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后续学习

社会性学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讨论了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在早年起作用的基本因素之中,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在认同形成这一中心过程上。正是这个过程帮助孩子建立起了自身作为群体一员的身份认同,并潜移默化地接受了父母对不同种族的态度。我们强调对儿童加以训练的环境,特别是在惩戒和爱意这两方面。我们已经处理了标志着孩子对种族差异的第一印象的混乱,以及他们为形成成年人的分类所做出的努力。语言称呼在分类的形成中起到重要作用,它在思想体系本身形成之前就决定了使用者对其的情感态度。偏见态度的形成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预泛化、完全排斥、分化。直到青春期,孩子才能够以社会文化认可的方式处理种族偏见,只有到那时,我们才能够将其偏见称作以成年人形式形成的偏见。

然而,这个描述中缺少的,是对从学习过程一开始就发生的持续整合和组织活动的充分描述。人类的头脑首先是一个组织者。一个孩子的种族态度会逐渐在他的个性中形成连贯的单位,并整合到个性的肌理中。

虽然整合和组织贯穿终生,但似乎它们在青春期显得尤其重要。原因在于,直至目前为止,孩子的偏见大多是二手的。他已经学会模仿着父母的观点发表言论,或是反映他所处的文化中的种族中心主义。渐渐地,随着麻烦的青春期的到来,他发现他的偏见与他的宗教或政治观点一样,必须是基于自身的个性所独创的。为了成长为一名具有地位和权益的成年人,他需要将自己的社会态度转化为更为成熟的形式——适合于他的自我的形式。

本章将讨论青春期各发展阶段中对偏见态度的整合和组织。

调 节

整合和组织的最简单例子发生在创伤或惊吓的情况下。一名年轻的女子写道:

多年以来,我一直很害怕黑人。原因是在我很小的时候,一个煤炭工人(浑身覆盖着煤尘)突然出现在房子的拐角处,把我吓坏了。我很快就将他黑色的脸与整个有色人种群体联系了起来。

以下是简单调节的工作机制:

一个奇怪男人的突然出现“在生物学层面上足够”引起强烈的惊吓和恐惧。黑色的脸是这一激发恐惧的情境的核心部分。在此之后,任何黑色的脸都足以唤起这段经历,并再次激发恐惧反应。

该类简单调节反应的习得并不需要带有感情色彩。不过,不带感情色彩的调节反应需要大量的重复学习才能习得,但是在创伤性经历中,情绪的反应是如此激烈,以至于只需要一点符合条件反应的“生物学层面的”刺激,就能够将这种反应深深刻在头脑中。以下案例就说明了这一原则:

当我还是个小女孩时,一名男性菲佣企图与我发生性关系。我极力反抗,不想要与他发生性关系。直到现在,当我面对亚洲人时,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发抖。

虽然这类案例中有很多发生在童年早期,但也有不少发生在年龄更大了之后的。这些案例往往还涉及种族以外的经历。例如:

在我13岁的时候,由于父亲公司中的劳工纠纷,我们被迫搬离家乡的小镇,卖掉了心爱的家。我永远不会原谅劳工组织。

在所有的这些案例中,我们都注意到,在创伤性经历之后,总会出现过分泛化(完全排斥)的元素。受害者发展出的偏见并非仅仅针对特定的个体(某个菲佣、某个煤炭工人或特定的劳工组织),而是在针对整个类别。

有时,创伤并非基于个人经历(尽管个人经历方面的创伤更为常见)。在一些案例中,一部情节激烈的电影,一个可怕的故事,一场生动的朗诵都足以使人形成持续多年的创伤性印象。一个女孩写道:

我对土耳其人的偏见可以追溯到一个玩伴生动地讲给我听的故事,他说土耳其男人都留着浓密的胡子,这是为了掩盖他们的刀疤。他们总是醉醺醺的,而且很恶毒。

创伤习得是种生动的单次调节。它倾向于立即确立起一种态度,而这种态度过于笼统地包含了与原始刺激相关的一整类对象。许多年前,哲学家斯宾诺莎就阐述过这一原则:

