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哥伦布

和布伦达第一次邂逅时,她让我帮她拿一下眼镜。然后,她迈向跳水板边缘,模模糊糊地朝泳池里望;这会就算池水已被排干,近视的布伦达也不会知道。她姿态优美地纵身跳入水中,一会儿又游回池边,留着金棕色短发的脑袋向上昂起,在躯体前方,宛如长茎上的一朵玫瑰花。她滑移到池边,坐在我身旁。“谢谢你。”她说。她的眼睛水灵灵的,但这跟泳池里的水无关。她伸手取回眼镜,但直到转身走时才戴上。我望着她离去的倩影。她的手突然在她背后出现,大拇指和食指拉了一下泳衣底部,把露在外面的那部分肉体又遮住了。我的气血上涌。

当天晚饭前,我给她挂了个电话。

“给谁打电话?”格拉迪丝姨母问我。

“今天遇到的那位姑娘。”

“是多丽丝给你介绍的吧?”

“多丽丝,她连泳池清洁工都不会给我介绍,格拉迪丝姨母。”

“别成天埋怨别人。堂姐总归是堂姐嘛。你是怎样遇上她的?”

“也说不上什么遇上她,我瞧见她罢了。”

“她是谁?”

“她姓佩蒂姆金。”

“佩蒂姆金,我不认识。”格拉迪丝姨母说,仿佛她认识“绿巷乡村俱乐部”的每个成员。“还没互相认识,你就打电话给她?”

“对,”我解释道,“我可以自我介绍嘛!”

“卡萨诺瓦。”她边说边回去给姨父做饭。我们从未同时在一起吃过饭,格拉迪丝姨母五点吃晚饭,苏珊表姐五点半吃,而我是六点,姨父则到六点半才吃。这纯粹是因为姨母的怪脾气,没别的原因。

“市郊电话号码簿放在哪里?”我问,把塞在电话桌里的书通通掏了出来。

“什么?”

“市郊电话号码簿,我要往肖特希尔斯打电话。”

“是那本薄薄的书吗?我连用都没用过就把我房间搞得乱七八糟的书吗?”

“它在哪儿?”

“在断腿的梳妆台下面。”

“我的天。”我说。

“最好问查号台。你在那里乱翻,把我的抽屉翻得一团糟。别再烦我了。你看,你姨父很快就回来了,而我还没让你吃饱呢!”

“姨母,今晚我们一块儿吃吧。天热,您也省些事。”

“好啊,你要我一下子准备四份饭菜不成?你想吃炖肉,苏珊想配着白干酪,麦克斯想吃牛排,星期五晚上是他的牛排之夜,我可不想让他失望,而我想来点儿冷鸡肉。莫非要我来回蹦跶二十几次不成?把我当什么啦,老黄牛吗?”

“那我们干吗不都吃牛排或冷鸡肉呢?”

“我管家管了二十年了。给你女朋友打电话去吧!”

电话通了,然而布伦达·佩蒂姆金不在家。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她告诉我布伦达在俱乐部吃晚饭。她吃完饭会回来吗(我的嗓音比唱诗班的男童音还高两个音阶)?我不知道,对方说,她也许会去打高尔夫球。您是哪一位?我嘀咕了几句——嗯,没什么,她不认识我,我再打给她好了,不必留条了,谢谢您,打搅了……我挂断电话。这时姨母在喊我,我只好进去吃晚饭。

她把黑色的电扇开到转速最高一挡,风把厨房里电灯上垂下的那根电线也吹了起来。

“你喜欢喝什么苏打水?这里有干姜水、萨尔茨苏打水、黑莓汁,还可以开一瓶奶油苏打。”

“我什么也不要,谢谢您。”

“来点儿水吗?”

“我吃饭时不喝东西。格拉迪丝姨母,我几乎每天对您讲一遍,快有一年了。”

“只要弄点牛肝,麦克斯就能喝上一箱饮料。他整天工作很辛苦。如果你干活卖力,喝得也不会少。”

火炉上的盘子里堆满了炖牛肉、卤肉、煮土豆、青豆和胡萝卜。她把盘子放到我面前,饭菜的热气扑面而来。她又切了两片黑面包放在桌上,摆在我旁边。

我用叉把土豆分成两半吃下去,坐在对面的姨母一直盯着我看。

“你不要面包?”她说,“早知道我就不切下来了,要坏的。”

“我要的。”我说。

“你不要黑面包是不是?”

我把面包掰成两半吃了。

“肉的味道好吗?”

“哦,还不错。”

“你先用土豆和面包填饱肚子,你吃不了的肉我只得扔掉了。”

她蓦地从椅子上跳起来,“盐!”回到自己座位时,呼地一下把盐瓶撂在我面前——她家不用胡椒粉,因为她听盖伦·德雷克在他主持的节目里讲,人体内不吸收胡椒粉。格拉迪丝姨母要是知道她做的饭菜,经食道、胃到肠,仅仅为了得到在人体内周游一圈的乐趣,她会于心不安的。

“你在挑豆子吃吗?早告诉我的话,我就不买胡萝卜了。”

“我爱吃胡萝卜,”我说,“我喜欢的。”为了证实这一点,我把胡萝卜一半倒进嘴里,另外一半撒在了裤子上。

“猪。”她说。

我非常爱吃点心,特别喜欢水果,但我决定不吃,免得在这炎热的夏夜,为吃新鲜水果还是罐头水果而喋喋不休,多费口舌。不管我挑选哪一类水果,格拉迪丝姨母在冰箱里总是堆满了我不要的那一类水果,多得就像是偷来的钻石。“他要吃桃子罐头,而冰箱里放满了葡萄,需要尽快处理……”对格拉迪丝姨母来说,生活似乎就是处理东西。她最大的乐趣是:清除垃圾,清理储藏室,为那些被她称为“可怜的巴勒斯坦犹太人”准备一捆捆破烂货。但愿她死的时候冰箱空空如也,否则她在棺材里也会嚷嚷说奶酪发霉了,脐橙长毛了,扰得子孙后代永远不得安宁。

麦克斯姨父回家了。我第二次给布伦达打电话时,可以听见厨房里乒乒乒开苏打水瓶盖的声音。这次是一声简短的“喂”,声音尖尖的,又显得十分疲惫。“喂,”我开始连珠炮似的说,“喂,布伦达,布伦达,我是一个你所不认识的人,你也不会知道我叫什么,但是今天下午在俱乐部时,我给你拿过眼镜……是你叫我拿的……我不是俱乐部会员,我的堂姐多丽丝·克鲁格曼是。我向她打听过你是谁……”我喘了口气,好让她也说说话。对方没有回音,于是我就又说了起来:“你问多丽丝吗?就是那个一直在看《战争与和平》的姑娘。看到她在读《战争与和平》时,我就知道已经是夏天了。”布伦达没有嘲笑我,从一开始,她就是一个很实际的姑娘。

“怎么称呼你?”她问。

“我叫尼尔·克鲁格曼,在跳水板上给你拿过眼镜。还记得吗?”她又提出一个问题来作为回答,而这个问题会让长得丑和长得美的人难堪。

“你长什么样?”

“我……皮肤很黑。”

“你是黑人吗?”

“不是。”我回答。

“那你长什么样子?”

“今晚我来看你,到时你再自己瞧吧。”

“好极了,”她笑着说,“今晚我还要去打网球。”

“我以为你是去打高尔夫球。”

“我已经打过了。”

“打完球以后见面怎么样?”

“那时我肯定一身汗。”布伦达说。

这倒并不是在警告我见面时捏着鼻子往回逃,这是事实,布伦达显然并不在乎,但她想把情况摆明。

“没关系。”我说,但语气中流露出希望能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一个既不过分讲究,又还算整洁的地方。

“我开车去接你好吗?”

她没马上回答,我听见她嘀咕着:“多丽丝·克鲁格曼……”然后她说:“好吧,八点一刻在布赖尔帕斯希尔斯等我。”

“我会开一辆——”但我憋住没讲出是哪年产的,“茶色的普利茅斯去,这样你认得出我,但叫我怎么认出你呢?”我狡黠地坏笑道。

“我浑身汗津津的。”她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我很快地驶出了纽瓦克。途经欧文顿、乱七八糟的铁路道口、扳道工的棚屋、贮木厂、DQ冰淇淋店和二手车市场。傍晚的天气渐渐变得凉爽。郊区的地面虽比纽瓦克只高了八十英尺,却让人感到好像更接近天空,夕阳变得更大、更低、更圆。不久,我驶过长长的草坪,草地就像飞速旋转的绿波。车子经过一排排房子,门阶上空无一人,屋里却亮着灯,窗户紧闭,屋里的人拒绝与外面的人分享自己生活的质感,他们把湿度恰当地调节到皮肤所能适应的程度。时间才八点,我因为不想早到,索性就在马路上兜风。这里的路皆以东部大学的校名命名,好像小镇多年前给路取名时就安排好了子孙后代的命运。我想起了麦克斯姨父和格拉迪丝姨母,在灰暗的小巷分食一条巧克力棒,同坐在沙滩椅上。凉风习习,沁人心脾,仿佛预示着他们美好的后半生。没过多久,我驶上通往小公园的砾石路,布伦达就是在小公园里打网球的。汽车仪表板上的小贮物箱里,纽瓦克城市地图仿佛变形成了蟋蟀,因为数英里长的柏油马路对我来说已不复存在,夜晚的喧闹声吵得就像我太阳穴的血管在突突直跳。

我把车停在由三棵橡树撑起的黑绿色的树冠下,朝发出打网球声音的地方走去。我听到一个恼怒的声音:“又平了!”是布伦达,她听上去已经是汗流浃背了。我沿着砾石路慢慢往前走,又听见布伦达在喊:“我领先一分。”拐弯时弄了一裤脚的砾石,这时又听见一声“赢了”。走近时看见布伦达在空中挥舞着球拍,熟练地接着球。

“喂。”我喊了一声。

“嗳,尼尔,让我们再赛一局。”她说。布伦达的话好像惹恼了她的对手,后者是个一头棕发的漂亮姑娘,但个儿没布伦达那么高。她停下来,不去找从她身边飞过的球,却白了一眼我和布伦达。我很快就理解了其中的缘由,布伦达已五胜四负,她对再打一局便可决定胜败有绝对的把握,这种自负足以引起她的对手对我俩的恼怒。

果然,布伦达最后取胜,虽然决胜赛比她预期的要胶着。那个听上去像叫辛普的姑娘,在打成六平时显得快活异常,布伦达则不断变换位置,跑前跑后,脚不点地。最后我就只能看见她那闪闪发亮的眼镜、皮带扣、袜子、运动鞋,间或还有网球,在黑暗中移动。随着夜幕的降临,布伦达在网前冲杀得更狠,这似乎有些反常,因为我注意到早先天还亮的时候,她一直守在后场,哪怕在不得不进攻、猛力击回一记挑高球之后,她也不怎么高兴,看起来不想离对手的球拍太近。想要保护自己美貌不受损害的强烈欲望似乎压倒了她每分必争的热情。我怀疑跟失掉这世上全部比分相比,网球在她脸颊上留下红印会让她更痛苦。暮色激励她大显身手,她更猛烈地抽打着,打到最后,辛普似乎在用脚后跟奔走。球赛结束后,辛普拒绝了我送她回家的提议,并借用某部老电影中凯瑟琳·赫本的台词,义正词严地表示自己可以搞定,显然她家离最近的灌木丛不远。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虽然我对此十分烦恼,但我肯定她不会像我这样烦恼。

“她是谁啊?”

“劳拉·辛普森·斯托劳维奇。”

“你为什么不叫她斯托劳?”我问。

“辛普是她在本宁顿时别人这么叫的,傻瓜。”

“你在那里上学吗?”我问。

她撩起衬衫擦擦汗水:“不,我在波士顿上学。”

我不喜欢她的回答。只要有人问我在哪儿上的学,我就会脱口而出“罗格斯大学的纽瓦克学院”。可能我会说得太响、太快、太激动,可我有什么说什么。布伦达立即使我想起了那些来自蒙特克莱、长着狮子鼻的讨厌家伙,他们在假期中到图书馆来,在我借书给他们时,他们站在一旁,扯着他们的超长围巾,一直让它们垂到脚踝,暗示他们在“波士顿”和“纽黑文”的名牌大学上学。

“波士顿大学?”我问,掉转视线,望着眼前的树。

“拉德克利夫。”

我们仍然站在球场上,边线已用白粉画好。球场后面的灌木丛中,萤火虫在沉闷的空气中飞舞,画着“8”字。夜色突然降临,树叶也随之闪闪发光,好像刚被雨水淋过一样。布伦达步出球场,我紧随其后,仅一步之隔。现在我也开始适应黑暗了。她不再只是一个声音,而是一个看得见的影像。之前因为“波士顿”而生出的怒气业已烟消云散,我让自己去欣赏她。这次她的手没在自己的臀部周围拉扯,但即使没有泳衣的包裹,臀形依然通过贴身的卡其短裤显露出来。她小领子的白色马球服背上有两个湿三角,如果说她真长一对翅膀的话,那就是长翅膀的地方。她腰间束着格子呢腰带,脚上是白色的袜子,白色的运动鞋。

她一边走,一边拉上球拍套子。

“想马上回家吗?”我问。

“不。”

“我们在这儿坐会儿吧,这里很舒服。”

“好的。”

我们在草坡上坐下,几乎可以背靠着草地。这种坐的角度让我们看起来像在准备进行某项天文观测活动:给一颗新星命名,看半球形的月亮胀成满月。布伦达一边讲话,一边扯拉球拍套上的拉链,第一次显得忸怩不安,我也跟着紧张起来。看样子似乎用不着正儿八经的约会,我们的关系也能神奇地更进一步。

“你堂姐多丽丝长什么样?”她问。

“她很黑——”

“她是不是——”

“不,”我说,“她脸上有点雀斑,乌黑的头发,高高的个儿。”

“她在哪儿上学?”

“在北安普敦。”

她没有回答,不知道我的意思她究竟理解了多少。

“我想我不认识她。”她等了一会儿才说,“她是新会员吗?”

“是的吧,她搬到利文斯顿才两年。”

“噢。”

没有新的星星出现,至少在接下来的五分钟它没有出现。

“上次我给你拿眼镜的,你还记得吗?”我问。

“我想起来了。”她说,“你也住在利文斯顿吗?”

“不,在纽瓦克。”

“我小时候也住在纽瓦克。”她主动说道。

“现在想回家吗?”我突然感到生气。

“不,我们还是走走吧。”

布伦达踢着小石子,走到我的前面去。

“你为什么天黑后才在网前活跃起来?”我问。

她转过身微笑着:“你也注意到了,可老傻瓜辛普至今还未意识到。”

“为什么那么做?”

“我不喜欢靠网太近,除非我肯定她回不了球。”

“为什么?”

“因为我的鼻子。”

“什么?”

“我担心我的鼻子,我的鼻子整过。”

“什么?”

“我的鼻子动过手术。”

“你的鼻子有什么问题吗?”

“有些凹凸不平。”

“很明显吗?”

“不,”她说,“过去我很漂亮,现在更美了。我哥准备今年秋天也去整。”

“他也想更漂亮吗?”

她未予理睬,又走到了我的前面。

“我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我想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想……除非他成为体育老师……但他不可能,”她说,“我俩长得都像我爸。”

“他也整了吗?”

“你为什么这么惹人讨厌?”

“我没有。对不起。”为了让自己听起来感兴趣,进而恢复原先客客气气的氛围,我又提了个问题,但结果并未如愿——我问的声音太响了:“动手术花了多少钱?”

过了一会儿,布伦达才说:“一千块。除非你去找肉贩子动刀,不然是要这价的。”

“让我看看这钱花得值不值。”

她又转过身来,站在凳子旁,把网球拍放在上面:“如果我让你吻我,你就不会这样讨人厌了吧?”

为了接吻的姿势不那么别扭,我们还得多走两步,最终情难自抑地吻了对方。她的一只手搭着我的脖子,我紧紧地搂着她,双手从她的身侧绕到她的背后。在她的肩胛骨处,我摸到两块湿湿的地方,再往下,我明显感觉到一阵轻微的颤动,仿佛她的乳房深处有什么东西在动,甚至透过衬衫都能感觉到。像翅膀在轻轻拍动,小小的、不比她乳房大多少的翅膀。我不担心它小,因为用不着一只鹰把我载到一百八十英尺高的肖特希尔斯,那里的夏夜比纽瓦克的凉爽宜人得多。

翌日,我再一次替布伦达拿眼镜。不过这一回不是作为她的临时随从而是她的午后客人,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但总比前一次有了进步。她身穿黑色泳衣,光着脚丫,混杂在那些穿着古巴式半高跟鞋,胸部高耸,戴着戒指和大草帽的女人当中。我听一位晒成深棕色的女人用刺耳的尖声说,身上这些全是她们在巴巴多斯逗留时,从一个最可爱的shvartze(1)那里买的。布伦达在她们中间显得优雅、质朴,犹如水手梦寐以求的波利尼西亚少女,尽管她还戴着墨镜,而且姓佩蒂姆金。在游向池边时带起一阵水花。在泳池边,她举起湿漉漉的双手紧紧地抓住我的脚踝。

“下来吧,”她仰起头眯缝着眼对我说,“我们一起玩。”

“你的眼镜。”我说。

“噢,这讨厌的东西坏了更好。我恨死它了。”

“为什么不给你的眼睛动一下手术?”

