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3

20

六天后的一个傍晚我们练唱完毕后,路易士向我们宣布了小提琴手逝世的消息。小提琴手实际上患了绝症,迁居到此地以前只剩半年活命,她的双亲一年前特地从国外租来一把十九世纪的萨瓦尔特小提琴,弥补自己对女儿隐瞒病情的愧疚。我和爱德华抱着六弦琴坐在椅子上,有半晌说不出话来。这几个月来,我总觉得自己和小提琴手是相识已久的老友,逢她开始演奏时,我就觉得她是在向我述说心事,好像一个历经沧桑的女鬼在用一篇催人眼泪的演说词来换取一个幸福的投胎,有时候她又像旧识来拜访我,一一地询问我的近况,打听我的烦恼和抱负,就像一个诡异而体贴的狐狸精在安慰和侍候一个破庙苦读的落魄书生。就在十多天前,我们商量着路易士应该以邻居的身份或者透过他的母亲介绍,带领我们去拜会和认识这一家人,尤其是这位小提琴手,我们深信我们之间有许多共同嗜好,有许多深合对方胃口的谑笑材料。在这座荒蛮岛屿上,有灵气的人实在少之又少,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即使他长得像科学怪人,即使他有三头六臂,即使他是麻风病人,即使他喷火、喝血、吸毒、吃尸,只要他不伤害我,我都愿意去结交他。我听见爱德华和路易士正在议论小提琴手生前知不知道自己患了绝症……

“知道!她一定知道!”我说。

“你怎么知道?”路易士说。

“她的音乐……”我知道这个解释有点荒唐,“我是从她的音乐里感受到的……”

我以为他们会嗤之以鼻,但是他们出乎我意料地露出思考的神情,好像一个考古队挖掘到一件被旁人视为破铜烂铁的什么东西,不敢轻忽地保存和记录。经我随口点拨,我们各自展开灵长类的辩证专长,像夜行动物遁入各自拥有的不为人知的月亮黑暗面去,一层一层剥开自己,寻找那头在灵魂深处哭啼的猿猴。在我们仁交会形成的灵犀针的指数逐渐升高中,我猛然发觉一个事实:过去我太专注于自己,而没有注意到两位好友对小提琴的反应,事实上他们可能比我投注了更多情绪,可能也和我一样把小提琴手当成缠绵悱恻的谈情对手。当我发觉这个事实时,我更惊异地发现路易士和爱德华也和我拥有同样想法,也就是说我们同时发掘到对方的秘密,不但灵犀合成一针,连思路也理成了一线。

“雷恩说得没有错,”路易士非常认真地说,好像一个哲学教授在肯定某个论题的研究价值,“也许她早就知道了……”

“是啊,这是有可能的……”爱德华像是在国际会议上赞美某篇论文在学术上的成就,“虽然她的父母隐瞒着她,但是这么聪明和敏感的女孩……”

“可能还带着一点可爱的神经质……其实她知不知道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早已有了死亡心情……”我也像在会议台上慎重宣读书面意见。

更惊异的事还在后头。两天后,我和凯在她的房间里下完西洋棋,顺道浏览她的房间时,看见床头摆了一张我上回和凯在花园里的合照。这是一张放大得只比《时代》杂志封面稍小的黑白照,凯促狭地靠在我肩膀上,而我的表情却有点错愕,当我忍着笑正想移开视线时,我发觉照片上的左上角还有一个第三者。虽然焦距对准我和凯而使背景相当模糊,但是还是可以看到作为背景的小提琴手居住的楼房,就在那个摆着盆景的最左边窗口浮现出一个女子的五官。我记得拍完这张照片后,拆卸三脚架时看见窗帘摇晃了一下,这个女子大概没有想到虽然躲过我的视线,却没有躲过自动快门的捕捉。她的身影出现在左上角最边缘,想来当初以标准尺寸冲洗照片时,冲洗师父平衡画面,擅自切掉这一角,放大时却保留了下来,这是常有的事。她在整张照片的比例非常小,不过即使不经意看也可以发觉她的存在,就像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画家描绘大卫王偷看拔士巴出浴时,总把大卫王画得非常小,但是观赏者还是很容易从遥远的背景角落里发觉偷偷摸摸张望的大卫王。她的五官相当模糊,从隐隐约约的轮廓看来,年纪很轻,身材削瘦,表情忧郁,留着短发,似乎穿着白色洋衫,似乎正在看着我和凯。这栋房子住了三个人,从年龄上看来不会是小提琴手的母亲,只有可能是那位小提琴手。

