝,朝廷越来越腐败,少数豪强地主霸占了大量土地,广大农民被盘剥得一干二净,汉末大乱以来更是民不聊生,因此建立一个太平社会是各阶层民众所共有的梦想。在作为东汉末年组织农民起义工具的太平道经典《太平经》(即《太平青领书》)中,就有些篇章反对剥削,反对统治阶级聚敛财物,反对强者欺凌弱者,反对少者欺凌老者。一些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为了维护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也纷纷献计献策,如王符在《潜夫论》中就提出过“为国者以富民为本”、“王者统世,观民设教,乃能变风易俗,以致太平”、“能者在位,质者在职”等主张。曹操所描绘的这幅图景,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于太平社会的普遍向往,也反映了曹操自己对于现实社会的不满和对之加以变革的愿望,还可以从中看出曹操企图对社会加以变革的重点,或者说他急于解决的重大问题。事实上,曹操所采取的重大政治措施不少是同他的政治理想相关联的,或者说曹操的政治理想是他在制订重大政治措施时的指导思想。这样来看,曹操对理想社会的描绘就不仅仅是一种说教、一种宣传,而多少有一些实际的意义了。

比如,曹操对于施行仁政,确实是心向往之的。《秋胡行》其二说:“仁义为名,礼乐为荣。”意思是要以施行仁义为本分,以制礼作乐为光荣。《善哉行》其一说:“古公亶父,积德垂仁。思弘一道,哲王于豳。”对古公亶父(周文王的祖父)施行仁政和德泽,得到百姓拥戴,最后终于成为豳地(今陕西邠县一带)贤明君王的业绩进行了赞扬。曹操对于仁政的向往,是基于他对百姓的了解和同情的。《蒿里行》说:“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军谯令》说:“旧土人民,死伤略尽,国中终日行,不见所识,使吾凄怆伤怀。”还有一首《谣俗词》具体反映了人民的贫苦:

瓮中无斗储,发箧无尺缯。友来从我贷,不知所以应。

采用歌谣形式,首二句就直接从汉乐府民歌《东门行》“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二句化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曹操关注民间疾苦的感情。对广大士兵在长期辗转征战中所蒙受的艰苦,曹操也给予了关注和同情。《苦寒行》在描写了严冬行军的艰苦之后说。“悲彼《东山》诗,悠悠令我哀。”《却东西门行》则着力描写了战士怀念故乡的心情:

鸿雁出塞北,乃在无人乡。举翅万余里,行止自成行。冬节食南稻,春日复北翔。田中有转蓬,随风远飘扬。长与故根绝,万岁不相当。奈何此征夫,安得去四方?戎马不解鞍,铠甲不离旁。冉冉老将至,何时反故乡?神龙藏深渊,猛兽步高岗。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

出于对人民的同情,曹操深感施行仁政的必要,自己也就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施行了一些比较进步、开明的措施。他对当时最反动最残暴的豪强地主势力进行打击,限制他们对广大人民的掠夺和奴役,对租税作了统一规定,从而使随心所欲的强征暴敛得以刹车,调整了百姓的负担,就是其“仁政”思想的一种反映。他收定河北后,下令免收一年租税,对重灾区人民的租税实行减免,对死亡将士的家属实行优抚,也是这种思想的反映。他在建安二十三年(218)下的《赡给灾民令》中说:

去冬天降疫疠,民有凋伤,军兴于外,垦田损少,吾甚忧之。其令吏民男女:女年七十以上无夫子,若年十二以下无父母兄弟,及目无所见,手不能作,足不能行,而无妻子父兄产业者,廪食终身。幼者至十二止。贫穷不能自赡者,随口给贷。老耄须待养者,年九十以上,复不事,家一人。

末尾说:老年人必须靠人养活的,如果年龄在九十以上,一家可以免除一个人的徭役。虽然这种情况在战乱年代肯定少之又少,但还是体现了《对酒》“人耄耋,皆得以寿终”的思想。他如《明罚令》因考虑到“北方冱寒之地,老少羸弱,将有不堪之患”而严禁不举火吃寒食,又如《戒饮山水令》:

凡山水甚强寒,饮之皆令人痢。

所说虽只是一些小事,但从中也不难看出曹操造福于民、实施“仁政”的心愿。当然,“仁政”不过是儒家思想库中的现成货色,并非曹操的发明;赡给灾民、减免租税是历代统治者都采取过的举措;统治者施行仁政的目的最终是为了巩固本阶级的统治,曹操施行一些“仁政”措施的目的最终也是为了争取人民的支持,使自己在统一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过,在当时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情况下采取一些安定社会秩序和让人民活得下去的措施,终归是有意义的;争取人民来支持和参与符合人民愿望及历史发展趋势的统一战争也是无可非议的。

又比如,在淳化社会风俗方面,曹操也是做了一些工作的。《为徐宣陈矫下令》禁止诽谤,《修学令》命各郡县兴办教育,《整齐风俗令》命令整顿以诽谤为主的不良社会风气,《礼让令》提倡礼让,《明罚令》禁止有损人民健康的“寒食”,都是在这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禁止淫祀,提倡节俭,反对厚葬,也是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整顿的范围涉及到政治风气、生活作风、处世为人乃至民间习俗各个方面,整顿的手段除正面提倡外,还采用了行政命令硬性规定革除的办法。这些不良社会风气有些是早就存在着的,其中有不少还是统治阶级的专利,如淫靡奢侈、结党营私、造谣诽谤等等。随着战乱的纷起,道德沦丧,世风日沉,出现的问题也就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不良的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不利于安定局面的恢复,不利于维系人心的稳定,甚至不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和保持人民的健康,不利于正在进行的统一战争,曹操严令加以革除,虽然在某些方面怀有个人的动机(如提倡礼让等),但总的说来是十分必要的。

曹操在《修学令》中说:“丧乱以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仁义礼让”是曹操为整顿社会风气所树起的一面大旗,也是他整顿社会风气所要达到的终极目的。因此,他在选拔人才时既重视实际的才能,也不看轻道德和品行。他对“名高德大”的邴原十分优礼,对“德行堂堂”的邢颙甚为尊重,在《祀故太尉桥玄文》中颂扬桥玄时,也首先说他“诞敷明德,泛爱博容”,就是这种思想的表现。在德行中,曹操又最看重孝道,因此他一面在《举贤勿拘品行令》中说“不仁不孝”也不要紧,一面却又以“不孝”的罪名把孔融杀了。提倡孝的目的是为了提倡忠,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忠于自己,他不仅不杀因母亲在敌方而逃走的毕湛,反而予以重用,说:“一个孝顺父母的人,难道会不忠于君主吗?这正是我所要访求的人啊!”就表明了这一点。仁义礼让自然仍是儒家思想库中的现成货色,从理论和实际看都有其虚假、伪善的一面,但在当时对促进人心向善,对否定结党营私、诽谤生事、争权夺利等恶劣世风,确也能产生一定的作用。

再比如,曹操对于“刑狱”的问题也是十分看重的。我国第一部刑法是《吕刑》,是由周穆王时的司寇吕侯(即甫侯)制定的。据《汉书·刑法志》介绍,《吕刑》规定的“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二百。五刑之属三千”,也就是说,有一千种罪名该判墨刑(在脸上刺字),有一千种罪名该判劓刑(割鼻),有五百种罪名该判髌刑(削去膝盖骨),有三百种罪名该判宫刑(阉割生殖器),有二百种罪名该判大辟(死刑),判处五刑的罪名加起来共有三千,不仅繁琐,而且严酷。这样一来,难免遭到后人的非议,但曹操却说:“皋陶甫侯,何有失职?”(《度关山》)对吕侯的做法是十分赞赏的。刑法后来屡有变更,汉文帝时,下令废除墨、劓、刖(截脚大趾)三种肉刑,改用笞刑(打背)代替,该劓者笞三百,该刖者笞五百,但却往往把人打死或打成残废,故《汉书·刑法志》说“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东汉末年,由于人民起义风起云涌,统治阶级被迫多次举行大赦,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人民的镇压,但确也会放纵一些坏人,所以曹操在《度关山》中主张“有燔丹书,无普赦赎”,是针对现实而发的。鉴于汉文帝废除肉刑改用笞刑后所产生的弊病,当时一些人曾主张恢复肉刑,但遭到了孔融等人的反对。曹操也有恢复肉刑的打算,于是在建安十八年(213)专门下了一道《议复肉刑令》:

安得通理君子达于古今者,使平斯事乎?昔陈鸿胪以为死刑有可加于仁恩者,正谓此也。御史中丞能申其父之论乎?

