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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住你对门 1
我住你对门,每日清晨相见,你去医院上班,我在路口,遥遥看你一眼,你不曾回头,看不见我眼中烬不灭的情愫,岁月悠长,我不知前路如何,只知当下,见你一眼,我心欢喜。
但你不会在意一个住在你对门的普通男人的名字,也不会在开车时回望楼下梧桐树后面站着的我,我知道怎么把我隐藏进人群中,怎么让我无法宣之于口的情意隐晦在我的眼睛之下。
我和这个城市大多数的打工仔一样,又和他们不太一样,我是你世界里无法拥有名字的配角,我是我世界里我无法否认的变态。
你永远不会知道,我认识你,不止十年。
你只要在你的记忆中有一个住对门的邻居,就够了。
十年前,我刚刚从乡下进城务工,我没有悲惨的身世,我只是出生在一个生了太多孩子却无力抚育他们成才的农村家庭中,我的父母辈面朝黄土背朝天,我的童年在山里中摸爬滚打,尚且算无忧无虑,上学后,我成绩不尽如人意,乡镇学校无法为我提供很好的教育,当然,他们也无法教育一个没有将心思放在学习上的人,贫困的家庭和父母短浅的目光并不足以将我教育成一个读书人,而遗憾的是,我也没有这样的目光,我十六岁辍学,和父母说了一声就拎着麻袋装着几件衣服在同村的几个人带领下进了繁华的大都市。
年少的我对电视里繁华的都市充满了向往,也充满了恐惧,我不知道初中毕业的学历能不能让我在这座城市里立足,我只是带着忐忑的心情来到了这里,谋生。
当然,我曾经也憧憬着衣锦还乡,让我年迈的、大字不识的父母也享受一下被人羡慕的目光,但现实从来都不美好。
每年那么多的农村向城市输入劳动力,也就是像我一样的年轻且一无所有的劳动力,我们中的很多人都没有电视剧里的运气,我们受尽冷眼,受尽冷漠,最后也没有所谓的一颗纯朴美好的心灵。
只有个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独善其身。
十六岁,初中肄业的农村土包子进城能干什么呢?我才知道未成年就算童工,而童工基本是找不到什么活干的,厂子不敢要,散户不敢收,晃荡了一个星期,我没钱回去,带我来的几个同村都去上班了,他们的工资要寄给妻儿,我也没那个脸皮靠人家养着,但我总不能饿肚子,后来我借钱做了个假证,找了很多天,终于到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饭店后厨当杂工。
后厨的工作本来就辛苦,尤其是杂工,我什么都干,刷完扫地摘菜催菜等等,既累又苦,但管饭还包住,只是早上五点就上班,晚上十点之后还不一定休息。
那段时间是真累,但我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真挺高兴的,就那种不可思议的高兴,我从小到大第一次见这么多钱,两千五,老板给的现金,握在手里,小小的一沓。
我往家里寄了一半,剩下的也还剩一千多,这点钱,可能在我们饭店点贵的也就两桌的样子,但对于我却太多了,我跟老板请了个假,准备去买个手机,身边打工的人都有这个四四方方的小小的机器,我羡慕很久了。饭店的前面两条街就有卖,便宜的贵的都有。
我到了那里才明白我这一千多块钱跟屁一样,崩出来也不一定能听一个响儿。
我当时什么感觉呢,就觉得这世界特不公平了,我累死累活干一个月,却连一个山寨机里最好的款式都买不起,顶多能买它的一个屏。