我非常好奇地凑上脸去端详她,很想知道当时她在想些什么,为什么她要逃躲我的眼光……在路易士房里练唱偶尔抬头看向窗外时,这张窗口的窗帘就会跟着摇晃一下……偶尔我会觉得有人在看着我,过去我总认为这个人是凯,当我扫视路易士房间时,也的确经常看见凯坐在什么地方向我微笑,现在我才发觉似乎还有另一个人……就像我们想认识她,也许她更想认识我们。她用尽心力演奏小提琴也许就是想引起我们的注意,想用精湛的小提琴演奏技术和音乐才华当作结交我们的筹码……当然,也许刚好相反,她瞧不起我们的乐团,觉得它空洞而糜烂;她也看不惯我和凯,觉得我们庸俗而暧昧……

“怎么样?这张照片放大后还不错吧?”凯这时已经收好棋具,调了两杯冷饮走到我身边。

我知道凯已经注意到小提琴手,我也没有必要隐瞒她。“我在看窗口上的那个女人,她是不是那位刚过世的小提琴手?”

“就是她,没有错,我在窗口上看见过她,有一次我还特地向她打招呼,她好像不太爱理人呢,”凯说,“她在照片上看起来真像一具幽灵。”

“这张照片我想多洗几张,你把底片借给我好吗?”

我把底片交给一位在摄影公司工作的朋友,请他以最大的清晰度放大小提琴手。可惜背景太模糊,影像太小,放大后的照片还是看不清楚长相,只觉得她似乎蹙着眉头,咬着下唇,显得更瘦削,更忧郁,更像凯说的像一具幽灵。我把照片藏在抽屉里,经常拿出来观赏,照片上的朦胧感使我有看不腻的感觉,从前她留给我的各种印象——各种神秘、可怜、悲伤、短命等等,也因为这份朦胧感而加深程度。我很想知道当她偷看我们练唱时,她将注意力集中在谁的身上?我的座位通常都是面对窗口……路易士和她隔邻而居,又有一个和她朝夕相对的窗口,他的歌声又是最杰出的……我很想把这张照片拿给路易士和爱德华看,但是又怕他们产生疑惑,尤其是路易士,我和凯在他们眼里已经是半公开的情侣……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我已经相当确定凯对我的态度,最近她的暗示已经愈来愈明显,就像德国小说家保罗・李契特说的“一个恋爱中的姑娘会不知不觉越来越大胆”。她约我下西洋棋的地点,不在大伙相聚的路易士房间,不在光明正大的客厅,不在风景怡人的阳台,不在幽静的花园,而在她的起居重地,她可以轻易掌握状况和设下重重陷阱的闺房,目的不外是要我看到床头上我和她的放大照片,一个女子在床头上摆着自己和另一个男子的合照,又是一张相当亲密的合照,即使笨牛也会觉得蹊跷。我替她拍的两百多张照片,每一张都比这张合照出色,我不相信凯这种举动仅仅是因为好玩或没有任何目的性。我不能再装聋作哑,也不能假装没有看到凯用热切的眼神期待我的反应,这种期待的热切甚至已经到了“紧迫盯人”“全天候教”的地步。我不是也喜欢凯吗?我应该高兴才对……可是要我忽然和她陷入“热恋”,似乎又超出我的想象,甚至不可思议,就像过去我认为拥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不可思议。我不知道应不应该采取行动,难道内向、害羞两个龌龊鬼还不够,懦弱、犹豫两只下流精也想住进我的个性的幽暗处吗?我没有染上患得患失、疯癫、胆大妄为种种恋爱症候群,没有足够理由促使我行动,说我懦弱和犹豫似乎不对,但是我也不想摆出冷漠或拒绝的态度,我这不可理喻的心灵到底穴居着什么魑魅魍魉?苏格兰作家约翰·布朗说“分析谋杀爱情”,如果我真的恋爱了,我就会像其他人一样懵懵懂懂、昏昏噩噩,东西南北不分,刀山火窟不怕,而不会像哲学家用冷静电和理智雷给自己的热情一个晴天霹雳,不会像和尚一样唠叨和冷酷,不会像老头子用生蛆的智慧警告自己,我这个受过教育的可笑模样真像一头冷静的辩驴!好吧,如果我没有恋爱,是什么捣蛋鬼、暧昧魔在作祟呢?人家已经用“床头人”暗示我,我不能像身份不明的幽灵在这栋房子里飘荡,不能让一个女子像傀儡摆布我。我是喜欢她的,也许没有像她喜欢我那样强烈,但是一旦对方要我表明态度时,我就不能含糊下去,否则对方就会以为我也同样强烈地爱恋她,即使没有任何动作——动作?我还需要什么动作?从我认识凯开始,她就一直是我的“手语”对象,我已经无数次“强暴”过她,我在她面前假正经不过是掩饰自己的狰狞和粗暴!我虽然没有偷看过那位没有穿胸罩的女同学胸部,但是从她变成我的“手语”对象开始,我就一直鬼鬼祟祟找机会……你还有资格和凯谈恋爱吗?你的懦弱和犹豫完全来自你腹中的罪恶城,来自你淫魔呻吟的黑暗巢穴……当凯无助地、充满期望地看着你时,你却装疯卖傻,顾左右而言他,就像一头人工射精二十几次的雄牛一样面不改色!!