“你又来了。”

“对不起,”我说,“我把它交给多丽丝。”

多丽丝早已把安德烈公爵离妻出走的情节抛在脑后,她现在也并没有为可怜的丽莎公主孤苦伶仃的命运沉思默想,而是正为最近发现肩膀上在脱皮而忧心忡忡。

“劳驾看好布伦达的眼镜好吗?”我说。

“好的。”她把半透明的皮屑弹向空中,口中还说着“真见鬼”。

我把眼镜递给她。

“说什么也不能给她拿眼镜,把它放下吧,我才不是她的奴隶呢!”她说。

“多丽丝,你知道自己是个讨人厌的家伙吗?”多丽丝坐在那儿,有点儿像劳拉·辛普森·斯托劳维奇。事实上,辛普森在泳池的另一端活动,刻意避开我和布伦达,因为(我愿意这样想)前一晚败在布伦达手里,或者因为(我不愿这样想)我的在场使她尴尬。但不管怎样,多丽丝不得不承受我对她和辛普森二人的不满。

“谢谢,”她说,“也不想想那天是谁邀请你加入的。”

“那是昨天。”

“那去年呢?”

“你说的没错,去年你妈也是这么跟你说的:邀请埃丝特家那男孩儿,这样他在给他父母写信时他们就不会埋怨我们没有照顾好他了。每年夏天我都要倒运。”

“你早该和他们一起去。这不能怪我们。我们不负责照管你。”从她的谈话中我可以猜到,她在家里一定听到了些什么,或者收到了星期一的信件,在她从斯托或达特茅斯回到北安普敦以后,或是周末和男朋友在洛厄尔楼一起洗澡时听来的。

“跟你爸说别担心。亚伦大伯人真好。我会照顾好自己。”说完,我跑回泳池,潜入水中,像海豚一样出现在布伦达身旁,把我的腿轻轻搁在她的腿上。

“多丽丝好吗?”她问。

“在脱皮,”我说,“她要去做一下皮肤整形。”

“得了吧你。”说完,她潜到我的身下,直到我感觉到自己的脚底板被她的手紧紧钳住。我缩回脚,也潜到底,接着,在离那条晃动着的、划分泳道的黑线不到六英寸的地方,我们接了个泡泡吻。她在“绿巷乡村俱乐部”的泳池底望着我微笑。远远地,在我们上方的水面,一条条腿摆动着,一对绿色的脚蹼一掠而过。堂姐多丽丝浑身的皮尽可蜕光,格拉迪丝姨母尽可每晚准备二十份饭菜,亚利桑那的炉火尽可烘走我父母的哮喘,那些身无分文的逃兵——我对这一切全不在意,只在乎布伦达。就在她往上游时,我把她拉过来,用手钩住她泳衣的前襟,拉开她的衣服。她的两只乳房就像两条长着粉红鼻子的鱼一样向我游来,她让我用手捧住它们。过了一会儿,太阳亲吻着我们,我们离开了池水。因为对彼此都很满意而没有刻意去微笑。布伦达把头发上的水珠抖到我脸上,就是落到我脸上的这几滴水珠,使我感到,关于这个夏天,她给了我一个承诺。但我所希望的,又远不只局限于这个夏天而已。

“你想要你的太阳镜吗?”

“你离得够近,我能看清。”她说。在一顶蓝色的大遮阳伞下,我们肩并肩躺在两张躺椅上,椅子的塑料表面摩擦着我们的泳衣和皮肤,嘶嘶作响;我转过头看了布伦达一眼,闻到了自己肩上晒干的皮肤的香味。我像她一样翻身背对着太阳,我们闲聊着,日头越来越大越来越亮,色彩在我合上的眼睑下裂成碎片。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她说。

我轻轻地说:“没发生什么。”

“嗯,我想也是。但我感到好像已经发生了什么似的。”

“在十八小时之内吗?”

“对,我感觉……被人追着。”等了一会儿她说。

“是你邀请我来的,布伦达。”

“为什么在我听来你的话总带点刻薄?”

“是吗?我可不是故意的,真的。”

“你是故意的!‘是你邀请我来的,布伦达。’那又怎么样?”她说,“反正我请你来也不是这个意思。”

“对不起。”

“不要道歉了,你连道歉都这么机械,根本缺乏真心诚意。”

“现在是你对我刻薄。”我说。

“不,我不过在陈述事实而已。我们不要再争论不休了,我喜欢你。”她转过头来,看起来好像她停顿片刻也是为了从自己的皮肤表面嗅出夏天的气息。“我喜欢你的模样。”她实事求是的语气消除了我的窘迫。

“为什么?”我问。

“你这健美的肩膀是从哪儿来的?你打什么球吗?”

“没有,”我说,“我生就这样一副肩膀。”

“我喜欢你的身材,它很不错。”

“我很高兴。”我说。

“你也喜欢我的,对不对?”

“不。”我说。

“那它就和你无缘了。”她说。

我用手背抚平了她耳后的头发,谁也没吭声。过了一会儿我说:“布伦达,你还没向我了解过我的情况呢!”

“你有什么感觉?你要我问你感觉怎样吗?”

“是的。”我说。尽管我这么做的原因或许有违她给我台阶下的初衷。

“你感觉怎样?”

“我想游泳。”

“好吧。”她说。

那天下午其余的时间我们都泡在水中。纵贯泳池底部的黑线总共八条,那一天快结束的时候,我想我们在每条泳道上都待过一会儿,离黑线够近,伸手可及。我们时不时回到躺椅上,像唱赞美诗一样,款款絮语,诉说彼此的感受。坦率地说,这些感觉在说出口之前是不存在的——至少我是这样;用语言表达感情就等于是把它创造出来再占有它。我们之间生疏和初次结交的感受,被我们搅打成类似爱情的泡沫。我们不敢对它嬉戏太久,谈论太多,否则它将破裂消失。我们一会儿回到躺椅上,一会儿又钻进水里,在对话与沉默之间不停切换。鉴于我对布伦达摆脱不掉的紧张不安,以及布伦达在她与她的自我认知之间筑起的自负的高墙壁垒,我们相处得还算好。

四点左右,在泳池底,布伦达猛地挣脱我,奋力往上游,我紧随其后。

“怎么啦?”我问。

她把额前的头发撩到一边,然后指了指池底,“我哥。”她说着,一边咳出呛进的水。

像剃平头的海神突然从海里冒出来一样,罗纳德·佩蒂姆金从我们刚才待过的较浅处钻出来,高大的身躯出现在我们面前。

“嗨,布伦(2)。”他说。一只手掌猛地拍向水面,一阵小小的暴风雨打在布伦达和我的身上。

“你高兴什么呀?”她说。

“扬基队赢了两场。”

“今晚我们邀请米基·曼特尔(3)来吃晚饭吗?”她说。“每次扬基队获胜,”她一边轻松地在水中走着,好像这散发着氯气的池水被她变成了脚下的大理石,一边对着我说,“我们就给米基·曼特尔加个位子。”

“来场比赛吗?”罗恩(4)问道。

“不要,罗纳德。你自己比去吧。”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人提起我。我尽量小幅度地移动,不引起他们的注意,如同未被引介的第三者那样靠边儿站,保持缄默,等待礼节性的介绍。然而一下午的运动让我感到疲倦,打心眼里盼望兄妹俩间的说笑不要太长。很幸运,布伦达为我作了介绍:“罗纳德,这是尼尔·克鲁格曼。这是我哥哥罗纳德·佩蒂姆金。”

尽管我们之间相隔十五英尺,罗恩还是伸出手来要和我握手。我回握他,但显然没有像他所期望的那么郑重其事。我的下巴滑进水里有一英寸。我忽地感到精疲力竭。

“想比赛吗?”罗恩很客气地问我。

“来吧,尼尔,跟他比吧。我给家里打个电话,告诉他们今晚你去吃晚饭。”

“去你家?那我也要给姨母打个电话,你刚没提。我的衣服……”

“一顿便饭(5)而已。”

“什么?”罗恩问道。

“去游吧,宝贝儿。”布伦达对他说,她亲了一下他的脸颊,我感到一阵酸楚。

我说我得去打个电话,请求不参加比赛。到了用蓝色瓷砖砌成的游泳池边,我回头看见罗恩正奋力地朝前游。他给人这样的感觉:在游完全程五六次之后,他就有权喝干这池子里的水。我想象他和我姨父麦克斯一样,膀胱容量巨大,饮水量惊人。

当我告诉格拉迪丝姨母,今晚只用准备三个人的饭菜时,她似乎并不觉得宽慰,只在电话里回了句“好极了”。

我们没有在厨房里吃饭,相反,我们六个人——布伦达、我、罗恩、佩蒂姆金夫妇及布伦达的小妹朱莉围坐在餐厅的饭桌前。一个有耳洞但未戴耳环、纳瓦霍人长相的黑人女佣卡洛塔为我们端饭上菜。我旁边是布伦达,一身她眼中的休闲打扮:紧身百慕大短裤、白色polo衫、网球运动鞋、白袜子。对面是十岁的朱莉,圆圆的脸蛋,聪明伶俐。晚饭前,其他同街的姑娘要么在玩抛石子,要么在和男生玩,她却在屋后的草坪上与父亲佩蒂姆金打高尔夫。佩蒂姆金先生让我想起我的父亲,只不过他说话时每个音节前后并不喘气。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讲话不注意语法,吃饭狼吞虎咽。当他对着眼前的色拉大快朵颐时——在他往上面淋满瓶装的法国调味酱之后,他那厚实的前臂皮肤下青筋暴凸。他一人吃了三份色拉,罗恩吃了四份,布伦达和朱莉各两份,只有佩蒂姆金太太和我每人吃一份。我并不喜欢佩蒂姆金太太,尽管她是今晚饭桌上最漂亮的那个。她对我过于客气。她那紫色的眼睛,乌黑的头发,高大而诱人的体形,让我感到她像某个被俘虏的美人,某个野蛮的公主,被驯服成为国王女儿的用人——这个女儿就是布伦达。

从宽大的观景窗可以看见后面的草坪以及两棵一模一样的橡树。我叫它们橡树,但其实你可以把它们想象成运动器材之树。就像从树枝上掉下的果实一样,树下有两柄铁头球棒、一只高尔夫球、网球筒、棒球、篮球、棒球手套以及一眼就认出的骑手短鞭。再往后,在靠近佩蒂姆金院子周围的灌木丛、小小的篮球场前面,有一块正方形的红色毯子,毯子正中绣着一个白色的字母O,整个看上去像是绿色的草地上生了一堆火。外面定是起风了,因为篮网动了动,室内的我们在西屋空调持续的冷气中享用晚餐。一切都十分惬意,只有一点,与这些“大人国巨人”一起用餐,有好一阵子我感到仿佛肩膀被削掉四英寸,身高也矮了三英寸,除此之外,好像有谁移除了我的肋骨一样,我的前胸顺从地贴向我的后背。

席间没什么人讲话。大家一本正经、按部就班地用餐。与其多费笔墨说明那些互相传递食物时含糊不清的句子,嘴里塞满食物时变成吱吱咯咯的单词,以及在狼吞虎咽、杯盘狼藉的情景中断断续续、语无伦次的句法,还不如干脆将全部对话如实记下。

对着罗恩:哈莉特几点打的电话?

罗恩:五点。

朱莉:是五点。

罗恩:这是他们的时间。

朱莉:为什么密尔沃基的时间要早一点儿?如果乘着飞机整天飞来飞去,那就永远也不会变老。

布伦达:对的,宝贝。

佩蒂姆金太太:你给小孩子瞎讲些什么呀?这就是她去上学的理由吗?

布伦达: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上学。

佩蒂姆金先生(亲切地):女大学生。

罗恩:卡洛塔呢?卡洛塔!

佩蒂姆金太太:卡洛塔,再给罗恩点儿。

卡洛塔(叫着):再给他点儿什么?

罗恩:每样都再来点儿。

佩蒂姆金先生:我也一样。

佩蒂姆金太太:看来他们得用输送带运你了。

佩蒂姆金先生(撩起他的衬衫,拍了拍他黝黑的鼓出来的大肚子):你在说什么呢?看看这个!

罗恩猛地拉起T恤:看这里。

布伦达(对着我):要不要让我们看看你的肚子?

我(又像唱诗班的男孩一样):不要。

佩蒂姆金太太:这就对了,尼尔。

我:谢谢。

卡洛塔(像一个不招自来的幽灵越过我的肩膀):你还要吗?

我:不要了。

佩蒂姆金先生:他吃得像鸟儿一样少。

朱莉:有些鸟吃得可多呢!

布伦达:哪些鸟?

佩蒂姆金太太:大家不要在饭桌上谈论动物了。布伦达,你为什么还怂恿她?

罗恩:卡洛塔呢?我今晚还要打球。

佩蒂姆金先生:别忘了缠手腕。

佩蒂姆金太太:比尔,你住在什么地方?

布伦达:他叫尼尔。

佩蒂姆金太太:我刚才不是叫他尼尔吗?

朱莉:你说的是“比尔,你住在什么地方”。

佩蒂姆金太太:我一定是在想别的事。

罗恩:我不想缠,见鬼,缠起来怎么打?

朱莉:不要骂人。

佩蒂姆金先生:曼特尔已经击中多少球了?

朱莉:三百二十八。

罗恩:三百二十五。

朱莉:八!

罗恩:五,蠢货!他在第二局是三次得满分。

朱莉:四次全中。

罗恩:判错了,米诺索一定判错了。

朱莉:我不这么认为。

布伦达(对着我):明白了吗?

佩蒂姆金太太:明白什么?

布伦达:我在跟比尔讲话。

朱莉:跟尼尔。

佩蒂姆金先生:闭嘴,快吃饭。

佩蒂姆金太太:少讲几句,女士。

朱莉:我没讲什么啊。

布伦达:她是在跟我讲,宝贝。

佩蒂姆金先生:她?你就是这样叫你妈妈的吗?今天是什么甜点?

电话铃响了,虽然我们还在等甜点,但晚餐好像已正式结束。罗恩直奔自己的房间,朱莉喊着:“哈莉特!”佩蒂姆金先生强忍着不打嗝,但没能成功,比起他为不嗝出来所作的努力,他最后的失败更能引起我的好感。佩蒂姆金夫人关照卡洛塔不要把盛奶的与盛肉的银餐具再混在一起。卡洛塔边吃桃子边听,我感觉到布伦达的手指在桌下挠我的小腿肚。我吃饱了。

我们坐在最大的一棵橡树底下,佩蒂姆金先生与朱莉在篮球场上玩球。罗恩在车道上发动他的大众。“请哪位把我后面那辆克莱斯勒开走?”他恼怒地喊道,“我已经迟了。”

“请原谅。”说着,布伦达站了起来。

“我想我的车在那辆克莱斯勒后面。”我说。

“我们走吧。”她说。

我们把车倒出去,这样罗恩可以赶快去比赛。我们重新停好车,然后又回来看佩蒂姆金先生和朱莉。

“我喜欢你妹妹。”我说。

“我也喜欢,”她说,“但不知道将来她会变成什么样。”

“像你这样。”我说。

“说不定,”她说,“可能比我强。”然后又加一句:“也许不如我。谁知道呢?我爸爸待她可好呢,但我保证,让她跟我妈再一起生活三年……比尔。”她若有所思地说。

“我倒不介意她这么叫我,”我说,“你妈非常漂亮。”

“我简直难以把她当成我妈,她恨我。九月份开学时,别人的妈妈至少会帮自己的子女打点行李,但我妈不会帮一点忙。她会忙着给朱莉削铅笔,让我一个人扛着箱子爬楼梯。原因很明显。实际上,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为什么?”

