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内在冲突

在生活中,偏见很少能够毫无阻碍地顺利发展。因为偏见态度几乎总是与内心深处的某些价值相冲突,而这些价值经常是对其人格来说和偏见同样重要的,甚至是更为核心的。学校的影响可能与家庭的影响相矛盾。宗教教义也可能会挑战社会的层级结构。这些对立力量在个体的生活中是难以相互融合的。

内疚与偏见

在许多案例中,偏见都是显而易见地占据主导地位的。偏狭者时常会对自己的信念如此坚定,以至于从不因为偏见而感到内心焦灼。密西西比州州长比尔博(Bilbo)在1920年向芝加哥市市长所发送的电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大量黑人移民涌入芝加哥找工作。芝加哥市市长因此写信询问比尔博州长,可否欢迎他将其中一些遣送回乡。比尔博州长是这样回复的:

我收到了你询问密西西比州可以接纳多少黑人的电报。对此我的答复是,我们能给我们口中的黑-鬼-们,亦即所谓的“有色人种女士们和先生们”提供充足的安置空间。但如果这些黑人已经被北方平等的社会政治风气败坏了,那他们对我们就毫无用处,也不再受欢迎了。能正确理解自己与白人关系的黑人会受到密西西比人民的热烈欢迎,因为我们急需劳力。1

在本章中,我们将不会对比尔博的心态进行讨论。我们将在第25章和第26章中加以探讨。

但似乎是伴随着内疚感的偏见更为常见。反感与亲善的态度交替,伴随着痛苦的阵阵折磨,正如下面这个案例所述:

除了在学校,我与犹太人之间没有接触。我尽可能地避开他们。当一个基督教徒当选班长时,我公开地表示出高兴。我的父亲对犹太人极为抵触。而我最不喜欢他们的一点就是他们似乎总是在抱团。他们排挤外人,只要有一户犹太人搬入社区中,其他的也会一拥而入。但我并不讨厌作为个体的犹太人。因为我所认识的一些最棒的人就是犹太人。我喜欢与犹太女孩们相处,但有时当我看到她们聚集在一起叽叽喳喳谈论着什么的时候,心中就会燃起一腔怒火。我讨厌看到任何群体由于自身的宗教信仰而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我所谴责的并不是他们的信仰。我只是不喜欢他们表现出来的样子。我也知道所有人都生来平等,没有人比其他人优越。

这个态度光是读上去就足以让我们困惑,可想而知,自身持有这种态度的滋味一定更不好受。

在以“我与美国少数群体之间的经历与我对他们的态度”为题的一百篇大学论文中(上面的案例也出自这个研究),只有10%的学生能够在表达偏见时不伴有内心的冲突与背叛所带来的罪恶感——只有十分之一的学生能够毫无愧疚地秉持偏见。下面这种陈述更具有代表性:

我的理性告诉我,黑人与白人同样善良、同样体面、同样真诚。然而我却无法不注意到自己理性与偏见之间的分裂。

我试图只看见犹太人身上的优点。但无论我如何努力地克服自己的偏见,它依旧存在——这是由于我父母对我早期的影响。

虽然偏见是不道德的,但我知道我永远无法摆脱偏见。我相信要对黑人心怀善意,但我永远不会邀请他来我家共进晚餐。是的,我知道我是一个伪君子。

出于理智,我深信对意大利人的这种偏见是毫无来由的。但是就我目前对待意大利朋友的举止而言,我不得不长期和自己的抵触态度做斗争。我对自己偏见之强烈而感到惊讶。

这些偏见使我看到了自己心胸的狭隘,所以我尽可能地保持友善。我对自己的偏见感到恼怒,但我似乎无法消灭自己的这些偏见。

我越是想将犹太人视为个体,就越发强烈地将他们视为一个群体。我近乎强迫性的偏见与我强烈地想要根除偏见的想法正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虽然偏见在理性面前落败,但是偏见却依旧萦绕于情感之中。

在以上引述所在的特定学生群体中,有一半人明确表示,他们已经对自身偏见进行了反省,发现这些偏见是毫无根基的、虚假的。有三分之一的人坚定了自己摆脱种族和阶级偏见的愿望。并且如前所述,只有十分之一的人在持有偏见的同时毫无愧疚,并坚持维护自身的偏见态度。