陈鸿胪即陈纪,是御史中丞陈群的父亲,曾任大鸿胪之职。陈纪曾经提出过恢复肉刑的主张,故曹操要陈群来主持群臣讨论这个问题。文中的“死刑”实际指肉刑,“仁恩”指笞刑,因汉文帝废除肉刑改用笞刑曾被称为“仁恩”;“加于”是优于、胜过的意思。讨论的结果,陈群、钟繇、仲长统等人迎合曹操的意图,主张恢复肉刑,而王朗、王修等不少人则认为不能够恢复,理由是吴蜀尚未平定,战争还在进行,如果恢复肉刑,会使闻者生畏,把那些想来归附的人吓跑。曹操对陈群、钟繇的意见很欣赏,但也感到反对的意见不无道理,权衡利弊的结果,只得暂时将此事搁置了起来。总的来说,曹操对于法治倾注了极大的心力,他以法治政,以法治军,无论对百姓,对部下,甚至对家人,都实行严刑峻法。曹操要拯救乱世,要尽快实现社会的安定,要加强军队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战斗力,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这是那些腐朽的军阀所难于企及的。当然,这里面也包含了对劳动人民的反抗进行镇压的企图,对下属、特别是对下层士兵的惩罚也有其残酷之处,但比起那些无章可循,任意屠戮百姓、草菅人命的军阀来,又要算是有所节制的。有了法后就要严格执法,要“轻重随其刑”,而不能轻重随意,更不能草菅人命,这一点曹操也是注意到了的。他在《选军中典狱令》中认为,刑法是关系众人的生命的,让不合适的人去掌管关系三军生死的大事,他很担心,而要选用精通法律的人来掌管刑法,就表明了这一点。

不难看出,曹操对自己的政治理想的确是在部分地实行着的,至少是在努力地追求着的。他自然永远也不可能把他所描绘的理想社会变成现实,但他根据自己的理想所采取的政治措施却不同程度地收到了理想的效果,有的甚至是很明显的效果。他能力克群雄,逐步统一北部中国,使社会秩序逐步走向安定,这本身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曹操的政治思想是复杂的,有时甚至是互相抵触的、矛盾的,但它们在曹操的世界观中又得到了和谐、有机的统一。概括地说来,就是在总的政治方向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情况、不同对象可以采用不同的方针政策,或对同一方针政策的某些方面有所倾斜,有所侧重。比如,曹操在《以高柔为理曹掾令》中说:“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提倡礼义和施行刑罚,看起来是矛盾的,但曹操在这里把它们统一了起来,就是在国家安定推行教化时把礼放在首位,而平定乱世的政治措施则把刑罚放在前面。不同时期各有所用,或者说各有侧重。既然有首就必有次,有先就必有后,在国家安定推行教化时把礼放在首位,意味着把刑罚放在其次的地位,平定乱世时把刑罚放在前面,意味着把礼义放在后面,这样两者也就统一起来了,作为政治措施也就互不矛盾了。实际上两者本来也是相辅相成的,任何历史时期的封建统治者,都是不可能绝对地只用其中的一手,而绝对地排斥另外一手的。曹操一方面要施行仁政,另一方面又要搞法治,其对立统一的关系也是如此。一方面要施行仁政、推广教化,另一方面又要不断地用兵,其对立统一的关系同样也是如此。荀彧曾称颂曹操“外定武功,内兴文学”,大体上说明的也就是这样的一种关系。因此,当曹操打败吕布后袁涣向他建议大力宣传道德和仁义、同时注意安抚百姓时,他深表赞同;当他进驻长安准备西征,刘廙向他建议像周文王那样“归而修德”,以实现“国富而安”时,他又表示“今欲使吾坐行西伯之德,恐非其人也”(《报刘廙》)。袁涣和刘廙提出的是同样的建议,曹操所表明的态度却截然不同,从表面看是难以理解的,但从实质上看也就不难理解了。

曹操所强调的用人标准,一会看重德行,一会又说“不仁不孝”也不要紧,这两者又是怎么统一起来的呢?曹操的回答是“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论吏士行能令》),也就是国家在太平时崇尚德行,在战乱时奖赏有功劳有才能的人。这样,两者也就统一起来了。当然,如果既有德又有才最好,但如果不能兼备,也不能废弃不用,而应当用其所长,只不过在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有所侧重罢了。这是曹操在用人问题上的通达之处,实际证明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

总的说来,曹操的政治思想具有针对现实、从实际出发的特色。当然,也不能排除其中有某些实用主义色彩,甚至有翻云覆雨、出尔反尔之处,但这主要是由曹操谲诈多变的性格和个人利害关系的考虑造成的,作为大政方针,则曹操并不以儿戏视之,他还是从大局出发,抱了严肃认真的态度的。

二 军事思想

曹操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军旅中度过的。长期的战争实践使他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战争经验,同时他又十分注意向以孙武、吴起等为代表的先秦军事家学习,从而成为一个具有卓越军事才能的统帅,形成了丰富的军事思想,在我国中古军事思想史上处于执牛耳的地位。

曹操一生博览群书,尤其喜爱兵法,研读了大量兵家著作,在此基础上,结合个人体会,写出了十余万言的军事著作。《隋书·经籍志》对曹操的军事著作作了下列记述:

《孙子兵法》二卷,吴将孙武撰,魏武帝注。梁三卷。

《孙子兵法》一卷,魏武、王凌集解。

《续孙子兵法》二卷,魏武帝撰。

《太公阴谋》一卷,梁六卷。梁又有《太公阴谋》三卷,魏武帝解。《兵书接要》十卷,魏武帝撰。

《兵书接要》三卷,魏武帝撰。

《兵书略要》九卷,魏武帝撰。梁有《兵要》二卷。

《魏武帝兵法》一卷。

此外,顾櫰三《补后汉书艺文志》卷八、侯康《补三国艺文志》卷四及姚振宗《三国艺文志》卷三均著录有《司马法注》,姚志还著录有魏武帝《兵书》十三卷。严可均《全三国文》又著有《兵法》,仅剩残文:“太白已出高,贼深入境,可击必胜。去勿追,虽见其利,必有后害。”疑原来也是一部独立的著作。另有《兵书要略》,当即《兵书略要》,也只剩下残句:“衔枚无哗,唯令之从。”总计其著作共达十余种之多。可惜的是,这些著作大都已经亡佚,除《兵法》《兵书要略》尚留有残文外,保留至今的最为完整的著作是《孙子注》。