“她在妒忌。这太老套了,简直叫人羞于启齿。你知道我妈是新泽西网球反手最佳吗?说真的,她是全州男女网球手中最好的一个。你真该看看她姑娘时的照片。看上去很健美,但不显胖。她确实很迷人。我很喜欢那些照片里的她。我有时对她说:‘这些照片多美啊!我甚至想放大一张带到学校去。’‘我们的钱有的是地方使,女士,而不是花在这些旧照片上。’钱!我爸的钱多得堆起来有这么高,可我每次买衣服时她总会说:‘女士,你用不着到邦维特·特勒百货去买,奥尔巴克折扣店里有的是结实耐穿的衣服。’谁稀罕结实耐穿的衣服啊,最后我还是买了我喜欢的,但这总在她惹毛了我之后。钱在她那儿就是浪费。她甚至都不知道怎么去享受钱带来的乐趣。她以为我们还住在纽瓦克。”

“但你如愿以偿了。”我说。

“是啊,但那是因为他。”她指着佩蒂姆金先生,他已嗖地原地投进了第三个球。很显然,朱莉很不高兴,她用力一跺脚,漂亮的小腿四周扬起一阵灰尘。

“他不算太精明,但至少很可亲。他不像我妈待我那样待我哥。谢天谢地。唉,我不想再谈他们了。从大一开始,每次谈话都离不开谈及父母,太可怕了!但这是普遍现象。麻烦的是做父母的都还不知道。”

从这会儿朱莉和佩蒂姆金先生在屋外球场上一片欢乐的样子来看,问题并非像她说的那样普遍;当然,在布伦达眼里,这种普遍性的范围更大——每一件羊绒衫的获得都意味着和她母亲的一番苦斗。我确信,她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服装市场上,为买到手感柔和、质地考究的衣物,她都必须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百年战争”。

当我坐在布伦达身边时,我实在不愿自己这么不忠地站在佩蒂姆金太太这边,但我顽固的脑袋还是摆脱不了那句“以为我们还住在纽瓦克”的话。我没有讲话,生怕我的语调会破坏饭后的适意与亲密。之前我们是那么容易就变得亲密无间,只要水浸湿我们的每一根汗毛,然后再让太阳把它们烤干、麻木我们的知觉。可是现在,衣着齐整地坐在她家凉爽的树荫下,我一个字也不想说,因为那将会毫无掩饰地暴露出我一直对她怀有的负面情绪。这是爱情的阴暗面,它不会总深藏心底——但我选择跳过去往前看。

朱莉突然来到我们身旁。“想玩吗?”她对我说,“爸爸玩累了。”

“来吧,”佩蒂姆金先生叫着,“替我打完。”

我有点犹豫——自从上高中以后,我就没碰过篮球。但朱莉用力拉着我的手。布伦达说:“去吧。”

佩蒂姆金先生把球扔给我,我没留神,球砸在我胸上弹了出去,衬衫上留下一个圆圆的印迹,犹如月亮的影子。我傻笑了一下。

“你连球都接不住吗?”朱莉问。

看来她跟她姐姐一样,善于问一些实际而令人恼火的问题。

“是的。”

“轮到你了,”她说,“四十七比三十九,爸爸落后,谁先到二百分谁赢。”

地上那条划出的凹痕多年来被当成罚球线,我的脚刚踩上,刹那间,一个梦幻就浮现在我眼前,这是那些转瞬即逝不时折磨我的白日梦中的一个;朋友们曾经告诉我,每当这时,我的目光都会显得异常呆滞:太阳下山了,蟋蟀跳来跳去,树叶变得一片漆黑。我和朱莉依然站在草坪上,朝篮筐里扔球。“五百分为赢。”她喊着。她得了五百分取胜后,喊道:“你一定也要投满五百分。”我只好投,夜变得长了起来,她又喊“八百分算赢”。我们继续玩下去。赢到一千一百分,我们还是玩个不停,天永远不会亮了。

“投呀,”佩蒂姆金先生说,“你投就是我投。”

他的话使我困惑,不过我还是一个原地投篮,没有投进。上帝发了慈悲,吹来了一阵风,我跳起来单手投进一个擦板球。

“你是四十一分,该我了。”朱莉说。

佩蒂姆金先生在球场远端的草地上席地而坐。他脱了衬衫,只剩背心,脸上的胡子整整一天没刮,看上去像个货车司机。布伦达没整形前的鼻子很像他的鼻子。那上面凸出的一块,正在鼻梁中间,好像有一粒八角形的钻石嵌在皮肤下面。我知道佩蒂姆金先生决不会操心把这粒钻石从脸上挖掉。然而,毫无疑问,他是很乐意,并不无骄傲地花钱把布伦达脸上的钻石取出来,扔进第五大道医院的厕所里。

朱莉投篮未进。我承认内心有一阵微弱的、快乐的波动。

“投球时稍稍转一下。”佩蒂姆金先生告诉她。

“我再投一次行吗?”朱莉问我。

“行。”由于她父亲在边线上给她的指点和我自己在球场上并非甘心情愿的礼让,我感到没有机会赶上她了。但我突然又想赢,想把她打得落花流水。布伦达站在树荫下,侧着身,头靠在手肘上,嘴里嚼着一片树叶,看着我们投球。厨房的窗帘已拉开,太阳很低,那些电器玩意儿再也不会反光刺眼了。佩蒂姆金太太一动不动地朝窗外看着这场比赛。接着,卡洛塔出现在后边的台阶上,一只手拿着桃子在吃,另一只手拎着一桶垃圾,也停下来观看。

又轮到我投,我原地双手投篮,没进,转身笑着对朱莉说:“我再投一次行吗?”

“不行。”

于是我明白了这游戏是怎样玩的。多年来,佩蒂姆金先生已经教会了他的女儿们,只要她们要求,就可以重新投,他能这样玩。然而,看到肖特希尔斯这些陌生的眼光向我投来时——有女主人的、男主人的、用人的,不知怎地我就觉得自己不该让步。但我不得不让步,我让了。

投满了一百分,游戏结束,朱莉说:“多谢,尼尔。”蟋蟀又出现了。

“不用客气。”

布伦达在树下微笑。“是你让她赢的吧?”

“我想是吧,”我说,“不过我说不准。”

我话里有什么东西促使布伦达安慰似的立马补充说:“就是罗恩也得让她赢。”

“这对朱莉来说可太好啦。”我说。

第二天早晨,我在图书馆对面的华盛顿街上找了个地方停车,离上班还有二十分钟,与其立刻穿过马路去上班,不如先去公园散散步。我并不热衷于跟同事们打成一片。我知道此刻他们正在装订室里喝着早晨的咖啡,身上还散发着上周末在阿斯伯里帕克喝的橙味鸡尾酒的味道。我在公园的凳子上坐下,朝布罗街望去,看着早晨来往的车辆,尽管隔着几个街区,但拉克万纳的班车轰隆隆向北驶去的声音我想我仍能听见——绿得发亮的火车,虽旧却很干净,车窗一路上都开着。有几个早晨,为了消磨上班前的时间,我就走到铁路边,看那些滚滚而来的敞开的车窗,窗台上露出的穿短袖衬衫的胳膊肘以及手提箱的边沿,它们是属于那些从梅普尔伍德、奥兰治和远郊抵达本城的生意人的。

公园西边是华盛顿街,东边是布罗街,空荡荡的,显得阴暗,散发出树木、夜晚和狗屎的气息,还夹着一股淡淡的湿味,说明犀牛般庞大的洒水车已经冲洗过了市中心的街道。我身后的华盛顿街的那头是纽瓦克博物馆——不用瞧也知道;那门口是一对东方式的大花瓶,像是印度王公贵族用的大痰盂,旁边是一片不大的建筑群,学生时代我们时常坐专车到那里去。那些建筑物都是砖砌的,古老陈旧,爬满藤蔓,常使我想起新泽西州与我们国家早期历史之间的联系,与乔治·华盛顿的联系。我现在所在的公园里,一块小铜碑告诉我们这些孩子,他曾在此训练他英勇善战的军队。公园尽头比博物馆再远一些,便是我上大学时的银行大楼。几年前,它被改为罗格斯大学的分校;事实上,就是在那间曾被当作银行董事长会客室的房间里,我攻读过当代伦理课程。虽说现正是盛夏,而我已离校三年,但要我记起那些同学,我的朋友们,仍不是一件费劲的事。他们晚上到班贝格和克雷斯吉百货店打工,用推销过时女鞋所挣的钱支付实验室的费用。我再一次朝布罗街望去:夹在一家窗户脏兮兮的书店与一家简陋小餐馆之间的是一家小型艺术剧院。多少年过去了,我曾站在它的遮檐下,为了看看《狂喜》中海蒂·拉玛裸泳,谎报年龄,又多塞给收票员二毛五分钱。可惜那演员没有把她的斯拉夫魅力表现得淋漓尽致,令我十分失望……坐在这个公园里,我感到自己对纽瓦克的了解是如此深透,这种根深蒂固的依恋不由自主地发展成为热爱。

不知不觉已是九点,一切都匆匆动作起来。鞋跟嗒嗒作响的姑娘们被卷进马路对面通信大楼的转门里,汽车在拼命鸣喇叭,警察嚷嚷着,吹着哨子,挥舞着胳膊指挥来来往往的车辆。远处,圣文森特教堂黑色的大门朝里打开,因为早起赶去做弥撒而睡眼惺忪的人们在日光下眨着眼,然后这些信徒走下教堂的台阶,冲向马路,冲向办公桌、文件柜、写字台和上司跟前——如果上帝认为应该减少一点人们生活中的艰辛,那他们便可冲到窗户边的空调机前舒服片刻。我站起身,穿过马路朝图书馆走去。不知布伦达此刻是否已经醒了。

灰白色的水泥狮子蹲在图书馆的台阶上,算是不怎么靠谱的门卫,像平常一样,饱受象皮肿和动脉硬化的双重折磨。要不是看见站在其中一头狮子面前的黑人男孩,我会像以往八个月那样,很少注意它们。去年夏天,狮子的爪子被到此游猎的不良少年给毁了,现在面前又多了一个迫害者。他膝盖微曲,吼叫着,吼声低沉,拖得很长。他后退,停了一下,又吼了一声。接着他挺起身,摇头晃脑地对狮子说:“老弟,你是个胆小鬼……”然后他又吼叫起来。

这一天的开始同往日一样。我待在主层的台子后面,注视着一群胸部高耸的十几岁少女,扭着腰肢,登上通向主层阅览室的大理石阶梯。阶梯仿造成凡尔赛宫的式样,但这些穿着紧身半长运动裤和运动衫的意大利皮革工人、波兰酿酒工和犹太皮货商的年轻女儿们终究不是女公爵,也不是布伦达。在这沉闷的一天里,我内心闪现的任何欲望都是不切实际的,不过是为了打发时间罢了。我偶尔看看手表,想念着布伦达,等着吃午饭,午饭吃完,我就可以上楼去接替问讯处的约翰·麦基,而年仅二十一岁却戴着袖章的麦基就可以一本正经地走下楼去,认真地帮人登记或注销了。“袖章”同学目前正在纽瓦克州立师范学院攻读杜威十进分类法,今年是最后一年,为他的毕生事业作准备。我明白图书馆的工作不可能成为我的终身职业。但我还是从会装成男人声音的老阉人斯格培罗先生那里听说,自己暑假回来将被派去负责资料室的工作。自从那天早晨玛莎·温尼从百科全书室的高凳上摔下来,摔碎了组成她臀部——我们称那些年龄是她一半的女性这里为臀部——的脆弱骨头之后,那个位置就一直空着。

我的图书馆的同事尽是些怪人,说真的,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不明白我怎么会到这里来,而且还留了下来。但事实上我确实留在了这里,没多久便开始耐心等待有一天,我可以到主层的男厕所抽上一支烟,端详对着镜子喷云吐雾的自己;我会发现早晨某些时候我的脸色发青,好像自己的皮肤下面,就如在麦基、斯格培罗和温尼小姐的皮肤下面,有一层薄薄的空气,隔开了血和肉。这层空气在我登记图书时被注入,因而从今往后我的生活既不会像格拉迪丝姨母那样扔个不止,也不会像布伦达那样买个不停,而是一种机械的跳上跳下。我开始害怕这种念头,然而在我对工作有气无力的投入中,我似乎正默默地向这种境地靠拢,就像以前温尼小姐向不列颠百科全书靠近那样。她的高凳现在空着,等着我去。

刚要去吃午饭时,那个驯狮子的小孩眼睛睁得大大地走进图书馆。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唯有手指在动,好像在数他面前的大理石台阶。随后他在大理石地板上慢慢走动,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在拱形天花板下发出回音时不禁窃笑,门卫奥托叫他放轻脚步,这似乎没有让小男孩不高兴。他把脚抬得高高的,用脚尖悄悄地走,为奥托提供给他练习这种姿势的机会而高兴。他踮着脚尖向我走来。

“喂,”他说,“心类(6)在什么地方?”

“你说什么?”我问。

“心类,你们没有心类吗?”

他带着浓厚的南方黑人的口音,我只听清一个字,好像是“心”。

“那字怎么拼?”我问。

“H-e-a-r-t。人,图画。有画的书。你们放在哪儿?”

“你是指艺术书吗?画册?”

他认为我那个多音节词就是他所指的东西。“对,就是那个。”

“好几个地方都有,”我告诉他,“你对哪位画家感兴趣?”

男孩的双眼眯成两条缝,于是整张脸都黑了。就像刚才面对狮子时那样,他开始后退。“所有的画家……”他嘟囔着说。

“行啊,”我说,“你自己去看你喜欢哪几本。从旁边的楼梯上去,沿着箭头所指的方向找到写着‘第三书库’的牌子。记住了吗?第三书库。到楼上再问一下别人。”

他并没动,似乎把我对他的爱好所产生的好奇心看作一种人头税调查。“去吧,”我咧开嘴笑笑说,“就在那上面……”

如同子弹出膛,他朝楼上的“心类”奔去。

午饭后我回到借书处,约翰·麦基正等着。他穿着淡蓝色的宽松裤子,黑色的鞋,理发围布料子的衬衫,一条绿色的针织大领带打了个温莎结,结头很大,在他讲话时跟着抖动。他的呼吸中带有发油味,头发中透着呼吸味,讲话时唾沫星子在两边嘴角结起了密密的蛛网。我不喜欢他,几次想扯掉他的袖章,把他摔过奥托和那几头狮子,摔在马路上。

“有看到一个小黑鬼经过这儿吗?口音很重的?一上午他就躲在艺术书那边。你知道那些黑小子在那里会干出什么事来。”

“我看见他进来的,约翰。”

“我也看见。他走了没有?”

“我没注意,我猜他已经走了。”

“那都是些很珍贵的书。”

“别太神经过敏了,约翰,这些书是允许翻阅的。”

“这儿翻翻,”约翰用教训的口气说,“那儿翻翻。应该有人看着他,我都不敢离地儿。你知道他们是怎样对待我们提供的住宅区的?”

“你们提供的?”

“市里提供的。你知道他们在塞博耶顿干了些什么吗?他们把大啤酒瓶扔到草坪上。他们正在接管这座城市。”

“那只是在黑人区。”

“你说得倒轻巧,你又不住在他们附近。我要打电话到斯格培罗先生的办公室,叫他去检查一下艺术类的书。他是从哪儿打听到艺术类的?”

“你要叫斯格培罗先生得溃疡吗?他刚吃过鸡蛋辣子三明治。我去吧,我本来就要到楼上去的。”

“搞清楚他们在那儿干什么。”约翰提醒我说。

“别担心,约翰,他们可是手脏得会长疣子的一群人。”

“哈哈,这些书刚巧值——”

这样,斯格培罗先生苍白的手指就碰不了那个男孩了。我上到三楼,朝第三书库走去,经过接待室,我看见满眼眼屎的五十一岁老伙计吉米·鲍伦正从一辆推车上卸书;经过阅览室,看见桑树街的流浪汉正趴在《大众机械学》上呼呼大睡;经过走廊的吸烟区,神情沮丧的法学院学生正在舒展筋骨,有的在吸烟,有的在擦去指尖上从有关民事侵权行为的教材上染来的油墨;最后经过期刊阅览室,看见从上蒙特克莱开车赶来的几个老妇人缩在椅子里,戴着夹鼻眼镜阅读几年前的纽瓦克《新闻》杂志上那些发黄破损的社会版面。我在第三书库找到了那个孩子。他坐在铺玻璃砖的地板上,腿上放着一本打开的书,那书比他的腿宽得多,他不得不屈起膝盖顶着。借着从他身后窗户里照进来的光线,我可以看到存在于几百个又小又黑的螺旋状卷发里的几百个空隙。他整个人看起来又黑又亮,两片嘴唇的颜色和其他地方也没大差,尽管看上去像要再润饰一番。他半张着嘴,两眼圆睁,甚至那两只耳朵也显得异常灵敏。他看上去眉飞色舞——直到看见我,才收敛笑容。他以为我和约翰·麦基一样。

“没关系,”不等他移步我赶紧说,“我只是经过这里,你看书吧!”

“没什么东西可看,都是些图画。”

“那挺好啊。”我在书架最底层翻了一会儿,假装在找书。

“喂,先生,”过了一会儿男孩说,“这是在哪里?”

“什么在哪里?”

“这些图片上的地方是哪儿?人们看上去挺酷的。你看,他们不叫也不嚷。”

他把书举起来给我看,那是一本昂贵的大开本高更绘画册。他看的那页是一幅8 1/2英寸×11英寸的彩色画,三个土著女人站在没膝深的玫瑰色的溪水里,这是一幅无声的画面,他说得对。

“这是塔希提,太平洋的一个岛。”

“不是你可以去的地方,是不是?像个休养胜地?”

“你也可以去那里的,我想,但那里很远,住在那儿的人……”

“喂,看,看这一个。”他翻到前一幅画,上面是一个棕色皮肤的年轻姑娘,身子靠在膝上,像在晾她的头发。“老天,”男孩说,“这才是他妈的生活。”如果是约翰或斯格培罗先生或者,上帝啊,住院的温尼小姐来巡视的话,他那用来表达亢奋的措辞定会使他被永远逐出纽瓦克公共图书馆以及它的所有分馆。

“这些照片是谁拍的?”他问我。

“是高更的画,不是拍的,是他画的。保罗·高更,他是法国人。”

“白人还是黑人?”

“白人。”

“老天,”男孩咯咯地笑着说,“我就知道,他不会像黑人那样拍照。他是拍照好手……看,看,看这一张,这不就是他妈的生活吗?”

我表示同意,然后便离开了。

随后我就叫吉米·鲍伦奔下楼去告诉麦基一切正常。这一天余下的时间平淡无奇。我坐在问讯台前想着布伦达,提醒自己那天晚上出发去肖特希尔斯前加好油。肖特希尔斯又浮现在我眼前了:黄昏时刻,一片玫瑰色,宛如高更画中的溪流。

那晚,当我在佩蒂姆金家门前停稳车子时,除朱莉外,大家都在门廊下等我,佩蒂姆金夫妇、罗恩和穿着连衣裙的布伦达。我从未见她穿过连衣裙,看上去与过去判若两人。但这还不是最叫人吃惊的。许多像林肯般瘦长的女大学生就只配穿短裤,布伦达则不然。布伦达穿着连衣裙,好像她从来都非常讲究穿戴,除了这套浅色的亚麻连衣裙外,她从未穿过短裤、睡衣、泳衣或别的什么。我穿过草地,经过高大的垂柳,来到等待着我的佩蒂姆金一家人面前,后悔来前没把车子擦洗得干干净净。我还没走到他们跟前,罗恩就迎上来使劲地同我握手,仿佛他是自犹太人大流散以后第一次看到我。佩蒂姆金太太面露笑容,佩蒂姆金先生咕哝着什么,不停地转动手腕,然后抡起想象中的球杆,把高尔夫球的幽灵打向奥兰治山脉(7),我肯定它是橙色的,因为在郊区五颜六色的光彩中,橙色是他们身上唯一没有的颜色。

“我们马上回来,”布伦达对我说,“你陪朱莉坐坐吧,卡洛塔休假去了。”

“好吧。”我说。

“我们送罗恩去机场。”

“行。”

“朱莉不愿意去,她说今天下午罗恩在游泳池里推了她。我们一直在等你来,看来我们来得及送罗恩上飞机。好吗?”

