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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堆成一摞的树干中挑了根坐下,旁边就是“未耕”一角的混凝土块。我察觉到这其中肯定有些疯癫——更准确地说,是不合逻辑——的因素。可我的欢欣渐强,与卡塞尔的一切形成了奇妙的和谐。几乎没有什么事物不让我心醉,而通常这个时段我理应已被忧愁击垮。与当代艺术(抑或随便什么缔造了这般神迹的东西)的接触令我状态非凡,尽管我毫不怀疑晚间一贯的苦闷迟早会回来;世界本该如此,因为若非有忧伤时常来犯,我便什么都不是。

树林里、月光下,作为无常之地的梦境中的最后一个密谋者,我缓慢地、荒腔走板地唱起了那首歌:若要走出森林,就得走出欧洲,而若要走出欧洲,就得走出森林。我似乎发觉,到了这个时辰,没有那两条狗的在场,正处腐变中的环境(可以想见,这或许象征着我们正经历的文化腐坏)也失去了力量:夜晚比这片场域强大太多。

我用目光搜索着那座砾石小丘,我曾见一位金发德国女青年在上头将欧洲的死讯公之于众。当我自觉找到它时,我望向布满繁星的苍穹,相信只有它才能在死寂中真正地陪伴我。尽管那一刻我没能记起他的名字(布莱恩·施密特),但那位澳大利亚天文学家的观点还是浮现在我脑中。他曾与其他几位同行一起发现,在大爆炸140亿年之后的今天,宇宙正加速膨胀着,而非像通常人所认为的那样放慢了速度,这都源于一种暗能量的作用:我的精神状态亦是如此,我感觉它还在时刻提速、无忧无阻,仿若我对万事报以的好奇仍在扩张,而正因如此,正因某种可能存在的暗能量为我注入的那股力,我怎都无法合眼,大概也以此证明了我那朋友的话,夜晚的本质就是让我们睡不着。

身处这个曾于别的场合让我惧怕的地方我也全未感觉难受。我遥想着那位天文学家——他曾说,他在开拓知识的边界、闯入新的领域,也因而敢于犯错——进而扮成了他,做起了一件我想象中那位澳大利亚人会在独自面对星空时所做的事。我向自己提了个问题。当然我不是这世上第一个就此发问的人。

我不知该将这个疑问归为哪类:哲学、逻辑学、笛卡儿几何学、数学……

我问的是:一个人阐述的事物是否可以验证。

打个比方,某人看向了附近水坑旁那尊带基座的女性卧像,然后略大声地做出了如下叙述:

“那尊带底座的雕像脸上有蜜蜂。”

到这儿都还顺利,可当我研究起,我得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检验我说的话,问题就来了。从其他角度瞅上一眼是不是就够了?还是说,我得亲手触到套在塑像头上的那个蜂窝,随后再摸摸那个底座?或者还有什么别的方法?从这里就分化出了两种观点。其一称,哪怕我再努力再坚持,也没法百分百地考证某人的说辞,因为归根结底,它总会留有后门、留有某种不可控的漏洞,这就导致弄错的可能性始终存在。而另一种观念则是:“如果我永远都不能完全验证我表述的含义,我也不会乐意在说话时带上任何内涵了,这样一来,内涵也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

我不知该赞成哪个;虽然晓得已经在钻牛角尖了,我还是换了个主题重新问了一遍,道:

“夜里我坐在了一根树干上。”

之后我便自问该如何确证这话。瞧一眼树干够不够?还是得亲手碰到,认定它能在冬天充当柴火什么的?于是这样又派生出了跟塘边塑像相同的两种看法。

我脑筋猛转了好一阵子,假扮着个天文学家;我不观星象,反给自己提出了这么个问题。如此不合逻辑的演出倒是很配卡塞尔这城市,这里不欢迎逻辑,因为它跟逻辑没多大关系,它要求受邀创作者们在高度疯癫的先锋范畴内辗转挪移。