你自卑吧,你自责吧……可是我还是逮到机会。热带的国家,以炎热的午间和浪漫的晚上最容易发生状况,我就是在这样一个夜晚和凯并肩坐在他们自家花园的小亭子里聊天,星星、虫声和蚊子一样多,我们燃了四挂蚊香,听蟋蟀,认星座,打蚊子,凯一直断断续续哼着柴可夫斯基家喻户晓的《天鹅湖》主题曲。现在我和凯单独相处时已经失掉各种浪漫念头,我实在担心她做出靠在我身上假寐之类的事情,亲密动作的难受度不在表现方式,一个别有用心的微笑和一个掸掉肩膀上灰尘的动作并没有太多区别;它的难受度在于突兀,就像集中心神读书时会被从天花板掉到书本上的小壁虎吓得歇斯底里。今天晚上这个幽会是我的提议,我不知道为什么选在晚上,大概是因为心虚和基于一种逃躲心理吧。我告诉凯我替小提琴手编了一个故事,打算在今天晚上告诉她。我也不太确定自己告诉她这个故事的用意,或者根本没有什么用意,整个故事来自凯对我的种种暗示过程中的下意识总回应,它含蓄而含糊,而我的语气和态度又更含蓄和含糊。我很愿意和凯维持朋友关系,当事情不能两全其美时,我只有装作不情愿地用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搪塞,就像一个穷酸书生看到对方“向睡鸭炉边,翔鸳屏里,羞把香罗暗解”时,忽然说出一堆追求功名、光宗耀祖的抱负,用拜伦的公子式忧郁拂袖做薄幸郎去了。下面是我告诉凯的故事。

我们的女主角芬妮·林二十岁生日晚上练习小提琴时,窗外响起另一只小提琴和她合奏柴可夫斯基的《热情圆舞曲》。自从感染先天性心脏病后,从十四岁开始,芬妮就将一天的练琴时间缩短到两个小时,医生警告她疲劳和刺激会使病情恶化,这位闻名全国的心脏权威列举几个突发性心脏麻痹死亡病例时像法医提起自己肢解过的尸体,他将听诊器按在芬妮胸前时简直像用电钻凿破一个头盖骨。医生没有说谎,芬妮曾经在练琴时陷入休克状态,几乎被这种冠状动脉硬化症夺走小命,但她并不后悔,没有音乐的日子比被活生生肢解还要难过。从小她被视为天才小提琴家,十二岁时,她立下宏愿将来做一名职业演奏家或世界各大交响乐团的小提琴手,因此坚持穿着正式表演服装练琴,所谓正式服装只是衣柜里随着她长年幽居养病而发霉的过时洋服,有一些甚至已经被老鼠和蟑螂在某些重要遮掩处咬破几个小洞。逢她练琴休克时,医生看着破洞中的苍白肌肉,逐渐改变他的法医作风,变成热情唠叨地做着临终弥撒的乡村牧师。