如果一个人由于受到了陌生人的影响而感到欢乐或痛苦……如果这欢乐或痛苦是与带来它们的这个陌生人联系在一起的……那这个人不仅会爱戴或痛恨这个陌生人,还会爱戴或痛恨此人所属的阶层或国家。1

当然,我们并不需要回到斯宾诺莎的言论才能讨论种族态度习得过程中的调节与泛化。最近的实验表明,心理学实验室的环境设置似乎就可以创造或减少种族敌意。2

一名大学生提供了一个正面调节的事例。

我曾经和小群体里的同伴一起追着黑人孩子跑,并称他们为“肮脏的黑鬼”。但是在我们的教会组织了一场歌唱演出之后(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演出),我就对黑人充满了喜爱——并且至今还是如此。

在下面这个案例中,我们能看到另一个创伤经验扭转了偏见的例子:

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一名犹太女孩被安排到了我们楼层的一间房间。一段时间以来,她都不被接纳。有一天,我当着她的面和我的姐妹们说,我和某个犹太女孩一起搭乘火车,但当我见到了我的雅利安朋友时,我就走开了,把那个犹太女孩一个人扔在了那里。“这可能不太好,但毕竟……”这时,这名犹太女孩悄悄地起身离开了。我马上意识到自己说出了最糟糕的话。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应该改变对犹太人的态度,理性地看待他们。

虽然创伤后学习有时可能成为建立和组织偏见态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或是摧毁偏见态度的重要因素——但这全都取决于特定的事项。

1. 在许多情况下,创伤只是加剧或加速了偏见态度的形成或坍塌。因此,在最后提到的案例中,只有在叙述者对自己的反犹太主义怀有潜在的敏感性和悔恨时,她才会被自己对犹太舍友的伤害而触动。创伤的经历只是加剧了早已存在的羞耻感。

2. 人们倾向于用简单的童年创伤经历解释自己的态度。他们倾向于回忆(或制造)符合自己当下偏见的经历。例如,一项研究发现,反犹太主义者所报告的与犹太人的不愉快经历,远远多过宽容人士的相关经历。这一结果似乎有力地证明了,持有偏见的人群会选择性记忆,或凭空创造相关记忆,以合理化自身目前的敌对情绪。3

3. 100名大学生被要求以“我关于美国少数群体的经验和态度”为题,写下自己的故事。我们在对这些故事的分析中发现,只有大约百分之十的学生将创伤性事件视为诱发偏见的部分因素。

4. 我们不能将创伤与对连续经历的正常整合混为一谈。如果一个人一次又一次地与特定群体的成员发生相似的经验,那这里就不存在创伤问题。这里甚至可能不涉及偏见,如果一项泛化是有根据的,它就不是偏见(见第1章)。

选择性感知与闭合

把我们讨论过的原则看作为学习提供脚手架可能会有所帮助。家庭中盛行的儿童训练风格,认同和模仿从众的过程,语言先行现象——在其中情感标签被准备好贴在后来的类别上,条件反射,特别是创伤性条件反射的过程,刻板印象的早期形成和后来的分化——所有这些都是态度形成的条件。仍然缺少的是存在于任何特定个体的头脑中,能够用以解释这些条件如何导致偏见的结构 。

为了了解习得理论的这一步,我们需要假设孩子处于不断需要从庞杂的经验中获取明确意义的压力之下;他需要赋予这些经验以组织结构。

以专制的家庭氛围为例。被严厉管教的孩子,绝不被允许违反父母的意愿,他无法不将存在感知为一种危机四伏的状态。他被迫假定生活是基于权力关系,而非宽容与接纳之上的。他的经验使他将等级制的人类关系视为理所应当的。因此,他很有可能将所有相熟的人都置于一个“食物链”之上,而他在这个链条中高于一些人,低于另一些人。基于他的生活经验,他怎么可能超越他所唯一了解的模式呢?

