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奥斯陆下了场倾盆大雨,天气却未见凉爽。灼人的烈日刺透重云,用耀眼的白光炙烤着这座首都,仿佛要弥补被雨水挤占的时间,烤得屋顶和街道水汽升腾。

路易斯醒来时已是黄昏时分,太阳低垂在空中,光束阳光直击他的眼睛。他半眯着眼观察这世界,看行人和汽车在他和他的乞讨碗跟前来来往往。以前这行当还挺有赚头,直到几年前,罗马尼亚吉普赛人来到挪威。先是零星几个,渐渐越来越多,最后变成乌泱泱一大片。这群盗窃、乞讨、行骗的蝗虫。他们也应该像害虫一样,被不遗余力地清除。按照路易斯朴素的想法,挪威的乞丐——像挪威的航运企业一样——在面临外来竞争时也应该得到政府的保护。现在嘛,他只能靠盗窃糊口了,这活不但很累,还很丢人。

他举着一块牌子,用脏兮兮的手指指他的乞讨碗,听见有东西落入碗中。不是硬币。是钱吗?那他最好赶紧把它揣起来,免得被吉普赛人顺走。他低头瞧瞧那只碗,眨巴两下眼睛,捞起那东西。是一只手表,像女式腕表。是劳力士,明显是假货,不过掂起来很沉。非常沉。真会有人喜欢把这么沉的东西戴在手上吗?据说这种表能在五十米深处防水,游泳的时候戴应该很方便。这不会是……不过这附近的确什么怪人都有。路易斯环视街道。他在斯托廷斯街一角认识一个钟表匠,是他的老同学。他是不是应该……

路易斯颤颤悠悠地站起来。

欣妮站在她的购物车旁抽烟。绿灯亮了,行人纷纷穿过马路,只有她依然留在原地。她改主意了。今天不过马路了。她站在那儿,抽着烟。这辆购物车是她老早以前从宜家顺出来的。她推着它出了商场,进了停车场,上了那辆面包车。就这么简单。她载着它和一张汉尼斯床、一张汉尼斯餐桌和几只毕利书架一起驶向那个她以为象征着他们未来的地方。或者说她的未来。他先装好家具,又给他俩一人装好一份毒品。而现在,他已经死了,她依然活着。毒也戒了。她过得挺好,只是已经很久没睡过那张汉尼斯床了。她踩灭烟头,抓住宜家购物车的把手。她发现有人——大概是路人吧——把一只塑料袋扔在推车里那张脏兮兮的羊毛毯上。她气不打一处来,一把抓起那袋东西——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把这辆装着她全部家当的购物车当成垃圾桶了。她转过身;她对奥斯陆每只垃圾桶的位置都了如指掌,闭着眼睛都能找到,所以知道自己身后就有一只。但她愣住了。袋子里的东西沉甸甸的,她有点好奇。她打开袋子,伸手去摸,掏出里面的东西,拿到午后的阳光下。那东西流光溢彩。是珠宝。有几条项链和一枚戒指。吊坠上镶着钻石,戒指由黄金打造。纯正的黄金,真正的钻石。欣妮几乎可以确定——毕竟她又不是没见过黄金和钻石。她小时候,家里摆的可不是自组装的廉价家具。

约翰尼·美洲狮瞪大眼睛,在床上翻了个身,感觉毛骨悚然。他刚才没听见有人进来,现在却听见有人在喘息、呻吟。是可可吗?不对,这声音听着更像是交欢的喘息,而不像是来讨债的。中心以前曾收容过一对情侣;院方大概觉得他俩太过难分难舍,才打破了只收男性的惯例。那男的确实离不开那女的——她把每个房间的住户都挨个睡了一遍,用赚来的钱供他俩吸食海洛因,直到院方出手制止,把她轰了出去。