我有着乡下人骨子里的自卑和忐忑,我就算来到了满是广告和招牌的商场里,也只敢在别的客人身后小心翼翼的听售货员的讲解,在这里,无论是售货员和客人,他们都穿的光鲜亮丽,而我,脏兮兮的灰色长袖,黑漆漆的长裤,裤脚还磨出了毛边,脚上的运动鞋是路边摊上25买的,天天穿,得有一个多月了。
头发油腻腻的,脸也灰扑扑的,毕竟后厨的工作辛苦,难免会有油污,我在村里的时候头发都想不起来洗,更别提在这里上班每天累得跟狗一样,哪有那个空。
可此时此刻,我恨不得立马回去打盆水洗头,我这么想着,柜台旁的一个涂着深红色口红的年轻女人翻了个看眼,冷嘲热讽的对我说:“买不起就别在我这前面瞎转悠,看看你这个样子,跟要饭的似的,影响我做生意。”
我脸爆红,感觉她说完后,周围所有的人都在看我,那是一种尴尬的、害怕的、无所遁形的陌生感,我到现在还能回忆起来,特别羞耻,特别无措。
那么一瞬间,我觉得我的双脚有千斤重,忽然挪动不了了,我不敢看她,我的双眼紧紧的盯着某一处,我想离开,却恍惚中像是不认识路一样。
如果刚来这座繁华的城市时,我望着高耸入云的大厦,心里只有无限感慨和向往,那现在,当我进入了相似的大厦中时,我只有无边无际的自卑和恐惧。
这是我和他的第一次相见,他是过来维修手机的,正好在对面的柜台,他也听到了那个售货员的话,在我不知道该干什么的时候,他转身过来,温和年轻的脸上有一丝气愤:“难道这个商城所有的地方都是你家的吗?连站在哪都不行?况且,只有他进来了,他就是顾客。”
售货员张张嘴,想辩驳,却被她身边的同事扯了扯袖子,看不起人的售货员翻了个白眼,转身朝向另一边。
他看了我一眼,朝我送来一个安抚的笑容,然后拿起修好的手机,转身走了。
等他走到了商场的门口,我才反应过来,这一刻,我刚才的陌生感仿佛被我抛出了脑海,我望着他即将消失的背影,狂奔起来。
我小心的跟在他身后,远远地,我害怕他发现,但我又害怕把他跟丢了,我死死的盯着人群中那个背影。我看见他进入了地铁,我就匆忙的跟进去,我没坐过地铁,但因为我只是盯着他,所以我莫名其妙的学会了投币,取卡,学会了刷卡进站,学会了排队进车厢,学会了在拥挤的车厢望着他在人群中露出来的后脑勺。
一途不远,我跟着他下车,我看见他进了学校。
原来他是个大学生啊。
我的勇气终于在看到这所恢弘的大学时用完了,我站在宽阔的校门口,看着人来人往的和我一样年轻的男男女女,一个人,两个人,或是一群人,走进去,走出来。那消失了陌生、恐慌和自卑再次把我包裹,我紧走两步,到了侧边的阴影下,我站了好一会,感觉慢慢适应了我脚下这小块儿地儿,这才怀着庄重的心情看向这学校的牌匾。
这是一所医科大,墙上大气严谨的字体让看着它的人仿佛也带了几分济世救人的气质。
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呼吸都快了几分。
我初中没毕业的文凭没办法让我有多美妙的形容词,我只是觉得,那个干净的男孩就是和这个大学很配。
他以后一定是一个超好的医生,能救人,能救很多很多人。
我在那站了多久我已经不记得了,但到后来其实很狼狈,因为我来的太匆忙,天黑之后却差点找不到回去的路,我只能走到学校旁边的公交站台,寻找我认识的地名儿,但我忽略了这座大得吓人的城市相似的地名其实不少。
我坐到了公交车收车,也没有找到回饭店的地方。
幸好,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彻夜的霓虹灯还能无家可归的人带来几分温暖,夜深了,马路上依旧车来车往,但行人已经没有几个了。
明天还要上工,我不能在这个陌生的街道浪费时间,我焦急、不知所措。
这个时候出租车停在了我面前。
司机问我,去哪。
我的同村总说出门尽量不要坐出租车,太贵了,一次就好几百,像我们这样的人是坐不起的。