《孙子》即《孙子兵法》,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兵书,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兵书,在中外军事学术史上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历来被誉为“兵学圣典”,宋代人编《武经七书》,置于首位。著者孙武,春秋末齐人,与儒家创始人孔子大约生活于同一时代。孙武带着《兵法》十三篇去见吴王阖庐,吴王想试一试他的实际指挥才能,于是命他操练宫女。孙武将一百八十名宫女编为两队,以吴王的两个宠姬分任队长。操练时宫女们哄笑不止,孙武依法杀了两个队长,于是队伍整肃,收到了预期的训练效果。吴王知道他善于用兵,终于用他为将。后与伍子胥共谋伐楚,五战五胜,一度攻下楚国的国都郢(今湖北江陵北),北面对齐国、晋国造成强大威胁,南面使越人臣服,吴王于是显名诸侯。孙武除著有《兵法》十三篇外,还写有其他论述政治和军事的文章,经过战国、西汉的长期辗转传授,到东汉时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作了“《孙子兵法》八十二篇、图九卷”的记录。曹操对《孙子兵法》极为推崇,认为它周密地制定作战计划和慎重地采取军事行动,其内容在他所读过的众多兵书中要算是最为深刻的。但他认为人们还没有对它作过深刻透彻的注释解说,况且文字繁多,流行于世的篇章失去了原作的精神实质,因此他决定对它进行删定和注解。曹操取其精粹,还原了《十三篇》的体例,成为我国古代对《孙子》进行系统整理和注解的第一人,对后来的众多注家和日益广泛深入的《孙子》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曹操在为《孙子》作注时写了一篇序言,其文云:

操闻上古有弧矢之利,《论语》曰“足兵”,《尚书》八政曰“师”,《易》曰“师贞丈人吉”,《诗》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黄帝、汤、武咸用干戚以济世也。《司马法》曰:“人故杀人,杀之可也。”恃武者灭,恃文者亡,夫差、偃王是也。圣人之用兵,戢而时动,不得已而用之。吾观兵书战策多矣,孙武所著深矣。孙子者,齐人也,名武,为吴王阖闾作《兵法》一十三篇,试之妇人,卒以为将,西破强楚入郢,北威齐、晋。后百岁余有孙膑,是武之后也。审计重举,明画深图,不可相诬。而但世人未之深亮训说,况文烦富,行于世者,失其旨要,故撰为略解焉。

除对孙武的生平作了简略介绍、对《孙子》作了简要评价和对自己整理注释《孙子》的目的作了说明外,还大量引用古人言论,阐述了自己对武装力量和如何运用武装力量等问题的看法。首先,曹操认为必须要有一支足够的武装力量。单靠武力不行,但只讲仁义也不行,两者都会导致亡国,并认为吴王夫差打败越国后,只知依恃武力,向北与齐、晋争强,不注意修明政治,结果为越王所灭;而周代的徐偃王只知推行“仁义”,却不知整顿武备,结果被楚文王所灭,就是两个典型的例子。其次,曹操认为有了足够的武装力量,但却不能滥用,出兵必须是正义的,出兵正义,主帅就吉利,就能取得战争的胜利,就像周文王得知密国兴兵侵略阮国,这才赫然震怒,于是整顿军队去对密国加以讨伐一样。用兵必须是为了拯救社会,轩辕黄帝、商汤王、周武王的用兵就是如此。因此,圣人用兵,平时只是作为准备,必要时才予以动用,也就是不得已而用兵。曹操的这些思想,已经不仅仅是谈军事问题,而且还涉及了军事与政治、经济及国家与人民利益的关系问题。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战争是为政治服务的一种手段,一定的军事思想总是从属于一定的政治思想,杰出的军事家往往同时又是政治家。曹操在这里所表明的,证明了他作为一个军事家和政治家所具有的素质。《孙子·计篇》一开头就说:“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认为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关系到人民的生死,国家的存亡;认为决定战争胜败的基本因素有五个方面,而道义处于首位。《火攻篇》又说:“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认为国君不能因一时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能因一时气愤而要求出战。曹操无疑吸取了这些对战争持慎重态度的思想,并结合自己的体会作了某些补充和发展。

曹操为《孙子》所作的注,言简意赅,虽主要是对《孙子》原意进行阐释,但其中也体现和贯注了自己的思想。特别是,曹操还对孙武的某些军事原则作了发挥和补充。吉光片羽,联缀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曹操军事思想的博大和精深,其中包含着不少深刻的有价值的见解。

曹操在注释中继续发挥了慎于出战和爱惜民力的思想。他在《火攻篇》注中说:“不得已而用兵。”又说:“不得以己之喜怒而用兵也。”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他认为最重要的是君主的“道德智能”(《计篇》注),“善用兵者,先自修治为不可胜之道,保法度不失敌之败乱也。”(《形篇》注)也就是说,善于领导战争的人,应当先修明政治以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应确保法制以防止敌人的捣乱。如果确须用兵,应“顺天行诛,因阴阳四时之制。故《司马法》曰:‘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计篇》注)。也就是要考虑昼夜冷暖等气温条件和春夏秋冬季节的不同,包含着爱民的用意。同时,“欲战必先算其费,务因粮于敌也。”(《作战篇》注)因出兵打仗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事先一定要作好预算,粮草一定要从敌国就地取给。曹操还举例说:“古者八家为邻,一家从军,七家奉之,言十万之师举,不事耕稼者七十万家。”(《用间篇》注)用兵对老百姓的负担和后方的农业生产影响是很大的,不能不慎重地对待这个问题。曹操认为:“初赋民便取胜,不复归国发兵也。始载粮,后遂因食于敌,还兵入国,不复以粮迎之也。”“兵甲战具,取用国中,粮食因敌也。”(《作战篇》注)要求兵员只征集一次便能取得战争的胜利,不要因兵员不足再回国发兵;作战用的武器、车辆等从本国取用,粮草则只是开始准备一部分,以后就从敌国就地征发,直到战争结束凯旋归来。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减轻国内的负担,二是可以避免远途运输所造成的百姓贫困。曹操说:“军行已出界,近师者贪财,皆贵卖,则百姓虚竭也。”“百姓财殚尽而兵不解,则运粮尽力于原野也。十去其七者,所破费也。”(《作战篇》注)军队在行进中,靠近军队的东西会涨价,而东西一涨价,就会造成百姓财富的枯竭。百姓财富枯竭而战争仍未结束,则力气就都要花在从后方往前线运粮的事情上了,这样老百姓的财富就会耗费去十分之七。这样,“转输之法,费二十石得一石”(《作战篇》注)。从后方往前方运二十石粮食,只抵得上从敌国那儿获得一石粮食。因此,战争宜速战速决,“久则不利。兵犹火也,不戢将自焚也。”(《作战篇》注)“毁灭人国,不久露师也。”(《谋攻篇》注)速战速决不仅对减轻百姓负担有好处,也可避免军队长久地劳顿辛苦。此外,曹操在《谋攻篇》注中说:“将忿不待攻城器,而使士卒缘城而上,如蚁之缘墙,杀伤士卒也。”谈的虽是一个战术指挥的问题,但也包含了爱护士卒的思想。

对于将帅,曹操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计篇》注说:“将宜五德备也。”所谓五德,指智、信、仁、勇、严五种品德。又说:“将贤则国安也。”(《作战篇》注)“将周密,谋不泄。”(《谋攻篇》注)指出了将领对于国家安全和强弱的重要作用。又说:“军士夜呼,将不勇也。”(《行军篇》注)“吏不能统,故弛坏。”(《地形篇》注)指出将领应当勇猛,对军士有统率和驾御的能力,否则部队纪律便会松弛败坏。在《九地篇》注中,还指出将领应“清净幽深平正”,即具有镇静、幽深莫测和公正的品格。

曹操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说:“军容不入国,国容不入军,礼不可以治兵也。”(《谋攻篇》注)指出军队应按军法从事,不能施行一般的治国之道。又说:“设而不犯,犯而必诛。”(《计篇》)指出有了军法,就必须严格执行。曹操特别提出必须明于赏罚,说:“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作战篇》注)指出奖赏对激励士兵勇敢作战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指出奖励必须及时,“赏不以时,但费留也,赏善不逾日也”(《火攻篇》注)。有了奖励,还必须有刑罚。“恩信已洽,若无刑罚,则骄惰难用也。”(《行军篇》注)“恩不可专用,罚不可独任。”(《地形篇》注)“明赏罚,虽用众,若使一人也。”(《九地篇》注)也就是说,只要赏罚兼用,赏罚严明,部队就能统一指挥,发挥出巨大的战斗力。