或者,假设这种处于萌芽阶段的偏见是创伤性的;个体也会整合自己的感知和理性思考,以使得自身观念与收到的指令一致。以下的摘录虽然出自一名年轻的成年人,但却展示了我们即使在童年时期也普遍存在的选择性和合理化过程。作者是在近东工作的美国教师。

在我最初接触到希腊学生时,发生了一些让人不愉快的考试作弊事件。这导致了我对希腊人的偏见,尽管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点。这一偏见无疑随着时间推移而增长了。当时希腊和土耳其之间的关系有些紧张,而我的同情心完全在土耳其一方。然而,我正在形成的这种对现代希腊的负面态度,与我对古代希腊文化的深切钦佩之间存在冲突。不过我设法化解了其中的矛盾。我找来了所有现存的证据,以证明现代希腊人并非古典时期希腊人的直系后裔,因此,现代希腊人与希腊光辉的传统毫无关系。我力证这一点的过程是有失偏颇的,因为我并没有批判地看待这些证据,也没有寻找任何反对这一说法的论点。4

在这种情况下,以及在类似的情况下,似乎正在发生的事情是,一些前提条件(家庭气氛、条件作用、语言标签)给了头脑一个倾向,一个方向性的设置,一个姿势。这种设置反过来启动了选择性感知和逻辑闭合的过程,这些过程是形成具体的思想系统所必需的。(在第2章中,我们指出了类别如何吸引所有可能的支持。)我们不能不努力往态度的骨架上添加血肉和服饰。我们要求它是具体的、可行的、合理的——或者至少在我们看来是这样的。

陷没式习得

我们刚刚描述的闭合原则,是一种有些智性的原则。它认为,一个尚未完成的心理结构将倾向于完成它自己——使自己变得更有意义,更自洽。但是我们并不仅仅是在一个智性的层面上生活的。

这个原则需要扩充。不仅仅需要对特定的含义进行全面的阐释,还需要对整个复杂的价值观和利益体系做出合理化。下面这个报告能够提供例证。

当我11岁时,我想要加入公理会,因为我所有的朋友都加入了这个教派。他们似乎在教会里其乐融融。但是我并没有这么做。为什么?因为家庭教育告诉我,归属于美国圣公会有一种特别的尊严。另外,这是家中历来的传统。我的祖父、曾祖父在教堂中都一直坐在同一个固定的位置。

在这里,我们看到女孩的家庭已经为她建立了一个价值参照框架。对她来说,保持尊严、地位和一种骄傲的生活设计是很好的。在这个被设置的方向上,她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态度——支持圣公会,反对公理会。首先,她开始对自己采取某种看法——这是一种带有微妙的优越感的看法。她现存的偏见,将只是维持这种自我形象的偶然事件。她的广义价值观(她生活所遵循的计划)将构成她对外群体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永远不会有仇恨或不友善的歧视。相反,当她面对那些不那么“有尊严”的群体的时候,只会有一丝最轻微的优越感。

沉浸的规律可被陈述如下,个体所获得的种族态度会倾向于与主流价值观的框架相一致 。 由于价值观是个人事务,并处于自我结构的中心。我们也能够这样陈述这一规律:个体倾向于形成与其自我形象相一致的种族态度。

这一规律主张偏见习得的过程并非仅是(也非主要受)外部影响的产物。偏见并不仅仅来自宣传,或是来自人们直接交付给年轻人的既成的态度,也非主要受电影、漫画、广播的影响。它不只是父母的某种特定教育方式的产物,或通过“闭合”而合理化周遭的所有事件的结果。偏见不是盲目的模仿或者对文化的反映。以上所有的因素,都对孩子形成中的生活哲学提供了“陷没式”的影响。如果这些影响符合个体的自我形象,或能够赋予个体相应的地位,或对个体具有“功能意义”,那么个体就更有可能会从这些影响中习得偏见。