可我望着这个据说坐一次就要好几百的小车,想,我是不是总坐这样的车,有一天,我也能变成像这座城市里光鲜亮丽的人,而不是同村口中的像我们这样的人。
然而现实是,我付了二百多的车费,疲惫的回到了饭店宿舍,心疼的差点没睡好觉。
第二个月之后我就从饭店辞职了,因为老板说效益不好,第二月少给我发了500块钱,此时的我已经比刚来的时候多了些底气。辞职之后的我必须再找新的工作,不然要不了多久,我又会变成上顿不接下顿的流浪汉。
但那时候的我依然茫然,我未满十八,靠着假证求职,没有一技之长,只会在后厨打杂。
不知不觉我晃悠到了他的大学附近,蹲在树荫底下乘了会凉,在肚子咕咕叫的时候起来继续去找工作。
我找到了一份工作, 学校旁边一个小餐馆正在招工,打扫卫生服务员后厨什么的都干,但是老板脾气好,虽然不包吃住,但——我当时隐隐约约的觉得,这里离大学近,是个温柔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忙,为了保证质量,以后就隔日更了,毕竟是小故事合集,完结了再来看也一样,我就慢慢写,你们慢慢看,当然了也欢迎评论收藏送海星和打赏啥的。
正文 我住你对门(完结)
这个世界大概个人有个人的无奈。
这是我在小餐馆里干了四年得到的感悟,我原本以为衣食无忧,父母宠爱,能上大学的学子们不会有烦恼,不会有忧愁。但每次上菜,我都能听到他们口中的无奈。
论文太多,课程太满,考试太难。
他们的难写在了脸上和眼睛里,但他们的脸白白净净,眼睛里盛满了希望。
只有他是特殊的,他很少来小餐馆吃饭,就算来了,也是打包的时候居多,他并没有认出我来,但我却一眼就将他在人群中锁定,他脾气很好,还是那么温和,像个儒医——我曾有一次见到他穿着白大褂站在街对面打电话,长身玉立,目光清正,身形挺拔。
老板说那是小许医生。
我一边擦着桌子一边回头,状似不经意的开口问老板,他那么年轻,都当医生了?
别看小许医生年轻,他考的可是本硕博连读班,一放假就去旁边的附属医院实习,这条街的人都认识小许医生,他医术不错,脾气好,对谁都温和,从不发脾气,。
我低头,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高兴,原来他的优秀,是人尽皆知的,这种高兴,来得莫名其妙。
一个小餐馆不应该限制我的人生,这是老板对我说的,他说完后,拍了拍我的肩膀,告诉我,我还年轻,不应该一直呆在这里做这个,他说完,我很茫然,心里升腾出一股将要失业的恐慌,我还来不及细想,老板娘递给我打包好的两摞餐盒,让我去送餐。
那是我第一次给他送餐,他依旧穿着白大挂,带着口罩,胸口的口袋上别着几只笔,脚上踩着一双蓝色凉拖,看起来既随意又潇洒。
原来他就是这样上班的,我心想。
他看着我说,是餐馆的小哥啊,然后接过饭盒,给我说了声谢谢,他声音带笑,却神色匆忙,提着两大包塑料袋的饭菜转眼消失在拐角,我猜他肯定不记得我,却又认识我,认识我是那家小餐馆的外卖小哥。
我没有给老板添麻烦,没干多久之后就主动辞职了,这几年倒也没有真的一事无成,老板的手艺我学了七七八八,但我没有存款,毕竟大部分钱我都寄回了家,我是开不了餐馆的,我听店里面的外卖骑士说送外卖工资还不错,门槛还低,我眼睛一亮,毅然的加入了送外卖的大军。
累,很累,但时间自由,工资还高。
而且我经常抢附属医院的单子,十次有两次能给小许医生送餐。
我又干了几年,小许医生也慢慢和我熟悉了起来,偶尔还会在接餐的时候和我闲聊几句,我也知道他从实习医生变成了正式的医生,他的气质越发温和了,可眼底的青黑却越来越重了。
那天我给医院送完餐,正巧见他下夜班,走路晃晃悠悠的,仿佛随时要跌倒,我把摩托车停在他身边,喊他,小许医生,你没事吧?