曹操强调谋略的作用,说:“欲攻敌,必先谋。”(《谋攻篇》注)在对敌人发动攻击之前,一定要首先制定谋略。“兴师深入长驱,距其城郭,绝其内外,敌举国来服为上;以兵击破,败而得之,其次也。”“未战而敌自屈服。”“不与敌战而必完全得之,立胜于天下,不顿兵血刃也。”(同上)也就是说,如果能够运用计谋,不战而使敌人屈服,特别是使敌人举国屈服,兵不血刃,军力不致受到挫伤,那是最好的。换句话说,谋略有时能达到硬攻都达不到的目的。在具体战斗中,要随时根据变化着的情况制定相应计谋,即所谓“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计篇》注),采用各种手段去迷惑敌人。而在战争中,敌我双方都在使用计谋,“敌始有谋,伐之易也”(《谋攻篇》注)。对于敌人的计谋,应在其处于萌芽的阶段将其挫败,这时予以挫败是较为容易的。只要我们随时注意实施计谋,同时注意挫败敌人的计谋,取得战争胜利也就自不待言了。

在具体的战术思想方面,曹操更有着众多的见解,仅择其要者予以介绍。

在《计篇》注中,曹操说:“计者,选将量敌,度地料卒,远近险易,计于庙堂也。”认为出兵之前,就应在朝对将之贤愚、敌之强弱、地之远近、兵之众寡等问题有一个算计,做到心中有数,这是取得战争胜利的前提条件。又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临敌变化,不可先传,故曰:料敌在心,察机在目也。”认为两军对阵,情况千变万化,必须做到“临敌变化”,充分发挥“目”和“心”的作用,对敌情随时进行仔细、深入的观察和思考,作出相应的判断和决策,这样才能牢牢掌握战争的主动权,作战方案是不可能事先就说定的。

在《谋攻篇》注中,曹操说:“以十敌一则围之,是将智勇等而兵利钝均也。若主弱客强,不用十也,操所以倍兵围下邳生擒吕布也。”《孙子》说:“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意思是,用兵的法则,有十倍于敌的兵力就包围敌人。曹操认为,这是在敌我双方将领智勇相等和士兵利钝平均的情况下采用的方法,如果我方兵力弱小,敌人兵力强大,就不能采用这样的办法,而有时又只须集中两倍于敌的兵力包围敌人就可以了,并举了自己包围下邳生擒吕布的例子。也就是说,在总兵力弱于敌人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局部地区集中优势兵力消灭敌人。这是曹操对孙武思想的一种补充和发展。又说:“以五敌一,则三术为正,二术为奇。”“以二敌一,则一术为正,一术为奇。”意思是说,用五倍于敌的兵力进攻敌人,就用三倍于敌的兵力采用常规办法对敌人展开正面、公开的进攻,另以二倍于敌的兵力出奇制胜。用二倍于敌的兵力进攻敌人,就用一半的兵力对敌人展开正面、公开的攻击,另一半兵力出奇制胜。如果兵力与敌相等呢?曹操说:“己与敌人众等,善者犹当设奇伏以胜之。”如果兵力比敌人少,就“高壁坚垒,勿与战也”。实力比敌人弱,就要“引兵避之也”。当然,曹操在这里阐述的是一般的军事原则,在具体运用时,是应针对实际情况有所变化的。

在《形篇》注中,曹操说:“自修理以待敌之虚懈也。”也就是自身要造成不被敌人战胜的条件,同时等待敌人暴露出自身的弱点,从而一举将其击破。又说:“吾所以守者,力不足也;所以攻者,力有余也。”阐述了根据自身力量或攻或守的原则。

在《势篇》注中,曹操说:“以至实击至虚。”这样,战胜敌人就有了绝对的把握。又说:“正者当敌,奇兵从旁击不备也。”再次强调了正、奇同时兼用的原则。又说:“以利诱敌,敌远离其垒,而以便势击其空虚孤特也。”认为可以用利诱敌上钩,然后乘机对其加以攻击。

在《虚实篇》注中,曹操说:“出其所必趋,攻其所必救。”也就是要向敌人必然救援的地方展开攻击,扰乱其作战部署。如果敌人休息得不错,就“以事烦之”;如果敌人粮食充足,就“绝粮道以饥之”。“攻其所必爱,出其所必趋,则使敌不得不相救也。”同时,曹操主张“出空击虚,避其所守,出其不意”,“使敌不得相往而救之也”。而要这样,就要做到“情不泄也”,使敌人不知道我方的攻击意图。既要攻击敌人必须救援的要害,而又要出敌不意展开攻击,使敌人不能相救,这就为战败敌人创造了充分的条件。在进退问题上,曹操认为:“卒往攻其虚懈,退又疾也。”进攻要进攻敌人空虚和懈怠无备的地方,后退要动作迅速,使敌人无法追赶。如果敌人深沟高垒,不与我战,就要去攻击敌人必须加以救援的地方,即“绝其粮道,守其归路,攻其君主也”。曹操认为,应“因敌形而立胜”,即凭借敌情的变化来取胜,要“不以一形之胜万形。或曰:不备知也。制胜者,人皆知吾所以胜,莫知吾因敌形制胜也。”认为敌情是在不断变化着的,战胜敌人的对策也应不断变化,这样战胜了敌人,人们都知道我们取得了胜利,却不知道我们是怎样根据敌情的变化来取胜的。曹操认为:“势盛必衰,形露必败,故能因敌变化,取胜若神。”又说:“兵无常势,盈缩随敌。”战场上情况千变万化,进攻和退却是根据敌情的变化来决定的,根据敌情的变化来制定和变更自己的作战部署和方法,这样就能取胜如有神了。

在《军争篇》注中,曹操说:“从始受命,至于交和,军争难也。”认为从接受命令到与敌军对阵,最困难的是同敌人争夺制胜的条件。行军中要故意迂回绕道,“迂其途者,示之远也”,以收到“后人发,先人至”的效果。争夺制胜的条件既有利,但也有危险,曹操认为:“善者则以利,不善者则以危。”全看指挥是否有方了。曹操认为:“百里而争利,非也,三将军皆以为擒。”认为如果卷起铠甲日夜不停地赶一百里路去争夺有利条件,那是不对的,三军将领都有被擒的危险。一个辎重,一个粮食,一个物资积蓄,“无此三者,亡之道也”。所以,“不知敌情谋者,不能结交也”,“不先知军之所据及山川之形者,则不能行师也”。

在《九变篇》注中,曹操说:“隘难之地,所不当从;不得已从之,故为变。”认为险狭之地不应当通过,如果不得已而非通过不可,就不能按常规办事,而应临事权变,以防不测。有的敌军不要攻击,因“军虽可击,以地险难久,留之失前例,若得之则利薄,困穷之兵,必死战也”。有的城池不攻打,因“城小而固,粮饶,不可攻也。操所以置华、费而深入徐州,得十四县也”。有的地方不要争夺,因“小利之地,方争得而失之,则不争也”。国君的命令有的不听,因“苟变于事,不拘于君命也”。曹操还认为,应当“在利思害,在害思利,当难行权也”,“既参于利,则亦计于害,虽有患可解也”,“安不忘危,常设备也”。对于敌国,应“害其所恶也”,即用它所讨厌的事情去伤害它;应“使其烦劳,若彼入我出,彼出我入也”;还应用小利去引诱它,“令自来也”。对于敌将,“勇而无虑,必欲死斗,不可曲挠,可以奇伏中之”;“疾急之人,可忿怒而侮致之”;“廉洁之人,可污辱致之”;对爱护民众者,则“出其所必趋,爱民者,则必倍道兼行以救之,救之则烦劳也”,即攻击其必须前去救援的地方,让其赶去救护而陷于烦劳。