也许这些自我描述可能并非典型。作为心理学专业的学生,他们可能对此更为敏感。甚至存在有些人试图“取悦老师”的可能性(但是,熟悉大学生写作中所特有的批判性和坦率的人会怀疑这种对结果的解释)。

结果似乎意味着,大学生(通常来自上层阶级家庭,长期接受学校和其他市政机构教育)受到美国信仰和犹太教-基督教耳濡目染。他们的内心冲突的本质在于他们无法真正拥有所有他们所欣赏的美德。

但是,并非只有来自“上层阶级”的大学生才会受到内疚的煎熬。针对郊区女性反犹太主义的研究——其中并非所有人都是大学毕业生——发现:

有四分之一的人认为自己的感受“仅仅出于自身的偏见”,有一半的人认为自己对犹太人的偏见一部分出于自身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犹太人的不当行为;另外四分之一的人则认为她们对犹太人的态度完全是犹太人自身的过错(不带愧疚的偏见)。2

这项研究报告并没有提到这些女性中有多大比例的人为“自身的偏见”而感到羞愧。但是,这种愧疚可能并不罕见。至少有四分之三的女性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自我洞察力——也就是说,她们清楚自己的态度并非完全建立在客观事实之上。

然而,自我洞察并不会自动消除偏见。反省是消除偏见的开端。除非有人质疑他的偏见,否则一个人不可能改善自己的偏见。只有对偏见所建立的基础开始产生了怀疑,他才可能就此进入一个内心冲突的时期。如果人们对他偏见的不满到达了一定程度,他可能会受此激发,重新组织自己的信仰和态度。自我洞察通常是瓦解偏见的第一步,但自我洞察就其本身而言,是不足以消灭偏见的。我们在学生们的报告中能够发现,学生们对自己的偏见态度感到犹豫,软弱,他们的自律不断增长,但不会完全放弃自己的厌恶态度。

那么那些矢口否认自身偏见的人呢?当然,在某些案例中,他们所言可能的确是事实(表现出良好的自我洞察)。在第5章中,我们估计可能有20%的人能够准确地否认自己持有偏见。而如我们刚才所读到的,相当多的人(大多数的学生)持有偏见。这些人也具备良好的自我洞察。但是依然存在一个相当大的群体,完全缺乏对自我的洞察力。他们充满偏见,同时否认这个事实。他们是真正的偏见持有者。

现在,即使是真正的偏狭者,有时也会有负罪感,或感到内疚。即使是偏见极为严重的州长比尔博也会感到良心不安。没有任何一个被抓住并被审判的纳粹首领会表示完全赞同自己对犹太人犯下的暴行。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负有责任。希特勒的副手戈林(Goering)试图否认这些暴行的存在。他声称所有纪录片是伪造的。但是即使如此,他也补充说:“如果其中有5%是真实的,那依然让人胆寒。”3 即使是以敌对与非人道的方式主导他人的生命的,道德泯灭的恶棍,在良知上也无法宽恕自己所造成的后果。

总而言之,我们不得不得出结论,生活中的偏见很可能会引起一些内疚,至少在某些时候是这样。几乎不可能将偏见与对人际关系的需求和人道价值完全统合起来。

“美国困境”理论

这个假设成了贡纳·梅德尔(Gunnar Myrdal)关于美国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关系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研究的中心主题。对他而言,整个问题的症结在于“良心不安”。美国白人无法使自身的做法与美国的信条保持一致,因此感到内心煎熬。该困境是:

……两者间存在激烈的斗争,一方面,我们称之为“美国信条”的普世价值体系,即美国人在基督教教义和国家价值体系影响下的观念、言语、行为,与另一方面上特定个体、群体生活中的种种价值,即个人和本土的利益;经济、社会和性方面的嫉妒;对社群声望和顺应习俗的考量;对特定个人或族群的群体性偏见;以及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需求、冲动和习惯。两者共同主宰着他的视野。4