他有气无力的摆摆手。
我把车开走了,却没过几分钟又倒回了他的身边,我说,小许医生,我送你回去吧。
他大概是真的太累了,没有拒绝,我把摩托车后面的位置腾出来,小许医生跨坐在我身后,说完地址之后便双手搭在我的腰上,头抵在我的背上,我还在启动车子,他就睡着了,他还是那样温柔,没有嫌弃我送了几天外卖没有洗的可能都有味儿的衣服,靠在我肩膀上,睡的特别香甜。
我的车开得很慢,我送外卖以来从来没有开得这么慢,这么注意过安全,我顺利把小许医生送到了他的小区,我把车停在小区的梧桐树下,轻轻摇醒了他,小许医生眼睛还没睁开,我在头盔下露出了笑容,半搂着他上楼。
这是一个很老的小区,但却是一个很让人向往的小区,至少,让我很向往,尽管它每层只有六楼,没有电梯,而住在这里的大多数人曾经住在这里的人都是附属医院数一数二的专家和主任,只不过近几年他们大多都搬走了。
原来小许医生是医生世家。
我送他进了屋子就离开了,小许医生跟我说了谢谢,我连忙摆摆手,说不用,离开的时候我看到对面的房门上写着房屋出租。
那天后面的外卖全都送迟了,还有许多被退单,我甚至在中午的时候吃了三份退餐,一份黄焖鸡,一份蛋糕,一杯奶茶。
奶茶好甜。
我住在了小许医生的对门,小许医生也渐渐的变成了许医生,我才知道他一直有车,只是偶尔不开,那天大概是我运气太好,可惜,我再也没有送小许医生回家的机会,却拥有了站在梧桐树下目送他上班的机会。
这一送,就是好几年。
我不再送外卖了,春夏秋冬四季骑着摩托车在城市里穿行,寒风和雨露,让我的膝盖向我抗议,我换了另外的工作,我终于倾尽存款,在小区门口开了一家简单的早餐店,特别简单,却觉得特别安心。
从此之后,我不但能目送许医生上班,我还能在他下夜班的时候与他打招呼,他常吃我做的包子,最喜欢肉包子,他来,我给他的肉包子总是皮最薄馅儿最大的。他笑呵呵的说,谢谢。
平凡人稀里糊涂的过生活,没有什么大目标,只要能填饱肚子,只要能有瓦遮雨,有衣穿。我挺满足的,我不仅有这些,我还能常常看到许医生。
我看着看着,忽然某一天,看到了他和他的女朋友。
他领着她来我店里吃早餐,他说,这家店的早餐是他吃过最好吃的,尤其是肉包子,特别实在,他说着,朝店里喊,王师傅,给我来四个肉包子,两碗豆浆。
我纳闷平常两个包子就饱的人怎么忽然要吃四个了,我回头,端着包子放到他的桌上,我看到了他对面那个美丽的女孩。
精致的妆容,黝黑的长发,姣好的身材,言笑晏晏。
我回到我的店里,在蒸笼后面看着他们有说有笑,他们一起离开的背影好登对,男才女貌,店里认识许医生的都说,许医生的女朋友好漂亮,许医生有福气,
是啊,那才是该站在许医生身边的人的样子。
许医生给我送了结婚请柬来,我看清楚上面清隽有力的字体,在灯下恍惚,和请柬一起送来的,是一盒精致的喜糖,看起来特别有档次,我打开盒子,一颗一颗全吃了。
哎,苦的。
我没去婚礼,没好意思进,也不想进,我看到了请帖才想明白了这么多年的对小许医生到许医生所抱有的是什么样的感情,所以此刻的我没办法心平气和,满怀祝福的去看他如梦如幻的婚礼。
我嫉妒的发疯,我从收到请帖的那天就控制不住的在脑海里想了太多太多婚礼无法进行的可能。
也许新娘出车祸了。
也许新娘不喜欢许医生。
也许新娘根本就不想结婚。
也许许医生很讨厌那个女人。
……
那个女人怎么不去死。
她要是死了,许医生就又会回来了。
我太恶毒了,我嫉妒的快要疯了,我……真的变成了一个变态。
不过没关系,反正没人知道。
我随了礼,不多不少,刚好在普通朋友的范围内,我亲眼看到收礼的人一笔一划的把我的名字写进了礼金本里。
我仿佛得到了一点安慰。
我想着以后只要许医生翻开这本礼金本,就会在里面看到我的名字,我终于以某种形式嵌入了他的生活里。
许医生搬家了,那天我照例开门卖早餐,很忙,我的铺子好像逐渐出名了,我一个人,忙得脚不沾地,我没有看见搬家公司的车开到小区里。