在《行军篇》注中,曹操认为行军通过山地时要靠近山谷,是因“近水草利便也”;横渡江河后应远离水流,是为了“引敌使渡”;在水边驻扎时,“水上亦当处其高也;前向水,后当依高而处之”,因“恐溉我也”;在平原上应占据平坦开阔的地域,以便于发挥“车骑之利”。上游下雨,水冲下来了,要待水流稍定后再过河,“恐半涉而水遽涨也”。

在《地形篇》注中,曹操说:“欲战,审地形以立胜也。”认为在战斗打响前要仔细地观察地形,以打下胜利的基础。在我们可以去、敌人也可以来的地域,要抢先占领向阳高地,“宁致人,无致于人”。对于隘形的地域,则“我先居之,必前齐隘口,陈而守之,以出奇也。敌若先居此地,齐口陈,勿从也。即半隘陈者从之,而与敌共此利也”,即如果我军先到达,必须前出占领隘口,陈兵防守;如果敌人先到达占领了隘口,不要去打;如果敌人只占领了隘口的一半,则我军应前出占领另一半,以与敌人分享地利。曹操强调,“地形险隘,尤不可致于人”,仍应将主动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

在《九地篇》注中,曹操说:“养士并气运兵,为不可测度之计。”即进入敌国后,要保养士兵的体力,保持士气,部署兵力,巧设敌人无法预测的计谋。在兵家必争的地方,因“利地在前,当速进其后”,即迅速赶到它的后面去。把士兵置于死地然后才能得生,是因为士兵“必殊死战,在亡地无败者。孙膑曰:‘兵恐不投之死地也。’”用兵作战,要假装顺从敌人的意图,“彼欲进,设伏而退;欲去,开而击之”。“并兵向敌,虽千里能擒其将也。”这样,就能巧设奇计以办成大事。

在《火攻篇》注中,曹操说:“以火攻人,当择时日也。”在敌人内部放火,就应尽快在外“以兵应之”。火烧到最旺盛的时候,“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即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以进攻就后撤。又说:“火佐者,取胜明也。水佐者,但可以绝敌道,分敌军,不可以夺敌蓄积。”认为火攻比水攻强,用火辅助进攻,明显地容易取胜;用水辅助进攻,只能把敌军隔断,分割敌军,不能焚烧夺取敌人蓄积的物资。

在《用间篇》注中,曹操说:“战者必用间谍,以知敌之情实也。”又说:“同时任用五间也。”五间,指因间(利用敌国乡人为间谍)、内间(利用敌国官吏为间谍)、反间(利用敌方的间谍为我方间谍)、死间(先散布虚假情况,让我方间谍知道,再传给敌方)、生间(派往敌方侦探后能活着回来报告的间谍)五种间谍。五种间谍同时使用,就能大量获取敌人情报,为战胜敌人提供必要的条件。

总之,曹操通过对于《孙子》的注释,表述了自己丰富的军事思想。自然,曹操决不仅是一个纸上谈兵的人物,这些军事思想,在他的军事实践中都是得到贯彻执行的。比如,曹操用兵有着明确的政治目的,这就是削平战乱,扫平割据,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他心目中的“理想国”。为了赢得战争的胜利,他进行了一系列政治和经济改革,抑制豪强,改革用人制度,提倡“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也可以任用,使大批出身下层的才智之士得到了发挥才能的机会,实行屯田,减轻百姓负担,增强经济实力以支援战争等等。以政治、经济作为军事的后盾,以军事作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目的的手段,使政治、经济和军事紧密配合,这是曹操能够在军事上不断取得胜利、最后终于统一北部中国的根本原因。

又比如,曹操对于将领的要求是严格的,他要求将领既要有勇,又要有谋,成为智勇双全的人物。他注意在战争中发现和培养将士的才能,同时注意在战争中充分发挥将士的才能。曹操手下战将云集,每一次作战,不管是守关还是夺寨,他一般都能择人任势,调度得当。他让作战能力、用兵特点和性格修养各有不同、彼此间还有隔阂的张辽、李典和乐进共守合肥,结果取得了合肥保卫战的巨大胜利,就是其中知人善任的一个典型例子。

再比如,曹操强调谋略的运用,每一次战役甚至战斗都有谋略发挥重要作用。曹操手下谋士如林,对于谋士的意见他总是极为重视,许多次战斗的胜利,都跟他采纳了谋士的正确建议有关。

对于军中制度的确立,曹操也极为重视,无论训练、行军、作战、宿营,都一一有章法可循。甚至连一些细小的问题曹操也考虑到了。其《奏事》云:

今边有急,则以鸡羽插木檄,谓之羽檄。

规定边界有紧急情况时,就用鸡毛插在木板写的檄文上传递。这种严于法制的做法加强了军队的纪律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在曹操的要求和影响下,其下属也都养成了按法制办事的习惯。曹仁年轻时行为放荡,后来当了将军,严格按照法令条例办事,常将有关条例带在身边,以便一一遵照执行,便是其中一个突出的例子。

与此相关联,曹操十分注意赏功罚过的问题。对有功的将士,该赏赐的赏赐,该封侯的封侯,一点也不含糊。由于物质缺乏,曹操还设置了名誉性的爵位,用来奖励军功。建安二十年(215)十月,曹操新设置了名号侯爵十八级,关中侯爵十七级,都是金印紫绶,又置关内外侯十六级,铜印龟纽墨绶,五大夫十五级,铜印环纽墨绶。这四种爵位都不食租,也就是没有封地。虽然没有封地,但对有功将士能在精神上产生很大的激励作用。有了功劳要奖赏,但没有功劳就不能奖赏,不能搞无原则的滥赏,不能见者有份,搞平均主义。曹操明确宣布:“未闻无能之人,不斗之士,并受禄赏。”“明君不官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论吏士行能令》)因此,有功劳该赏的,曹操可以不吝千金,无功而望施予的,曹操一分一毫也不给。如果有了罪过,则还须进行惩罚,“但赏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因此“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败军抵罪令》)。信赏必罚,赏罚分明,使将士到了战场都能勇往直前,争取更好地完成战斗任务,对提高军队的战斗力所产生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为了保证战斗的胜利,曹操对增强士兵战斗力的问题是十分注意的。《鼓吹令》说:

孤所以能常以少兵胜敌者,常念增战士,忽余事。是以往者有鼓吹而使步行,为战士爱马也;不乐多署吏,为战士爱粮也。

“常念增战士”,就是常常考虑增强士兵的战斗力,因此而不大注意其他方面的事情,因此而让军乐队步行,不愿多设官吏,以为战士爱惜马力和粮食。并认为,这是他常能以少数军队战胜多数敌人的原因。很显然,这也是曹操一个重要的军事思想。这里也包含了爱护士兵的因素,与《孙子·地形篇》所表述的“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的思想是一脉相通的。

对于具体战术思想的运用,曹操更是深有会心,得心应手,从而演出一幕幕生动活泼、色彩斑斓的活剧。官渡之战前,曹操因感到自己的实力还不足以同袁绍抗衡,因而采取了稳住袁绍的战略,对其他割据势力,则采用由近及远、先弱后强、拉拢分化、各个击破的方针,一一予以解决,既扫清了对袁绍发起进攻的障碍,又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壮大了自己的力量。在官渡之战中,曹操先采取灵活机动、声东击西的战术,取得白马之战的胜利,杀了袁绍的大将颜良;接着采用以利诱敌的战术,用不满六百的骑兵大破袁绍的五六千骑,并杀了袁绍的另一员大将文丑;然后,又采用先让一步、后发制人的战术,退到官渡,诱敌深入,与敌相持;不久抓住有利战机,用《兵书要略》所说的“衔枚无哗”,即在战士口中衔上小棒以禁止喧哗的办法,偷袭乌巢,将袁绍粮草焚烧,造成敌军混乱;最后发动全线进攻,终于打败了袁绍这个强敌。北征乌桓,则采用了出敌不意、千里奇袭的战术。对袁氏兄弟和公孙康,采用了隔岸观火、让其自相火并、然后乘机攻取的战术。南攻荆州,采用了兵贵神速、长驱直入的战术。对马超和韩遂,采用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战术。进攻阳平关,采用了明里退兵、暗中偷袭的战术。总之,每一次成功几乎都有成功的战术运用伴随着,而在运用这些战术时又都能从实际情况出发,这又跟曹操贯彻“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孙子·谋攻篇》)的军事原则、不打无准备之战的做法有关。曹操对袁绍、刘表等对手的情况往往是十分了解的,对敌情的分析往往是十分准确、深入的,因此往往能据此制定出正确的作战计划,采取适宜的军事行动,达到克敌制胜的目的。