“好。”

佩蒂姆金夫妇和罗恩一走,我就给布伦达使了个眼色,她伸出手拉了一会儿我的手。

“你觉得我怎么样?”她说。

“给你当照看孩子的保姆我很荣幸。我能动那些牛奶和蛋糕吗?”

“不要生气,亲爱的,我们很快回来。”然后她又等了一会儿,我仍然噘着嘴,她就瞪了我一眼,但并不暗示什么。“我是在问你喜不喜欢我穿裙子!”说完向克莱斯勒走去,踩着高跟鞋,急匆匆地走着,像只小马驹。

我走进屋,把纱门砰地关上。

“把另一扇门也关上,”一个很轻的声音叫着,“空调开着呢。”

我服从地关上另一扇门。

“尼尔?”朱莉叫着。

“在这儿。”

“嘿,想玩篮球吗?”

“不想。”

“为什么?”

我没有回答。

“我在电视房。”她叫着。

“好。”

“你不是该陪着我吗?”

“对。”

她出乎意料地从饭厅走出来。“想看我写的读书报告吗?”

“现在不想。”

“那你想做什么?”她说。

“什么也不做,宝贝,你为什么不看电视?”

“行啊。”她不高兴地说,踢着脚回到电视房。

我在大厅里待了一会儿,想偷偷溜出房间钻进车里,回纽瓦克的欲望一直折磨着我,在那儿我至少可以坐在巷子里自在地剥糖吃。我觉得自己像卡洛塔,不,甚至还不如她呢。最后,我离开客厅,开始在一楼的房间踱进踱出。卧室隔壁便是书房,这是一个用满是疤结的松木板隔成的房间,里面摆满了斜放的皮椅和全套《知识年鉴》。墙上挂着三幅彩色肖像画,画上的人,无论身体好坏,年龄长幼,都是一个样儿:面颊粉嫩,嘴唇湿润,齿如含贝,头发散发着金属般的光泽。画上的人是罗恩、布伦达和朱莉,年龄大约是十四、十三和两岁。布伦达披着金棕色的长发,鼻子像嵌有钻石,没戴眼镜;这一切使她俨然像一个十三岁情窦初开的贵族少女。罗恩有着圆圆的面孔,低低的发际线,那充满稚气的眼神已透露出对球和球场的热爱。可怜的小朱莉被画家画成柏拉图式的理想孩童;她那一点儿人性被大量的白色和粉红色色块淹没。

另外一些小照片是在肖像画变得流行前用布朗尼双反相机拍摄的。有一张布伦达骑马的小照;另一张是罗恩穿戴着犹太成人礼礼服、圆顶小帽拍的照片;还有两张照片镶在同一个镜框里,其中一位因年长而美貌不再,从她那双眼睛可看出她是佩蒂姆金太太的母亲,另一位是佩蒂姆金太太本人,梳了个发髻,目光流露出喜悦,看起来不像一个有着聪明伶俐的女儿,自己也在慢慢衰老的母亲。

穿过拱廊,我到了餐室,望着那棵运动器材之树,站了一会儿。从餐室那端的电视房里传来电视节目《这就是生活》的声音。另一侧的厨房里空无一人,显然卡洛塔走后,佩蒂姆金一家都在俱乐部吃饭。佩蒂姆金夫妇的卧室在房子的中央,二楼大厅下方,朱莉房间的隔壁。一时间,我忽然产生想看看这些“巨人”的床有多大的念头——在我的想象中有游泳池那么宽,那么深——但我打消了这一念头,因为朱莉还在屋里,我转而推开通向地下室的厨房门。

地下室与屋内迥然不同,凉飕飕的,有一股气味是楼上完全没有的。它给人一种如入洞穴之感,但又很舒服,像孩子们雨天在衣柜里、在毯子下或在餐厅桌腿间筑起的洞穴。我打开楼梯口的灯,对眼前的松木嵌板、竹制家具、乒乓台以及储有各种尺寸的玻璃杯、冰桶、玻璃酒瓶、调酒饮料、搅酒棒、小酒杯、椒盐卷饼碗的玻璃吧台并不感到意外——这些供盛宴用的器皿,十分豪华,井然有序,然而从未用过。只有富翁的吧台上才会有这些东西。而他从不招待喝酒的客人,自己也不喝酒,每隔数月才在晚饭前喝一小杯荷兰杜松子酒,还要遭夫人的白眼。我走到吧台后面,那里有一个铝制的水槽,我敢肯定自罗恩的成人礼派对以来里面没洗过一只玻璃杯,这种情形将持续到佩蒂姆金家某个孩子结婚或订婚之时。如果不是担心威士忌酒瓶上的商标,我本想给自己斟上一杯,作为对被迫当用人的恶性报复。你要喝酒就得撕掉商标。吧台后的架子上有两打瓶子,确切说是二十三瓶杰克·丹尼,每只瓶颈上都系了一个小卡片,告诉顾客他们的品位多贵族。杰克·丹尼酒瓶上方有更多的照片:一张放大了的新闻照,照片上罗恩正托着一个篮球,篮球只有一粒葡萄干那么大,照片下有一行注释:“罗纳德·佩蒂姆金,中锋,米尔本高级中学,身高六英尺四英寸,体重二百一十七磅。”另一张是布伦达骑马的照片,旁边是块丝绒底板,上面有缎带和奖章:一九四九年埃塞克斯县马术表演,一九五〇年尤宁县马术表演,一九五二年花园州(8)博览会,一九五三年莫里斯敦马术表演等,全是布伦达从跳啊、跑啊、骑马啊或其他运动中获得的。整幢房子里看不到一张佩蒂姆金先生的照片。

地下室的其余部分,在宽敞的松木板镶的房间后面,是灰色的水泥墙和亚麻地板,里面有无数电器设备,包括一个大得可以容纳因纽特人一家子的冷冻柜。冷冻柜旁边不协调地放着一台高高的老式冰箱。它古旧的样子使我想起住在纽瓦克的佩蒂姆金家的祖先。这台冰箱可能曾被放在一幢四户合住的公寓厨房里,可能就在我住了一辈子的同一街区里。我起先与父母一起住在那里,后来他们迁往亚利桑那,我就与姨父姨母住。珍珠港事件后,这台冰箱也就辗转来到肖特希尔斯。佩蒂姆金厨卫水槽也参与了战争,因为只有给兵营里的公厕装上一排佩蒂姆金牌水槽,这些兵营才算是设备完善的。

我打开旧冰箱,里面并不空,但已不再放黄油、鸡蛋、拌着奶油沙司的鲱鱼、干姜水、金枪鱼色拉,而是塞满了水果,架子上堆满了,各种颜色,各种果肉,里面藏着各种各样的果核。青梅,黑布林,红李子,杏子,油桃,桃子,长串的葡萄——黑的、黄的、红的,樱桃,从盒子里滚出来的樱桃把每样东西都染上了猩红色。还有瓜——甜瓜、蜜瓜,最上面一层放着半个大西瓜,一片薄薄的蜡纸粘着露出的红色西瓜瓤,就像是一片长在光光的红脸膛上的湿润的嘴唇。啊,佩蒂姆金!水果在他们冰箱里生长,运动器材从他们的树上落下!

我抓了一把樱桃,又抓了一只油桃,我一口咬下去,直咬到核。

“你最好洗一洗再吃,不然会拉肚子的。”

朱莉正站在我身后镶松木板的房间里。她穿着和布伦达一样的短裤和白色马球衫,唯一不同的是,她的上面残留着食物的痕迹。

“什么?”我说。

“它们没洗呢。”朱莉说,说话的口气就好像对我来说这冰箱不能碰。

“没关系的。”我说,一通狼吞虎咽后把核放进口袋,接着走出放冰箱的房间,所有动作在一秒内完成。但我还是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些樱桃。

“我只是四处看一下。”我说。

朱莉没有回答。

“罗恩上哪儿去?”我问,同时把樱桃放进装有钥匙和零钱的口袋。

“去密尔沃基。”

“去很久吗?”

“去看哈莉特,他们在恋爱。”

我们对视良久,我最后忍不住了,问:“哈莉特?”

“对。”

朱莉盯着我,像在试图窥视我的背后,我遂意识到自己是背着手站着。我把手放到前面。我可以肯定,她确确实实在审视我手上有没有拿东西。

我们面对面站着,她脸上似乎有一种威胁的神情。

接着,她说:“想打乒乓球吗?”

“天哪,太好了,”我说着便两大步跨到乒乓桌旁,“你发球。”

朱莉笑笑,我们便开始打球。

对于接下去发生的事,我并不感到抱歉。我开始赢球,我喜欢赢。

“我重发可以吗?”朱莉说,“昨天我把手弄破了,刚才发球时正好碰到伤口。”

“不行。”

我不断地赢球。

“不公平,尼尔。我的鞋带松了,我这个球……”

“不行。”

我们继续打,我毫不退让。

“尼尔,你碰到球台了,这是犯规——”

“我没碰,没犯规。”

我感到樱桃和硬币混在一起跳动。

“尼尔,你漏算了我一分,是十九比十一。”

“是二十比十,”我说,“你发球。”

她发球后我扣杀,球呼地从她身边掠过,窜进了放冰箱的房间。

“骗子!”她冲着我声嘶力竭地叫着,“你赖皮。”她气得下颌发抖,仿佛她可爱的小脑袋上压着千斤重担。“我恨透你了。”她把球拍横扔过房间,拍子撞上吧台,发出当的一声。这时,我听到外面克莱斯勒在车道上碾过砾石的声音。

“比赛还没结束呢。”我对她说。

“你赖皮,你偷水果!”没等我赢她,她就跑掉了。

那天深夜,布伦达和我第一次做爱。我们在电视房的沙发上坐了足有十多分钟,彼此默不作声。朱莉早已眼泪汪汪地上了床,可没人告诉过我她哭的事,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否提起早已被我冲下马桶的那一把樱桃。

电视开着,但是静音的状态,屋里一片安静,灰色的画面一直在房间尽头晃动。布伦达默默无声,裙子紧裹着她曲着的腿。我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然后她去了厨房,回来时她说似乎大家都睡了。我们又坐了一会儿,看着屏幕上无声的人在某个无声的饭店里无声地吃饭。我解开她裙子的纽扣时,她挣扎着。但我认为这是因为她知道自己穿着裙子的模样是多么的可爱。不管怎样,我的布伦达看上去确实可爱,我们小心翼翼地叠好裙子,互相紧紧地拥抱着,不一会儿布伦达面带微笑,慢慢地躺下去,而我则抬起身。

叫我怎么来形容和布伦达的欢乐呢?它是令人陶醉的,就像我最后赢了那二十一分一样。

一到家,我就给布伦达打电话,姨母听见了,从床上起来。

“这个时候了你还在给谁打电话啊?医生吗?”

“不是。”

“半夜一点了,打什么电话啊?”

“嘘!”我说。

“还要我不作声。深更半夜打电话,我们的电话账单还不多啊。”说完她又折回床上,在听到我用钥匙开门之前,她曾躺在上面,怀着一颗殉道者的心,睡眼惺忪,极力克制着自己的睡意。

电话接通了。

“尼尔?”是布伦达。

“是我,”我低声说道,“你没有起床吧?”

“没有,”她说,“电话机就在床头。”

“太好了,床上舒服吗?”

“很舒服,你也在床上吗?”

“是啊。”我撒了谎,为了让谎话算不上谎话,我把电话机尽量拉近我的卧室。

“我和你睡在一起。”她说。

“是啊!”我说,“我也和你睡在一起。”

“我把遮光帘拉下了,很黑,所以看不见你。”

“我也看不见你!”

“刚才真好,尼尔。”

“是的,睡吧,亲爱的,我在这儿。”没说再见我们就挂断了电话。早上,按着约定我又给她打电话,但对话变得心不在焉,因为格拉迪丝姨母和麦克斯姨父下午要去参加工会组织的郊游,家里却出了岔子,冰箱里的罐装葡萄汁漏了一整夜,早晨已淌得满地都是。布伦达仍然睡在床上,所以可以顺利地继续我们的游戏,而我则必须拉下我所有的感官的遮光帘,想象自己就在她身旁。我只能祈祷我们朝夕相处的日子能够到来,果真,没多久,它们就来了。

此后的一周半里,我的生活中仿佛只存在两个人:布伦达和那个喜欢高更的黑人男孩。每天早晨,图书馆还未开门,这孩子就在等了,他有时坐在狮子背上,有时在它的肚子底下,有时则干脆站在狮子附近,朝它的鬃毛处扔石子。馆门一开他就跑进去,啪嗒啪嗒地在大厅转来转去,看见奥托瞪他,他才踮起脚尖走,最后登上通往塔希提的长长的大理石阶。他并不总到午饭时分才走,有一个大热天早上,我到馆时他已在那里了,直到晚上我离开时他才跟我走出大门。第二天他没有露面,来的却是位年纪很大的老头儿,是个白人,浑身散发着一种糖果味,鼻子和脸颊下面青筋暴凸。“能告诉我艺术类书籍在哪儿吗?”

“在第三书库。”我说。

不一会儿,他捧着本褐色封面的大书回来了。他把书放在我桌上,又从瘪瘪的钱包中抽出借书证,等我给他登记。

“你把书借出去吗?”我问。

他微微一笑。

我拿起他的书卡,将金属边塞进机器,但没压下去。“请稍等一会儿。”我说。我从桌子底下取出一本活页夹,翻过几页,上面画的尽是我这一周聊以自娱的战舰和井字游戏。“这本书已有人预约了。”

“什么?”

“有人预约了。已经有人打电话来要求保留这本书。麻烦你留下姓名和地址,书归还后我们通知你。”

虽然不是面无赧色,但我总算把书放回原来的书架上。那天晚些时候,黑人男孩来馆时书还在他昨天下午所放的地方。

至于布伦达,我每晚都见到她。每逢没有球赛转播或佩蒂姆金夫人不外出参加哈大沙(9)的牌会时,我俩就在无声的电视屏幕前做爱,那时佩蒂姆金先生已睡下,佩蒂姆金夫人也不会出没无常。一个闷热阴沉的夜晚,布伦达带我去俱乐部游泳。泳池中只有我们俩,所有的椅子、更衣室、灯光、跳板以及这一池子水,似乎都只是为了我们的欢乐而存在。她穿了件蓝色的泳衣,在灯光下是紫色的,在水底时而变成绿色,时而黑色。夜深了,从高尔夫球场吹来一阵微风。尽管有酒吧招待在靠近池边的窗前故意踱来踱去,我们俩还是用一条大毛巾裹着身体,把两张躺椅拼在一起,肩并肩躺下来,不予理睬。最后,酒吧间的灯光终于灭了,然后,啪的一声,泳池四周的灯光也一下暗下去。我的心一定跳得更快了,或者别的什么跳得更快了,因为布伦达似乎猜中了我突然产生的疑惑——我们该走了,我想。

她说:“这样才好呢。”

天黑云低,看不到一颗星星。好一会儿,我才辨认出跳板的黑影比夜色稍淡一点儿,分清楚远处绕池摆放的椅子和下面的池水。

我拉下了她的泳衣的背带,但她说了声“不”,身子从我旁边挪开一英寸。打从认识她两周来,她第一次问起我的情况。

“你的父母在哪里?”她问。

“图森,”我说,“怎么了?”

“我妈问起我。”

现在我可以看到救生员的那张坐椅了,几乎是全白的。

“你为什么留在这里?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她问。

“我不再是个小孩了,布伦达,”我说,声音不觉尖锐起来,“哪能老跟在父母身边转?”

“那你为什么要和姨母姨父住一起呢?”

“他们不是我的父母。”

“他们比你父母好?”

“怎么会,更差劲。我也弄不清为什么要和他们住一起。”

“为什么?”她问。

“是问我为什么不知道吗?”

“你一定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和他们住一起,对吗?”

“我想也许是为了我的工作吧。这里上班比较方便,也比较省钱,我父母也高兴这样。我姨母挺不错……我一定得向你母亲解释我为什么要住在这里吗?”

“不是为了我母亲,是我想知道。我想不通你为什么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就这样。”

“你冷吗?”我问。

“不冷。”

“想回家吗?”

“不,除非你想。你没有什么不舒服吧,尼尔?”

“我很好。”为了让她明白我还是刚才那个我,我把她搂过来,虽然我一点欲望也没有。

“尼尔?”

“什么事?”

“那图书馆怎么样?”

“谁想打听这个?”

“我爸爸。”她笑着说。

“那你呢?”

她没有立刻回答。“我也想。”她最后说道。

“唔,图书馆吗?我喜欢吗?还不错。我卖过鞋,相比之下,图书馆的工作要好多了。退伍后,他们让我在亚伦大伯的公司里干了两个月——亚伦大伯就是多丽丝的爸爸——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图书馆……”

“你怎么在那儿找到工作的?”

“念书时在那儿打过短工。离开亚伦大伯的公司后,哦,我也不知道……”

“你在大学里学什么?”

“我在罗格斯大学纽瓦克分校主修哲学。我今年二十三岁。我——”

“你怎么说着说着又叫人讨厌了?”

“是吗?”

“是的。”

我没有向她表示歉意。

“你打算在图书馆干一辈子?”