等我下午收摊的时候,搬家已经进入了尾声。
许医生没有来监督,我站在对门,看到工人们一趟一趟运输着整齐的纸箱。
我的心忽然就空了,我想给许医生打个电话,他的电话号码我早已烂熟于心,却在掏出手机的那一刻发现,我的存在,大约和路人差不多,这个电话,打过去无论我说什么,都不合适。
对面的门被关上了,啪塔一声。
好几年前,我在小餐馆上班,虽然工资低,却因为离他的大学近,所以觉得温柔。
好几年前,我在送外卖,因为总是会抢到附属医院的单子,所以觉得很满足。
这几年,我住在他对门,送他上班,给他做早餐,所以觉得很满足。
现在门上了锁,再也不会温柔了。
他已经很少很少来吃早餐了,我想是因为他的太太会为他做。
一年后的冬天,我又看到了他,他和一年前没有变化,温温和和的,远远的就冲我喊,王师傅,老规矩,来两个肉包子。
我笑了,把一直准备好的,属于他的肉包子递给他。
他咬了一口,吃的很满足,还是你家的包子实惠又好吃,他夸赞道。
我点头,说是。
我的包子其实涨价了,但他那份皮薄肉馅的大包子我每天都做,每天都留,我就怕他哪天想吃了过来却没有。
他吃完,就走了,没有留念,于他而言,只不过是买了一顿常吃的早餐。
我低头,继续手上的工作。
一个裹着厚厚的羽绒服的二十岁出头的大男孩突然对我说,老板,两个肉包子,还有吗?
我沉默的装了两个肉包子递给他,他单手接过,咬了一口,皱眉,不对呀,这个包子皮怎么这么厚,我看刚才那个大叔的包子皮薄多了,老板,我要他那个,他那个看起来香。
我抬眼看他,摇头,说,没有。
没有,怎么会有,他那份,是独一份。
作者有话要说:
下篇古风强强,第一次写强强,太激动了
正文 朕予将军心所向 1 归京
天启二十三年,冬,大雪,被贬至梁城的庸王刘治应诏回京。
奢华镶金的六匹马拉着的马车缓缓行至东市,一百零八车满满的家当不紧不慢跟在车后,京城宽阔街道都不够这鼎食之家过路一般,待车马不见,积雪成一滩滩黑乎乎的污水。
马车招摇停在长安街东街外头一处破落的宅子前,那宅子久无人居,连连几日大雪,将要把它淹了似的,门外镇宅石狮破碎的七零八落,与残雪混做一处,仔细瞧不见了,往日朱漆大门也早已辨不出颜色,七十三颗铁质浮沤钉也掉了些许,乍眼望去,坑坑洼洼,竟似那老妪风月摧残之下的面皮,渗人得紧。
更别提那镶金的牌匾,早在十年前便被狠狠摘了去,如今也不晓得是叫人拿去点火烧了,还是融去浮金,换到他人家门楣之上。
马车外间头发半白男子,身穿一身不起眼黑色长衫,面白无须,身上无半点华饰,眉眼时时低垂,作恭敬模样。
“王爷,”男子不敢掀开车帘,只低声唤道:“到地方了。”
说完,男子静待内间出声。
过了一会,那儿才有声音传出来,听那声音,懒得很,语气间夹杂几分讥诮:“李管事可瞧见了,能不能住人呢。”
“回王爷,”李管事,庸王府管事公公,李自与敬声答:“瞧见是住不了人的。”
“是吗,”车内软塌上半卧的青年玉白的手掌慢慢盘着一对儿精致玉核桃,声音难见起伏:“真是不妥当呢,既如此,那就先去皇宫吧,多年不见,也甚是思念父皇。”
李自与应诺,着车夫改道,往皇宫去了,身后独留那一百零八车家当稳稳当当的停在那破败宅子门口,而王爷未曾发令,那押车的侍从与奴仆便半点不动,静肃在冬日寒雪中守着。
已过申时,不消一刻钟宫门便要下钥,但车里的庸王刘治半点急切也无,倒头闭眼假寐起来,马车宽阔,刘治横卧亦有空余,李自与耳朵灵,车辙咕噜声下有细细的玉石摩挲之间的轻响,他拢紧了车内的帐幔,推开车门,小声吩咐赶车的稳当些,莫扰了主子清闲。
东华门下钥不久,守门侍卫远远瞧见那奢华马车行了过来,半掩夜色中,车檐至车壁上的金刻图腾已然晃了人眼睛,侍卫面上诧异,皇城之中,怎会允许如此奢靡之风,当今圣上最是节俭,便是亲王出行,也不过双马拉车,马车也简单,遑论着镶金的呢。
“来者何人?”
