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老栗树

加尼特从镇上出来,正在回家的路上。他回味着平基饭馆的鱼,今天的鱼应该还算是和往常一样美味吧。车子驶到蛋叉镇边靠近黑溪、路将没入林子的地方,一只动物闯到路中央,使他不得不停了下来。那动物就那样站在明亮的天光之下,加尼特使足了劲踩住刹车,才让车子彻底停了下来。是条狗,但又不是狗。加尼特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是只野生的动物,一身浅黄褐色的毛,金色的尾巴翘出好看的弧度,后颈毛根根竖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加尼特。面对这辆载重半吨的福特皮卡,它显得毫无惧色,全然不顾后果。

“真是的。”加尼特嚷嚷了一句,但并未有所行动。他的心脏跳得很猛,倒不是害怕,而是震惊。这生灵直愣愣的目光看入他眼中,似有话要说。

它扭头朝路边它来时的方向望了望,杂草丛里又钻出了第二只,走得漫不经心。那动物尾巴低垂,但毛色与体格与第一只一般无二。它站在无所遮蔽的路边,略一犹豫,便起步加速,干净利落地穿过了马路。第一只紧跟其后跑了过去,两只动物相继没入了路边的菊苣丛中,没有再看加尼特一眼。那开着点点蓝色小花的野草丛分开又闭合,犹如影院的幕布。加尼特有种很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亲眼见到了魔法神迹。那不是茫然失措、急于回返人类世界的两条流浪狗。它们是天生地长的野兽,这里是它们的居所。

他呆坐了很长时间,凝视着前方已然空荡的路面上消失不久的那身影。后来,因为生活还得继续,他的前列腺也不允许如此久坐,他便挂上挡,踩下油门,忙自己的事了。这一路他都稳稳当当地行驶在自己这一边的行车道上。就在他快要安妥无虞地驶抵自家车道的时候,有个年轻人招手示意他停一停。加尼特还在琢磨着那两条狗,心不在焉地从森林服务处的吉普车旁径直驶过。开出一段路了,他才反应过来吉普车里的小伙子是想让他停车。

他缓缓停下车,听见路渠里的菊苣草擦过轮胎的声音,说明他已经把车子开出路边了。然后,他熄了火,就这么坐着,紧张地看向后视镜。森林服务处的工作人员不是警察。他们无权让你停车。不像蒂米·博耶,让他把车停到路边,上来就是一顿教训,说他年纪大了,眼神也不好使,还威胁要吊销他的驾照。真是的。或许他刚才看见的那两只动物是森林服务处丢失的,他们正在找?不对,当然不对,这想法太荒唐了。这是辆侧敞的绿色军用小吉普,不是马戏团运兽笼的大长车。兴许,这小伙子是想让他往中线开。他一直想着在岔路口见到的动物,根本没注意其他。加尼特知道是自己走神了;要是那人问起来,也只能承认。

他还在纠结是把车倒回去跟那小伙子聊聊呢,还是继续往前开,把这一切抛诸脑后。那家伙却已从吉普车里跳下,踩着轻快的步子朝他走过来。他手上还捏了张纸。

“哦,不会吧。”加尼特嘟囔道,“现在都让森林服务处的毛头小子来开罚单了。”

不过,不像那么回事儿。唉,这小伙子也太嫩了点,看上去连开车的年纪还没到的样子,怎么可能拥有对其他司机的执法权呢。他站到加尼特打开的车窗旁,盯着他那张纸上潦草涂写的内容,然后问:“劳驾,先生,这是6号公路吗?”

“应该是,”加尼特答道,“要是那些开9-1-1急救车的傻瓜没有心血来潮竖块草湾道的路牌,那这儿就是6号公路。”

年轻人看着他,有点吃惊。“啊,那边确实有一块草湾道的路牌。但我手上的地图说我应该是在6号公路上,看起来这儿应该就是。”

“嗯,”加尼特说,“这儿根本没有草场,也没有小河湾。这里只有很多奶牛牧场和一条小溪。所以,我们在这条路上来来往往,都管它叫6号公路。据我所知,打从上帝小时候起,这儿就叫6号公路了。突然之间冒出来的那块绿色铁皮,并不能把这条穿过奶牛牧场的乡村公路变成另外一条路。我一直觉得,开9-1-1急救车的那些人多半是从罗阿诺克来的。”

年轻人更吃惊了。“我就是从罗阿诺克来的。”

“好吧,”加尼特说,“那就这样吧。”

“可是,”他听得懵懵懂懂,还有些恼火,“这到底是不是6号公路?”

