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钟俊同坐在候机厅里,上厕所的时沂回来,手里拿着一杯热可可和一杯热摩卡。他递给钟俊同那杯滚烫的热可可后,才发现秘书和助理到了,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来得及给你们买,我现在去给你们买热饮吧。你们喝什么?”
秘书和助理连连摇头:“不用了,谢谢时先生。”
时沂抿唇,有些窘迫地颔首,走到钟俊同身边。
钟俊同低头处理邮件,喝了一口热可可,嫌烫就放在了一边。
他遇到需要思考斟酌的地方,就会开始转动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好像这能帮助思考似的。
时沂买了一份当天的报纸,也不打算阅读,夹在书里作为纪念品准备带走。他的行李箱里鼓囊囊地装着一摞新出版的绘本,里面还有几本他在购物网站上预订了好久也没有预订上。他在随身的包里抽出一本新童话开始看起来。
等到登机的时候,时沂突然说:“好想再来伦敦。”伦敦对他来说是个很有意义的城市。
“春夏之交的时候再来一次。”钟俊同说,“那时候的伦敦很漂亮。”
时沂点了点头。
时沂坐在位子上,却坐卧难安,不停地变换坐姿,被钟俊同按住手背问:“怎么了?”
时沂脸颊上泛起一层淡淡玫瑰色,睫毛轻轻颤动,视线游移,小声说:“你弄的。”
钟俊同反应了两三秒钟才反应过来,轻轻笑了一声,向空乘人员要了一个坐垫让他垫在身下,“现在好一点了吗?”
钟俊同等不来时沂的回答,探身凑到他耳边说:“我错了。我道歉。”
时沂瞥他一眼,闷闷地说:“你的道歉都在敷衍我,我早就知道了。”
钟俊同坦然道:“的确,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会做第二次。”
时沂憋红了脸,转过头去看向窗外,只见云层如浪,连绵起伏,蔚蓝色晴空高远,看不到边际。钟俊同伸手拉住他的手指,坏心眼地捻弄他的指腹,表面上却相当正人君子,正表情严肃地看电子文件。
时沂心里叹口气,知道自己完全拿他没办法了。
他不是完全不会拒绝人,他只是完全不能拒绝钟俊同。
他看清自己,也不愿意挣扎,闭上眼睛,戴上睡眠眼罩开始补觉。
等下了飞机,两人回家整理好东西,还没歇一会儿,宋苑容就打电话叫他们去吃饭。
钟俊同一口拒绝:“刚下飞机,累。”
宋苑容嘟囔:“我让司机来接了,又不要你开车。”
钟俊同看向时沂:“你想去吗?可能又要留宿。晚上山路不好开。”
时沂把围巾叠好,回道:“嗯,好啊。”
等司机把两人接到钟宅,餐厅已经准备好了晚餐。宋苑容在暖气充足的别墅里穿着翠色旗袍,手里端着盘豆豉排骨走出来,一边把菜放在圆桌上,一边说:“来了。”
钟俊同应了一声,又把拎着的盒子放在茶几上,“时沂给你买的。挺漂亮的项链和胸针。”
宋苑容挑了挑眉毛,看了眼低眉敛目的时沂,总有种沉默的小可怜样,嘴里刁难的话说不出来了,只说:“小时有心了。来,洗手吃饭吧。”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了个饭。饭后,钟俊同和钟父进了书房,留下时沂和宋苑容待在一起。
宋苑容坐在堆满柔软抱枕的飘窗上,翘着只裹着丝袜的脚,懒洋洋钩毛线,一边钩针,一边问时沂:“听说你也跟去伦敦了?”
“是,俊同生病了,我很担心。”
宋苑容手上动作顿了顿,又开始继续钩针,状似不经意地问:“小时,你是真喜欢男人?”
时沂沉默着,细茸茸的睫毛在灯下像是新长的细小春草,细瘦鼻梁轻微翕动,像是斟酌,像是沉默。他伸手帮宋苑容钩出了一时绕不出来的线,坐回原位后才开口道:“我喜欢俊同。”
宋苑容拧起修得精细的眉毛,嘴里“嗨呀”一声,被这小年轻的直白的话臊得说不出话来。
宋苑容干巴巴地说:“那,那俊同和你结婚,不是合你心意了吗?”
“是。”时沂没有拐弯抹角。他也不知道自己哪来那么多的勇气,支撑着他说了很多平常急于回避的问题。
宋苑容一时说不出别的话,干脆把手里治了一半的围巾递给他,“你会织吧?给你织。”
时沂没拒绝,接过后问:“继续接着双元宝织法织吗?”