我们的女主角芬妮·林住在一栋十二层大厦的第九楼,紧傍这栋大厦的是一座十五层大厦,当她二十岁生日晚上和窗外一只小提琴奏完《热情圆舞曲》时,她打量对面大厦的八、九、十楼,觉得生命里起了不寻常的变化。此后,逢她晚上开始演奏,这只小提琴就会应声而起,用不熟练的技巧和她探索过舒伯特等伟大心灵的小提琴汇成一个不很协调的小提琴二重奏,像你深夜时听到的公猫声和女子歌声,偶尔这种人兽声也会谱合起来,诉说旷男怨女的深闺空巢寂寞。芬妮非但不介意,而且十分感动,她发觉住在对面八楼的小提琴手是一位年轻男子,这使她游移在医生和法医的受惊吓灵魂生出神奇力量,每天晚上经过四五个小时合奏后依旧精神饱满毫不倦怠,像一个让死神无可奈何的得了肺结核的天使,苦了两栋大厦的八、九、十楼,甚至住得更高或更低、更左或更右的邻居,抗议声没有唤醒他们彻底淹没在二重奏里的公德心,这些邻居开始放大收音机音量,肆无忌惮地搓响麻将,学钢琴的小孩愤怒地敲着琴键,把放在阳台或其他房间的八哥、鹦鹉、画眉、爱犬堆积到窗边,一位吃斋信佛的老太太对着窗口念经和敲起木鱼来了。这些声音倾巢而出,但是没有骚扰到小提琴的合奏,芬妮觉得它们充满生活情趣。经过一段时日后,芬妮觉得自己和这位素未谋面的年轻人已经成了老朋友,可以透过小提琴掌握对方变化无常的情绪,逢她拉奏帕格尼尼时,他会荒腔走板附和博她一粲,直到她改奏《小星星变奏曲》或其他儿歌为止;他可以从她一个了无生气的断弓跳跃肯定她着了凉,劝她多穿一件衣服,免得被夜晚的寒风吹坏身子;偶尔他会取笑她的矜持和避不见面,她愠怒地指责他,他道歉,她表示原谅,两只小提琴坠入琴瑟和鸣中——这些都是透过两只小提琴,在一片款款絮语中进行。他的风格是粗暴和雄性的,像钟馗啃吃她胸中的烦恼鬼,而她像水牛背上的鹭鸯啄咬他身上的无聊虫。他们也不是没有会错意的时候,不过大抵没有太离谱,譬如有一次他想合奏一首曲子配合隔壁夫妻斗嘴,她却奏起《圣母颂》化解戾气。

这位年轻人变成芬妮夹满干燥花和枯叶的日记里集中笔力书写的主角,她以学术精神记录和研究对方,像动物学家观察短尾猴的生活习性,她会在每天的日记里写下从书本摘录的几行情诗或自己的创作,陪衬一些小鸟、小草和猪肠子般的巴洛克式图案。她做了结论:从他每天早出晚归和懒洋洋的生活态度看来,他有一份固定但是没有挑战性的工作;从他经常读着厚重的书,经常面对厚重的墙壁思考看来,他的烦恼似乎也相当厚重。她画了一个托着下巴皱眉思索的瘦男子作为这个结论的插图,很像尖嘴尖腮思考进化问题的达尔文猴子。事情发生在三个月后某个晚上,一个女子开始在他的房间里进出,滞留时间逐渐拖长,芬妮和他合奏的时间逐渐缩短,稍后他成为一个夜归人时,他们完全中止合奏。她持琴呼唤,直至深夜,回答她的是鹦鹉、八哥,绝情绝意的阿弥陀佛。她拉奏时崩断极富戏剧女高音味道的弦,因为心情极坏,日记里的文字书写显著减少,绘图增多,颇像以图画为主的儿童故事书,整本日记长满枯树荒草,这使她终于付出代价,某个晚上,她忽然被一阵胸疼击倒,开始一段长时期的住院治疗。医生依旧以乡村牧师的态度安慰她,但以挽联的简洁和工整写下病历,他预测这张病历卡销号的日子不远了。二十天后,我们的女主角以艺术家的固执和坚强打翻护士递过来的两锭药,在医生勉强祝福下回家养病,回家的第一个晚上她持琴向对面八楼呼唤时,对方的小提琴快半拍抢答,她的突兀使他应对得十分仓促,像主人来不及穿上衣服就去应门,立即遭到七楼一只腊肠狗质疑。第二天对方比她猴急,早她一步奏起小提琴,从此芬妮日记里的花园又蓬勃起来,连孔雀也飞下来开屏。第七天晚上,她在一阵激痛来袭时昏死在地上,她轻巧的灵魂连续骚扰那位年轻男子三天后,和一批陌生人、昆虫走兽的灵魂飞升到天上,从此这两栋大厦的八、九、十楼,更高或更低,更左或更右的住户终于重获夜晚的宁静。