是那个新来的在喘息。他背对约翰尼趴在地上,耳机里隐隐传出节奏鲜明的合成乐和机械、单调的歌声。那少年在做俯卧撑。约翰尼巅峰时期能一口气做一百个俯卧撑,还是单臂。这少年无疑也很强壮,不过他耐力有限,后背已经开始下陷。阳光从窗帘缝里透进来,打在墙上,约翰尼看见一张照片,应该是这少年钉在墙上的,上面是个穿警服的男人。他还看见一样东西在窗台上。是一对耳坠,很贵重的样子。他好奇这少年是从哪儿偷的。

这东西要是真像看上去那么贵重,那它或许能帮约翰尼一解燃眉之急。可可好像明天就要搬出收容所了,他手下那些跟班正忙着四处讨债。约翰尼只剩几小时可以筹钱了。他也想过到毕斯雷特去找栋房子干一票,因为很多人都出门度假去了。挨家按门铃,看哪家没人。不过他得先鼓足勇气。拿走这对耳坠可比盗窃容易多了,也安全得多。

他思忖着要不要偷偷溜下床,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耳坠顺走,但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无论对方耐力如何,挨揍的风险总是有的。其实偷东西这个想法本身就非常可笑。但他依然可以转移那个新人的注意,找个借口把他骗出去再下手。突然间,约翰尼意识到自己正直视着那少年的眼睛。他已经翻过身,在做仰卧起坐。他露出笑容。

约翰尼打了个手势,表示自己有话要说,少年摘下耳机。约翰尼开口前听见里面传来“……我已洗心革面”。

“能扶我去趟餐厅吗,伙计?你自己锻炼完也得吃点东西。知道吗,要是体内没有足够的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运动就只会消耗肌肉。你的努力就白费了。”

“多谢提醒,约翰尼。我得先洗个澡,不过你先做好准备。”少年站起来。他把耳坠放进衣兜,出门走向公共浴室。

哎呀!约翰尼闭上眼。他能行吗?不行也得行。他只有两分钟时间。他倒数计时。然后从床上坐起。下床。站起来。他从椅子上抓起裤子。还没穿上就听见有人敲门。肯定是那少年忘带钥匙了。约翰尼蹦跳着过去开门。“这都多少回了——”

一只戴指节铜套的拳头砸在约翰尼·美洲狮的额头上,打得他仰面倒下。

房门轰然洞开,可可带着两名手下走进来。那两人架着约翰尼的胳膊,好让可可用头撞他,撞得他的后脑勺重重地磕在上铺。等他再抬起头,眼前已是可可那双涂着厚厚睫毛膏的丑陋眼睛,还有一个亮闪闪的高跟鞋跟。

“我,大忙人,约翰尼。”可可的挪威语不大利索,“其他人有钱,不给我。你没钱,我知道。所以拿你开刀,吓唬他们。”

“开——开刀?”

“我讲理,约翰尼。给你留一只眼睛。”

“可是……求你了,可可……”

“别动,不然取出来,眼睛碎了。我拿去给其他混蛋看,让他们知道是真东西,好吧?”

约翰尼正要尖叫,却立即被一只手捂住了嘴。

“约翰尼,放轻松。眼睛神经少,不会疼,我保证。”约翰尼心想自己都怕到这地步了,也该有力气反抗了,可他的力气似乎已经耗尽。约翰尼·美洲狮,一个曾经能举起汽车的人物,现在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鞋跟一点点靠近。

“多少钱?”

说话的那个声音很轻,几乎像在耳语。他们望向门口。没人听见他进来。他只穿了牛仔裤,头发还湿着。

“滚出去!”可可恶狠狠地说。

少年纹丝不动。“他欠你多少钱?”

“快滚!想挨刀子?”

新来的依然没动。那个负责捂嘴的人放开约翰尼,向新来的走去。

“他……他偷了我的耳坠。”约翰尼说,“是真的!东西就在他兜里。我本来想用它还债的,可可。搜他!你搜了就知道了!求你,求你了,可可!”约翰尼听见自己带着哭腔,但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而可可就跟没听见似的,死死瞪着那少年。说不定可可正流口水呢,这个死变态。可可做了个手势让手下住手,自己咯咯一笑。

“约翰尼小子说的是真话吗,帅哥?”