总之,美国人无法逃避民主和基督教教义赋予他们的价值体系。在这个领域,许多习惯与信念是通过陷没式习得而来的。但是与此同时,幼稚的自我主义,对地位和安全的需求,渴望在物质和性方面的优越感,以及绝对的服从,都导致了许多矛盾的习惯与信念也通过陷没式过程被习得。因此,普通的美国人经受着道德上的不安和“个人与集体层面的负罪感”。他们活在冲突之中。

近年来,国际趋势使他们的负罪感进一步蔓延加剧。美国正在逐步认识到,其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对有色人种所组成的国家与殖民地区的人民的处理,而其中最大的障碍即是美国黑人的待遇。外国游客和外国媒体对我们对此的不安津津乐道。毫无疑问,他们的指责是极端的、片面的,甚至可能是出于掩盖自身不足的动机。

一位美国人出访莫斯科时,他的俄国导游自豪地展示了城市的地铁系统。这名美国人在欣赏了车站和轨道后,问道:“可是火车在哪里?我为什么没看到地铁运行?”导游反驳说:“那你们南方各州的私刑如何呢?

诸如此类的无关的、含糊的指控,使人们普遍认识到,只有早日显著改善美国黑人的地位,才能使美国处于道德上的领导地位。5 只要自身有一点足以为人所诟病的不足,我们价值体系的传播就显得空洞虚伪。如果我们无法独善其身,履行道德承诺,那我们的文明很快就会消亡,仅仅是机制上的聪明才智无法使之流传下去。

但是,无论“黑人问题”是否能够得到解决,美国的官方 道德始终卓然独立于世界各国之林。没有任何国家在其历史性文件中,如此直接地表达出对平等的信念。法律、行政命令和最高法院的裁决也大都遵守着这一信条。生长在美国的所有孩子都在某种程度上了解这一国家层面的行为指导。相比之下,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在官方层面上本身就存在对少数群体的歧视。但是在美国,歧视是非官方 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从更深层次的意义而言,歧视是非美国的。美国的国父们对此事采取强硬立场。而共和国最早期的民众也了解这一立场:

1788年7月4日,“美国宪法”通过之日,米克夫以色列的拉比拉斐尔·雅各布·科恩(Raphael Jacob Cohen)出现在纪念阅兵的现场。一位当代作家写道:“神职人员欣然成为这个新成立的国家的一部分。他们也出现在阅兵现场,宗教与政府之间建立了联结。共有十七人加入了游行,其中四到五人互相挽着彼此的胳膊,以示联盟。将意见不合的不同宗教牧师联合在一起十分困难,此次联结显示了一个自由的 政府在推进基督教慈善中的影响。犹太教的拉比与两名福音牧师携手共进,构成了美好的画面。没有比这更能代表新宪法的意义了。它将所有的权利与智能向所有宗教敞开,不仅限于基督教派,而是所有值得获取公平对待的人。6

美国信条并未在态度的变化与形成中失去效力。在最近的一个实验中,西特鲁恩(Citron),尚(Chein)和哈丁(Harding)对一个问题进行了探究,即什么类型的回复最能够消除在公共场所,如面包店、候车室、拥挤的公交车中所听到的歧视言论。在资深演员的帮助下,他们创建了一个场景,参与者会对一名演员所发表的类似于“南欧佬”或“犹太佬”之类带有侮辱性的言论进行回复。之后,他们会得到另一名演员的协助,这名演员将使用各种回复以唤起其内心的偏见。(这个实验的目的并非建立偏见,而是影响旁观者的态度。)研究人员试验了愤怒的答复;也尝试了冷静的、有理有据的答复。旁观者将依据自己的判断,给出他们所认为最有效的回复。本质上,这个实验希望唤起人们对美国信条的信念。结果证明,人们更支持平静的回复,认为这样的态度最能有效击败持有偏见的人,而带有偏见的答复并不符合美国传统。7

我们国家的历史似乎也证实了这一点。每一个超出界限的煽动者都会被人以美国的信条为由推下神坛。一名种族主义者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能够蛊惑人心,但迟早,他会作茧自缚。人们会——基于言论自由——而对少数群体进行伤害。(我们不支持“种族诽谤法案”,因为他们对言论自由产生了威胁。)但是公众的愤慨会消灭这位蛊惑者的气焰。至少目前是这样。正如梅德尔所正确指出的——美国信条依旧保有其效力。