“布伦达,我什么打算也没有。这三年来,我没有任何打算,至少在退伍后的头一年里是这样。在军队里我经常盘算的是如何度过周末。我不是——我不是爱做计划的人。”在突然吐露真情后,我无法再在最后那个问题上遮遮掩掩,我又补充道,“我是块肝脏。”

“我是胰脏。”她说。

“我是——”

她吻掉了这个荒唐的游戏,希望认真一些。

“你爱我吗,尼尔?”

我没有回答。

“不管你爱不爱我,我都乐意和你睡,因此,请告诉我实话。”

“那太残酷了。”

“用不着大惊小怪。”她说。

“不,我是说这样说我的话,未免太残酷了。”

“我不明白。”她说,她的确不明白,她的不理解使我感到痛苦。然而,我不得不以原谅布伦达的愚钝来掩饰自己,相比之下,这样更好受些。“你爱我吗?”她问。

“不。”

“我要你爱我。”

“图书馆怎么办?”

“什么图书馆怎么办?”她说。

这是否又是愚蠢的表现?也许不是——确实不是,因为布伦达说:“只要你爱我,就会万事如意。”

“这样说我当然就要爱你了。”我笑了。

“我知道你会爱我的,”她说,“你为什么不到水里来?我会闭上眼睛等你,你回来时,一定会浑身湿漉漉的吓我一跳。去吧。”

“你喜欢咱俩比赛,是不是?”

“去吧。我会闭上眼睛的。”

我走到池边,跳入水中。水比先前冷多了,当我冲破水面,一个猛子往下扎时,我感到一丝恐惧。我浮出水面,开始顺着泳池朝前游,游到尽头处折回来,这时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等我上岸时布伦达一定已经走了,留我一个人待在这该死的地方。我向池边游去,从水中爬起身就朝长椅奔去。布伦达仍在那里,我吻了她。

“上帝,”她哆嗦了一下,“你在水中没待多久。”

“我知道。”

“现在该我了。”她说着站起来,一会儿我听到一点水花声,尔后便悄然无声。好长时间一点动静也没有。

“布伦达。”我小声地呼唤她,“你没事儿吧?”但没有回音。

我发现她留在我身边椅子上的眼镜,拿了过来。“布伦达?”

还是一片寂静。

“布伦达?”

“你老这么叫就比不成了。”她说,把湿漉漉的身子靠到我怀里。“轮到你了。”她说。

这次我在水下待了好长一会儿,重新浮出水面时,我的肺几乎要炸了。我昂头吸气,看见头顶的天空低低的像一只压下来的手。我又游了起来,似乎是想摆脱它的压顶之势。我想回到布伦达身边去,因为我又不安起来——有走的迹象吗,有吗?——如果我在水里待得太久,回去时她可能早就走了。我懊悔没有把她的眼镜带走,这样她势必要等我送她回家。我知道我是在胡思乱想,然而在这样漆黑而陌生的环境里是很容易胡思乱想的。我是多么想在池中呼唤她啊,可是我知道她不会回答,于是我强迫自己游完第三圈,然后是第四圈,但当我游到第五圈中途时,我又一次感到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怖,一时间竟产生了自己就要消亡的念头。这次我一游回来就紧紧地搂住她,比我们俩想象的还要紧。

“放开,放开,”她笑着,“轮到我了——”

“可是,布伦达——”

然而布伦达还是去了,这次她似乎永不回来了。我只得沉住气,等着高尔夫球场上晨曦初现,祈求这晨光带给我一丝慰藉。布伦达终于回到我的身边,这次我再也不让她走了。她湿淋淋的身子贴着我的皮肤,我不禁打了个哆嗦。“到此为止吧,布伦达,不要再比了。”我说。这一次我把她搂得那么紧,几乎把我的身体揉进她的身体里去。“我爱你,”我说,“我真的爱你。”

夏天就这样日复一日地过去。我每晚跟布伦达见面,我们游泳、散步、开车兜风,翻山越岭地开得很远,开了很久,返回时雾气已从树林中弥漫到了公路上。我握紧方向盘,布伦达戴上眼镜替我留意路面上的白线。我们还常一起吃东西——从我发现那装满水果的冰箱后没几天,布伦达亲自带我到冰箱跟前。我们将大汤碗装满樱桃,还在盛放烤牛肉的盘子里堆上西瓜切片。然后我们穿过地下室的后门,来到房后的草坪上,坐在运动器材之树下。电视房里透出来的光线是我们那里的唯一光源。有一阵子,我们能听见的只是两个人吐籽的声音。“希望它们在一夜间就能生根发芽,明天一早就结出西瓜和樱桃。”

“亲爱的,假如它们能在院子里生根,它们就会结出冰箱,结出我们偏爱的西屋空调。我不是在讲刻薄话。”我赶快补充道。布伦达笑了,然后说她想吃青梅。我便到地下室里去取,这样樱桃碗就成了青梅碗,青梅碗接着又变成油桃碗,然后又成了桃子碗。最后,我得承认,我把本来已很脆弱的肠胃吃坏了,次日晚上我们伤心地戒掉了水果。我们还一同出去吃腌牛肉三明治、批萨饼、啤酒、虾、冰淇淋汽水和汉堡。一天晚上我们去狮子俱乐部,布伦达投篮连中三次,得到一只狮子俱乐部烟灰缸。罗恩从密尔沃基回来后,我们便时常去看他在半职业性质的夏季联赛打篮球。正是在这些夜晚,我才感到和布伦达有些陌生,因为她知道所有球员的名字,尽管他们大多呆头呆脑,有一个叫路得·弗拉里的却是例外,中学时候他和布伦达约会了整一年。他是罗恩的挚友,我记得他的名字曾登在纽瓦克《新闻》上:他是赫赫有名的弗拉里兄弟之一,他们每人至少在两项运动里代表州出去比赛。就是这个弗拉里称布伦达为“布伦达·巴克(10)”。很明显,这个绰号可追溯到她在运动场上争夺冠军的岁月。像罗恩一样,弗拉里格外有礼貌,这似乎是那些身高六英尺三以上的人的通病。他对我彬彬有礼,对布伦达温文尔雅。当他提议去看罗恩打球时,我突然打起退堂鼓来。此后的一个晚上,我们发现“山顶影院”的售票员到十一点就回家了,经理也离开了办公室,所以那个夏天我们至少看了十五部电影的最后四分之一内容。看完后就驱车回家——布伦达的家——一路上我们总试图重现这些电影开始的情节。我们最爱的片尾是《凯特尔爹妈在城里》,最爱的水果是青梅,最爱的人是我们自己。我们也常遇到熟人,有些是布伦达的朋友,偶尔也有我的一两个朋友。八月的一个晚上,我们甚至与劳拉·辛普森·斯托劳维奇及其未婚夫一起经由六号公路去了一家酒吧。但那个晚上很沉闷。我和布伦达似乎都不善于和人攀谈,所以我们一个劲儿地跳舞,而以前我俩从来没有这样过。劳拉的未婚夫开怀痛饮斯丁格鸡尾酒,辛普——布伦达要我称呼她斯托劳,但我不肯——喝一种干姜水和汽水混合的温和的饮料。每当我们回到座位上,辛普就大谈“跳舞”,她的未婚夫则大谈“电影”直到布伦达追问他“什么电影”。我俩后来又继续跳舞,一直跳到酒吧打烊。回到布伦达家,我们盛了一汤碗的樱桃,在电视房里痛痛快快地吃上一会,然后就在沙发上亲热。当我起身从黑暗的电视房走向浴室时,我总感到樱桃核粘在光着的脚板下。回家后,第二次脱去衣服睡觉时,我就会看到脚底板上的红印子。

她的父母对这一切的态度又是怎样呢?佩蒂姆金太太依然对我微笑,佩蒂姆金先生仍旧认为我像只鸟那样只吃一点儿。应邀吃饭时,为了他,我会吃下比实际想吃的多一倍的食物。但事实是,从他首次对我的胃口下过评语后,佩蒂姆金先生再没费心注意过我。即使我吃下正常饭量的十倍,最后撑死了,他依然认为我不是男子汉而是麻雀。没有人因为我在场而不高兴,但朱莉对我冷淡多了。最后,当布伦达向她父亲提出要我八月末在她家度一周假时,他沉思片刻,然后选了一根五号高尔夫球杆,朝球穴区挥了一杆,表示同意。当她向她母亲转达佩蒂姆金先生的决定时,佩蒂姆金太太也不好再说什么。这样,靠着布伦达的心机,我才受到邀请。

星期五是我最后一个工作日,那天早上,格拉迪丝姨母看到我在打包,就问我去哪儿,我告诉了她。她听后一声不吭,但我从她那发红的歇斯底里般的眼神里看到了恐惧——自从那天她在电话里对我说“好极了”以来,我已经走得够远了。

“你要去多久?我该好好合计一下,不要买得太多。你一走,我冰箱里的牛奶就得剩,就得变质,在冰箱里发臭——”

“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她说,“他们有地方让你住上一星期?”

“格拉迪丝姨母,他们又不住在自家店二楼。”

“我以前住在店里面,但我并不为此感到害臊。感谢上帝我们总有房子住,我们从未沿街讨过饭。”她在说话时我正把刚买的百慕大短裤收拾进包里。“我们还要供你表妹苏姗念完大学,你麦克斯姨父也该过过好日子了。我们没让苏姗参加八月份的夏令营,她想要双鞋我们都没给她买,她也没有一抽屉的运动衫——”

“可我没抱怨什么啊,格拉迪丝姨母。”

“难道这里还少你吃的?有时我把你吃剩的盘子让你姨父看,真丢人!你吃剩的东西欧洲的小孩子可以做一顿四道菜的饭。”

“格拉迪丝姨母,”我走到她身边,“我想要的都在这里得到了。我只是去度假。难道我不能去度假吗?”

她伸手把我抱住,我感到她在颤抖。“我对你母亲讲过要照顾好她的尼尔,要她不必担心。但现在你要逃到——”

我伸开双臂抱住她,在她头上吻了一下。“别这样,”我说,“你在说糊涂话。我并不是要逃走呀,我只是外出一星期,去度假。”

“那你把那儿的电话号码留下,上帝保佑你别生病。”

“好的。”

“他们住在米尔本?”

“肖特希尔斯。我会留下电话号码。”

“犹太人什么时候开始住在肖特希尔斯的?他们不可能是真正的犹太人,相信我。”

“他们是货真价实的犹太人。”

“我要亲眼看见才相信呢。”她用围裙的一角抹着双眼,我正要把提包两侧的拉链拉起来时她说,“不要拉上包,我还有一袋水果,你把它带上吧。”

“谢谢,格拉迪丝姨母。”那天早晨上班途中,我吃了她放进我包里的一只橘子和两只桃子。

几小时后,斯格培罗先生通知我,劳动节(11)度假回来后,他将把我提拔到玛莎·温尼的位子上去。他说他自己在十二年前也是这样被提上来的。这样看来,要是我能维持现状,有朝一日就会成为另一位斯格培罗先生。我还会增加八块钱的薪水,比当年斯格培罗加的钱还要多五块。他握了握我的手,转身跨上长长的大理石楼梯,正装的下摆拍打着那溜圆的屁股。他刚走,我就嗅到一阵薄荷香味,一抬头正好看到那位鼻子和下巴青筋凸显的老头。

“你好,小伙子,”他兴致勃勃地说,“那本书还回来了吗?”

“什么书?”

“高更的书。我刚在街上买东西,觉得应该进来问问。至今我还没收到通知。已经两星期了。”

“还没还回来。”我回答说。正说着,我看见斯格培罗先生突然在楼梯中段停下来,他转过身,像忘了告诉我什么似的。“听着,”我对那老头说,“书随时都会还回来的。”我说得斩钉截铁,语气近乎粗鲁。话音刚落我就不安起来,因为我突然意识到即将发生的事:这老头会吵吵嚷嚷,斯格培罗先生将快步走下楼梯,奔到书架前,火冒三丈,唠叨个没完,最后把约翰·麦基提拔到温尼小姐的位子上。我转身对老头说:“你不妨把电话号码留下来,我设法下午把书给你准备好——”但是我的殷勤和礼貌已为时太晚,老头抱怨了一番工作人员,说要给市长写信,然后就离开了图书馆。感谢上帝,他刚走,斯格培罗先生就回到我的台子前,提醒我大家都在凑钱给温尼小姐买礼物,要是我乐意,可以当天在他的办公桌上留下五毛钱。

午饭后,黑人男孩走进来。当他经过我的台前上楼时,我叫住了他。“过来,”我说,“你上哪儿去?”

“心类图书那儿。”

“你在读什么书?”

“那本‘高甘’先生的书。我说,先生,我没做什么坏事,我没在书上乱画,你尽可以检查我——”

“我知道你没干坏事。不过听着,既然你那么喜欢这本书,干吗不把它带回家去?你有借书证吗?”

“没有,先生,我什么也没拿。”

“不,借书证是我们发的,有了它你可以把书借回家去,也就不必每天来这儿了。你在上学吗?”

“是的,先生。米勒街小学。但现在是夏天放假,不上学,我不用去学校。”

“我明白。只要你在校念书,你就可以拿到借书证,把这书借回家。”

“你干吗老是要我把书借回家?我家里人会把书弄坏的。”

“你可以找个地方把书藏起来,放到桌子里——”

“老天,”他斜着眼瞧我,“你为啥不让我上这儿来?”

“我没有说你别来。”

“我喜欢来这儿,我喜欢这儿的楼梯。”

“我也喜欢,”我说,“但问题是某一天总会有人取走这本书的。”

他笑了。“这可不用担心,”他对我说,“还没有人拿走过它呢。”说完他又踢踢踏踏地朝楼梯和第三书库走去。

那天我汗出得够呛!明明是整个夏天最凉快的时候,但是当我傍晚下班时,衬衫已全部粘在脊背上了。在车上,我打开包。时值通勤高峰,华盛顿大街上车水马龙,我缩在后座换上一件干净衬衣。那样,等我抵达肖特希尔斯时,看上去就像是来郊外度假的。然而,当汽车在中央大道穿行时,我的思想却集中不到度假上来,开车也心不在焉。我拉下手刹,车压到人行横道上,红灯和绿灯时反应迟钝,周围的行人和车辆也因此遭罪。我一直在想,在我休假期间,那个卑鄙的家伙一定会来图书馆,黑人男孩喜欢的书将会失去,我也将丢掉我的新饭碗和老差使——但我为什么要为这一切担忧呢?我并不打算靠图书馆工作糊口啊。

“罗恩要结婚了!”一踏进门朱莉就朝我尖叫,“罗恩要结婚了!”

“现在?”我问。

“劳动节!他要和哈莉特结婚了!他要和哈莉特结婚了!”她把这句话当作跳绳歌一样唱起来,带着鼻音,很有节奏。“我要做小姑了!”

“嘿,”布伦达说,“我也要做小姑了。”

“我听说了。什么时候定的?”

“今天下午他通知我们的。昨晚他们打了四十分钟的长途电话。她下星期飞到这里,要举行盛大的婚礼。我父母里里外外忙个不停。他们得在一两天内把一切都安排好。我父亲还要介绍罗恩进公司——从每周挣二百块开始,以后靠自己的努力往上爬,他至少先得那样干到十月份。”

“我以为他会去当体育老师呢。”

“他有过这种打算。但现在他有责任要担……”

吃饭时,罗恩详细谈了他的责任和未来的设想。

“我们要生个男孩,”他的母亲听得乐不可支,“等他满六个月,我就在他面前放一个篮球、一个橄榄球和一个棒球,他伸手拿哪个,哪个就是我们将来专攻的目标。”

“假如他哪个都不拿呢?”布伦达问。

“别说傻话,小姑娘。”佩蒂姆金太太说。

“我要当小姑了。”朱莉唱着,她对布伦达伸伸舌头。

“哈莉特什么时候来?”佩蒂姆金先生从满嘴的土豆中挤出一句话。

“从昨天算起一星期之后。”

“她能睡我屋吗?”朱莉叫起来,“能吗?”

“不,她睡客房——”佩蒂姆金太太说,这时她记起了我,那双紫色眼睛狠狠斜了我一眼,说:“当然可以。”

哎,这顿饭我的确吃得像只鸟。饭后我自己拎着提包到客房去。客房就在罗恩卧室的对面,和布伦达的房间隔着客厅相望。布伦达给我带路。

“让我看看你的床吧,布伦。”

“等会儿。”她说。

“我们在这儿行吗?”

“可以,”她说,“罗恩睡得很死。”

“我可以在你房里过夜吗?”

“我不知道。”

“我可以早点起来回到这里。我们可以上闹钟。”

“铃一响大家都会被吵醒。”

“我记住起床时间,我起得来的。”

“我们最好不要在这儿待太久,”她说,“我妈会发作的。她对你住这儿很敏感。”

“我也有这种感觉。我几乎不了解他们。你看我真的能在这儿住上整整一星期吗?”

“一个星期?哈莉特一到,一切就乱了套,你或许可以待上两个月呢!”

“是这样吗?”

“是的。”

“你希望我住那么久吗?”

“是的。”说完她便下楼去,让她母亲安心。

我打开包,把衣服塞进抽屉里。抽屉里除了一小包女用腋下吸汗垫和一本中学毕业纪念册外,别无他物。就在我整理行李的时候,我听见罗恩走上楼来的沉重的脚步声。

“嗨!”他朝我房间喊了一声。

“恭喜你。”我回了一声。我竟然忘了任何客套话都会促使罗恩跑来和我握手。他放弃原先打算在自己房间要做的事,走进我的房间。

“谢谢,”他使劲摇了摇我的手,“谢谢。”

然后他在我的床上坐下,看着我把衣服拿出来。我只有一件布鲁克斯兄弟牌衬衣,于是就让它在床上多搁了一会儿,箭牌衬衣则统统被塞进了抽屉。罗恩坐在那里搓着前臂微笑。不久我就对这种静寂沉不住气了。

“嗯,”我说,“这些事儿。”

他对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儿表示赞同。

“感觉如何?”沉默许久后我问。

“好极了。弗拉里在篮板下直接进球。”

“哦,不错。”我说,“结婚的感觉如何?”

