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成鞠回来的消息是两年后初秋的一个清晨。

那时我哥正满房子踱步假装欣赏风景实则到处找烟,我在给胡遥开门的同时飞速把外套内袋里藏着的半包烟夹出来扔给她,她接过,轻车熟路地揣进兜里之后才从门口若无其事地换鞋进来。

其实我哥对这一套早已了如指掌,之所以能让我在逼他戒烟的路上如此屡试不爽纯粹是因为他拉不下脸向一个女孩子无缘无故讨要自己的烟。

于是当四处顾盼的齐晗从卧室里出来看到与他微笑招手的胡遥那一刻,他也朝我投射来了一束“原来如此”的目光。

吃惯哑巴亏的齐晗在给胡遥泡了一杯咖啡以后乖乖回到阳台浇花,只是背影看起来颇带着些不甘心的意味。

人的青春从来不是拿时间做界限划分的,定义这两个字期限的不过是那段时光里和你一起的人陪伴了你多久。我想当我老了以后再回忆起自己那段可以称为青春的日子,口中说的绝不会是“高中那几年”或者“二零一几年”,而是“我们几个曾经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胡遥告诉我成鞠回国的时候,我十分感慨地想,或许我断尾的青春又可以续上了。

下一秒她却拿出包里带来的微型卷尺告诉我和成鞠一起回来的还有她早在国外订了婚的未婚夫。

“自己量量,还有你哥。”她把卷尺递给我,“给你俩订了西装,到时候收拾得体面点。”

我想起当初我刚刚回来的时候,胡遥来找我,那时的她与现在没什么不同,独居,忙碌,优秀,一切可以夸赞新时代女性的形容词都能用到她身上去。

她告诉我她过得很好,一个人工作,一个人生活,一个人等着成鞠回来,所以她并不孤独。

我猜测她在一个人给我们挑选西装的时候应该终于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

婚礼那天胡遥打扮得很好看,及至脚踝的白色长裙,头发也规规矩矩盘在后脑勺,脸上粉妆玉琢,仿佛当天结婚的人是她一样。

那天也是我第一次看见我哥穿除了白大褂以外的正装,他从房间里走出来那一刻我一边竭力控制自己往喉咙里咽唾沫的频率一边佩服那个能创造“芝兰玉树”这样准确形容齐晗的词语的人。

我哥在我毫不顾忌的注视下信步走到我面前低头问道:“不换?”

“不换。”我瘫在沙发上摇了摇头,“西装是你们大人穿的东西。我八岁,我不换。”

然后被胡遥骂骂咧咧踹进了房间。

婚礼很浩大,流程很繁杂,所幸的是一切都进行得十分顺利,不幸的也是一切都进行得十分顺利,我所期待的某些情节注定只能在电影院的屏幕里上演。

成鞠挽着新郎走到我们面前敬酒的时候笑得很灿烂,胡遥也笑得很灿烂,只有我眼神复杂,目光在她们脸上来回穿梭,企图看出点什么,可惜一无所获。

她们二人举着酒杯在露天的泳池边叙旧调侃,新郎耐心伫立一旁,体贴绅士。

直到话无可话,成鞠携着新郎转身离去,刚迈开两步,忽然转头对胡遥说:“遥遥,当年我说的话,现在还算数。”

胡遥嘴角凝固了一瞬,随即又恢复了笑容,打趣道:“你当年话那么多,我哪里都记得住?”

成鞠眼里有星光闪烁了一下,沉思片刻道:“也是。”

我在一旁看得心累无比,只好低头闷声自语:“口是心非。”

下一秒左腹受到了来自胡遥手肘的暴击。

齐晗这时候刚好把剔完骨的羊排放进我的餐盘:“多吃菜,少说话。”

“……”

我的失眠自回家以后并没有完全治好,齐晗于此更甚。第二天深夜接到胡遥电话的前半个小时我刚刚喝下我哥给我冲的半杯牛奶,半梦半醒之间觉得身侧的位置空了,伸手去摸,碰到枕头底下不断振动起来的手机。

成鞠自杀了。

从出门到我哥开车送我赶到医院的过程中我的思绪都有些不太清明,甚至手指一直在不自觉微微发抖。

明明前一天还好端端站在殿堂中央万众瞩目的佳人怎么朝夕之间就香消玉殒。我站在监护室外看着躺在床上洗完胃的成鞠,心里五味杂陈。当我为她们感到放不下的时候她们相互之间表现得那么释怀,等我相信她们真的放下之后等来的却是这样的场面。

我从没见过那样的成鞠,苍白的,没有活力的,像油尽灯枯的红烛,如今只剩不成型的烛泪。

感情的事果然只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成辕将那封遗书交到胡遥手里的时候她似乎许久都没有反应过来,最后是我替她接了过去。