然而,我们依旧需要对梅德尔的“美国困境”理论提出公正的批判。这一理论夸大了真相。评论家指出,由于等级制度与伴生的歧视是基于社会传统的,所以生活在其中的个体并不容易为其在这个庞大系统中所扮演的渺小角色而感到内疚。个体并非系统的创造者。所以责任也不在于单个个体身上。由于个体并没有选择的权利,所以他也不会产生真正的“良心不安”。8

另一个类型的批评意见则不那么使人信服。这种批评认为,经济是决定性的因素。黑人应该“处于底层”的观念是源于白人自身的物质利益。白人不存在任何道德问题,因为道德只是一种“意识形态”,用来使经济优势合理化。9 正如我们在第14章中所读到的那样,这种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的论证过分片面。它所假设的剥削优势本身就是一种歧视,而享有这一优势也会带来内心的冲突。

虽然我们也需要留意这些反对声音,尽管并非每一个美国人都会经历梅德尔所定义的困境,但是的确有很多人正处于此困境之中。因此,如果我们认为这个理论是有效的,那么偏见就会经常(但不总是)伴随着内心的冲突。

内心抑制

尤其是当内心冲突之时,人们会抑制自己的偏见。他们不会表现出偏见——会只在特定的时刻才表现出自己的偏见。偏见思维在逻辑进程的某个节点停止了。正如怀特(E. B. White)所指出的那样,在纽约,每一个种族问题都能激起骂战,但显而易见的是,表面的风平浪静只是由于人们自身显著的控制。

可以肯定的是,内心抑制在不同情况下的运作也是不同的,人们可能会在与家人交谈、在俱乐部中或是邻里聚会上对少数群体口出恶言。但是当有少数群体在场的时候,人们往往会抑制自己的这种倾向。或者,他会当面口头批判这个群体,但是却不会做出其他的歧视性举动。或者他可能试图禁止少数群体成员在社区学校教书,或从事其所从事的职业,但他并不会参与到街头斗殴和骚乱之中。伴随着(内心或外部的)力量此消彼长,处处都存在着抑制。偶尔,偏见会发展为暴力的、破坏性的、危及人类生命的行为。但是,理论上总是存在这种可能性,即使外部控制力量瓦解了,内心的暴力和愤怒也会引发仇恨。

费斯汀格(Festinger)的一个有趣实验,展示了情境抑制的微妙所在。10 被试群体由年轻女性组成,其中一半信仰犹太教,另一半则是天主教徒。她们被要求选出一名群体代表。所有参与者都知道彼此的宗教信仰。但是在一些情况中,投票者是匿名的,也没有人知道投票者的宗教信仰。当所有的参与者都匿名的情况下,大多数参与者都将选票投给了自己所属的宗教群体成员。然而,在投票者的身份公开的情况下,就不再有那么多的犹太教徒将选票投给同为犹太教徒的成员了。而天主教徒仍然公开支持天主教成员。

我们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个特殊的结果。可能天主教女孩们拥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安全感更强烈,所以敢于公开地表现自己对所在群体的支持。而犹太教女孩们则对偏见更为敏感,更在意自己给他人所留下的印象,从而抑制自己的想法,改变自己的行为。但是,我们的目的在于,这证实了对内群体和外群体的偏好的确存在表达上的抑制。

我们已经注意到了偏见的抑制现象,这防止了大量偏见所导致的公开事件的发生。在第4章中,我们描述了一个实验,即使中国人和黑人进入了并不标榜歧视的餐厅用餐、旅店住宿,这些餐厅和旅店虽然在语言上没有任何冒犯,但实际的行为上是存在排斥和阻止的。毫无疑问,这与在第1章中所描述的“格林伯格先生”的案例是类似的。如果这位先生没有提前给加拿大度假酒店写信,而是直接到前台询问是否能够入住,会不会遭到拒绝呢?我们对此是存疑的。

似乎我们可以安全地总结说,每个种族标签都会唤起一种刻板印象,继而引发排斥行为。但是在抽象的、非个体的层面,这种过程存在得尤为显著。在面对着实实在在的一个人时,当面拒绝肯定会引发不愉快的局面,因此,大多数人会遵循他们的“更好的本能”,并且抑制他们的偏见。但是只有在持有偏见者自己内心存在冲突 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导致这种反差强烈的情境 行为。