“啊,挺好,我想。”

我斜倚着梳妆台,数地毯上的针脚。

罗恩终于开口了。“你懂音乐吗?”他问。

“懂一点。”

“假如你乐意,你可以听听我的唱机。”

“谢谢,罗恩,我不知道你对音乐感兴趣。”

“当然感兴趣。我收集了所有安德烈·科斯特拉尼茨灌制的唱片。你喜欢曼托瓦尼吗?他的唱片我也全有。我非常喜欢半古典音乐。如果你想听,可以听我的哥伦布唱片……”他没话了。最后握了握我的手走了。

我听到楼下朱莉在唱:“我要做阿姨——姨——姨了。”佩蒂姆金太太对她说:“不,宝贝儿,你要做小姑了。唱那个吧,心肝。”但朱莉仍在唱:“我要做阿姨——姨——姨了。”后来,我听到布伦达的声音跟着唱:“我们要当阿姨——姨——姨了。”接下去是朱莉跟着她唱,直到佩蒂姆金太太对佩蒂姆金先生喊道:“你让她别再怂恿她了,行吗……”二重唱于是戛然而止。

而后我又听到佩蒂姆金太太的声音,但我听不清她说了些什么,只知道布伦达在回答她。她们的声音越来越响,后来我就听得一清二楚了。“这个时候我还要对付满屋子的客人?”这是佩蒂姆金太太的声音。“我征求过你的意见,妈妈。”“你问过你父亲。你应该首先问我。他不明白这要增添我多少额外的工作……”“我的上帝,妈妈,你以为我们没有卡洛塔和琼妮帮忙吗?”“卡洛塔和琼妮不能把什么活都包下来。这里不是救世军!”“这话算什么意思?”“女士,说话要有分寸。这种语气只能用在大学同学之间。”“天哪,别说了,妈妈!”“不要对我嚷嚷。什么时候你动过手,帮过忙呢?”“我不是奴隶……我是女儿。”“你该懂得做一整天家务是啥滋味了。”“为什么?”布伦达说。“为什么?因为你懒惰。”佩蒂姆金太太回答,“你以为这世界会白供你吃喝?”“谁说过那话啦?”“你该学会自己挣钱买衣服。”“为什么,天哪,妈妈,爸爸光凭股票就可以过日子,你还抱怨什么?”“你什么时候洗过盘子?”“耶稣基督!”布伦达发火了,“盘子是卡洛塔洗的!”“不要在我面前基督长基督短的!”“噢,妈妈!”布伦达哭了起来,“你为什么要这样逼我?”“瞧你的样子,”佩蒂姆金太太说,“上你伴儿面前哭去……”“我的伴儿……”布伦达抽泣着,“那你为什么不朝他大叫大嚷……为什么大家都对我这样尖刻……”

从客厅对面传来了安德烈·科斯特拉尼茨指挥几千把小提琴演奏《日与夜》。罗恩的房门开着,我看见他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跟着唱片哼唱。歌词是《日与夜》里的,但我听不出他哼的调子。突然,他抓起电话,要接线员接密尔沃基。在电话接通的当口,他转身开大唱机的音量,于是这音乐就传到九百英里以西的地方去了。

我听到朱莉在楼下说:“哈哈,布伦达哭了。”

接着,布伦达跑上楼。“你也会有这么一天的,你这小杂种!”她叫道。

“布伦达!”佩蒂姆金太太喊道。

“妈妈!”朱莉嚷道,“布伦达骂我!”

“出了什么事!”佩蒂姆金先生高声问。

“你叫我,佩太太?”卡洛塔问。

而在另一个房间里,罗恩正在说:“喂,哈莉,我跟他们说……”

我坐在那件布鲁克斯兄弟牌衬衣上,出声地念着自己的名字。

“她真该死!”布伦达一边说,一边在我房里来回踱步。

“布伦,你觉得我该走——”

“嘘……”她走到房前倾听,“他们去会客了,谢天谢地。”

“布伦达——”

“嘘……他们走了。”

“朱莉也走了?”

“嗯,”她说,“罗恩在他房里吗?他的门关着。”

“他出去了。”

“在这儿你听不见任何人走动,他们穿着软底鞋,蹑手蹑脚,哦,尼尔。”

“布伦,我大概住过明天就走。”

“噢,妈妈不是在生你的气。”

“我在这儿碍事。”

“都怪罗恩,真的。他要结婚她就发脾气,也冲着我。现在有了乖乖女哈莉特在身边,她会忘记我的存在。”

“那对你不正合适吗?”

她走到窗前向外张望。外面又黑又凉,树叶窸窣作响,像晾着的床单。屋外的一切表明九月即将来临,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离布伦达返校的日子已是这么近了。

“是吗,布伦?”可她没有听我说。

她走到房间另一头的门前,把它推开。

“我以为这是个衣帽间呢。”我说。

“过来。”

她让门开着,我俩探身黑暗之中,只听屋檐上一阵怪风嘶嘶作响。

“这里有什么呀?”

“钱。”

布伦达走进房间。当一盏六十瓦的灯泡被拧亮时,我看见满满一屋子的旧家具:两张靠背上有一道道油污的扶手椅,一张中间鼓得老高的沙发,一张牌桌,两张露出里子的打牌椅,一面背面涂层已剥落的镜子,一些没有灯罩的灯,没有灯的灯罩,一张桌面的玻璃已破裂的咖啡桌,还有一堆卷起的帘子。

“这是什么地方?”

“储藏室。放我们的旧家具。”

“什么时候的?”

“纽瓦克的,”她说,“过来。”她在沙发前趴下,把鼓起的坐垫掀开,往里瞅了瞅。

“布伦达,我们在这里究竟要干什么?你会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

“不在这里了。”

“什么?”

“那笔钱,我告诉过你了。”

我在一张靠背椅上坐下,扬起一阵灰尘。外面下雨了。我们闻得到从储藏室另一端隐约可见的通风口灌进来的湿气。布伦达从地板上站起来,坐在沙发上。她的膝盖和紧身短裤都给弄脏了。当她把头发掠到后面去时,前额也沾上了灰尘。我看着我们——在这一片混乱与灰尘中间,不禁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们像一对刚搬进新房的小两口,突然之间有了自己的家具、金钱和未来,可唯一使我们欣慰的是从外面进来的清新空气。它提醒我们,我们还活着,但必要时并不能当饭吃。

“什么钱?”我又问。

“几沓一百块的钞票。从我还是个小女孩时起……”她深吸一口气说,“我小时候,刚从纽瓦克搬到这儿,一天父亲把我带到这里。他把我带进这间屋子,对我说如果他有什么三长两短,他希望我知道从哪里拿到属于我的那笔钱。他说那钱不属于别人,只属于我,并要我不对任何人说,即使是母亲或罗恩也不例外。”

“总共多少?”

“三沓百元钞票。在那之前我还从没有看到过。我那时九岁,和朱莉差不多大,那时我们搬来还不满两个月。我记得每星期上这儿一次,趁卡洛塔一人在家,我就爬到沙发下面看钱是否还在,它一直都在,他之后再也没提过这钱,从未提过。”

“现在钱在哪儿?可能给人偷了?”

“我不知道,尼尔。我猜是他把钱收回去了。”

“天哪,找不到钱时,”我说,“你没有告诉他,会不会是卡洛塔——”

“我刚刚才知道钱没了。很早以前我就来找过……后来又把它忘了。或是根本没再想到它。我钱总是够花的,不需要这一笔。我想他以为我不再需要它了。”

布伦达走到窄窄的满是灰尘的窗前,在上面画着自己名字的首字母。

“为什么现在你又需要它呢?”我问。

“我不知道……”说完,她走过去把灯泡拧了下来。

我坐在椅子上没动,穿着紧身短裤和衬衣的布伦达,此刻就好像一丝不挂地站在几英尺远的地方。我发现她的肩膀在发抖。“我想把钱找出来撕成碎片,然后把这该死的碎片塞进她钱包里!只要钱在,我发誓,我会这样做的。”

“我不会让你这样干的,布伦。”

“你不让?”

“不让。”

“和我做爱吧,尼尔,就现在。”

“在哪儿?”

“就在这儿!在这肮脏肮脏肮脏的沙发上。”

我顺从了她。

第二天早晨布伦达准备了我俩的早点。罗恩今天开始上班——我回到房里还不到一小时就听到他边淋浴边唱歌。事实上,当克莱斯勒开出车库,载着他们父子俩朝纽瓦克佩蒂姆金办公地点驶去时,我仍醒着。佩蒂姆金太太也不在家,她已驱车去犹太会堂和克莱尼茨拉比商谈婚事了。朱莉在后面的草坪帮卡洛塔晾衣服玩儿。

“你知道今天早晨我想干什么吗?”布伦达问。我们正在分吃葡萄柚,因为布伦达找不到水果刀,我们只能乱掰一气,像剥橘子一样把它剥开,一片片地吃。

“干什么?”我问。

“跑步。”她说,“你跑步吗?”

“你是指在跑道上跑?当然跑啦。上中学时我们每月得跑一英里,那样我们才不会变成妈妈的乖宝宝。也许你的肺活量越大,你就可能越恨你的母亲。”

“我想跑,”她说,“我想你也跑,好吗?”

“噢,布伦达。”

葡萄柚显然是跑步的人早上应该吃的东西,我们又吃了一个才结束早饭,一小时后,我们已开着那辆大众向中学驶去。中学后面有一条四分之一英里长的跑道。有几个孩子在跑道的草地中央逗着狗玩。远处,靠近树林子的地方,一个穿着白色开衩短裤、光着膀子的人,在旋转再旋转之后,用力推出一只铅球。球一出手,他就踏了个踢踏舞步,同时注视着铅球作抛物线运动,最后落在远处的地面上。

“你知道吗?”布伦达说,“你看上去和我没两样,就是个头大一点。”

我们一样的装扮,运动鞋、运动短袜、卡其紧身短裤及运动衫,但我感觉布伦达指的不是我们穿着上的巧合——如果它们确实是巧合的话。我可以肯定她的意思是我开始变成她想要我变成的样子,变得像她那样。

“我们比一比,看谁跑得快。”她说。于是我们沿着跑道跑开了。最初的八分之一英里,三个男孩及他们的狗尾随着我们。经过掷铅球的人站着的拐角时,他向我们挥挥手。布伦达向他“嗨”了声,我对他笑了笑。不知你是否知道,这样的招呼和微笑对一个专心跑步的人来说,显得既违和又荒唐。跑到四分之一英里时,男孩们不跑了,回到草地上去了,狗也转向别处跑了。我觉得我的肋间像插着一把小刀,但我仍然和布伦达并肩跑着。跑第二圈时,她又对幸运的铅球手“嗨”了声。他正斜躺在草地上看我们跑,一边像摩挲水晶球那样摩挲着手里的铅球。啊,他那种运动倒不错,我想。

“咱们推铅球怎么样?”我气喘吁吁地问。

“跑完再说。”她说。我看到蓬松在她耳根旁最外面的那缕发丝上凝着一串汗珠。当我们快跑完这半英里时,她突然脱离跑道,跌坐在草地上。她的离开使我惊诧,但我继续跑着。

“喂,鲍勃·马赛斯(12),”她叫道,“让我们在阳光下躺下吧……”

然而我好像全然没听到她的话似的一个劲地跑着,尽管心已跳到嗓子眼,口干舌燥,却依然迈动双腿,发誓不跑完最后一圈决不停步。第三次经过铅球手时,我也“嗨”了一声。

我最终在她身边停下来时,她很兴奋。“你真行。”她说。我双手叉腰,眼睛望着地面,吞噬着空气——不,倒不如说空气在吞噬着我。

“呼哧——呼哧。”我喘息着。

“我们每天早上都来跑步吧,”她说,“起床后吃两只葡萄柚,然后你到这里来跑步,我给你计时。两星期后你就能在四分钟之内跑完全程,好吗,亲爱的?我把罗恩的秒表拿来。”她如此兴奋——从草地上靠过来,把我的短袜沿湿滑的脚踝和腿肚子往上拉,用嘴啃我的膝盖。

“好的。”我说。

“让我们回去吃一顿实实在在的早餐吧。”

“好。”

“回去你开车。”她说,忽然一跃而起跑到我前面,然后我们驱车返回。

次日早晨,柚子瓣还在我口中回味,我们就已来到跑道上,带了罗恩的秒表和一条给我跑完后用的毛巾。

“我的腿有点酸。”我说。

“先热身吧,”布伦达说,“我跟你一起。”她把毛巾叠放在地上,我们一起就地深蹲、仰卧起坐、俯卧撑、高抬腿,我开心极了。

“今天我想跑半英里,布伦,看我跑得怎样……”我听到布伦达咔嚓按下秒表,我跑出跑道很远,白云在我上方跟随,宛如我毛茸茸的白尾巴。我看到布伦达坐在地上,双手抱膝,不时地望着我,又看看秒表。运动场上只有我们两个人,这一切使我回忆起赛马电影中的一个镜头:肯塔基的一个早晨,一个像电影明星沃尔特·布伦南那样的驯马老手和一个英俊的小伙子,给一位漂亮女郎的骏马计时,看看她的马是不是两岁马中跑得最快的。当然,二者之间是有差别的——我跑完四分之一英里时,布伦达就冲我喊:“一分十四秒。”但这喊声是让人愉快、兴奋、纯粹的。当我快要跑完时布伦达站起来等我。迎接我的不是终点线,而是布伦达可爱的肉体,她第一次说她爱我。

每天早晨我们跑步——只是我跑。一周下来,我只用七分零二秒就能跑完一英里了,每跑到终点,迎接我的总是秒表的咔嚓声和布伦达的怀抱。

晚上,我穿着睡衣看书,布伦达在她屋里看书,我们等待罗恩睡着。有几个夜晚我们不得不等得更久些。我倾听外面沙沙的树叶声,八月底的天气已经转凉,晚上关了空调可以开窗了。最后罗恩睡了,他总要先在屋里走一通,然后就穿着短裤和运动衫去浴室洗漱。他洗漱完才轮到我。我们常在客厅相遇,我照例由衷地向他道一声“晚安”。一进入浴室,我总要站在镜子前欣赏自己晒黑了的皮肤。我看到身后淋浴冷热开关上晾着罗恩的下体护身。从来没有人从是否雅观的角度对这种护身表示过异议。几个晚上后,我也不去注意它了。

在罗恩刷牙而我在床上等刷牙时,我能听见他房间里正在播放的唱片。通常,他打篮球回来,总要给哈莉特打电话——离她跟我们见面只剩几天了——然后他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翻看《体育画报》,欣赏曼托瓦尼。不过当他从屋里出来上厕所时,里面传来的不是曼托瓦尼,而是别的什么,显然就是他提到过的哥伦布唱片。我想我听到的就是这个,因为光凭那最后一小节很难判断清楚。我所听到的,是一种平缓的呻吟般的钟声,伴随着柔和的爱国旋律,而盖过这一切的是像爱德华·R.默罗(13)的那种沉郁的声音:“……那么,再见了,哥伦布,”那声音吟诵着,“……再见,哥伦布……再见……”接着便没了声音。罗恩回到自己房间。灯熄了。几分钟后,传来他沉入梦乡的鼾声。这种养精蓄锐、富含维他命的酣睡,我想只有运动员才享受得到。

一天早晨,快到我起床溜出去的时刻,我做了一个梦。梦醒时晨光已透进房间,使我刚好能看清楚布伦达的发色。我抚摸着酣睡中的她,刚才的梦使我不安:在一条船上,一条类似于你在海盗电影中看到的古老的帆船,只有我和图书馆的黑人男孩——我是船长,他是大副。梦境开头十分愉快,我们停泊在太平洋某个岛屿的港湾里,阳光灿烂,海滩上满是美丽的裸体女黑人。她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突然我们开始移动,我们的船驶出港口,那些女人慢慢地跑到岸边,开始向我们投掷花环,并嚷着:“再见,哥伦布……再见,哥伦布……再见……”虽然我们——我和黑人男孩——谁也不愿走,但船在移动,我们无法叫船停下。男孩对我吼叫着,说全是我的错;我也喊说是他的不是,谁叫他没有借书证。然而,我们的争吵不过是白费口舌,我们离岛越来越远。不一会儿,土著人已全无踪影。梦中的空间不分大小、不成比例,梦中的一切呈现出我从未见过的奇形怪状。我想正是这样的景象促使我从梦中醒来。那天早晨我不愿离开布伦达,有好一会儿,我抚摸着她颈背上剪去头发后的那块小小的凸起。我待的时间过长,当我最终回自己房间去时差点儿碰上罗恩。他正准备去他父亲的佩蒂姆金厨卫水槽专卖店上班呢。

我原以为那天早晨是我在佩蒂姆金家的最后时光;然而,当我晚些时候准备打包时,布伦达阻止了我——不知怎地,她又从她父母那里骗来一星期,这样,我可待到劳动节,到罗恩结婚的那天。第二天早晨布伦达就要离家返校,我也将回去上班。我们可以朝夕相处到夏季的最后一刻。

按理说,我该喜出望外才是,可是当布伦达跑下楼,陪家里人去机场接哈莉特时,我却高兴不起来,反而颇感烦恼。我越来越觉得,只要布伦达回到拉德克利夫我们的交往也就此结束。我深信,即使登上温尼小姐的高凳也无法使我一眼望到波士顿。不管怎样,我还是把衣服塞回抽屉,并终于使自己相信现在还没有任何我与布伦达告吹的迹象,任何疑虑和不安都是我那颗不安的心所引起的。我走进罗恩的房间给姨母挂电话。

“喂?”她说。

“格拉迪丝姨母,”我说,“你好。”

“你病了。”

“不,我过得很好。我打电话告诉你,我要在这儿再待一个星期。”

“为什么?”