让我们看一下这最后一个例子,它恰好是一个不存在偏见的案例。

年幼的威廉(William)很有同理心。他生来就有着一颗温柔的心灵。他的家庭是安全而宽容的。他也常因为自己富有同理心的行为而得到赞赏。他特别喜欢照顾生了病的人或动物,并立志做一名家庭医生。他将自己视为一名治疗者。后来,他对苦难的同情与关切转移到了残疾人、不被社会接纳的人和少数群体身上。

但你千万不要认为威廉的生长环境中没有偏见。虽然他的父母给了他充分的安全感与爱,但他们常常在言语中流露出对犹太人和天主教徒的排斥。他所处的社区本身也是包含偏见的。威廉几乎不可能避免地习得了一些他们的说法,并在一种很表层的意义上使用歧视性语言。然而,偏见的种子从未在威廉的心中扎根。治疗者和待人友善者的自我形象对威廉而言,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在成年后,他对自身的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他觉得自己是个非同一般地敏感的人,并且种族偏见与他生活的内核价值是冲突的。经过这次评价,他再次确认了自己的价值,并以更为专业的方式致力于群体间关系的改善。

威廉依照自身的价值体系,有选择地感知这个世界。他的具体态度在这个体系之下逐渐形成。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并不完全清楚威廉最初产生这一倾向的原因。也许就是因为他所提及的与生俱来的气质,也可能是宽容的家庭氛围。但一旦步入他自己的发展轨道,对其发展产生主要影响的似乎还是自我认知。

对地位的需求

在威廉的案例中,有两个方面值得我们注意。第一,他的价值体系是通过对人们的同理心,而非对“劣等”群体的打压鄙视建立的(许多人,或许是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这一点。他们的个人价值建立在对他人的鄙视之上)。第二,威廉在成长过程中似乎没有受到美国文化中竞争性价值的影响。成为“顶尖”对他没有多少吸引力。他抵制了他的家庭及社区中,通过牺牲犹太人和天主教徒来确立个人地位的不良影响。

现在,让我们来检视一个更为常见的情况。似乎对于孩子,尤其是西方文化中的孩子而言,存在无数的理由让他们认为自己优于他人。(霍布斯等哲学家坚称这是人性中绝对而普遍的一个特质。他们会说,威廉其实是个十足的骗子;他只是在通过同情别人获取自我愉悦——就像势利的人通过打压别人获取快乐一样。)

自然本能要求每个人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生物有机体。我们在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得致力于保持自己的身心健康。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人的一切行为都必须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一旦他停止维持自我的努力,他就会走向灭亡——除非别人愿意承担起照顾他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他不得不发展出一种对自我的强烈认可。这是他生存的关键。当它的自我价值和观念受到干涉时,他要有能力感到愤怒。相似地,他也会产生侵略、怨恨、痛恨、嫉妒和其他形式的自我防卫情感。每当自尊受到威胁时,这些自我防护的机制就可能发挥作用。

如果他有产生愤怒和敌意的能力,他也同样地能感受到赞美和奉承。当一个人的美德得到认可,自爱也得到了佐证,这是对地位感 的体验。这种欢愉是具有生存性价值的。它向这个人表明了,至少直至此刻,他不仅仅在现实世界中是安全的、成功的,还在一个其他个体也在其中寻求着认可的、更为纷繁复杂的社会中取得了成就。自我主义深藏于人类的本性之中,是存在的必要条件 。它在社交中表现为对地位的需求。

然而,我们暂时忽视了人类本性的另一方面。我们还有着可以取消,或是大幅改变对地位的自我主义需求的能力。生命始于孩子与母亲之间充满爱意的共生关系。孩子对其母亲的无限信任会发展为他与其环境以及环境中的人和事物之间的亲密关系。正是出于这种爱意,人类合作中的建设性价值才得以实现。也正是由于这种爱意,偏见(即使对于自我主义者而言也很自然)并非人格发展中不可避免的。