如何处理冲突

让我们概括一下这个问题,并思考人们总体而言是如何处理自己的负面冲动的。就心理层面来说,似乎有四种模式。我们可以将其命名如下:(1)压制(否定);(2)防御(合理化);(3)妥协(部分解决);(4)整合(真正解决)。我们将一一对其进行解释。

1. 压制 。在几乎所有社区中,只要提及偏见或歧视的问题,所得到的第一个答复往往是:“我们这儿不存在任何问题。”11 市长办公室会如此坚称,街上的人们也会这样说——在村庄中,城市里,美国的南方和北方,到处都是这样的答复。没有这个问题!当然,公民可能只将暴力视作“问题”。实际上,他们说的可能是“我们这里没有骚乱”。或者他们已经对等级制度和阶级习以为常了。

这些武断的断言也是一种压制不受欢迎的话题的手段。否定问题的存在能够在社区和个人层面避免混乱局面的发生。

从个人的视角看,承认偏见即是对自身毫无逻辑、不道德的态度的指责。没有人希望违背自己的良心。人们必须坚持自我。一旦承认了自己性格中的不足,就会导致自我的混乱。所以,即使在目睹了对方偏见言行之后,听到类似于“我没有偏见”这样的言论也并不奇怪。

在大多数情况下,压制者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偏见。也并不认为自己的思维方式是反民主的(因为这会引发自身价值观的冲突)。例如,大多数最为反民主的运动往往都打着民主的旗帜:十字架和国旗;社会正义是金科玉律;解放,等等。人们通过语言上的肯定压制自身与美国信条不符的举止。

偏见言论往往始于示弱:“我并非存有偏见,但是……”或者,“犹太人与任何人一样,但是……”类似对民主信仰的口头肯定,实际上是为之后充满偏见的言论开解。就心理层面而言,这种机制所希望达成的目的在于,以对部分美德的肯定,掩盖其后的错误。

压制是一种保护手段。通过压制,人们将不再受到内心冲突的困扰——或人们自己这样认为。但是,实际上,压制并非独立存在。它需要自我防御与合理化的支撑。

2. 防御性的合理化 。为了支撑自己的偏见,并使其不与道德价值发生冲突,最显著的方法是就是搜集有利于此观点的“证据”。选择性的感知有助于此。人们往往会就黑人不诚实的行为或犹太人的粗俗表现大做文章。他会列出意大利帮派的名单,或引用罗马天主教神父的所有非民主言论。他可能会说服自己将此作为自身偏见的决定性依据。(如果有科学或逻辑证据能够证明其具有决定性,那么,正如第1章所示,这就不是偏见。)选择性感知只会在假设已经形成后起到确定作用,这是最为普遍的防御性合理化行为。

如今,谁会想要知道俄国或共产主义所具有的优点?排斥这些令人不安的美德更为经济(也更为妥当)。人们会为此收集所有的不利证据——很多报刊会有选择性地对事实进行报道,并加以编辑。通过选择性感知,人们能够将仇恨合理化,并获得支持认可。然而,存在现实冲突的理由并无法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即人们通过选择性的认知和选择性的遗忘而使这些理由显得更为有力。

“普遍印象”往往会成为偏见的借口。一名学生写道:“不仅在这个国家,而且在全世界,人们似乎都对犹太人怀有同样的感觉。”而在面向100名学生的态度测试中,这位学生本人的反犹太主义倾向最为明显。她需要感觉她的观点得到了一致的支持——当然,她无法获得支持。南方的律师会告诉陪审团,在这起私刑案件中,“没人会因为你释放了这些人而责怪你”。他所使用的,就是这种“普遍印象”的手段。社会的赞同能够为个体观点提供支持(无论这种支持是实际存在的,还是想象虚构的),并保护个体免受内心怀疑与冲突之苦。