很显然,曹操的军事思想根源于以孙子、吴起为代表的先秦军事家的军事思想,但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对先秦军事家的军事思想又有所发挥和发展。曹操运用其军事思想指导战争,取得了统一北方的胜利,并为后人留下了一笔丰厚的军事思想遗产。

三 哲学思想

曹操的哲学思想呈现出多元的特色,包含着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儒家思想。曹操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儒家思想的教育,北方初定以后,他下令郡县兴办学校,所要求传授的也是传统儒家思想。今存《曹操集》有这么一句话:

好学明经。

意思是要热爱学习,通晓经典。经典,指《诗》《书》《礼》《易》《春秋》《论语》《孟子》等儒家经典。这既可看作是曹操对自己的勉励,也可看作是对别人的要求。曹操自己对儒家经典是非常熟悉的,他的诗文常常引用《论语》等儒家经典的成语,作为自我标榜的旗帜,或作为自己论述问题的根据。对儒家所尊崇、颂扬的所谓圣人和贤人,如尧、舜、禹、汤、文、武、伊尹、周公、孔子等人,曹操也十分尊崇,在诗文中一再予以标榜。对于当代的大儒,曹操也十分尊重。建安十二年(207)曹操北征乌桓,还师途中经过涿郡时,特地派人祭奠儒学大师卢植,并下了一道《告涿郡太守令》:

故北中郎将卢植,名著海内,学为儒宗,士之楷模,乃国之桢干也。昔武王入殷,封商容之闾;郑丧子产,而仲尼陨涕。孤到此州,嘉其余风。《春秋》之义,贤者之后,有异于人。敬遣丞掾,修坟墓,并致薄醊,以彰厥德。

卢植,字子幹,涿郡涿人。年轻时同郑玄一起师事马融,兼通古文经学和今文经学,好研精义而不守章句。灵帝建宁中征授博士,著有《尚书章句》《三礼解诂》。黄巾大起义,卢植任北中郎将,积极参与镇压黄巾军。后任尚书。董卓入京,议废少帝,卢植反对,逃归乡里。曹操在这里对卢植极力推崇,并将自己对卢植的缅怀同周武王对殷大夫商容的表彰和孔子对郑大夫子产的悼念相提并论,清楚地表明了自己对儒学的态度。

因此,曹操常将儒家思想作为自己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其诗文中常常提及仁义礼乐、忠孝节义等儒家传统观念。

如《善哉行》其一说:“古公亶父,积德垂仁。”“太伯仲雍,王德之仁。”“晏子平仲,积德兼仁。”《对酒》说:“王者贤且明,宰相股肱皆忠良。”《秋胡行》其二说:“仁义为名,礼乐为荣。”《修学令》说:“丧乱以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请爵荀彧表》说:“侍中守尚书令彧,积德累行,少长无悔,遭世纷扰,怀忠念治。”《表称乐进于禁张辽》说:“质忠性一,守执节义。”《表论田畴功》说:“文雅优备,忠武又著,和于抚下,慎于事上。量时度理,进退合义。”《悼荀彧下令》说:“荀公达真贤人也,所谓‘温良恭俭让以得之’。”等等。不难看出,曹操是将是否符合儒家传统观念,作为自己衡量一个人的品行、衡量一个社会风气的标准的。一个人讲究仁义礼让,奉行忠孝节义,具有温良恭俭让的品德,就是有德行,反之就是无德行;一个社会有仁义礼让之风,就是风教淳厚,反之就是风教凋薄。因此,他在选拔人才时,既强调要有治国安邦、带兵打仗的实际才能,又强调要有仁义忠孝的德行;看到世无仁义礼让之风,就感到悲伤,而要兴办学校,复兴儒学,予以匡正。他还把儒家思想融进了自己的政治思想,表示要去为一个符合儒家愿望的理想社会而奋斗。

其次是法家思想。曹操在《陈损益表》中说:“昔韩非闵韩之削弱,不务富国强兵,用贤任能。”因此,他把“富国”“强兵”“足食”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奉行法家的耕战政策,实行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改革。他认为“人情见利而进,见害而退”(《孙子·九地篇》注),又说:“文,仁也;武,法也。”(《孙子·行军篇》注,按此即《商君书·修权》所说的:“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因此治国治军就不能离开刑赏,不仅要实行刑赏,而且要实行厚赏重罚。即使是到了太平盛世,有谁“犯礼法”,也要“轻重随其刑”。为了有效地推行法令,曹操将政权、军权集于一身,同时有一套控御部属的权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同韩非法、术、势必须并重的主张是一脉相承的。

再次是兵家思想。主要源于《孙子》,前节已经详述。对先秦其他军事家的军事思想也有所摄取,如《败军抵罪令》引《司马法》云:“将军死绥。”意思是将领畏缩退却要处以死刑。曹操据此制定了一条重要的法律,明令“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以增强将士的责任感,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再次是墨家思想。曹操在《度关山》中说:“兼爱尚同,疏者为戚。”“兼爱”“尚同”都是墨子的主张。《墨子·尚贤》说:“官无常贵,民无终贱。”主张低贱的人只要有才能也应予以擢用,曹操用人看重实际才能,不看重出身门第,与墨子的思想是相通的。墨子主张节用、节葬,曹操认为“俭为共德”(《度关山》),反对奢侈浪费,要求墓葬“必居瘠薄之地”,“因高为基,不封不树”(《终令》),“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遗令》),这同墨子的主张也是相通的。

再次是道家黄老思想。东汉末年,道家黄老之学盛行,桓帝亲在宫内立黄老浮屠之祠奉祀,并曾派中常侍左到苦县祭祀老子。在这种氛围中,曹操也多少受了一些濡染。他在《短歌行》中曾发出过“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的慨叹,他的性格、文风有不遵礼法、放诞不羁、通脱自然的一面,这同道家的思想、作风是颇有些关联的。

对神仙之说、道教方术曹操有着更多涉足。其游仙诗说:“神仙之道,出窈入冥,常当专之。”(《气出唱》其一)“绝人事,游浑元。”(《陌上桑》)“思得神药,万岁为期。”(《秋胡行》其二)虽不能说曹操就信奉神仙,但他至少在思想资料和语言方面对神仙家言是有所取容的。换句话说,曹操不信神仙,但他对神仙世界也颇有研究,也颇为向往。

对于黄老之学,曹操可能有些“家学渊源”。桓帝信奉黄老,而桓帝是大将军梁冀和曹操的祖父中常侍曹腾等扶持起来的,上有所好,下必趋之,曹腾等当也对黄老之学有所濡染,而这自然会给曹操带来一定影响。道教始创于东汉后期,顺帝时张陵(张鲁祖父)创立了五斗米道,张角等创立了太平道,这是当时两个最大的道教结社。太平道后来酝酿了黄巾起义,青州黄巾军曾将曹操引为同道,认为他在济南时毁坏神坛,“其道乃与中黄太乙同”,这似乎不可能是毫无根据的。曹操打败了青州黄巾军,将其收编,号青州兵,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后来张鲁降曹,曹操以客礼待之,任为镇南将军,封阆中侯,邑万户,其五子及部属阎圃等都封为列侯,受到优厚的待遇,这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着曹操和道教的关系。曹操将自己的王都定在邺城后,罗致了大批道术之士,著名的有王真、郝孟节、左慈、华佗、甘始、封君达、东郭延年、郄俭、朱建平、鲁女生、蓟子训、费长房、唐虞、冷寿光、卜式、张貂、解奴辜、周宣等人。这些道士各怀异术,有的会医卜星相,有的会幻术杂技,有的能辟谷,有的懂房中术,还有其他一些五花八门的技艺。曹操对这些道术有些是相信的。曹植《释疑论》云:

初谓道术,直呼愚民诈伪空言定矣。及见武皇帝试闭左慈等令断谷,近一月,而颜色不减,气力自若。常云可五十年不食。正尔,复何疑哉!