宋苑容“啊”一声。她以前没织过围巾,最近得空了照着网上教程新学的,也不知道自己织的是什么织法。“行,就这么织。”
她越看时沂越稀奇,一个男人,这么白净,这么好脾气,这么会做菜,还会织围巾。她当时想着给钟俊同找的媳妇儿都没这么合心意。就是一点不好,是个男的。
唉,怎么就是个男的呢?宋苑容想不通。自己儿子以前也没有这方面倾向啊?怎么一朝就,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哦,出柜。
“时沂。”钟俊同站在二楼,弯腰倚着阑干喊他的名字,“上来。”
时沂看看手里的毛线,一时不知道怎么办,就被宋苑容接过,催促道:“快去吧,俊同不是找你吗?”
时沂这才上了楼,刚一上楼就听到钟俊同附在他耳边说:“小老太太没欺负你吧?她嘴巴坏,心眼儿不坏。”
“没有。”时沂弯着眼睛笑了笑。
两人走进房间,钟俊同刚想转身说话,就被时沂轻轻一推压在门上。钟俊同有些错愕地笑了笑,没伸手推开,就任由时沂把手抵在他的胸口,像是甘愿承受压制和禁锢似的。
他一米八五的高个子,就这样被时沂一米七四的清瘦男人压住了。像是一只温顺的绵羊扑倒了傲慢的雄狮。
时沂抬眼看他,只看到钟俊同近在咫尺的薄红嘴唇轻轻弯起来,似乎心情愉悦。作乱的人倒是红了脸,却兀自强撑着说:“你说好的,给我看。信呢?”
钟俊同衬衫领口上露出的喉结清晰性感,极快地滚动了一下。他看着时沂慌乱闪烁的眼,像是南方夜空的群星,他低头亲吻星星,湿润清洁而单薄。
“给你看。”
他把时沂抱起来放在床上,转身去拿那本沈从文选集。书页翻动,停留在夹着茱/萸粉信封的那一页。
钟俊同把信抽出来,递给时沂,语气自嘲:“我总是晚一点。”
时沂不是傻子,心里明白了几分,脸红心跳地接过,还要说一句:“那我打开了。”
“嗯,打开吧。”
信封被沿着火漆小心撕开,里面躺着一张白底蓝线的信纸,认认真真叠了三叠。
他抽出,紧张地咽了口口水,又慢慢展开信纸。
信纸上的少年字迹笔画如刀,峭厉峻拔。上面写着:
【时沂:
我就不说你好了。因为我早上刚刚跟你说过。
我这次数学只考了一百四十三分。我知道那七分扣在哪里。
今天餐桌上的粥是你做的,不是时妙。我也知道。
你的脸在冬天太苍白了,红色的围巾会让你更暖和。不过我也只看到过你冬天的脸,你这张沉默的雪青色一般忧悒的脸,在春天和夏天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知道。
沈从文写:“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形状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我没走过万里路,也未行过什么桥,天上的事情和我更没有关系,另外,我滴酒不沾。但是最后半句应该是适用的。
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些什么,简单直接一点,就是我很喜欢你。
如果你愿意,我有一辆新的自行车,可以载你去这座城市的十七条街道兜风。我会骑得很稳。】
落款是端端正正的钟俊同三个字。
时沂反复反复地看这封信,一遍遍咀嚼又玩味。这封信好像比他读过的所有书都艰涩难懂,但是又是这样简单直白、爱意昭彰。
“为什么当时不给我呢?”时沂小心攥着这封信说。
钟俊同紧张地舔舔唇缝,不愿再提当时颓唐心境,只是故作洒脱:“因为我当时想,不如当面跟你说。我本人总要比这封信吸引人。你万一答应我了呢?”
“那你上一次为什么不给我呢?”
“我还是不能确定你怎么想的。”钟俊同就是个胆小鬼。
时沂咬咬嘴唇,看着钟俊同不说话了。
钟俊同突然紧张起来:“写得这么糟吗?”
不应该啊?他不是还引用了沈从文的经典情书吗?
时沂站起来,踮脚钩住他的脖子,清瘦的身体嵌进钟俊同怀抱,柔软的嘴唇贴上,主动献吻。
钟俊同的心脏停了一下。他知道,这个吻是给十九岁的钟俊同的。
但是现在的钟俊同厚脸皮地心安理得地享受了这个甜蜜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