“是谁想知道,找的又是谁?”加尼特问。

小伙子翻过那张纸,像是个信封,读到:“南妮·罗利小姐。一千四百一十二号,老6号公路。”

加尼特摇了摇头。“年轻人,你为什么不能像其他人那样,通过美国邮政找到罗利小姐呢?你有什么不得已的理由非要亲自去打扰她吗?你知不知道这女人每年这个时候要打理果园,到底有多忙吗?难道现在森林服务处已经没有树林可服务,改行做起了送信的营生?”

那小伙子仰着脑袋,半张着嘴巴。但他似乎已无问题可问,也不知如何对答。不管他找南妮有什么事,都不准备告诉加尼特。

“好吧,继续往前开就是了。”加尼特终于说道,“就在那上头。有个邮箱是从边坡上杵出来的,角度很搞笑,周围长满了马利筋杂草,那就是了。”

“那就是南妮·罗利?”小伙子问道,相当兴奋。

“不,”加尼特耐心地说着,一边摇头,一边启动了卡车,“那是她的邮箱。”

自己这么想打听南妮的事只是因为好奇,这太合理了。加尼特一边寻思着,一边把早上用完的茶杯和茶碟从沥水板上拿下来收好。很少有陌生人找到这儿来,再说这小伙子也忒年轻了点儿。人在那个年纪,什么事都做得出——看看报纸,就有年轻人为了闹着玩,把老太太吓得半死。而且她又这么忙。再过一个月,苹果就会像落雹子一样一个劲儿地往下掉,而她得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苹果全部采摘好。一半的收成,她会卖给佐治亚州亚特兰大一家名字很蠢的公司,那些不含任何杀虫剂的苹果会被榨成果汁。她的苹果卖得和黄金一个价,他想要是能让虫子都到她家田头爬来爬去,他也愿给她这个价。每年收获季,那些临时雇用的采摘工来替她干活时,他又总觉得担心。去年,她雇的采摘工半数都是年纪轻轻的墨西哥痞子,他们来这儿割完烟草,就到处晃悠,赖着不走,一直待到抽完烟梗。要命的是,这现象说明事情已经乱了套:农夫没有几个家人,也指望不上谁来帮把手,只能找外国人帮着割烟草、抽烟梗。从夏天到秋天,镇上总是能听到那些小伙子用各种方言侃大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乡一样。显然,他们是想留下来。蛋叉镇的克罗格连锁超市都开始卖那种扁扁的墨西哥烤薄饼了,看样子就是想吸引他们年复一年地待在这儿。想想吧,克罗格连锁超市都卖起了外国食品,这世界已堕落到了何种程度。

加尼特掀开厨房的窗帘,想找一个好角度看出去。只是毕竟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也什么都看不清楚。吉本医生已经烦了他好多年,一直催他去做白内障手术。但加尼特压根儿没考虑过这件事,除了现在。他原本觉得,这处处不幸的世界,看不清才好。可现在他终于意识到,让医生在他眼睛上开上一刀,实在是绅士的担当。这完全是为了他人的福祉。这么多痞子在这儿乱跑,万一邻居家需要帮忙怎么办。

嗯,那小伙子已经离开了,他注意到了。加尼特就站在厨房窗旁观察着,那小伙子将信封交给她,便开着绿色小吉普赶紧回罗阿诺克去了,那儿的人从不干好事,就知道给老公路起些荒唐的新名字。

但南妮的举止有些怪异。这让加尼特颇为不安。她定定地站在屋前的草坪上,好像那小伙子带来了什么噩耗,使她僵立原地、动弹不得。他五分钟前就开车走了,可她却还站在那儿,手上捏着那封信,抬头望着群山。她的神情不对劲。她似乎在哭泣,又像在祈祷,但不管是哭还是祈祷,都不是南妮·罗利应有的表现。加尼特心里就像压了块石头,他真想知道那年轻人到底说了或做了什么,让她如此魂不守舍。因为,你真不知道谁会是下一个。

