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功在胡遥的教育下放弃了对于这次期末考的挣扎。

七月九号出成绩那天学校给准高三放了两天假,中午回家路上热得慌,我拿着成绩单当扇子一路扇回了家。

打开门看到我哥穿着拖鞋站在柜子前面修剪花枝的时候我彻底慌了。

后来我一直觉得要是我拿自己在我哥转过来的那一刹那把成绩单藏到身后的手速去打飞机的话,应该能够爽翻。

我哥似有若无瞟了一眼我放到屁股后面那只手,转过头继续对着手里那两根早已脱水发硬的枯枝折腾:“洗手吃饭。”

我像只螃蟹一样朝厨房横向移动,尽管心里早就把掌心那张被手汗洇润的A4纸揉成了包子褶,但实际上手里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这个感觉太奇怪了,你明知道眼前的齐晗在过往十几年把你从上到下从里到外连头发多久长长一寸都了解得清清楚楚,你也曾毫不顾忌在他面前暴露一切缺陷和恶意,甚至有意放大过自己的那些狰狞面目,可那份名叫喜欢的感情被自己亲口承认过后就会连带着以往在他面前从没有过的羞耻心一起顺着骨血野蛮滋生了,这羞耻作祟的时候不会让你觉得恼,但也不会让你觉得乐,它会迫使你在它出现的时候不由自主做出一些掩耳盗铃的事,宛如两个一丝不挂坦诚相对的人之间被某一方强行隔了一层薄如蝉翼的轻纱,你知道其实什么也遮不住,偏偏就是矫情地想要掩盖自己那些早就被对方了如指掌的瑕疵。

这感觉不甜,但一定不苦。

是酸的。

在我满心被这感觉填充得酸不可耐,同时努力离那个可以逃离我哥的窄小过道还有最后一步的时候,他漫不经心的声音从这个两面墙相距不足十米的房间那头传到这头:“这次期末考得不错。”

走了那么多螃蟹步最终还是功亏一篑。

我颓然叹了口气,认命地把手里的成绩单揉成一团朝地下抛去,顺势侧跨一步倒在那张我许久未曾临幸过的小床上,望着我哥的背影不甘心努嘴:“你怎么在家?”

齐晗手里忙活完,歪着头对柜子上的成果欣赏了两秒,才转身朝我走过来。

一直被他挡住的风景终于朝我露面了,透明的玻璃瓶身被擦得一尘不染,里面不同往常装着两指深的清水,此刻干燥雪亮的瓶子里孤零零插着两根交错的黄褐色枯枝,看起来像某种被赋予了极简主义色彩的香薰。

“今天结工资。”我哥拉着我右手把我拽起来,又被我软绵绵地扑了个满怀,声音带着笑意从我头顶传来,“想着你会放两天,就请了个假陪你。”

我挂在我哥身上不想动弹,嘟囔着问他怎么知道我今天出成绩的。

齐晗抱着我一步一步挪去厕所洗手:“我之前找成老师把你监护人电话换成我的了。”

得,还没吃饭,我已经被我哥突如其来塞给我的一口细腻心思给噎住了。

我实在不敢去细想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琐事是我不遇到就不知道而我哥老早已经照顾周全防患未然的。

他大概是在某一个晚上把自己当做了我,在脑海中按部就班预设了无数遍以齐野的身份生活以后所走的每一步将遇到的状况,才能把关于我的一切准备得事无巨细到这种地步。

我想我永远都猜不透齐晗到底有多爱我,多到能使这份爱足够让我自以为的每一个未知在他那里都是已知。

我对自己“猜不透”的无能置起气来,起身不再赖着我哥,自顾自拧开水龙头默默洗手。

齐晗怀里空了,他垂下手看着龙头嘴下汩汩流出的水柱,愣了片刻,低头轻声问我:“生哥的气了?”

我摇头不说话。

总不能矫情地告诉他我因为他太爱我而替他难过吧。

“是不是怪哥没提前告诉你。”他关了龙头,抽纸替我擦手,眼睛盯着我两只手背不看我,“哥怕说了又引你伤心一回,觉得没必要。要是不开心哥这样,以后都先跟你商量。”

这个世界上活得轻松惬意的大多是些什么都不知道的蠢货,温柔的人刀尖永远对着自己。

只要我哥陪着我,我大概会一辈子这么蠢下去。

于是蠢货环着齐晗的腰,又钻到他怀里。

我哥仰头拿下巴磨我的头顶:“别气了。今天想去哪儿玩儿哥都答应你。”

我听着他的心跳闷闷地问:“哪都行吗?”