但就我们目前的论证目的而言,承认大多数人强烈需要个人地位感就足够了。我们稍后将看到(特别是在第27章),这种需要如何被社会化,它的牙齿如何在真正宽容的人格发展中被拔掉。

等级制度和阶级

如果文化能够为生活中的问题给出现成的答案,那么文化也能够为人们对地位的渴求给出现成的解决方案。的确,它完全能胜任这一点。

对于渴望地位的人来说,文化提供了“种姓”这个公式。如果由于任何原因,这个公式被证明是不充分的,那么它也提供了另一个公式“阶级”。一个国家总体的、大量的、形形色色的人口通常被细分成不同的层次,这种分层使得人们可以清晰地对地位做出区分。

一位作者将种姓定义为“一个内婚地位群体,它在流动性和相互作用方面对个体成员及其作为一个人的特质施加文化上的限制”。5 种姓间的通婚通常是被禁止的。婆罗门-印度教种姓制度中就是如此。在美国,所有南方州和一些北方州的法律禁止白人和黑人通婚。

美国的黑人在社会意义上更多地是一个种姓而非种族的例子。由于许多黑人的种族血统中,高加索裔的成分可能比非洲裔的成分还要多,把他们归入黑人种族是没有道理的。他们遭受的障碍(甚至那些只有一点点“黑人血统”的人也不能幸免)通常是社会强加于低种姓的特有障碍——而不是由种族遗产带来的自然障碍。就业歧视、住房隔离和所有其他耻辱都只是种姓的标志。黑人被期望“知道自己的位置”这一事实也是一种种姓要求——一种旨在强化被人为赋予的较低地位的民间习俗。6 今天,法律规定在南方各州强制实行种姓制度,但非正式制裁甚至更加有力。

黑人正式从奴隶制中得到解放的现实只在很有限的程度上改变了黑人群体的生存状况。正如格莱特利(Golightly)所描述的那样:

每个人都生来就属于白人群体或黑人群体。个体无法通过努力去获取白人群体的身份,也无法自我脱离黑人的身份。等级制度在南方能够通过法律对跨群体交往进行干涉,例如强制隔离。在北方,等级之间的界限并未形诸法律;但是,个人的偏见依旧有效地维持了等级制度。7

这名作者从白人的视角出发,揭示了等级制度所带来的无可置疑的效用。就本质而言,等级制度是一种提升自尊的文化装置。从对地位的渴求的角度来看,等级制度是很有意义的。

那么,来自等级制度底层的人们能够通过什么文化手段提高自身的自尊呢?答案当然是,他们可以在所属的阶层创造出自己的等级制度。肤色就是这样一种度量标准;越浅的肤色地位越高。还有另外一些微不足道的差异也能成为等级制度的度量标注:头发是直的还是卷的,是否拥有洗衣机,或者是否结识了白人邻居。人们很容易就能找到些证明“自己比别人优越”的证据。面对处于等级制度底层的黑人听众时,嘲讽一名英国贵族是最有效的让他们开心的方式。这些黑人认为,英国贵族说话的方式是荒谬的。他们从这种嘲讽之中获取优越感。

无法进入等级制度划分的地位差异将通过社会阶级 (social class)的方式表现出来。大致而言,社会阶级指一群能够,并乐意遵守一些平等的规则来参与社会活动的人。他们倾向于具有相似的礼仪、言论、道德水准、教育水平和相当的物质财产。与等级制度不同的是,社会阶级之间不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在像美国这样流动性强的社会中,人们会在不同的阶级之间频繁流动。