“你可以来找呀。”少年说,“不过我要是你,我就直接说他欠了多少钱,这样会省事很多。场面也不至于太难看。”

“一万二。”可可说,“你为什么——”

他说到一半突然停下来,只见那少年把手伸进衣兜,掏出一小卷钞票,开始一张一张地大声数。数到十二,他把钞票递给可可,把剩下的揣回兜里。

可可迟疑了,好像认定这钱肯定不干净。他随即放声大笑。张开嘴,露出金牙,那是他拔了好几颗完好的白牙换上的。

“见了鬼了,见了鬼了。”

他又把钱数了一遍。抬起头。

“两清了?”少年问,完全不像那些电影看多了的年轻毒贩那样面无表情,他反而笑了。就像那些服务生,约翰尼心想,在他还经常出入高级餐厅的时候,他们会冲他的背影微笑,问他饭菜合不合口味。

“两清了。”可可咧嘴一笑。

约翰尼一头倒在床上,闭上眼睛。可可和手下关上门,消失在走廊上,但在他们走后很久,约翰尼依然感觉可可的狞笑犹在耳边。

“没关系。”少年说。约翰尼能听见他在说话,尽管他很想屏蔽他的声音,“换成是我也会那么说。”

可你并不是我,约翰尼想着,感觉眼泪还哽在他的咽喉与胸膛之间。你从没做过约翰尼·美洲狮。也从没不再是他。

“咱们去餐厅吧,约翰尼?”

书房里唯一的光线是电脑屏幕的荧光。屋里鸦雀无声,即使有声音也是从外面传来的,因为西蒙给房门留了一条缝。那是厨房里收音机的低吟,还有艾尔莎四处走动的声音。她从小在农场长大,整天都有东西要打扫、清洗、归类、搬运、播种、缝补、烘焙。总有干不完的活。不管你头天干了多少活,第二天也总会排得满满当当。所以你只能慢慢来,不能急,急着赶工只会累坏自己。那是忙得快活而充实的人舒缓的哼鸣,是平稳的脉搏,满足的声音。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他挺羡慕她的。不过他同时也留意着别的声音:踉跄的脚步声或东西落地的声音。每当听到这种声音,他就会先等上一小会儿。看她能不能自己搞定。要是听到她没事了,他就不再多问,好让她以为他没发现。

他登入凶案处的内网,读关于佩尔·沃兰案的报告。卡丽是真能写,工作很卖力。但他读着读着,却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热爱工作的警员写的报告,即使是最官僚、最例行的警务报告,也总会透出难以掩饰的热情。卡丽的报告却像教科书一样标准,腔调也是警务报告该有的——客观、实在。没有主观的看法或偏见。了无生气,冷若冰霜。他浏览目击者证词,想在沃兰接触过的人中找到几个他感兴趣的名字。但一无所获。他盯着墙壁。想到两个词。内斯特、调查暂停。然后他开始用谷歌搜索阿格妮特·伊弗森。

屏幕上出现了关于谋杀案的新闻标题。

《知名地产商惨遭杀害》。

《她在家中遭遇抢劫、枪杀》。

他点开一个标题。文章引用了奥斯蒙德·比约斯塔德警监在布伦区召开克里波新闻发布会时的发言:“克里波调查组发现,尽管阿格妮特死在厨房,但她遭到枪击的位置很可能是在门口。”西蒙继续往下拖动,“有证据表明这是一次抢劫,不过在后续调查中,我们并不排除其他动机。”