我想起最后一次拜访神奇的都灵时的场景,它的包容与优雅引起了我的注意。由于萨伏伊家族留下的深远影响,位于意大利北部的它实际是座法国城市(1)。我对其日常生活之宁谧印象深刻;它就像一位危险的创造者,酝酿着始料未及的错乱与陡然爆发的癫狂,正如1889年12月,弗里德里希·尼采走出酒店,来到切萨雷·巴蒂斯蒂街与卡洛·阿尔贝托街的交汇处,抱着匹被主人责罚的马的脖子哭了起来。那天,似从几世纪以来便分隔着理性与谵妄的界线在尼采心中崩裂了;那天,作家最终抛弃了人类、抛弃了人性——你们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用更简洁的话讲,尼采疯了,不过据昆德拉说,也许尼采所做的只是为笛卡儿祈求马的宽恕(2)。

被都灵所收留的大作家伊塔洛·卡尔维诺在这座城市里看到了对活力、风格和逻辑的悦纳。可他也说:“我们同样不能忽视,都灵欢迎逻辑,并藉由它为疯狂开路。”

而卡塞尔的情况,我忖度着,则有些许不同:这座城市欢迎的是不合逻辑,并藉由它为一种未知的逻辑开路。

我一连好几个小时思考着如何验证我一一做出的不同阐述。我兴高采烈地玩这个游戏玩了不知多久。

至于我是怎么会结束这项娱乐的:我发表了一条足以证实数学要么不严谨、要么不完善的叙述。

“我是个无法证明的真理。”我对自己说。

仅是道出这话,我就有了种将数学(一种从公理出发,运用逻辑推理来研究抽象概念间的关系及其性质的形式科学)的声誉踩在脚下的感觉。

如果我是个无法证明的真理,那数学也就不像我们所认为的那样,不像许多人力图让我们相信的那样,是种高级语汇了——有人甚至将它称作上帝的语言。

自从我消灭数学之后又过了几个钟头,我开始觉得,我的大脑被令人厌烦的骚扰冲击着,被来自中国的怪谈——由一对祖籍北京的采采蝇主演的扰人心魄的故事——恫吓着(我找到了这个再精准不过的动词);近乎噩梦的后者无疑源自那阵冲击,当时我全未察觉,即几小时前我在弗里德里希阿鲁门博物馆见到的那两只被压在巨大玻璃板下的致眠小虫构成的视像。

而这则中国怪谈(让我瞌睡的一种催眠)的生成也许得到了疲劳的赞助:它有时能催生出最不可思议的梦魇。最终,我的脑袋在采采蝇的施压下摔了下来,颤了两颤,时光飞逝,而当我回过神来,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便是——我满以为自己还在梦里——我身边那条与世无争的红腿小狗。全然摸不着头脑的我将这种梦境与映像的出现都归结为我离“成吉思汗”不远;不管怎么讲,它离那儿太近了,就位于于热展区的后方、公园的边界上、富尔达河畔。

我注意到,天正在慢慢亮起来,我从某种程度上做到了在艺术郊外的郊外生活和入眠,活像个卡塞尔暗夜中的密谋者。而且,虽然那两只采采蝇把我吓得不轻,我还是为自己所达成的成就——我竟在一个如此艰险、很难想象有人过夜的地方待了那么久——感到了些微骄傲。至于那条狗,我终于确定它是真的、活的,正如人们所言,它是实打实地在那儿摇着尾巴。

我摸了摸它。

“这条狗是个无法证明的真理。”我道。

只见它仍旧伫立在那儿,对我所说的无动于衷,成了个无法动摇、无法转移且无法证明的真理,而这个真理,既然是条狗,又是能四处移动的。

* * *

(1)1046年,萨伏依伯爵即将都灵所在的皮埃蒙特地区纳为其主要领地,首府位于尚贝里(现法国萨瓦省省会)。

(2)典出自英语俗语:“Don't put Descartes before the horse”,字面意思为“别把笛卡儿放在马前”,与原俗语“Don't put the cart before the horse”,即“别把马车放在马前”(寓意为:做事要有顺序)发音相近。该俗语因与笛卡儿常使用的循环论证相照应而构成双关。而由于笛卡儿在《第一哲学沉思集》中先用“我思故我在”、即“我明确的观念都是存在的”证明了作为明确的观念的上帝的存在,后又用“有完美的上帝的存在”证明了“我们的观念是确凿的”,与本章讨论的内容相照应,因此本典故用在这里形成了双关的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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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另一条狗去哪儿了呢,不那么爱上镜的那条?正当我纳闷着,两条狗的看护者出现了。他不仅要照管它们,还得维护自然之力的和谐;在这片看似芜杂、实则谐和的领域里,所有一切都保持着紧张的平衡。