“我告诉你了,我过得很好,佩蒂姆金夫人让我一直住到劳动节。”

“你穿的内衣干净吗?”

“我晚上洗的。我很好,格拉迪丝姨母。”

“用手你洗不干净的。”

“很干净,听我说,格拉迪丝姨母,我过得好极了。”

“整天脏兮兮的,还要我不必操心。”

“麦克斯姨父好吗?”我问道。

“他又能怎样呢?麦克斯姨父还是麦克斯姨父。你呀,我不喜欢你用这种腔调说话。”

“怎么啦,是不是我讲起话来像穿着不干净的内衣?”

“机灵鬼。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什么?”

“你的‘什么’是什么意思?你会明白的。你在那儿待久了,对我们不会有什么好处的。”

“不会的,亲爱的。”我说。

“我要亲眼看到才相信。”

“纽瓦克凉快吗,姨母?”

“下着雪呢。”她说。

“整个星期都很凉快?”

“你整天闲坐当然很风凉,对于我来说现在可不是二月。”

“好吧。格拉迪丝姨母,向大家问好。”

“你母亲给你来信了。”

“好哇,我回家时再看吧。”

“你不能开车来一趟看看?”

“还是等以后再说吧,我会给他们写信的。你放心吧。”我说。

“你的袜子呢?”

“我光着脚呢。再见,好姨母。”我挂了电话。

卡洛塔在楼下厨房里忙着准备午餐。使我感到惊奇的是,卡洛塔的生活似乎从不受她工作的干扰。她干各种家务活好像是在给她的歌唱作注释,比如现在,她一边在唱“我从你这里得到快乐”,一边从微波炉旁跑到自动洗碗机前——揿下按钮,转动定时器,朝微波炉的玻璃门中探望,不时从放在水槽边的葡萄串上摘下一颗又大又黑的葡萄,放进嘴里,边嚼边哼着小调,然后漫不经心地把葡萄皮和籽吐进厨余垃圾处理器。我从后门出去时向她打了个招呼,虽然她没有回应,我仍产生了一种亲近之感,因为她和我一样,已经被佩蒂姆金家的水果征服了。

我在外面草坪上投了一会儿篮,然后拾起一根铁头球棒,在阳光下把一只布制的高尔夫球无精打采地打向空中,又一脚把足球朝橡树踢去,接着又照犯规罚球那样投篮。没有东西可以提起我的兴致——我觉得饥肠辘辘,好像饿了好几个月。虽然我回屋拿了一把葡萄,但这种感觉依然存在。我知道这种感觉与热量摄入全无关系,是布伦达不在引发的一种空虚。自然,她离开一事在我心里盘桓片刻,但到第二天就会变成一片昏暗。说来奇怪,这昏暗似乎和罗恩的未婚妻哈莉特有什么关系。我曾一度以为是哈莉特的到来使时间的流逝戏剧化了。我们过去只是谈论而已,现在突然要变成现实——正如布伦达的离开转眼即变成现实一样。

不仅如此,哈莉特和罗恩的结合还提醒我:别离没必要成为永恒,男女可以彼此结为夫妻,哪怕他们还乳臭未干!布伦达和我从来没有谈到过结婚,或许在游泳池的那晚是例外,当时她说:“只要你爱我,就会万事如意。”是的,我爱她,她也爱我,但万事并不尽如人意。或者说,这是不是我又在制造麻烦呢?我想我应当认识到我的际遇已经大为改观;可草坪之上的八月晴空委实太美、太瞬息万变了,我希望布伦达嫁给我。然而,十五分钟后,当她独自一人开着车顺车道驶过来时,我却又开不了口。这种求婚所需要的勇气是我不具备的。我觉得我只能听到“哈利路亚”这样的回答,除此以外,其他任何一种肯定回答都不能使我满意。任何形式的“不”,甚至连一些托词,如“亲爱的,让我们等等吧”,也会成为我的末日。所以我猜这就是我当时要用另一个建议取而代之的原因,可结果证明,这个建议比我当时所认为的要大胆得多。

“哈莉特的飞机晚点了,所以我回来了。”布伦达叫道。

“其他人呢?”

“他们等着她,准备在机场用晚餐。我得告诉卡洛塔一声。”于是她跑进屋里。

几分钟后,她出现在门廊下。她穿了件沿肩膀和颈部开了个大U字形口子的衣服,胸部上方露出被晒得黝黑的皮肤。一踏上草坪,她就脱了高跟鞋,赤着脚走到我坐着的橡树下。

“老穿高跟鞋的女人往往子宫前倾。”她说。

“谁告诉你的?”

“记不得了。但愿那里面一切井然有序。”

“布伦达,我想求你一件事……”

她把绣有一个大大O字的毯子拖过来坐下。

“什么事?”她问。

“我知道这有点突然,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我想要你去买一只避孕子宫帽,到医生那里求一个吧。”

她笑了。“不要担心,亲爱的,我们很小心,不会有事的。”

“但这是最安全的。”

“我们已经很安全了。何必自找麻烦。”

“为什么要冒险呢?”

“我们没有冒险。你想要多少啊?”

“亲爱的,我感兴趣的不是数量,这确实不太安全。”我补充说。

“这么说,你就希望我有一个,是吗?像一根手杖或一顶遮阳帽?”

“布伦达,我希望你弄一个,是为了……为了快乐。”

“快乐?谁的?医生的?”

“我的。”我说。

她没有回答,用手指搓着两边的锁骨,抹去突然凝聚在那儿的汗珠。

“不,尼尔,那样做太蠢了。”

“为什么?”

“为什么?不就是蠢嘛。”

“布伦达,因为是我要你这么做你才认为这是蠢?”

“那么说更蠢。”

“如果是你要我来买这子宫帽,那我们就直接去翻电话簿,找家星期六下午开诊的妇科医师。”

“我绝不会要求你那样做的,亲爱的。”

“那样做是对的,”我说,虽然还是一副笑脸,“是对的。”

“并非如此。”她说着站起来,向篮球走去,踩着球场上前一天佩蒂姆金先生画好的那些白线。

“回来。”我说。

“尼尔,这件蠢事我不想再谈了。”

“你怎么那么自私?”

“自私?你才自私。只知道自己快活……”

“不错,是我的快乐,为什么不呢!”

“不要大声嚷嚷。卡洛塔在。”

“那你还不过来?”我说。

她朝我走来,在草地上留下白色的脚印。“我没想到你竟是个耽于肉欲的家伙。”她说。

“是吗?”我说,“我来告诉你一些你应当知道的事,我所说的跟肉欲毫无关系。”

“那么,老实告诉你,我不明白你讲的话。为什么你总是找麻烦,我们用的东西还少吗?”

“你觉得我烦,是因为我想叫你去医生那儿要一个子宫帽,就是这么回事,不必解释,你照做就是了。因为我请求你这样做,你就这样做吧。”

“你在无理取闹……”

“该死的,布伦达!”

“你才该死!”说着她就进屋去了。

我后仰着身子,闭上眼睛。一刻钟后,或许不到一刻钟,我听到有人在打那只布制高尔夫球。她已换上短裤和衬衣,仍光着脚。

我们彼此不说话,我看着她把球棒举到耳后,然后挥臂一击,她的下巴随着那只按正常轨迹飞行的高尔夫球一起移动。

“那有五百码。”我说。

没有回音,她只是跟在高尔夫球后面跑着,准备打第二次。

“布伦达,请到这儿来。”

她走了过来,球棒在草地上拖着。

“什么事?”

“我不想和你吵嘴。”

“我也不想,”她说,“这是第一次。”

“我的请求有那么可怕吗?”

她点点头。

“布伦,我知道这可能很突然,对我来说也一样。但我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呀。”

“尼尔,我就是不要这样。不是因为你要我这样做我就偏不顺从。我不知道你的想法从哪儿来的。这不是我拒绝的原因。”

“那么是因为什么呢?”

“我就是不想要这玩意儿。我觉得我还不到用这些东西的年纪。”

“年龄跟这有什么关系?”

“我不是指年龄,我是说——嗯,我,我的意思是这太刻意了。”

“这当然是有意为之啊,一点不错。你不明白吗,这将改变我们?”

“这将改变我。”

“我们,咱俩。”

“尼尔,你想一想我在医生面前撒谎是什么滋味?”

“你可以去纽约的玛格丽特·桑格节育诊所。他们不会问你任何问题的。”

“你以前干过这种事?”

“没有,”我说,“我只是知道而已。我读过玛丽·麦卡锡(14)。”

“一点也不错,这正是我的感受,我像是她作品中的一个人物。”

“别装腔作势。”

“你才装腔作势呢。你认为我们不过是逢场作戏。去年夏天我和那个荡妇一块出去,我派她去买——”

“哦,布伦达,你这个自私自利的婊子!是你在想什么‘去年夏天’,在想我们关系的了结。事实上,你在想结束我们的关系,是不是——”

“好呀,我是婊子,我要了结我们。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你再住一星期,为什么让你在我自己房里和我一起睡。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和我妈干吗不轮流着来——总有一天她会折磨我,接着就是你——”

“住嘴!”

“你们都见鬼去吧!”布伦达叫道,然后她哭了起来,我知道,只要她跑开去我便不会再见到她;果真,在下午剩下的时间里,我一直没有看到她。

哈莉特·埃利希给我的印象是,她是个待人处事缺少心眼的姑娘,一切都浮在面上,看来和罗恩是天生一对,跟佩蒂姆金一家人也完全相配。佩蒂姆金太太的表现正如布伦达所预言的那样:哈莉特一到,布伦达母亲就抬起一只胳膊,把女孩揽入自己温暖的怀里,而那里正是布伦达想要偎依的地方。哈莉特的体格和布伦达相像,只是胸脯更丰满一点。不管谁和她讲话,她总是一味地点头,有时甚至会重复你话里的最后几个词,当然也不常是这样。大部分时间她都点着头,双手交握。整个晚上,佩蒂姆金一家人都在计划这对新婚夫妇将住在哪里,购置什么样的家具,应该什么时候生孩子——这些话题进行之时,我则一直在想,哈莉特应该是戴白手套的,可她没戴。

布伦达跟我不讲一句话,也没有眼神交流,我们只是静坐旁听,布伦达似乎比我更不耐烦。末了,哈莉特开始叫佩蒂姆金太太“妈妈”,后来又叫了声“佩蒂姆金妈妈”,那大约是布伦达去睡觉的时候。我继续待在那里,近乎着迷似的听他们条分缕析,再三商议,最后探讨细枝末节。终于,当佩蒂姆金夫妇也去睡觉时,朱莉早已在椅子上睡着了,罗恩把她抱进卧室。这样就只剩下我们两个非佩蒂姆金家庭人员在一起了。

“罗恩告诉我你的工作挺有意思。”

“我在图书馆做事。”

“我向来爱读书。”

“嫁给罗恩挺不错。”

“罗恩喜欢音乐。”

“对的。”我说。我刚说了什么?

“一有畅销书,你一定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她说。

“有时候是这样。”我说。

“嗯,”她说着用双手轻轻拍着膝盖,“我们在一块一定很愉快。罗恩和我希望布伦达和你也能很快加入我们。”

“今晚不行了,”我笑着说,“不过很快。请原谅,我要去休息了。”

“晚安,我非常喜欢布伦达。”

“谢谢你。”我边说边上楼。

我轻轻敲布伦达的门。

“我睡了。”

“我能进来吗?”我问。

她把门开了一英寸,说:“罗恩马上会上楼来的。”

“我们把门开着,我只想跟你聊聊。”

她让我进去,我坐在她床对面的椅子上。

“你觉得你嫂子怎样?”

“我以前见过她。”

“布伦达,你犯不着这么态度生硬。”

她不回答,我干坐着,把百叶窗的绳子拉上拉下。

“还生我的气吗?”我终于问道。

“是的。”

“别这样,”我说,“你可以忘掉我的建议。如果知道这样,我实在犯不上这么说。”

“你原来以为会怎样?”

“什么事也不会发生,我没想到这事会这么可怕。”

“那是因为你不从我这方面想一想。”

“也许。”

“不存在也许。”

“好吧,”我说,“我只是希望你能意识到你为什么生气,绝不是因为我的建议,布伦达。”

“不是?那是什么?”

“是我。”

“噢,别再开始了,好不好?不管我说什么,我都不可能赢。”

“不,你能,”我说,“你已经赢了。”

我走出她的房间,关好身后的门,回屋睡觉。

第二天早晨我下楼时,屋里已忙得不可开交。我听到佩蒂姆金太太正在起居室里对哈莉特念一张清单;朱莉在房里跑进跑出找溜冰鞋的扳手(15);卡洛塔在用吸尘器清扫地毯。厨房里,一切设备都在沸腾,旋转,摇晃。布伦达满面笑容地跟我打招呼。我走进餐厅,去看屋后的草坪和天气,她在我肩上吻了一下。

“你好。”她说。

“你好。”

“今天上午我要跟哈莉特出去,”布伦达告诉我,“我们不能去跑步了,除非你想一个人去。”

“不,我要看看书,或干点别的什么。你们要上哪儿?”

“去纽约,买东西。她要买一套结婚礼服,婚后外出时好穿。”

“你去买什么?”

“一套伴娘礼服。如果我跟哈莉特一起出去,那么就可以去波道夫·古德曼百货,而不必和妈妈去奥尔巴克折扣店买东西。”

“你给我捎样东西好吗?”

“噢,尼尔,你又要提那件事了吗?”

“我只是开个玩笑,压根儿没想那事儿。”

“那你干吗还说?”

“我的天!”我说,走到外面。我开着车到米尔本镇,在那里吃了些鸡蛋,喝了点咖啡。

等我回来时,布伦达已经走了,屋里只剩下卡洛塔、佩蒂姆金太太和我。我竭力避免和她们待在一个房间里,但最后,我还是和佩蒂姆金太太面对面地坐在电视房中。她正在核对手中的一张长长的名单,时不时地翻下身边桌上放着的两本薄薄的电话簿。

“越累越不得空闲。”她对我说。

我会心一笑,玩味着这句谚语,仿佛是佩蒂姆金太太刚刚把它发明出来似的。“是的,当然,”我说,“要我帮忙吗?或许我能帮你核对些什么。”

“哦,不用,”她微微摇头以示谢绝,“这是替哈大沙干的。”

我坐着注视着她,直到她问:“你的母亲也是哈大沙的吗?”

“我不知她现在是否还是。她在纽瓦克时是的。”

“是活跃分子吗?”

“我想是的,她总是在以色列为别人植树。”

“真的吗?”佩蒂姆金太太说,“她叫什么名字?”

“埃丝特·克鲁格曼。她现在在亚利桑那。那里有哈大沙吗?”

“凡有犹太妇女的地方就有这组织。”

“那么我猜她是的。她和我父亲在一起。他们是因患哮喘病才去那里的。我和姨母住在纽瓦克。她不是哈大沙的。我伯母西尔维亚是的。您认识她吗?亚伦·克鲁格曼和西尔维亚?他们是你们俱乐部的人。他们有个女儿,我的堂姐多丽丝——”我不由得滔滔不绝,“——他们住在利文斯顿,可能西尔维亚伯母参加的不是哈大沙。我记得好像是什么结核病组织,要么是癌症组织,也可能是肌肉营养不良。我知道她对某些疾病感兴趣。”

“那很好。”佩蒂姆金太太说。

“哦,是的。”

“她们干得很好。”

“我知道。”

我感觉佩蒂姆金太太开始对我热情一点了;那双紫色眼睛不再审视我,而是随意地望着窗外的世界。“你对圣约之子会(16)感兴趣吗?”她问我,“罗恩一办完婚事就准备加入。”

“我想我还是等到那时候再看吧。”我说。

佩蒂姆金太太气鼓鼓地又去看她的单子。我认识到,在她面前表现得对犹太人的事情漫不经心是很愚蠢的。“您也去神殿集会的吧?”我问,竭力表示出饶有兴味的样子。

“是的。”她说。

“你们属于哪个会堂?”她隔了一会问道。

“以前属于哈得孙大街会堂。自从我走后,我就很少去了。”

我不知佩蒂姆金太太是否从我的话音里觉察出什么虚情假意,我个人认为我忏悔式的自我表白,特别是对在我离开双亲之前的十年异教徒生活的回忆,是表达得恰到好处的。佩蒂姆金太太对这些毫不在意,她立刻问我——似乎很会见机行事——“我们全家星期五晚上去会堂,你为什么不跟我们去呢?我是说,你是正统派还是保守派?”

我思索片刻。“唔,我很长时间不去了……有点正处于过渡期……”我笑着说,“现在我就只是犹太人而已。”我这样说完全出于好意,不料又使佩蒂姆金太太回到她的哈大沙的工作上去了。我挖空心思,想向她证实我不是异教徒。最后我问她:“您知道马丁·布伯(17)的著作吗?”

“布伯……布伯,”她念叨着,眼睛仍不离她的哈大沙名单,“他是正统派还是保守派?”她问道。

“……他是哲学家。”

“那他是改革派吗?”她问,看来有点气恼,不是由于我的含糊其辞就是由于布伯参加星期五夜礼拜可能不戴圆顶小帽,而布伯太太厨房里可能只有一套碟子(18)。

“正统派。”我小声说道。

“很好嘛。”

“是的。”

“哈得孙大街犹太会堂不就是正统派的吗?”