那么厚的一沓,那哪里是遗书,那是账簿,记的都是笔下那个世界欠她这些年的债。

我一张一张启开呈给胡遥看,成鞠这些年的回忆仿佛碎片一般林林总总铺列在了我们眼前。

“遥遥,这是我到新加坡的第一个圣诞。昨天有男生给我表白,我告诉他我有女朋友了。是不是很熟悉?像我们第一次不愉快的见面一样。那时候我高一,在图书馆三楼的角落,那个男生叫什么名字我已经忘了。当时他以为那里没人,我也这么以为。于是我在他支支吾吾说完喜欢我以后告诉他我有女朋友了,他那时的表情我现在回忆起来依旧想笑,所以他走以后我站在原地笑得前俯后仰,没想到一转头看到了从书架后面走出来的你。我尴尬极了,想为自己的恶作剧解释点什么,结果你目不斜视地走了,就跟我这么大个人不存在一样。你这个人太讨厌了,除了我没有女孩子会喜欢你的。”

……

“遥遥,我很想你。我用尽一切办法跟妈妈抗争,我要来见你。我连绝食这么幼稚的方法都用上了。你别笑,我当然舍不得死啦,我还没见到你呢,我怎么舍得死。不过目前这个方法颇有成效,妈妈似乎有些动摇了。”

……

“遥遥,我终于见到你了。你今天真好看。像我的新娘。”

……

“遥遥,现在是凌晨一点。我很开心,我好像没有什么可以牵挂的事了。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要我了。

我听说人在临死之前这一生的记忆都会在眼前回放一遍,那叫走马灯。我希望我有两盏,一盏关于你,一盏无关你。关于你那一盏我便打开,另一盏让它熄掉。”

……

“那天妈妈说让我陪她吃完那顿饭就送我去机场,我很高兴,我想那么久的努力没有白费。结果没想到那顿饭吃完我躺在了别人的床上。

其实每一天在他身边醒来的那一瞬间都和那天一样,我内心的恐惧没来没被时间消磨过,妈妈说跟他结婚就让我回来,所以我才答应了。

他看起来很完美吧,是个一表人才的恶魔。

你记不记得你后来告诉我,自己第一次来我家看到花园里那些玫瑰的时候,感觉我像个公主。

可是遥遥,昨天,你的公主,穿着婚纱让你带她走。

胆小鬼,哼。”

……

“我现在开始有些胡言乱语了,拿笔的手很累,像高中上语文课打瞌睡时那样,不知道是不是药效开始发挥作用了。

遥遥,小公主在这个世界上是限量的,你这一次放开了,就只能等下辈子啦。

下辈子,下辈子,让我为你穿一次婚纱好不好。

遥遥,我的新娘,我爱你,晚安。”

那些信纸在我手上,面前的一页不断撤到下面被新的下一页顶替,我觉得愈发沉重。

人骨子里的礼义廉耻从不与家世身份挂钩,偏偏这个世界喜欢拿金钱的份量去估值一个人道德的高低。

有情人能披荆斩棘冲破千难万阻,却逃不过最亲近的人给你暗设的阴毒桎梏。

胡遥终于在清醒的时候直面了自己的崩溃,于大庭广众之下抱着那一沓遗书号啕大哭。

成鞠醒来以后谁都不见,她只要胡遥。

我曾经在下课后顺路想去看一看她,还没来得及敲门,就听见胡遥正柔声哄她吃饭,是我从未见识过的语气:“……好啊,反正我现在有钱。我们买一栋自己的房子。

……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什么都不做也行。反正我养得起。我的成鞠哪里也不要去,就在我身边。

……那不种玫瑰,种山茶花好不好?

……住,你想设计成什么样都行,再丑我都住,前提是先把这块西红柿吃了。”

从来都沉默寡言的胡遥此时像会移动的人形情话词典,守在成鞠跟前喋喋不休,天南地北扯个没完,只为了让她吃下自己手里那块西红柿。

我在病房外听得有些自讨没趣,转身下了二楼找我哥去了。

得知她们突然消失的消息时我并不感到十分意外,这么多年被父母将妹妹的事蒙在鼓里的成辕终于做了最漂亮的一次终身反击。

对于有些人而言,流浪才是归宿。

半年后那个仲夏的中午我因为实在贪凉,缠着我哥在阳台上给我搭了个遮阳的木架,中间挂着一张吊床。

那时我哥正让我坐上去试试高度,手机里有一个陌生的号码给我传来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什么人也没有,只是一片茵茵草地,唯一清晰的是阳光下两个挨得极近的影子,窄窄的肩膀,小小的脑袋上似乎都戴着头纱。

“怎么样?合适吗?”我哥的声音从头顶传下来。

“刚刚好。”我关了手机,木架遮住了刺眼的阳光,这样我正好可以抬头望他,“一切都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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