他讲的是法语。一道骇人的疤痕从对角线方向贯穿了他剃得很干净的脸,如此凶悍的外表与他和蔼的性情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说,他跟两条狗一起睡在附近的小房子里,从文献展开幕的那天就一直这样,每当太阳落山时他就小心地把它们抱回屋去。

我是来偷那条红腿小狗的吗?我不晓得他是在开玩笑呢还是认真问的。这话可有点难听了啊,我说。他面不改色,又问了一次。了解这些是他的义务,他道,这条狗可是有好多仰慕者的。那假设我是来偷狗的,又怎样呢?我问。您这岁数还来干这事儿就说不过去了,我会把您的头塞到蜂窝里,看看您还有没有把狗带回家的想法。我没有家,我说,我只有个草堂,可我不睡在那儿,因为没法思考。这最后一句用我的三脚猫法语说出来真不知他明白了多少,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先是愣怔、而后是不屑。

那条西班牙犬似觉得我们的对话十分无聊,便自顾自跑去周围晃了一圈。我仔细入微地观察着它的一举一动,以至于上来就被它对气味的贪恋吓了一跳;它表现出的贪婪之大,宛若没有限度。每当被什么吸引时——这一直是我心中的谜,我真不明白它怎么能如此耽溺于它闻到的东西——它就会以极端惊人的固执和极度炽烈的痴狂把口鼻一同扎将过去,仿佛除此之外的世界一下都不存在了一样。

所以这条狗就像个小版的比尼奥夫斯基。它始终不渝地对万物抱持着兴趣,甘愿自缚于对路遇的一切所付出的热情,似乎时刻准备扔下这个该死的世界。我估计它挺享受,这就够了。它仿若坠入了一种迷醉状态,沉溺在鼻子的涅槃里无法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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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守卫像是对“为他的小狗抵御外来的亲昵”相当执着。

忽然,他朝我走了过来,跟我讲起了个故事。

有次,那看守说,我坐夜车从巴黎去米兰,是之前那种最常见的包厢,龌里龌龊的四人卧铺。在巴黎时我们还只有三名乘客。其中之一是位卷发青年,手里拎着个笼子,笼子里有只鹦鹉,动不动就用法语跟他说:“我爱你,我爱你。”那只鸟大概只会讲这么一句。熄灯时,青年用玫红色的罩子把鸟笼套了起来,对我说,他先前还养了只跟这只特别像的,可他被迫放弃了它,因为它不愿对他示爱,这样他就意识到自己没人喜欢了。真是个悲剧,我适时评论道。我不得不结果了它,他说。当他跟我详述着那些可怕的细节的工夫——他是如何把它掐死的——那只赴死鹦鹉的后继者(已经被蒙在罩子里了)还在不时用“我爱你,我爱你”为他的故事加着标点。

半夜里,车停了一站,上了第四位乘客。他特怕惊醒他人,便颇有教养地在黑暗中悄悄脱了衣服。可就在他躺倒在铺上的那一瞬,从鹦鹉所在的旮旯里又传出了它浓情蜜意的声音——整个包厢都听见了——“我爱你,我爱你。”

第二天早上,到了米兰,青年把他鸟笼的罩子掀了起来。我说,给他俩——坠入爱河的鹦鹉和它的主人——拍张照吧,便用那个时代的宝丽来相机拍了一张。后来,我把相片拿给我的米兰女友看,以证明我的叙述没有一点虚假的成分。可是呢,我都掏出这么有说服力的影像证据了,她还是不肯信我。真要疯了。你就一而再再而三地编吧,她相当失望地冲我说。

故事一讲完,这位一脸凶相的有趣的守卫就作势要走。他跟我说道这些是想告诉我,他深爱着他的狗,请我别杵在当中吗?

我任凭我的视线迷失在精神治疗植物与蛙塘之间,接着无畏地将它转向了——微微地——迷乱的光。

早晨的所有表征一一铺陈在我面前,我感觉最理想的是不放过其中的任何一个。然而最后,我将我纵览全场的目光收拢在了一座似比远方更远的高塔塔顶的几架小小的望远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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