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再跳一首

屋子近码头,夜深人静时,轮船汽笛此起彼伏地响起。除了人少了些,船也少了些,蓬莱港与往日并无不同,但陆既明却知道,很多事情在不知不觉间慢慢发生着。

他带来的人分散在整个城市里,走街串巷,发现出了他们之外,蓬莱港一日一日地多了许多别的外来人,或是商人打扮、或是流民打扮,但他们无一不是低调沉默,无论是什么职业和身份,都有一双握枪的手。

敌我双方的所有人都以码头为圆心,四散开去,每个人的目光都放在了码头。

约定好的日子是廿四号,沈馥在屋子里找到一个年历,大约是前任屋主留下的,每过一日便撕去一张,每撕去一张,日子便更近了。

廿三日夜晚,乔装打扮的方媛前来拜访。她还是穿着男装,把帽檐压得极低,阴影把大半张脸都挡住了,开门的沈馥差点没认出来。她从门缝里挤进去,帽子一摘挂在玄关处的衣帽架上。

沈馥微微弯腰和她碰了碰脸颊,陆既明闻声下楼来了,抱着手倚在栏杆旁,脸色不算好看,明显还是记仇。

方媛也不去招惹他,开门见山地说道:“严一海的船已经快到港了。排队入港的船多,他的船预计得明晚接近凌晨才能入港。”

“知道了。” 陆既明硬邦邦地说道。

方媛朝沈馥挤了挤眼,小声说道:“小气鬼。”

随后进门来的是秦雁,他风尘仆仆,衣服上都是灰扑扑的。他刚刚从陆既明与方媛准备的那艘船上下来,那艘船明面上是装了不少军火,但船舱最底下却有夹层,装满了黑漆漆的火药,只需要一点点火星,就能猛烈地爆开。

一切都安排妥当了,方媛来得快,走得也快。她匆匆说了几句,便戴上帽子准备走了。她说道:“这几年我常在这边料理生意,认识我的人多,我不便露面。祝大少一切顺利,心想事成。”

待她走了,陆既明 “哧” 地一笑,嘲讽道:“她倒是一点亏都不吃的。”

方媛是顶精明的,一点儿都不出面,谁也不知道这件事情和她方家有关,却暗暗卖了好给陆既明与郑肇,出钱又出力。但谁也不知道她暗里还给谁好处了,到处落子,一点儿亏都不吃。

“一切都妥当了?” 陆既明问道。

“妥当。” 秦雁沉声回答。

陆既明拍拍他的肩膀,说道:“今晚好好休息,明日注意安全。”

秦雁点点头,浅浅鞠了一躬,上楼去了。

“回去睡吧。” 陆既明说道。

沈馥坐在沙发上,把年历上属于廿三日的那一页撕掉了,嘟哝道:“你倒睡得着”

陆既明一笑,走到客厅的角落,将留声机打开,舒缓的音乐响起。音乐的声音调得很轻,若有似无的。沈馥紧绷的弦松下来了一些。陆既明走到他面前,微微躬身,一只手背在后,另一只手伸到沈馥面前,笑道:“不知是否有幸邀请你跳一支舞?”

沈馥 “噗嗤” 一笑,又收起笑容,清了清嗓子,假作正经,骄矜地扬起下巴,伸出手去搭在陆既明的手上。

陆既明握住他的手,用力一拉,沈馥便顺势起来。

两人都是跳交际舞的好手,也不分什么男步女步,便这样踩着节奏踏起舞步来。转了两圈,两人越挨越近,倒变成贴面舞了。转着圈儿靠近墙边的时候,陆既明伸手将灯关了,客厅一下子陷入了昏暗,只能凭借从落地窗倾泻而入的月光视物。

危机四伏之时,足以藏身的昏暗反倒让人倍感安全。

沈馥抬手勾住陆既明的脖子,两人额头抵着额头,互相依偎着。一首歌的时间并不长,仿佛一呼一吸间便播完了。

沈馥勾紧手,说道:“再跳一首。”

第二首歌也并不比第一首长,第三首甚至更短,沈馥根本没听见第四首,他只听见了陆既明的呼吸声,舒缓又平稳。夜虽长,也有黎明的时候,再如何不愿意结束,也会有一首歌,是最后一首。

陆既明在沈馥的额头上印下一个轻轻的吻,说道:“去睡吧。”

沈馥把脸埋在陆既明的肩膀上蹭了蹭,回答道:“好吧。”

“对了,” 陆既明突然说道,“有一件事差点忘了和你说。”

沈馥抬头问道:“什么?”