李自与推开车门,连车也不下,淡淡道:“庸王殿下,求见圣上。”
侍卫瞧见那厢李自与竟连马车也未下,心下火冒,待一听完车内何人之时,那火顷刻便散了,恭恭敬敬作揖:“原来是庸王殿下,请恕奴才方才无礼,奴才这就派人前去禀告圣上,还请庸王殿下稍待片刻。”
庸王刘治懒懒的声音从车内传出:“还望帮本王给父皇带句话,就说,”刘治修长的桃花眼闪过几分笑意:“孩儿归京,竟是连住的地儿也没有呢。”
当夜,庸王不得见景文帝刘堰,但侍卫禀告之后,宫里出来一整队侍卫太监,浩浩荡荡的朝着长安街东街急行而去,刘治侧耳听了听,吩咐李自与:“回吧。”
马车晃晃悠悠的回到了长安东街的宅子时,瞧见里头已热火朝天的开始收拾了起来,来人正是从宫里出来的那些个儿侍卫太监。
瞧见庸王车进,内务府总管太监王其连忙过来,一边小跑着跟在车旁,一边恭敬道:“问庸王殿下好,殿下回来得早,别的地儿还在收拾,但院里头王爷的卧房已收拾妥当,热水也烧好了,勤等着王爷呢。”
原本是宫里正宫娘娘见了都要敬三分的王总管此刻在刘治车前殷勤得仿佛就是对着那宫里头正头那位,这情形若是让别的王爷侯爵遇见了,恐怕也是要下车说说话的,偏偏刘治也不是旁的王爷,他嗯了一声,道:“本王是累了,回去便歇了,本王爱洁,烦劳王总管收拾的妥当干净些。”
“是是是,”王进连忙点头应:“必是这般,必是这般,王爷一路奔波,定是疲惫,奴婢会吩咐他们轻些,绝不会扰了王爷休息。”
第二日,庸王归京,圣上亲命内务府总管带人前去为其洒扫宅院之事传遍了整个京城。
清早得了消息的太子气的砸了早茶杯子,滚烫的茶水流了满地,生生毁了一张铺好的羊绒毯子。
刘治睡了个好觉,一路劳顿,纵是有再好的马车,也是累人的,好容易得了不晃悠的软塌酣眠,却早早被扰了好眠,李自与躬身在外间唤:“王爷,该上早朝了。”
刘治从榻上起身,屋里燃着上好的银丝炭,暖和得犹如春日临,李自与听见窸窣的声音,知刘治已然起了,便捧着朝服走近,伺候着。
待一切收拾妥当,刘治桃花眼低垂,瞅见了朝服上绣的四爪蟒,极淡的笑了一声。
王进的动作倒是快,不过一夜的功夫,这宅子已见了几分昔日荣光,只那荒芜许久的花园和那凋败的大门与其上的牌匾确是要花些功夫的,刘治也挑不出什么不好来,冬日里头冷,他裹着极厚实的狐狸毛大氅,懒洋洋的穿过王府长廊,也不瞧监工一夜未眠正赶过来的王进一眼,下了台阶,就上了马车。
马车还是昨日的马车,这宅邸都是夜间紧赶慢赶收拾出来的,哪能有其他的马车给刘治替换呢?再者,刘治可不是会委屈自个儿的人,那紧忙拾掇出来的东西,断不会有这千金造的舒服,上了车,烤着火,双手拢在怀里,喝杯热茶,还能再眯个盹儿。
刘治到的不早不晚,正巧西侧门已经等候了不少宗室王公,一应车架都是寻常规制,待刘治从金灿灿的车上下来,个个都瞪大了眼睛,一些是满目钦羡,一些则皱眉不语,还有一些站的远了,作壁上观。
刘治挑了挑桃花眼的眼尾,瞧了一圈,缓步走到了宗室前头的位置,定定站在老端王身后,倒是一点不客气。
倒也是,如今刘治虽是庸王,却早已循用亲王之仪仗,是不是庸亲王,端的看今儿朝上什么光景了,况且昨夜那出,谁敢挫其锋芒?