我们这位和芬妮之死有着关联的男主角亚力士·罗从乡下一所大学毕业后在城里一间中学执教,客居亲戚家中,打算工作一两年后出国进修,因为受了在音乐学院教授小提琴的母亲的胎教,亚力士也会用小提琴拉奏几首不讨人厌的小夜曲,父亲认为亚力士的G弦既不抒情也不雄壮,A弦也没有母亲的韵味,之所以如此,这位律师认为完全是当初怂恿上亿个丫精子步自己后尘学习法律的结果,不过被羊水和母乳滋润过的亚力士多愁善感而羞涩,他的书桌常常摆着几本看起来瘦小而营养不良的李清照和济慈诗集,而不是肥厚的六法全书。四年大学正统教育没有让亚力士养成诉讼律师的好斗和残暴,枯燥的法律条文使他爱做白日梦的个性根深柢固,半年前母亲的过世和烦琐的教务工作给了他更多懒惰和抱怨的借口,在他打起精神为法学博士做准备之际,委屈得像在对权威的命运做着绝食抗议。一天晚上,当他对着满桌子法学书籍和一本《徐志摩诗选》神游时,从对面大厦传来的小提琴让他强烈地思念起母亲,他衔着眼泪找出那把二流小提琴,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对方合奏,就像从前晚上听见母亲拉奏小提琴时,立即丢下书本拎起小提琴走到母亲房间里。母亲身体单薄,头发半白,脸无血色,演奏时总是穿着一件白色薄纱曳地晚服,当她用尽全身力量拉奏漆成白色的小提琴时,全身骨骼隐约浮现,在阒静的子夜里,亚力士既兴奋又害怕。父亲非常厌恶亚力士的夜半琴声,他认为只有女人才会半夜里歌唱或玩弄什么乐器,存心吓人一跳,而男人只会在清晨时做雄鸡式的清鸣。

亚力士觉得对面的小提琴是母亲的鬼魂在呼唤和督促自己,逢小提琴演奏时,他就会持琴和对方合奏,因此从这天晚上开始,他像从前接受母亲教诲恢复了练习小提琴的固定功课,这种习惯在认识丽梅时才终止一段时日。丽梅是他的同事,比他大两岁,身材丰满,衣着光鲜,从教室外走过时经常惹起少不更事的中学生吹口哨,被选为莲中之花。她主动接近亚力士,很快引起这位还没有正式剃过一次胡须的大学毕业生注意。他和她一块在餐饮部用午餐,把她带回亲戚家里,让她整理房间的臭袜子和灰尘,和她在电影院、咖啡厅、公园里鬼混,小情侣准备拉手时,在一座餐厅里吵了一架。她火气十足,吃猪排时洒下不少辣椒酱和黑胡椒,而他五分熟的牛排则鲜血淋漓,和他涨红的小白脸一样血脉债张。他们在教员办公室冷战,暂时停止来往,失去情人的亚力士想起母亲,但母亲的鬼魂似乎也因为他的缺席而终止演奏,他哀怨的忏悔情绪只引起一只八哥模仿。这位年轻人重新找到堕落和冷漠的借口,连丽梅有意和解的眼神也救不了他,当对面的小提琴再度响起时,他才兴起和丽梅再续前缘的念头,并且请母亲的鬼魂指引他一个驾驭丽梅的方法,这种念头尚未付诸行动,对面的小提琴就在某个晚上和他合奏至一半时愕然终止,让亚力士有种被羞辱和欺骗的感觉,此后连续三个晚上亚力士梦见窗外幽游着一位正在演奏小提琴的女士,其面目模糊,嘴角含笑,厉中带艳,亚力士梦中和她对视的灵魂像蟑螂躲在黑暗角落里发抖。

三天后,芬妮·林的父亲吉伯特·林带着女儿的日记拜访亚力士。亚力士读完日记后,被自己尖嘴尖腮的思考模样感动,为自己没有及时灌溉那些枯树荒草而神伤,最后竟断定自己害死芬妮,多愁善感的个性使他充满了歉疚和自责。他的反应使生平第一次阅读自己女儿日记的吉伯特吃了一惊,他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如此神似日记中的主角,从他的阴阳怪气不难想象他和女儿合奏的模样,他遗憾自己没有早点认识这个年轻人,及时凑合这对怨偶绝对可以延长女儿和自己的寿命。