“我爱你。”

沈馥瞪大眼睛,仿佛没听懂似的。这三个字对于他来说太过陌生了,逢场作戏时,说情说爱都便宜,上下嘴唇一碰,什么都不怕说。

他们也都不是第一回 剖白心迹了,只是这回,字虽少,情却重。

见沈馥张口结舌、不知所措,陆既明也突然窘迫起来,生怕自己唐突,抬手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似的,当作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自然而然地接上下一个话题:“走吧,回房睡觉去。”

沈馥急匆匆地说道:“我也是——”

两人面对面闹了个大红脸,留声机里的音乐放完了,月光如水,正是个适合好梦的夜晚。

第二日,沈馥起床的时候,床的另一侧已经没人了,被褥摸上去犹有余温。他下楼时,见餐桌旁已经坐了两个人,是陆既明与沈令仪,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仿佛在聊着些什么,神色凝重,但他们见沈馥下来了,便闭上了嘴。

沈馥垂下眼睛,装作没见到,也坐下来,一同吃起早饭来。

早饭结束后,秦雁便要出门往码头去了。陆既明也不多说,他们相处了多年,秦雁令行禁止,陆既明如臂使指,信任对方就如信任自己一样。倒是原本还坐在餐桌旁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早饭的小阿突然站起来,说了句 “等一下” 便跟着过去了。

在玄关里,秦雁刚刚扣上帽子,小阿便追出来了,叫了一声:“秦大哥——”

秦雁的眼神都隐在了帽檐投下的阴影里,看不清楚。他没说话,小阿便一口气地往下说:“之前骗你是我不对,我 对不住。你 你务必要小心,千万不要有事,不然我”

他想了几日,的确是觉得自己不对,再怎么有自己的理由,骗人这件事本身就是不对的。再加上秦雁对自己这么好,自己骗人就是错上加错了。

见小阿又急又愧,头都要低下去了,秦雁沉声说道:“我没怪你。”

秦雁的确不怪他,他也明白小阿自有苦衷在,怎能见人就掏心掏肺呢。

他生气,更多的是气他自己。或许是一个人待了太长时间了,一旦遇到了一个可以作伴的人,便生出许多期待来,到最后突然发现他还是一个人,总有些失落,既失落也气他自己,气他自己用不该有的期待为难了别人。

秋天快到尽头了,即将入冬。秦雁披了一件厚呢子大衣,小阿隐约见到他腰间别了枪。

沈馥他们在蓬莱港具体谋划些什么,小阿并不知道,在大家眼中,他还是个孩子,没有人会把危险的事情告诉他,但他能猜。昨夜秦雁回来时,衣服上灰扑扑的,还有火药的味道。能和火药扯上关系的,都不是什么安全的事。

小阿满脸担忧地说道:“你这段时间里待我的好,我都记着呢。秦大哥,我是真心把你当大哥看待。还请你保重自己,不要出什么意外。”

这次的确危险,但这也是秦雁自己选择的。在前几日,陆既明曾和他开诚布公地聊过一次。

陆既明说:“你知道的,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我并不把你当下人看。这回的凶险,你也都知道,若是你心里不愿意,我也不强求。这些年你都尽职尽责,早就报了当年一饭之恩,你大可以去过你自己的日子了。”

那几年,蝗虫成灾,铺天盖地的蝗虫不分昼夜地飞来,佃户的农田里颗粒无收。卖儿鬻女,易子而食,惨状连连。秦雁家先是饿死了最瘦弱的弟弟,父母奄奄一息了几天后,也都咽了气。

只剩他一个人,眼前已经看不清东西了,模糊一片,手脚也都软得仿佛不存在。他只凭着最后一口难平的气,从空空如也的家中爬出去。当时是陆鹤鸣带着儿子来开仓赈灾的,路过秦家门前,下了马,给了他一碗浓稠得能立住筷子的米粥。

一饭之恩,他报到如今,自然没有临到危急却抽身而去的道理。

这么些年,他从来没有过过自己的日子,都是以陆既明的命令为先,独来独往。唯一与过往不同的,便是这段时间以来,与小阿的相处。

小阿心里只当秦雁还在生他的气,并不期待能得到什么回应,只是把自己想说的话说个痛快罢了。没想到秦雁朝他点了点头,他还要再说什么,秦雁已经转头出去了。等到人走了,门在面前关上,小阿还在那儿发呆。

“在这儿出什么神呢?” 沈馥在他身后问道。

小阿鼻子一酸,转头便扑到哥哥怀里,什么也没说,沈馥摸了摸他的发旋,说道:“本想着要让你过上安稳日子的,没料到却让你吃苦了。”

小阿摇了摇头,声音闷闷的,他说道:“都不算什么,大家都要好好的才行。” 沈馥说道:“自然会的。”

等到过午,陆既明也要出门了。他穿了一身暗色的西服,门外有许多人在等他,他要带着人到码头去,明面上是上船查收自己买来的军火,实际上是在等着严一海的人入局。

沈馥立在玄关,伸手抚了抚陆既明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皱褶。

陆既明握住他的手,说道:“你知道的,我并不想你有半点危险。”

沈馥朝他一笑,满不在乎地说道:“你可别小瞧了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