“断谷”,又称“辟谷”“绝谷”“休粮”,是道教的一种修炼方法,修炼时不食五谷,但并非一切东西都不吃,仍要吃药物,并兼做导引等工夫。断谷“近一月,而颜色不减,气力自若”是可信的,而说可以断谷五十年则显然属吹嘘。又曹植《辨道论》:“余尝试郄俭,绝谷百日,躬与之寝处,行步起居自若也。”可见断谷百日也是可信的。曹植等人最初是不相信断谷的功效的,曹操于是亲自做了试验,试验的结果,曹植信了,看来曹操也肯定是信了。

对于幻术杂技,看来曹操也不拒之门外。一次,曹操宴请宾客,说:“今日宴饮,山珍海味差不多都齐备了,就只差没有吴地松江产的鲈鱼了。”

左慈在座,听后,应声答道:“这可以得到。”

于是要来一个铜盘,里面放满水,然后将一鱼竿放进去,不一会儿果真将一条鲈鱼钓了出来。曹操鼓掌大笑,在场的人都惊奇不已。曹操又说:“这一桌人只有这一条鱼不行,还能再钓几条吗?”

左慈于是又将鱼竿放进盘中,不一会儿就将一条又一条鲈鱼钓了出来,每条都有三尺多长,条条生鲜可爱。曹操让人当众把鱼切成小块分给大家。接着,曹操又让左慈到蜀地去弄一点生姜来,并让他顺便通知一下前不久派到那里去买锦缎的使者,让他们多买两端。不一会儿,左慈就又弄来了蜀地的生姜。过些天去蜀地买绵缎的人回来了,果然多买了两端,左慈通知他们多买两端的时间,与曹操宴请宾客的时间一点不差。

又有一次,左慈在酒席上用簪子划了一下酒杯,杯中的酒就被分成两半,左慈自己喝了左边的一半,把右边的一半给了曹操。然后,左慈将酒杯掷向屋顶,酒杯顿时化成了飞鸟。曹操认为妖妄,打算派人抓他,他却忽地钻入壁中不见了。

前一个故事记载在《后汉书·左慈传》中,后一个故事记载在《尚友录》中。现在看来,这是左慈在曹操面前表演了几套幻术,一是空竿钓鱼,一是掷杯化鸟,一是自身隐遁。前两套幻术仍在今天的舞台上流行着,已经不算是什么高难动作了,但在一千七百多年前的建安时期能表演到如此出神入化的地步,还是使人吃惊的。至于到蜀中的一段记载,则肯定属于无稽之谈,在那个时代,会弄幻术的人会被附会上种种离奇古怪的传说,那是不足奇怪的。

曹操最感兴趣的,是道术中有关养生的内容。张华《博物志》说他:“好养性法,亦解方药,招引方术之士,庐江左慈、谯郡华佗、甘陵甘始、阳城郄俭无不毕至。又习啖野葛至一尺,亦得少多饮鸩酒。”这些养生术中显然既有科学的内容,也会有一些不科学的成分。曹操习练气功,曾专门给皇甫隆写信,请教“所服食施行导引”之术,皇甫隆回信,让他“朝朝服食玉泉琢齿”,即将口内津液吞下,同时叩齿,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华佗乃一代名医,曹操的头痛病只要他一扎针,疼痛便止住了。曹操要华佗做他的侍医,虽出于一种个人目的,但也表现出了一种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的精神,可以说对于道术中的精华,曹操是信而不疑的。

除以上各家思想外,曹操对名家学说也有所濡染。他在《上书让费亭侯》中说:“所以然者,欲必正其名也。”在《与王修书》中说:“名实相符,过人甚远。”这与讲究循名责实的名家思想是一致的,所以后来刘勰在《文心雕龙·论说》中说:“魏之初霸,术兼名法。”同阴阳家说及东汉时期盛行一时的谶纬之学也有某种程度的联系。曹操迎献帝都许之初,侍中、太史令王立一再以五德终始之说说献帝,认为“代替火德的是土德,承继汉位的是魏”,曹操知道后,让人带话给王立,让他不要多说。对“苍天乃死”“黄家当兴”“代汉者当涂高”这一类道家谶言,曹操阵营中信奉的人大有人在。建安二十四年(219),曹操打败关羽后,孙权上书称臣,劝曹操称帝,侍中陈群、尚书桓阶乘机劝进,其中提到“桓、灵之间,诸明图谶者,皆言‘汉行气尽,黄家当兴’”,后来曹丕称帝,群臣在表文中又多次提及图谶、符命。曹植在《魏德论》中也说汉魏禅代是“名儒按谶,良史披图”的结果。现存曹操诗文中没有谈及五德终始和谶纬符命之类的内容,可以认为他对这些东西是不相信的;但当别人、包括他所亲近的部属谈起这类问题时,只要对自己有利,他也并不反对,不仅宽容,甚至还可能抱了某种欢迎的态度。他不让王立老提魏代汉之类的话头,不过是一种韬晦之计,是当时政治的需要。从这个角度看,曹操同阴阳家说和谶纬之学是并没有完全割断联系的。

不难看出,曹操对于前代思想是有着广博的摄取的。但在各家思想中,以儒、法、兵家思想居于主导地位,曹操现存诗文也以表现这三家思想的为最多。其中,又以法家、兵家思想运用得最为广泛。曹操强调“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拨乱之政,以刑为先”(《以高柔为理曹掾令》),当时他身处乱世,经常带兵打仗,自然要将法治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兵家思想的作用,而儒家思想在许多情况下是处于抑制状态的。墨家思想是他“以礼为首”的“治定之化”手段的一种补充。道家思想所受影响甚微,当时他要拨乱反正,激流勇进,冲静自然的道家思想自然不符合他的需要。神仙之说主要侧重于思想资料的摄取,道教方术主要吸取其中的养生之术,名家思想有所继承,阴阳家说及谶纬之学有时加以利用。这就是曹操哲学思想所表现出来的脉络。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学的繁衍出现了盛极一时的局面,官办和私办的经学遍及全国各地,博士弟子东汉顺帝时多达三万人。博士解经驳杂繁琐,有时一经的解说达百余万言,不少人终其一生不能穷尽一经。这时的儒学已与先秦时期的儒学有了很大的不同,首倡儒学独尊的董仲舒在先秦儒家的“仁义”学说之外,加进了“天人感应”“君权神授”之类的内容。西汉末年,又出现了谶纬之学。所谓谶,是巫师或方士制作的宗教预言,常附有图,故称图谶;纬对经而言,是方士化的儒生编集的各种假托神意解经的书。谶纬的流行,使经学的内容在空疏繁琐之外又加上了神秘怪诞,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因而招致一些有识之士如桓谭、张衡等人的批评。黄巾起义爆发,不仅在政治、经济上沉重打击了统治集团,同时也打破了儒学礼教一统天下的局面。谶纬迷信之风为之大为收敛,其他可资世用的各种思想则纷纷冒了出来,呈现出一种思想活跃和解放的局面。曹操不独宗一家之说,而是根据现实政治的需要广摄博取,融汇贯通,是顺应乃至领导了当时的社会潮流的,显示了曹操反传统的精神。曹操所宗尚的儒学,也主要是先秦时代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学,与武帝以来掺杂了阴阳五行之说的儒学不同。由于摆脱了宗教化了的经学思想的束缚,抛弃了谶纬迷信,因而曹操发表了不少唯物主义的见解,冲击了经学的唯心主义体系。