西蒙滚动鼠标,拉到早前的新闻。报道几乎全部出自财经媒体。阿格妮特·伊弗森的父亲是奥斯陆最大的地产商之一,她本人从美国费城的沃顿商学院获得了MBA学位,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经营过家族的地产项目。但嫁给同为经济学家的伊弗尔·伊弗森后,她就隐退了。一名财经记者把她描述成总指挥、提炼者和高超的管理者,能提高项目效率,让它盈利。相比之下,她丈夫的策略则更加大胆,他频繁地抛售,风险更高,收益也更大。另一篇两年前的文章刊登了一张他们的儿子小伊弗尔的照片,标题是《富豪之子在伊维萨岛的奢靡生活》。照片上的小伊弗尔黝黑、快乐、笑容灿烂,眼睛被闪光灯照成红眼,身上大汗淋漓,应该是刚跳完舞,他一手端着香槟,一手搂着一位同样大汗淋漓的金发美女。在三年前的一篇财经专栏文章里,照片上的老伊弗尔正跟奥斯陆市议会的头头脑脑握手,宣布伊弗森地产决定斥资十亿克朗收购市议会资产。

西蒙听见书房门开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放到他面前。

“你怎么不多开点灯?”艾尔莎说着,把手搭在他肩上,也不知是为了给他揉肩还是怕自己摔倒。

“我还等着付下一笔款呢。”西蒙说。

“下一笔什么款?”

“就是医生说的那个啊。”

“可是我在电话里都跟你说了呀——你糊涂了吗,亲爱的?”她轻笑一声,亲吻他的头。柔软的双唇紧贴着他的头顶。他觉得她大概是真的爱他。

“你说他无能为力。”西蒙回答。

“对啊。”

“但是?”

“什么但是?”

“我了解你,艾尔莎。你没把他的话说完。”

她离远了些,只留一只手在他肩头。他等着她开口。

“他说美国有种新手术。将来的人有福了。”

“将来?”

“将来这种手术和设备都会变成标配。可这只有很多年后才能实现。现在嘛,这种手术还非常困难,得花一大笔钱。”

西蒙在转椅上猛地转身,弄得她只得后撤一步。他双手交握。“可这真是太好了啊!要多少钱?”

“反正不是一个拿残疾福利的女人和一个拿警察工资的男人付得起的。”

“艾尔莎,听我说。咱们没有孩子,而且有房,也很少花钱。咱们过得很节俭——”

“别说了,西蒙。你明知道咱们没钱。房子也全部抵押出去了。”

西蒙咽了口唾沫。她没直接说出那个词——赌债。她还是一如既往地体贴,不想让他记起这些,他们还在偿还他过去的罪孽。他捏捏她的手。

“我想想办法。我还有能借钱的朋友。相信我。要多少钱?”

“你有过朋友,西蒙。可现在你跟他们都不联系了。我不是一直都说嘛,你得跟他们保持联系,不然朋友就疏远了。”

西蒙叹了口气,耸耸肩:“我有你啊。”

她摇头:“只有我是不够的,西蒙。”

“够了。”

“我不想成为你的全部。”她弯腰亲吻他的前额,“我累了,想进屋躺会儿。”

“去吧,可是手术要多少……”

但她已经走了。

西蒙看着她走远。他关掉电脑,拿出手机,拖动联系人列表。老友。宿敌。有几个还能派上点用场,大多数都没什么用处。拉到最后,他拨出一个人的号码。是个敌人。但有用。

正如西蒙所料,弗雷德里克·安斯加尔接到电话十分诧异,但他假装很惊喜,同意见面,都没推说很忙。西蒙挂上电话,坐在黑暗中凝视手机。他想到自己的梦。想到他的视力。想到自己愿意把眼睛给她。过了一会儿,他才意识到自己在盯着手机看什么。是那张照片,玫瑰花床上的鞋印。

“真好吃啊。”约翰尼擦着嘴说,“你不吃点吗?”