社会学家将社会地位分为两种:通过努力自致的社会地位与先赋的社会地位。第一种类型指的是,个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或其父母的努力)所获取的阶级地位。而另一种类型则是指生来就继承到的地位。英国统治家庭的子孙永远是贵族的一员。他无法改变这个事实。因此等级制度也是一种先赋地位。而阶级,至少在美国,很大程度上是能够通过努力而获取的地位。

我们无法确定美国社会到底存在多少阶级。诚然,每个人似乎都能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上层阶级、中产阶级和底层阶级的存在。不用费什么力气,我们就能将自己定位到某个阶级之中。但是,这一体系过于简陋,无法满足个体对地位优越感的需求。人们希望自己能够歧视自己所属社区中的特定群体。当然,人们也能够将所有有色人种——尤其是所有的黑人——都视为处于等级制度底层的群体,并从中感受到绝对的优越感。但是人们依旧渴求一个更为细致的鄙视链。

在种族群体之间,存在着一个对阶层分类而言坚实的基础。我们在第3章中读到,美国人对各个种族群体的相对接纳程度是十分一致的:德国人,意大利人,亚美尼亚人,等等。处于鄙视链上游的群体能够对处于下游的群体进行歧视。人们对职业的阶层高下也存在高度统一的意见。医生具有较高的地位,机械师和邮递员的地位处于中等,而做工的人的地位是相对较低的。

另一个高度稳定的社会阶层标志是住所所在的区域。每一个社区都有一些“富人区”和“贫民区”。由于每个人都知道这些区域的大致边界,所以一个人的住址能够即时地反映出其社会地位。住所对社会地位的影响作用是如此的普遍,以至于我们在每一个城市都能够找到努力摆脱其影响的群体。当有一个家庭迁入一个租金较高的区域时,就会有另一个社会阶级较低的家庭搬进其原来的住宅之中。

我们不能认为是阶级分化,甚至于等级制度自动在了解这些差异的个体中引发偏见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在某种意义上导致了偏见的产生。每一个将优越感建立于此的人,都能够歧视那些处于自身阶级地位或社会等级之下的人。这种地位上的优越性可能会使他建立起一种负面的、过分泛化的态度,而我们就称之为偏见。

但是,一个人也可能了解社会等级制度却不被其影响。这样的人依旧能够对其他群体保持客观的态度和行为。也许他也会具有一丝优越感,但却不会就此发展出偏见。

对等级和阶级态度的陷没式习得

然而,等级制度和阶级的确能够为出于个人原因而形成的偏见提供文化上的支持。只要顺应还是偏见习得中的一个因素(第17章),个体就能够以此合理化自己的偏见。

年幼的孩子也能够很容易地习得关于等级制度和阶级的事实。在一个实验中,研究人员将一些玩偶服装和玩具房子给了处于幼儿园小班和中班阶段的白人孩子和黑人孩子,并要求他们将这些服装和房子分配给白人和黑人玩偶。大部分的孩子,无论他们自己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将白人玩偶穿上了锦衣华服并配上了高级的住宅,而分给黑人玩偶的是普通的服装和破旧的房子。8

孩子在三岁时似乎就已经发展出了自我。这也正是他们发展出否定本能(用“我不会这样做”与“不行”回应所有要求)的年纪。在五岁前,孩子们就能够将社会地位 与自尊联系起来。一名五岁的小女孩在看到隔壁的黑人邻居搬走时哭了起来。 “现在,”她哭着说,“这儿就没有人比我们过得更差了。”

年龄稍长些的孩子会倾向于将所有的美德归于来自上层阶级的成员,而将各种缺点归于下层阶级的成员。例如,在针对五、六年级孩子的实验中,研究人员要求他们为同学贴上“整洁”“肮脏”“好看”“不好看”“和他在一起很开心”等标签。结果显示,来自更高的社会阶级的孩子被认为是整体上好的,而来自底层阶级的孩子则得到了较低评价。似乎这些年轻人还无法将同学作为个体看待,还只能够通过阶层对其进行判别。对他们而言,来自上层阶级的孩子在各方面都是优秀的,而下层阶级的孩子则是全方位地不尽人意。由于这些五、六年级的孩子“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就对特定群体充满敌意”,所以我们能够认为其表现出了阶级偏见。