比如,自董仲舒以来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无不鼓吹天命,而曹操却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公开宣称自己“性不信天命之事”。他认为天就是“阴阳四时”(《孙子·计篇》注),并不是有意志的东西。他在《董逃歌》中说:

德行不亏缺,变故自难常。郑康成行酒,伏地气绝;郭景图命尽于园桑。

郑玄是东汉末年的经学大师,在当时一般人看来他是德行卓著、没有“亏缺”的。郭景图生平不详,既与郑玄相提并论,看来也是一个“德行不亏缺”的人物。儒家一再宣扬“天佑有德”“有德可获福”的观点,可是,“有德”的郑玄却在酒席上劝酒时倒地气绝,郭景图也在桑园中突然命尽,这说明了什么呢?一方面说明人的寿命同德行的好坏无关,另一方面也说明天是不可能给有德行的人提供保护的,从一个侧面表达了曹操“不信天命”的观点。

既然不信天命,必然看重人事。曹操在《度关山》中说:“天地间,人为贵。”在《秋胡行》其二中说:“二仪合圣化,贵者独人不?”早年同袁绍会盟讨伐董卓,在谈到今后的打算时又曾说:“吾任天下之智力。”这些都鲜明地表达了以人为主体、不信天命信人力的思想。因此,曹操始终把大力罗致各种各样的人才看作是自己事业成败的关键,并做出了巨大的成绩。

曹操不信天命,因而自己虽有夺取汉家天下的野心,却并不以“真命天子”自居,不有意无意地神化自己。相反,他有时还能对自己作出较为客观公允的评价。西征马超、韩遂时,曹操与韩遂在战场上约见,对敌方围观的士兵说:“汝欲观曹公邪?亦犹人也,非有四目两口,但多智耳!”建安十九年(214)派毌丘兴任安定太守,事前嘱咐他不要主动派人到羌人中去,而毌丘兴没有照办,果然出现了曹操所担心的情况。事后曹操在总结教训时说:“吾预知当尔,非圣也,但更事多耳。”认为自己只是比常人智慧多一些,而这智慧又是从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获得的,充分体现了曹操实事求是的精神,这在当时是十分难得的。

与不信天命相联系,曹操对神仙之说也取不相信的态度。《善哉行》诗说:“痛哉世人,见欺神仙。”对世人被神仙欺骗感到痛心。《秋胡行》其二说:“赤松、王乔,亦云得道。得之未闻,庶以寿考。”对赤松、王乔得道成仙的说法表示怀疑,认为他们并非真的得道成仙了,或许只是寿长些而已。曹操大量招聚方术之士,其目的也并不是要从他们那里获取长生久视之道,这从曹植《辨道论》可以得到证明:

世有方士,吾王(曹操)悉所招致……本所以集之于魏国者,诚恐此人之徒,接奸诡以欺众,行妖恶以惑民,故聚而禁之也。岂复欲观神仙于瀛洲,求安期于边海,释金辂而顾云舆,弃文骥而求飞龙哉!自家王与太子及余兄弟,咸以为调笑,不信之矣。

可见,曹操招聚方术之士的目的,最初是怕他们流窜各地“惑民”,煽动百姓起来造反,就像张角用太平道名义组织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黄巾农民大起义那样,因此要将他们“聚而禁之”。对他们那一套方术,曹操及其诸子“咸以为调笑,不信之矣”,当然也就没有从他们那里讨取羽化登仙之术的用意了。据曹植《释疑论》,曹操等人后来对方士的道术有一部分是相信了,但主要相信的是其中的养生术和其他一些有一定科学依据或事实依据的内容,仍然谈不上相信了羽化登仙之术。人寿总是有限的,曹操对此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精列》说:“厥初生,造化之陶物,莫不有终期。”《秋胡行》其二说:“存亡有命,虑之为蚩。”《步出夏门行·龟虽寿》说:“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都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但另一方面,曹操又认为人虽不能成为神仙,不能长生不老,但通过自身的保养,又是可以延长寿命的,所以《龟虽寿》说:“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这些见解,都闪烁着唯物主义的思想光彩。

对于鬼神迷信,曹操更采取了坚决排斥的态度。早在任济南相时,他就采取大刀阔斧的手段禁止淫祀,除奸邪鬼神之事。在军中,曹操更是严禁装神弄鬼,以免惑乱军心,贻误战机。《掩获宋金生表》说:

臣前遣讨河内、获嘉诸屯,获生口,辞云:“河内有一神人宋金生,令诸屯皆云鹿角不须守,吾使狗为汝守。不从其言者,即夜闻有军兵声,明日视屯下,但见虎迹。”臣辄部武猛都尉吕纳,将兵掩获得生,辄行军法。

曹操在征讨河内获嘉时,从俘虏口中得知,有一个叫宋金生的人自称神人,告诉守军鹿角无须把守,他派狗替大家防守,如果不听他的话,就会在夜里听到军队行动和兵器撞击的声音,天明后会看见地上有老虎的脚印。曹操立即派人将宋金生捉住杀死,表明了他对装神弄鬼行为的断然态度。《孙子·九地篇》注说:“禁妖祥之言,去疑惑之计。”《用间篇》注说:“不可以祷祀而求,亦不可以事类而求也。”也都表明了同样的态度。

曹操曾对袁绍说:“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以道御之,无所不可”,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只要按客观规律办事了,就可以左右逢源,得心应手。应当说,这是非常深刻的认识。曹操是一个办实事的人,长期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的磨炼,使他明白了办事必须从实际出发的道理,否则事情就办不成,办不好。《孙子·虚实篇》注说:“势盛必衰,形露必败,故能因敌变化,取胜若神。”又说:“兵无常势,盈缩随敌。”《九地篇》注说:“在利思害,在害思利,当难行权也。”又说:“安不忘危,常设备也。”这些充满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的见解,是那些只知穷究经学章句或沉迷谶纬迷信的人说不出来的。

当然,曹操的唯物论思想并不是彻底的。比如,他禁止淫祀,但并不反对一切迷信活动。其《褒赏令》云:

别部司马请立齐桓公神堂,使记室阮瑀议之。

齐桓公为春秋五霸之首,是曹操所敬重的人物,因此别部司马请求给齐桓公建立神堂,他并不表示反对。在《春祠令》中,曹操主张对祭告宗庙的仪式作一些改革,如人们认为祭庙上殿脱鞋,他接受皇命,可带剑穿鞋上殿,如果祭告宗庙上殿脱掉鞋子,那就是尊重先人而违背王命,尊敬父祖而轻视君王,所以他不敢脱掉鞋子;又临祭时到水盆旁要做做洗手的样了,他认为浇水洗手是为了表示对神的敬意,因此他要亲自浇水洗手,等等。可见,他并不根本反对祭神和敬神。又比如,曹操是有反传统的精神的,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他曾表示他的妻妾在他死后可以改嫁,不必为他守节,可见在男女关系问题上,他的礼法观念确实是比较淡薄的。但曹丕在宴请众文士时让甄氏出来同大家见面,刘桢胆大“平视”了甄氏,曹丕对此事无所谓,曹操却认了真,认为刘桢有失体统,处罚了刘桢,可见在这件事情上,曹操又是十分讲究礼法的。

不过总的说来,曹操思想中有不少值得称道的进步的因素,他的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对唯心主义的“天命”说和谶纬之学是一个有力的冲击,从而对当时冲破传统束缚的思想解放运动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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