“哪儿都行。”我哥说,“只要让哥陪着你。”

七个小时后。

迪皇二楼。

今晚是清场。

清净的清。

我抱着在电影院没吃完的爆米花,眼睛里为画皮2的周迅冒的泪还没干,水光粼粼地看着我哥,扯了扯他衣角:“哥,带未成年人来这种地方,你有点儿叛逆吧。”

我哥偏头看了我一眼,面上在电影院养出来的朦胧睡意还没来得及消散就被一抹难得的狡黠覆盖:“崽崽陪哥一次,今晚哥喜欢的乐队在这儿驻唱。”

酒场灯光昏暗恬徐,慢悠悠绕着台下高低错落的柜台酒桌打转,地板桌面随着它的切换从黄到红再到蓝,渐变得沉着缓慢,一如坐在舞台中央那个男人手指拨弦奏出的吉他音调。

悠扬婉转的民谣由一副醇厚低哑的嗓子舒徐吟唱着,场地从电影院转到了酒吧,昏昏欲睡的人从我哥变成了我。

不知道几曲终了,像是换了什么环节,台上的歌手说了几句什么,周围沸腾起来,我的睡意被这阵沸腾挥扰得烟消云散。

我在这场不明所以的喧哗里对着我哥咬耳朵:“原来你今天请假是为了别的男人。”

我哥摇头笑笑,刚要回嘴,周遭安静了下来,这次我听清台上的人说什么了。根据话的内容和后台见风使舵设置的打光位置我觉得那句话完全是冲着我哥来的:“不如就那个穿白色T恤的帅哥吧。”

一秒沉寂过后,周围的起哄声浪犹如休克病人突然苏醒的心电图波幅,须臾达到今晚的峰值。

我哥摆手拒绝,台上的男人却一直不放弃邀请:“刚刚看这个小帅哥在台下的跟唱我就知道一定是个骨灰级粉丝了,不要害羞嘛,来嘛。”

我竟然有幸在告白过后那晚二度看到了我哥脸红的场面,原本不太所谓的心里也被我哥殷红的耳根撩得有些躁动,戏从心起,故意在众人的注目下拿嘴唇贴着他的耳垂,声音飘忽得除了他以外谁也听不到:“哥,我还没见过你唱歌呢。”

我哥摆手的动作停了。

我知道他心跳又错频了。

周围安静下来,只剩一些在我身上穿梭探寻的目光和夹杂在其中的窃窃私语。

我哥喉结在金属桌面反射出的昏黄灯光里上下滚动,起身对着台上的歌手微微鞠躬:“献丑了。”

又是一阵欢呼,混合着不明意味的口哨。

嘈杂声随着我哥迈向吉他手的步伐逐渐减弱,等他对着暗处的奏乐者说完一句什么以后,周遭彻底安静了,此刻比那些人造灯光更为炽热的是一道道凝聚在我哥身上的满含期待的眼神。

白体恤牛仔裤的俊朗少年手握麦克,坐在台上那架高脚椅上,一只脚弯曲着靠在椅子脚,一只脚朝着我的方向直挺挺伸过来,脚尖随着悠长前奏的节拍晃动,光这样一言不发地静止着就已经赏心悦目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弦动音起,我哥在一众煞有介事的屏气凝神中缓缓开口,乾江三月撞击岩石自奏一片叮咚声响的春水都跑到我哥嗓子里了:

云鸠卷苍夜茫茫

蔷薇爬满老锈窗

碎璃洒天星朗朗

月光凝作枕上霜

梦过往 / 意绵长

顾盼情人莫流浪

叹沧桑 / 叹跌撞

恋他成狂 / 叹旧忆相傍

回首不见少年郎

往事如刀 / 刻骨刻心脏

我化沉火落寰网

爱意不眠渡蛮荒

吉他收弦,掌声如雷。

台下有些动情的姑娘眼里开始泛泪光。

我哥起身,目光直挺挺打向台下光晕中心的齐野:“希望我男朋友喜欢这首今晚特意为他唱的歌。”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崇明街已经黑了,我朝我哥拐了拐胳膊肘:“齐晗,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能。”

“叫哥。”齐晗带着股还没来得及散去的酒气揉我的脑袋,“哥无所不能。”

我第一次明白原来歌跟酒一样有种叫“后劲”的东西,强度多高一半取决于授者,另一半取决于受者。

今晚坐在迪皇二楼的我并没有感受到齐晗此时借着这首歌像灌酒一样埋在我心底的后劲。

后来的许多年,我才一点一点地沿着自己心脏的脉络去挖,像品酒一样慢慢顺着血液把它送达全身的每一个细胞,让它的回醇带着对我哥的记忆一遍一遍冲刷我的骨髓,企图让自己百年之后被放入坟墓的都是和齐晗的爱分不开的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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