实在不愿再等下去了,加尼特去了趟洗手间,再回到窗边时,她已经不见了。肯定是进屋了。他想在厨房里随便做点事,也分些注意力到别的事情上。但他没有要洗的盘子(他在平基饭馆吃的饭),甚至不用考虑晚饭做什么(在平基饭馆可以随意吃到饱)。他也不敢出门。他倒不是就想待在这儿窥探南妮。无论她那儿发生什么事,跟他绝对都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他有许多事情要干,别人还指望他帮忙呢。比如,怀德纳家那个女孩的山羊出了点问题。列克星敦来的小姑娘,那可怜的孩子!她来这镇上定居,就像是长在洋葱田里的矮牵牛。他现在就上楼,把兽医手册找出来,看看该打什么疫苗,再查查那些山羊是打七联的还是八联的好。他告诉她的时候心里也没底。这一带的山羊倒是没得过红水病,但说不定还有其他什么原因,打八联的会比较好。现在,他都不记得自己跟她说的是打哪种针了。再次踏进那栋宅子,令他觉得奇异。那个场域仿佛歪曲了他的头脑,他待在那里的那段时间,好像艾伦还活着。

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去看过那个孩子了——那是她躺在医院病床上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最大的遗憾,好像还有许多事来不及对他这个丈夫说。加尼特现在知道了,是两个孩子,一男一女。艾伦甚至都不知道还有第二个孩子。一天,加尼特正巧路过,便去怀德纳家的女孩那里,想问问这两个孩子的事儿。他站在门廊上,脑海里思绪万千,似有千言万语,说出口来却又模棱两可了。其他先不管了,这个养山羊的女孩到底是谁?作为城里人,她算是很有礼貌了,令人惊讶的教养。但她怎么会到了这儿,穿着一件男人的长衬衫,站在满是蓟草和母山羊的地里干活?加尼特有礼有节地问了几个问题,但还是没搞清楚她究竟是怎么靠自己独力经营这家农场的。宅子还是那个老宅子,但宅子里的人已然换了。那两个孩子是否还在这附近呢?要是他们和那当妈的都搬去了诺克斯维尔,就像其他人和他那儿子一样,该怎么办?要是加尼特当时就死皮赖脸地坐下来,摆弄着手指闲扯一阵,是不是就有机会找出那两个孩子了呢?自从诺克斯维尔建了座丰田的厂子,大家就都带上细软蜂拥而去,就像当年加州的淘金潮。很快,县里就会走得一个不剩,除了等死的老人。

楼上门厅处的窗子可以看到果园的一侧和南妮的后院。再过一会儿,迫近傍晚时,他就能从那儿看她在菜园里忙活了。她这两天在采收番茄。她园子里结出的番茄要有多少就有多少,在阿米什人的集市上的售价贵得令人咋舌。他眯缝起眼睛,透过窗户上波纹图案的古老玻璃望去。

好吧。有人和她在一起!她家菜园边上有块蓝白相间的斑点,现在他看清了,是个男人,戴了顶帽子,倚在篱笆上。不是森林服务处那小子,是另一个人,体格更壮实。加尼特想不出是哪位邻居。会不会是采摘工,怎么这么早就雇了采摘工?到底还会是谁呢?克莱弗斯·莫顿最近天天过来给她装新的瓦板。奥达·布莱克铺子里那个小伙子,他总记不住那人的名字,也来看过她一次,但原因为何,加尼特一无所知。怎么!难道是南妮·罗利突然对方圆几英里内各个年龄层的男人都产生了吸引力?七十五岁的女人还穿什么短裤,惹得那些家伙围着她转,就像蜜蜂绕着花飞,一定是这样!(不过,克莱弗斯·莫顿哪算得上蜜蜂。加尼特认识的厕所清洁工都比他身上的味道好闻,甚至在帮你家通完厕所之后也比他好闻。)会不会是克莱弗斯呢?他使劲眯起眼睛。这碍事的窗子。他轻轻骂了一句。那玻璃竟然和他的眼睛一样昏花。还这么脏。他已经有好久没擦过窗了——好吧,从来就没擦过。

他走到窗户另一边,但也没什么用。他能看见她在往蒲式耳篮子里装东西,说起话来滔滔不绝。那陌生人,不管他是谁(不,不是克莱弗斯)就站在那儿,身子往前倚着,胳膊肘支在她家菜园篱笆最高的那根桩子上。好像他除了倚着她家篱笆站着,就没事可干了。他可真是一点都不客气。她在采摘,他至少应该帮着提提那蒲式耳篮子吧。换作加尼特,就会帮把手。她说的话,你不必每句都赞同,她的灵魂归属你也不必苟同,但表现出起码的体贴总是应该的吧。

加尼特觉得自己血压在升高。他心里害怕起来,只得从窗旁走开。别看了,不管外面的那个男人是谁,她的事都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加尼特只觉得心中正升起一团阴郁的、不该属于基督徒的情感。他恨那个男人。他恨那个男人倚在篱笆上的那副样子,好像他这辈子除了听南妮·罗利唠叨、看她穿着短裤摘番茄之外,就没别的事可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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