经过两个晚上长考后,亚力士做了最后一件浪漫事:将自己的小提琴和芬妮合葬。回到学校后,他用新买的刮胡刀刮着胡须,理智地向坐在左前方的丽梅提出分手请求。他在刮胡子时做这种事情是因为刮胡刀的马达使他必须提高音量,让他的请求传遍教员办公室每个角落。

一只猫头鹰站在花园上方的电线上,像什么昂贵的高级音响叫嚣着,进一步打散我被蚊咬骚扰得十分破碎的注意力。我本来打算用快刀斩乱麻的手法将这个太过浪漫的故事叙述一遍,越是心急越是乱了章法,最后还是唠唠叨叨说了一个多小时,既没有赚人热泪,也没有像饱读诗文的书生显露一字半句襟怀笔墨,倒像说了一出广播小说一样媚俗。唉,书呆子就是书呆子,即使编一个故事也只看见风花雪月,走出书房就像唐僧走出孙悟空的护围圈,任凭张牙舞爪的现实宰割。我不想断绝和凯的海阔天空的友谊,也不想和她堕入小格局的儿女私情,只有施展穷酸秀才大难临头时依旧舞文弄墨的不切实际和看似明哲保身的畏缩,让凯走进我的暧昧国里和一群似是而非的鬼灵精怪打交道。如果凯带着一种纯粹听故事的心情,而没有发觉丽梅这个人物的“原型意义”,我是无所谓的,甚至乐观其成,哪一个小女生会知道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之间的性意义呢?尤其说完故事后,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有点后悔。

凯没有说话,也没有像过去听完故事后发出赞叹或疑问,只是一动不动地坐着。我想转过头去打量她在黑暗中的侧脸,但是一如往常,需要动作的时候我总是犹豫不前。

“怎么样?你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我一嘴书呆气地说。

“不错,真的不错,”凯的语气很平静,“你还真会编故事。”

21

一个星期后,凯、路易士和爱德华的入学通知相继寄到。凯和路易士将在三个月后到英国北部一所大学就读,爱德华也在同时负笈澳洲。我的申请还没有着落,即使有,也会比他们晚离开。收到入学通知后,三个人忙着料理出国事宜,相聚逐渐减少,也不再热衷练唱,更没有那种出外闯荡的壮志凌云的胸怀,有的只是怅然的离别情绪和即将沦落异国的异样心情。凯在出国读书前两个月又和母亲到东南亚玩了一趟,回来时距离他们的赴英日期只剩下三个星期,姐弟俩特地在家里举行一场惜别舞会,邀请凯和我们班上的同学共襄盛举,席间我和路易士、爱德华抱着吉他献唱了五首歌,总算让我们这个早夭的乐团发表了一场非正式的演唱会。

凯是舞会中的焦点人物,男同学不断邀她共舞。我虽然不喜欢跳舞,但是礼数总要照顾到,和我们班上几位女同学跳过舞后,我就坐在角落旁当“墙花”。自从那天晚上和凯说过小提琴手的故事后,我就没有和凯单独相处过,甚至很少见到她,练唱时她也只露过几次面,每次都是放下饮料后就离开,不仅路易士和爱德华看出变故,镇上的年轻人也看出蹊跷,现在他们近乎争风吃醋邀她共舞就是证据。礼貌上我也应该请跳舞,可是我实在看不惯那群狼狈相,因此一直按兵不动。舞会举行到一半时,有一段将近半小时的休息时间,大家走到阳台、走廊和楼下花园里透气。我一个人走到路易士房间,在黑暗中站在我们平常练琴的地方,看着窗外那栋已经换了主人的建筑物。

“雷恩,你为什么不请我跳舞呢?”

我听见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一直想请你跳,抢不到手哇。”我转过身子时发觉凯站得离我很近。

“喂,答应我,今天晚上剩下的每一支舞你都要陪我跳,好吗?”凯在黑暗中的身材显得很丰腴。

“好……”我说。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

“你喜欢我吗?”

“……”

“你知道吗?从前人家都把我们当情侣,为什么我们不是呢?”

“我们是好朋友……”我又后悔说了小提琴手的故事。

“明天我们去看球赛好吗?”

“明天……我……”

“不管怎么样,今天晚上你不但要当我舞伴,还要当我的男朋友——至少今天晚上,好吗?”

“……”

“如果我们是情侣,我可以请你做一件事吗?”

“什么事?……”

“吻我好吗?”

“……”

凯慢慢地靠到我胸前。

“……”

……唉,庸浅的爱情。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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