另一种防御技巧就是将责任推给受害者。当南方各州爆出私刑丑闻时,南方报刊频繁对此进行反击,指出北方的帮派杀戮也是一种私刑,而它们在北方发生的频率远超过南方的私刑所发生的频率。当纳粹头目在战后被指控犯有反人类罪时,他们反驳说,同盟国也对德国城市中的妇女和儿童投下了炸弹。这种逻辑谬误 (tu quoque,即臭虫论)是一种对负罪感的防御。你凭什么怪责我?你也犯有同样的罪行!所以我不需要接受你的指控。

还有一种是两分法 (bifurcation)的防御方式。“我对黑人没有偏见,有些黑人也是好人。我只讨厌那些行为不端的黑鬼。”“我不讨厌犹太人,我只是不喜欢某些犹太佬而已。”从表面上看来,这些差异似乎代表了他们在群组内细分的类别。他们真的与那些对少数群体抱有歧视的个体不同,完全地避免了偏见吗?并不见得。一旦我们仔细分析他的态度就会发现,“好人”和“坏人”之间的界限,“犹太人”和“犹太佬”之间的界限,并非基于客观证据,而是出于主观的感觉。谄媚的黑人维持了白人的自尊,由此被称为是“好人”。而剩下的黑人都是“黑鬼”。这种二分法是基于是否会对自己造成威胁,而非他人的优点。持有二分态度的人们认为, 黑人、犹太人、天主教徒的“本质”是邪恶的,即使这种邪恶本质只存在于群体中的一部分人身上。

相同类型的防御还有,“我最好的一些朋友是犹太人,但是……”或者“我认识一些有教养的和民主的天主教徒,但是……”通过这种举出例外的手段,我们能够将这种偏见合理化。 如果一个人能够举出一些例外,那就可以证明自己对该类别之下的其他部分所做的判断都是合理的。“例外”是出于理性的诉求,是出于公平的精神,以及美国的信条。如果一个人在特定群体中有一位好朋友,那他对该群体的批判可能并非出于偏见。因为这似乎是一种经过了深思熟虑的、与偏见不同的评价。这一手段常常能够同时愚弄到发言者与倾听者。因为,事实上类似于“我最好的一些朋友就是……”这样的语句,几乎总是用来掩饰偏见的。

与之相似的防御策略还有,“我与犹太人个体之间没有矛盾,我只是对他所代表的群体感到不满”。这种手段对煽动者们而言非常实用。它听起来很专业。但是,这也是一个容易造成混淆的极端案例——最为糟糕的是“团体谬论”。既然犹太人个个都让人赞不绝口(与我们没有矛盾),那么犹太人群体中还会存在邪恶的力量吗?群体是由个体组成的——就是这样。这种特别的双重论述是含有偏见的理论。它承认在群体中,人们总能够找到他们所反感的个体。但是,它并没有反驳人们因此对整个群体所产生的厌恶本质上是一种无根据的泛化。

3. 以妥协为解决方案 。社会生活中一个鲜明的现实是,一个人所具备的不同角色使其行为无法统一。

这种矛盾的行为不仅得到了自身的认可,还受到社会的期待——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名政客需要在他的竞选演讲中表达出对所有人平等权利的敬意,但是他在办公室中,却对特定群体给予优待。一位南方的白人银行家不会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雇佣黑人,但是,他却在选举活动中慷慨地为黑人捐献了一座医院。

这种前后言行不一的情况是正常的。事实上,在我们的社会中,对一致性的狂热追求才是病态的(无论是平权的卫道士还是坚守偏见的人)。见机行事是人类的本能,人们有时会遵守美国的信条,有时也会遵循普遍的偏见。

这种处理冲突的方式在专业层面上被称为“交替”(alternation)。在特定参考框架之下,我们会采用特定的态度和习惯;而在相反的参考体系中,我们则会使用另一系统的态度和习惯。如果我们始终对少数群体成员保持着反感、对立、不友好的态度,那么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会受内心的冲突折磨。因为我们无法将对立的价值体系永久地压制住(在这个案例中是美国的信条和基督教义)。但是,我们一旦能够依据自身的道德冲动(我们对国家的忠诚,对黑人雇员的善意,或者为了救助弱者而付出代价)行事,我们就能够更容易地在其他场合对自身的偏见做出解释。