少年笑着摇头。

约翰尼四下瞧瞧。食堂是个独立的房间,带一间开放式厨房,还布置了取餐台和自助餐区,摆了餐桌,每张桌子上都坐满了人。食堂一般在午餐后关闭,但最近它延长了营业时间,因为“汇合点”,就是教会城市使命团在希佩尔街开设的那家专门接待瘾君子的餐厅正在重新装修,这也意味着在座的食客并不全是中心的住户。不过他们大都在这儿住过,所以约翰尼每个人都认识。

他又啜饮了一口咖啡,观察着那些横眉怒目的瘾君子。他们依然像平时一样,无时无刻不疑神疑鬼、寻寻觅觅、窃窃私语;这地方就像大草原上的水塘,大家都聚在这里,时而捕猎,时而任人宰割。只有那少年除外。他一直显得轻松自在。直到刚才为止。约翰尼顺着他的目光望向厨房,看见玛莎走出工作间。她披上大衣,显然是要回家。约翰尼看见少年的瞳孔放光。对瘾君子而言,观察别人的瞳孔几乎是种习惯动作。这人有毒瘾吗?嗑嗨了吗?危不危险?同理,他们也会留心别人的手。那些手可能会偷你的东西,也可能摸出一把刀。或是在危险之中不由自主地护住藏毒品和钱的地方。现在,少年手插衣兜,就是放耳坠的衣兜。约翰尼又不傻。也不是不傻,但不是事事都傻。玛莎一进来,少年就瞳孔放光。还有那对耳坠。少年倏地站起来,热切地注视着她,椅子刺耳地刮过地板。

约翰尼清清嗓子:“斯蒂格……”

但来不及了,少年已经转身向她走去。

这时前门开了,一个男人走进来,气质跟周围的人截然不同。他穿着黑色的短款皮夹克,深暗的头发剪得很短,肩膀宽阔,神色坚定。他恼火地推开一名挡路的住户,后者正蹲在地上不动,瘾君子常常这样。他向玛莎挥挥手,玛莎也挥手回应。约翰尼看出少年这下明白了。他停下来,仿佛瞬间失去了力量,玛莎则走向前门。约翰尼看见男人把手揣进皮夹克的衣兜,伸出胳膊让她挽住。她也欣然配合。这是长久相处的两个人的默契动作。他们很快消失在门外风声呼啸、寒意乍起的夜色中。

那少年站在房间中央,一脸错愕,仿佛一时难以接受。约翰尼发现餐厅里的人全对这少年侧目而视。他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好一块肥肉。

约翰尼被一阵哭声吵醒。

他起初还以为是那个鬼魂。那个婴儿。以为它来找他了。但他很快意识到哭声来自上铺。他侧过身。床铺开始颤抖。哭声变成了啜泣。

约翰尼下了床,站在床前。他把手放在少年肩头,发现他抖得像风中的树叶。约翰尼打开少年头上那顶嵌在墙里的阅读灯,一眼就看见那少年龇着牙,死死咬着枕头。

“疼吧?”约翰尼这句话不像疑问,倒像陈述。

一张惨白、汗湿、双眼深陷的脸回望着他。

“海洛因?”约翰尼问。

这张脸点点头。

“要不我想办法帮你弄点?”

摇头。

“你要是想戒毒,那你可来错地方了,这你是知道的,对吧?”约翰尼说。

点头。

“我能帮你做点什么?”

少年用发白的舌头舔舔嘴唇,低声说了句什么。

“什么?”约翰尼凑近说。他能闻到少年沉重、腥臭的鼻息。他很难听清少年在说什么。他挺直身子,点点头。

“就照你说的办。”

约翰尼回到床上,盯着上铺的床垫背面。床垫下铺了塑料布,以防体液渗漏。他耳边是中心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噪声,追逐声、咒骂声、震天响的音乐声、笑声、敲门声、绝望的叫声、热火朝天的交易声不断从走廊上传来,而他们跟这一切只有一门之隔。但没有哪种声音能压过少年低低的抽噎,还有他轻声说的那句:

“要是我想出去,请你拉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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