自有想要去巴结之人,然西侧门大开,众宗室王公队列而入。
进了太和殿,已是知天命年纪的景文帝刘堰端坐龙椅之上,两鬓华发生。
十年未见,当年那个挥斥方遒,说一不二的帝王也已步入暮年。
随着百官队伍站定,跪拜行礼,刘治起身,抬头,遥遥与刘堰对视,父子二人时隔十年再见,四目中都无一丝父子情谊,倒是刘堰侧手边站立的太子殿下朝着刘治温和一笑,很有几分作兄长的气度。
朝会冗长无趣,刘治不爱听,清晨久站,他自觉腿酸,却也无法独自离去,只能听这些朝臣在太和殿上吵来吵去,便是一个小小的北乡赈灾一事也许久不见结论,当真无用的紧。
左不过这其中银两之巨,层层剥瞒,总能捞到点油水,太子势大,却无钱袋,皇上实权虽剩不下多少,却牢牢握着户部和国库,两方博弈,父子相伤,也算是有趣。
到底是这年轻的四爪金龙厉害些,那五爪金龙再尊贵,也已经老了,多只爪子又如何呢,抓着人,业已不疼了。
赈灾的差事落到了太子党羽手头,太子却一脸淡然,丝毫不见喜色,可见面上功夫已是十分到家,可那龙椅上的刘堰却再也难掩眼中怒意,金口一开,紧接着就封了回京的刘治为庸亲王。
景文帝这是干什么谁看不出来呢?
权衡之术罢了。
下了朝,百官自上前来恭喜,刘治还未摆手推拒,景文帝的贴身太监苏意总管匆匆赶来:“庸亲王殿下,圣上养心殿有请。”
刘治点头,随着苏意去了,将一众人甩在身后。
“苏总管来的是时候,”刘治笑道:“可为本王解了围。”
苏意一把年纪,腰身常年弯躬,已是难以挺直了,闻言,越发低了几分,惶恐答:“庸亲王说哪里话,亲王何等身份,哪里用奴婢解围了。”
刘治点头,不再言语。
十年未见,当年那个见人也要傲几分的苏总管竟也这般敬小慎微,天子家奴,天子威严……不过如此。
养心殿内,燃着上好的龙涎香。
可惜,刘治一直闻不惯这味儿,好在今儿个李自与服侍他穿衣时在他袖中放了个梁城特有的香包,清清淡淡的,刘治很是喜欢,进屋之后,借抬手遮掩咳嗽之时吸了两口,鼻中才好受些。
“来了,”景文帝见他,免其跪拜之礼,赐座。
两人不咸不淡的谈了些细碎之事,景文帝便让刘治回去。
缓缓走至太和殿侧,李自与捧着大氅在那等候多时,远远瞧见主子过来,李自与走上前去,恭敬为他披上大氅,挡住了皇城内呼啸的寒风。
主仆二人朝西侧门走时,与正往东宫而去的荣昌公郑伯克擦肩过,两人点头示意,彼此并无停步寒暄之意。
直坐上了马车,刘治忽而开口:“本王记得,伯克公之子尚在北境戍守?”
“回王爷,伯克公嫡子郑中谨,三年前圣上亲封的二等骠骑将军,如今已在外戍守北境五载了,不过听说,”李自与道:“伯克公近来与太子殿下走动紧密,想来不日小郑将军就要归京了。”
“是吗,”刘治轻笑:“那本王可要帮一帮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刘治(受),郑中谨(攻),强强,BE,但写成啥样,我不确定哈,因为现在脑海里全是各种结局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