这种交替使某些合理化显得可信了。例如,我们可以说,“事情总会越来越好,我们必须耐心等待”,“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不能立法禁止偏见,这是一条漫长而艰难的教育之路”。虽然这种“渐进主义”的观点有一定的现实依据,但问题是渐进主义本身可能是一种以妥协去处理冲突的方式。人们愿意克服歧视——但这无法一蹴而就。

人们的种族态度前后不一的现象引起了心理学家的关注与猜测。12 我们只要牢记两个基本的事实,就能够理解这一现象:

(1)交替是最常见的处理内部冲突的方法之一。我们在节日当天举行庆典,我们在斋戒日进行斋戒——我们以此交替表达自身肉体和精神上的欲望。

我们白天通过滑雪或狩猎寻求刺激,而到了晚上,我们总会回到小屋里休息。我们由此交替满足自身对活动与休眠的需求,并避免了严重的冲突。同样地,由于大多数人都同时持有偏见态度和人道主义信条,所以他们会视情况不同而做出不同的表达,从而避免了冲突。

(2)最重要的因素是,我们扮演着多重角色。在教堂中做礼拜或在学校中上课,都各自促成了一套价值观的形成与强化。 在俱乐部的会议上,或铂尔曼的吸烟车中,我们会采取不同的价值观体系。我们所处的环境越是多元,我们在遵从互相矛盾的价值体系时,所需要承受的压力就越大。我们在特定情况下的习惯,与在其他场景中的习惯是截然不同的。我们需要遵从不同条件下的不同规则,而这些角色无疑都融合为我们自身。

4. 整合 (真正解决)。但是,一些人对自身前后言行不一致的现实不满。他们将交替视为自身统一性的威胁。他们认为,一个人应该在所有情况下都表里如一,而所谓的角色转换是虚伪的。人们以妥协的方式将自身基本的价值体系分割开来。这种对自身的完整和成熟不断做出努力的境界是极难达到的。

对于敢于为这种一致性做出努力的人而言,他们从偏见产生的那一刻起就饱受内心的煎熬。在本章的前一部分,我们提到了一些关于偏见带来痛苦与羞耻的案例。这些个体发现自身缺乏对抗冲突的防御机制。他们既无法对冲突进行压制、合理化,也无法在妥协中寻求安慰。他们希望能够直面问题,并解决这个问题。这样才能够使自身的日常行为与人际关系的哲学相一致。

这些人不断消除着基于刻板印象分类的敌意。他们将恶(偏见)的虚假来源与真正来源进行区分。一个人可能由于自身的恶习或邪恶品质而成为人们的敌人;有时,一个共同体,例如一些外国政府中的极权组织,也能够成为人们所反感的对象。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站在我们价值观对立面的敌人。这些真正的人所消灭的是种族偏见者,无辜的传统替罪羊与他们的真正困境无关。

也许只有很少的人能够实现表里如一,但是很多人正在为此做出努力。他们的愿景是人道主义的,因为他们知道,大多数人并非自己的敌人,即使是社会普遍认定的恶人也并非都是危险的、狡猾的。这些祖祖代代遗留下来的仇恨所威胁的其实是基本的价值体系。只有对人格进行充分的整合,才能够到达表里如一的境界。

参考文献

1. 由K. YOUNG在Source Book for Social Psychology , New York: F. S. Crofts, 1933, 506中引用。

2. NANCY C. MORSE And F. H. ALLPORT. The causation of anti-Semitism: an investigation of seven hypotheses, Journal of Psychology , 1952, 34, 197-233.

3. G. M. GILBERT. Nuremberg Diary . New York: Farrar, Straus,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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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对这一观点最有力的表述见JOHN LAFARGE, S. J, No Postponement . New York: Longmans, Green, 1950。

6. J. R. MARCUS. Jews in American Life . New York: The American Jewish Committee,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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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L. FESTINGER. The role of group belongingness in a voting situation, Human Relations , 1947, 1, 154-180.

11. 这是GOODWIN WATSON的发现,他报告了对许多社区进行调查的结果,以研究团结行动的群体关系问题。 Action for Unity . New York: Harper, 1947, 76.

12. Cf. I. CHEIN, M. DEUTSCH, H. HYMAN, And MARIE JAHODA (EDS.), Consistency and inconsistency in intergroup relations,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 1949, 5, 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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