这项研究的主导者纽加顿(Neugarten)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底层阶级的孩子所面临的严重压力。他们常常会在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后失去上学的兴趣,一有机会就会辍学。而在学校中,他们往往与同阶层的孩子一起玩耍,与来自更高社会阶层的孩子们完全隔离开来。9

这些现实对之后的学习有着深远的影响。它们表明许多年轻人将等级制度与阶级分化作为生活的主要指导,并依据这些指导形成了相应的社会态度。年轻人接纳了文化所强化的地位区隔。

依据“陷没式习得”的规律,我们能够得出以下结论。孩子们全盘接纳了社会模式。他们会倾向于只与拥有相同文化格局和社会阶层的孩子们交往。漠视社会阶层的信号会使他们感到迷茫。诚然,美国文化也同时告诉我们要看重个体。我们应该对某个个体进行评价与交往,而非其群体身份。但是,这种民主的指导方针显然是与现实矛盾的,人们很难遵循它。采纳现有的阶级态度显然更为简便。10

结 论

陷没式习得无法取代文化所起到的举足轻重的指导作用。有许多个人原因能够解释为什么偏见会得以发展,并成为个体生活方式的支柱。也许是缺乏安全感,或者是出于恐惧、内疚,家庭模式与初始创伤,也可能是他所遭受的挫折,甚至是先天气质所导致的对自我印象的需求。在所有的这些情况中,处于发展中的特定种族态度都可能会得到加强或完善。

然而,我们所强调的“从陷没式习得到阶级分化”是为了强化社会规范的偏见理论(第3章)和顺应(第17章)的重要性。我们的目的在于,重申社会文化规则对偏见形成的巨大影响,以及其与人格发展之间的联系。

没有人生来就带有偏见。偏见总是习得的。人们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而习得这些偏见。然而,其习得的背景与其人格发展的社会结构是一致的。

参考文献

1. B. SPINOZA. Ethics . Proposition XLVI. New York: Scribner, 1930, 249.

2. Cf. R. STAGNER And R. H. BRITTON, JR. The conditioning technique applied to a public opinion problem,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 1949, 29, 103-111. Also G. RAZRAN. Conditioning away social bias by the luncheon technique, Psychological Bulletin , 1938, 35, 693.关于这个问题的简短讨论见G. MURPHY, In the Minds of Men, New York: Basic Books, 1953, 219 ff。

3. G. W. ALLPORT And B. M. KRAMER. Some roots of prejudice. Journal of Psychology , 1946, 22, 9-39.

4. MARGARET M. WOOD. The Stranger: A Study in Social Relationships . New York: Columbia Univ. Press, 1934, 268.

5. N. D. HUMPHREY. American race and caste. Psychiatry , 1941, 4, 159.

6. 在全面研究了黑人在美国生活中的地位后,GUNNAR MYRDAL总结说没有哪个概念比“种姓”更恰当了。他考虑过“种族”“阶级”“少数群体”和“少数派地位”等概念,并认为它们都不够充分。Cf. An American Dilemma , New York: Harper, 1944, Vol. 1, 667.

7. C. L. GOLIGHTLY. Race, values, and guilt, Social Forces , 1947, 26, 125-139.

8. MARIAN J. RADKE AND HELEN G. TRAGER. Children’s perception of the social roles of Negroes and whites. Journal of Psychology , 1950, 29, 3-33.

9. B. L. NEUGARTEN. Social class and friendship among school children,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 1946, 51, 305-313.

10. 在美国社会中,社会阶层在决定青少年态度和行为方面的巨大力量体现在HOLLINGSHEAD的一项深入研究中。 A. B. HOLLINGSHEAD. Elmtown’s Youth . New York: John Wiley,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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