“我不知道。”

“我以为你是属于正统派的。”

“我是在那里受戒的。”

“那你还不知道那是正统派的?”

“不,我知道,是正统派。”

“那你一定是了。”

“嗯,是的,我是。”我说,“您呢?”我脱口而出,禁不住脸红起来。

“正统派。我丈夫是保守派。”对后半句话我的理解是他对这类事情漠不关心,“布伦达什么也不是,这你可能已经知道了。”

“是吗?”我说,“不,我并不知道。”

“她是我所见到过的最优秀的希伯来语学生,”佩蒂姆金太太说,“不过她太目空一切了。”

佩蒂姆金太太望着我,我在考虑出于礼貌是否要表示赞同。“哦,我不知道,”我最后说,“我看布伦达是保守派,可能有点改革派的……”

电话铃响了,我得救了,我像一个正统派教徒那样对耶和华默默祈祷一番。

“喂,”佩蒂姆金太太说,“……不……我不能,我得给所有哈大沙成员打电话……”

我装作在听屋外的鸟叫,虽然这紧闭的窗户是传不进大自然的声音的。

“让罗纳德开车带回来……可是我们等不及了,我们说要准时就得准时……”

佩蒂姆金太太瞟了我一眼,然后用一只手捂住话筒,“你替我到纽瓦克跑一趟好吗?”

我站起来。“好的,当然可以。”

“亲爱的,”她回头对着话筒说,“尼尔来取……不是的,尼尔,布伦达的朋友……对……再见。”

“佩蒂姆金先生有些银器我得看看。你开车到他那里去取好吗?”

“当然可以。”

“你知道他的店在哪里吗?”

“知道。”

“拿着,”她说,把一个钥匙圈递给我,“开那辆大众去吧。”

“我的车就在外面。”

“拿着钥匙。”她说。

佩蒂姆金厨卫水槽专卖店位于纽瓦克黑人区中心。许多年前,在大规模移民时期,这儿曾是犹太人聚居区。人们如今还可以看到小鱼铺、符合犹太教规要求的土耳其浴室。本世纪初,我的祖父母就在这儿买过东西、洗过澡。甚至连那时的气息也依然存在:白鲑、咸牛肉、酸番茄的味道。但如今,报废车零件售卖店浓烈的机油味、啤酒厂的酸臭味和皮革厂的焦臭味压倒了一切。大街上听到的不再是意第绪语,而是拿着扫帚柄及半只橡皮球在学威利·梅斯(19)的黑人小孩们的喧闹声。四邻也变了:像我祖辈那样奋斗过的犹太人已经去世,他们的子孙经过奋斗已繁荣昌盛,并且越来越向西迁移,先到纽瓦克的边缘,再到纽瓦克,沿奥兰治山坡而上,登上顶峰,接着沿山的另一侧下来,拥进非犹太教的领地,就像当年那些苏格兰-爱尔兰裔拥进坎伯兰峡那样。现在,黑人事实上正沿着犹太人的足迹进行着同样的迁移。那些还留在第三区(20)的人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躺在发臭的褥子上梦想着散发松香的佐治亚夜晚。

有一瞬间我脑海中掠过一个念头:我会在这里的街道上碰到图书馆里那个黑人男孩吗?当然,我并没有碰到,尽管我肯定他就住在这种四壁剥落的破房子里,什么狗啊、小孩啊,穿围裙的女人啊,在这里不停地进进出出。在房屋的顶楼,窗子开着,一些老态龙钟的人——他们自己没有能力走下咯吱作响的楼梯上街——坐在别人给他们安排的没有遮蔽的窗前。他们的手肘靠在光秃秃的靠垫上,脑袋从脖子上无力地垂下来,俯视着街上那些年轻人、孕妇和失业者忙碌奔波。谁会步黑人的后尘呢?还有谁会被遗弃呢?没有人了。我想,有朝一日,这些祖父母曾在此用亲人逝世周年纪念日上的玻璃杯饮过热茶的街道将会空无一人,我们所有人将移往奥兰治山之巅,到那时,棺材里的死者不会停止踢他们的棺材板了吗?

我将大众停在一扇巨大的车库门前,门面上写着:

佩蒂姆金厨卫水槽专卖店

规格形制,一应俱全

走进里面我看到一间四周全是玻璃门窗的办公室,它位于巨大的仓库中央。后面有两辆卡车在装货。我见到佩蒂姆金先生的时候,他嘴里叼着一支雪茄,正对人大声喊叫。那人是罗恩。他身穿一件胸前印有“俄亥俄州运动员协会”字样的运动衫,虽然个头比佩蒂姆金先生高,并且几乎和他一样壮,可他却像个孩子那样,手有气无力地垂在两侧;雪茄在佩蒂姆金先生口中不断游走,六个黑人正在拼命地卸货,不断地把盥洗盆扔给对方——我的腹内随之翻江倒海。

罗恩从佩蒂姆金先生身边走开去指挥黑人干活。他的臂膀挥个不停,但总的来看,他显得有点不知所措,似乎并不关心卸货的过程中盆会不会被摔到。突然,我看到自己在指挥那些黑人——再这样下去,只消一小时我就会肠穿肚烂。我几乎听见搪瓷表面在地板上砸碎的声音。我听见我在说:“当心,伙计们。当心点好吗?哎呀,不好!哎唷,请——小心点儿!小心!哎唷!”假如佩蒂姆金先生跑到我跟前说:“好呀,小伙子,你要娶我的女儿,让我瞧瞧你能干啥。”当然,他会看到:不一刻地板上将尽是马赛克般的碎片,堆出一条搪瓷片咯吱作响的通道。“克鲁格曼,你算哪号工人?干活跟你吃饭一样!”“对,对,我是只麻雀,让我走吧。”“难道你连怎样装怎样卸都不知道吗?”“佩蒂姆金先生,我连呼吸都感到麻烦,睡觉也使我疲倦,让我走,让我走吧……”

佩蒂姆金先生回到鱼缸一样的办公室去接正在丁零作响的电话,我从遐想中挣脱出来,也径直向办公室走去。当我进去时,佩蒂姆金先生从电话机旁抬头看到了我,夹着濡湿雪茄的另一只闲着的手朝我动了动,以示招呼。我听到罗恩在外面大叫:“你们不可以同时去吃午饭。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

“坐吧。”佩蒂姆金急匆匆地向我招呼一声,但当他回头继续打电话时,我看到办公室里只有一把椅子,那是他的。在佩蒂姆金商店里的人们是不坐的,一天到晚只能站着,挣的是血汗钱。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挂在公文柜上的几本日历,上面画着的女人是如此梦幻,大腿和乳房令人神魂颠倒,让人很难把它们和色情画联系起来。为“刘易斯建筑公司”、“埃尔卡车和汽车修理厂”及“格罗斯曼父子纸箱公司”画日历女郎的艺术家正在源源不断地创作出来的,是我从未见识过的第三性别。

“当然,当然,当然,”佩蒂姆金先生对着电话说,“明天,别对我说明天,明天地球可能会爆炸。”

电话那头有人在说话。是谁呢?建筑公司的刘易斯?修车厂的埃尔?

“我是在做生意,格罗斯曼,不是搞慈善。”

原来电话那头被训斥的是格罗斯曼。

“放屁,”佩蒂姆金说,“城里并不是只你一个,我的好朋友。”他朝我眨眨眼。

啊——哈,合谋对付格罗斯曼,我和佩蒂姆金先生,我尽力装出一副心领神会的笑脸。

“那么就这样,我们在这里等到五点……再迟就不等了。”

他在一张纸上写了些什么。仅仅是一个大大的X。

“我儿子在这儿,”他说,“对的,他在学生意。”

不管格罗斯曼在电话里说什么,佩蒂姆金先生只是笑,挂上电话时也没说再见。

他往办公室后瞧罗恩干活。“上四年大学连卸车都不会。”

我不知说什么好,但最终决定说实话。“我想我也不会。”

“你可以学嘛。我是什么?天才?我也是学来的。困难难不死人嘛。”

这话我同意。

佩蒂姆金先生两眼盯着他的雪茄:“一个人只要卖力就有收获,坐着不干就一事无成,你说对不……这个国家的头面人物都是苦干的,相信我,即使是洛克菲勒也不例外。成功来之不易……”这番话似乎不是对我说的,而是在打量着自己的“王国”时,在深思中的自言自语。他不是个能说会道的人,我觉得诱使他大谈这番人生哲理的因素可能是罗恩的表现加上我的在场——我,这个有一天可能成为自家人的“外人”。可是佩蒂姆金先生考虑过这个可能性吗?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他对他为自己和家庭创建的生活感到满意和惊奇,而刚才的寥寥数语还不足以表达他内心的这些感受。

他又朝外面的罗恩望去。“瞧他,如果他打起篮球也是那样,人家早把他赶出场子了。”不过他是微笑着说这番话的。

他走到门口。“罗纳德,让他们吃午饭去。”

罗恩大声回答:“我想让几个现在去,其余几个晚一步。”

“为什么?”

“这样就总有人在——”

“这儿没有这么多花招,”佩蒂姆金先生叫道,“我们马上都去吃午饭。”

罗恩回过头去:“好吧,伙计们,吃饭去!”

他的父亲微笑着对我说:“精明的孩子?”他拍拍自己的脑袋。“那要用脑子,他对做生意不感兴趣。他是个理想主义者——”想来此刻佩蒂姆金先生突然意识到我是什么人,他忙不迭地自我纠正,以免冒犯我,“不过这也没关系,如果是老师,或者像你一样,是个学生或者跟学生差不多的人的话。在这儿你得需要点gonif(21)精神,你知道gonif是什么意思吗?”

“小偷。”我说。

“你比我的孩子懂得多,他们是亵犹分子,我的孩子,他们屁也不懂。”他看着一群黑人装卸工打办公室前走过,就对他们喊道:“你们知道一小时有多久吧?去吧,一小时后都得回来!”

罗恩走进办公室,当然跟我握了手。

“给佩蒂姆金太太的东西准备好了吗?”我问。

“罗纳德,把银器拿给他。”罗恩转身走了,佩蒂姆金先生说,“我结婚时,是从五分一角店买刀叉的。这孩子要就着金的吃。”然而这不是气话,他一点儿也没生气。

那天下午,我开着自己的车到山里去。我在铁丝网前站了好一会儿,看着欢蹦乱跳的小鹿在写着“禁止喂食——南方山区保护会制”的招牌保护下,怯生生地吃着食物。和我并排站在铁丝网前的是十来个孩子,当小鹿舔食他们手中的爆米花时,他们咯咯地笑,尖声叫喊,可一旦小鹿被他们的激动吓得大步跑开时,他们又十分伤心。小鹿奔向远处的原野,那里站着它们黄褐色皮肤的母亲,正庄严地注视着顺着盘山公路上来的车辆。在我身后的敞篷车里,肤色白皙的年轻妈妈——她们当中有许多比我年轻——一边闲聊,一边时不时地留意孩子的动静。以前我和布伦达外出吃便餐或驱车到这儿用午餐时曾见过她们。她们三五成群地坐在别具乡村风味的汉堡店里——保护区到处都是这种店,她们的孩子狼吞虎咽地吃着汉堡,喝着麦乳精,用大人给的硬币喂点唱机。虽然这些孩子中没有一个大到可以念出歌名,但他们都能喊唱出歌词。他们这么喊唱着的时候,他们的母亲(其中有几个我认出是我中学里的同学)就相互比较着谁晒得黑,哪家超市好,哪儿度假舒服。她们坐在那里,仿佛是不朽的女神,染着理想的发色,衣服质地考究、颜色时髦;她们家里的摆设是时髦简洁的瑞典现代风,如果笨重难看的巴罗克风重又流行,那些长长的短腿咖啡桌就会被搬出去,代之以路易十四式风格的家具。她们是女神,假如我是帕里斯,我将无法在她们中进行选择,因为她们之间的区别微乎其微。她们的命运把她们揉压成一个模样。只有布伦达闪着光,金钱和舒适不能磨灭她的独一无二——还是说尚未磨灭,以后终将得逞?我所爱的究竟是什么,我不知道,既然我不是那种惯于剖析自己的人,我就在铁丝网中扭动着一只手,让一只小鼻子的公鹿舔去我的思绪。

回到佩蒂姆金家时,布伦达正好在客厅,我从未见她像今天这样漂亮。她正给哈莉特和她母亲看她的新衣服。连佩蒂姆金太太也似乎因看到她而变得温柔,好像她身上注射了镇静剂,使她眼睛和嘴巴四周憎恨布伦达的肌肉松弛下来。

布伦达没戴眼镜,像模特那样展示着,她瞧我时眼神迷离,别人也许认为那是睡意惺忪,可在我看来却是欲念。最后,佩蒂姆金太太对她说她买了一套极好的衣服,我说她看上去很可爱,哈莉特则说她漂亮极了,应该让她当新娘。这时出现了一阵难堪的沉默,因为大家都在想新郎应当是谁。

后来,当佩蒂姆金太太把哈莉特领到厨房里去时,布伦达走到我面前说:“我应当是新娘。”

“你应该是,亲爱的。”我吻了她,突然她哭了起来。

“怎么啦,宝贝?”我问。

“我们到外面去吧。”

到了草坪上,布伦达不哭了,但声音听来很疲倦。

“尼尔,我给玛格丽特·桑格节育诊所打过电话了,”她说,“在纽约打的。”

我没有答话。

“尼尔,他们还是问我是否结婚了。上帝,那女人讲话的口气就像我妈……”

“你怎么说的?”

“我说没有。”

“她又怎么说?”

“我不知道,我挂断了电话。”她走开去,绕着橡树转圈子。再出现时,光着脚,一只手抚着树,好像在围着五朔节花柱(22)转圈子。

“你可以再给他们打电话。”我说。

她摇摇头。“不,我不能。我甚至不明白起先为什么要打。我们在买东西,然后我走开了,查到号码就打了。”

“那你可以去医院。”

她又摇头。

“听我说,布伦,”我说着冲到她面前,“我们一起去,去看医生,在纽约——”

“我不想到什么肮脏的小诊所去——”

“我们不上那儿。我们去全纽约第一流的妇科医院。那种接待室里摆着《时尚芭莎》的医院。怎么样?”

她咬着下嘴唇。

“你跟我一起去吗?”她问。

“我跟你一起去。”

“去诊所?”

“亲爱的,你的丈夫是不会到诊所里去的。”

“不会吗?”

“他得工作。”

“可你并不在工作。”

“我在度假。”我说,但我这是答非所问,“布伦,我会等你,你完事后我们去喝一杯。我们出去吃饭。”

“尼尔,我不该给玛格丽特·桑格打电话——那不合适。”

“合适,布伦达,这是我们能做的最合适的事。”她走开了,我苦苦哀求得筋疲力尽。不知为何,我觉得如果能讲究点策略,我原本可以说服她。但我不想靠耍小聪明来改变她的主意。她转回来时我一言不发,或许正是我的缄默促使她最终开口道:“我去问佩蒂姆金妈妈是否要我们把哈莉特也带去……”

那天下午我们驱车去纽约,天气非常闷热,让我终生难忘。这已是自她给玛格丽特·桑格打过电话的第四天了,她总是一拖再拖,直到星期五,罗恩结婚前三天,她返校前四天,我们才开车通过林肯隧道。这隧道似乎比往日更长,更烟雾缭绕,好像是座瓷砖砌成的地狱。终于到了纽约,沉闷的天气简直使人窒息。我开车绕过身穿衬衣正在指挥交通的警察,把车停到港务局的房顶上。

“有打车的钱吗?”我问。

“你不是跟我一块去吗?”

“我想我应该在酒吧间等你。这里,楼下。”

“你可以在中央公园等。他的诊所就在对街。”

“布伦,那有什么两样——”但当我看到她眼里露出的神色,就放弃了开着冷气的酒吧,陪她穿过城市。我们的出租车经过市区时,突然下起雨来,雨后的马路湿漉漉、亮光光的。人行道下是地铁的轰隆声,总之那感觉就像进了狮子的耳朵。

医生的诊所在斯夸波大楼,波道夫·古德曼百货公司的对面,所以是布伦达添置衣服的理想场所。由于某些原因,我们从未考虑过让她去纽瓦克看医生,或许是因为离家太近,有可能被人发现。当布伦达走向旋转门时,她回头朝我看,两眼泪汪汪的,即使戴着眼镜也可以看出。我一个字也没说,我不敢说。我吻她的头发,用手势示意我将在马路对面广场的喷泉边等她,然后目送她被卷进门里。马路上长长的车队缓慢地移动着,湿气像一道无形的墙壁阻挡着一切,连喷泉也仿佛在向池边的人喷洒冒着气的开水。就在这一刹那,我决定重新穿过马路,向南拐弯到第五大道,沿着蒸汽升腾的人行道朝圣帕特里克教堂走去。朝北的台阶上聚集着一群人,他们在看一个模特儿照相。她穿着柠檬色的外套,像一个芭蕾舞演员那样脚尖绷得直直的。当我进入教堂时,我听到一位女郎说:“要是我一天吃上十次茅屋芝士,我不可能那样瘦。”

教堂里也并不凉快多少,虽然里面静穆的气氛和闪烁的烛光使我感到些许凉意。我在后排拣了个位子坐下,我不想下跪,就朝前靠在我前排椅子的靠背上,两手合十,双目微闭。我不知道我看上去是否像个天主教徒,疑虑重重之间我开始替自己祷告。我能说我这些充满自觉意识的话是祷告吗?不管怎么说,我把听众叫作上帝。上帝,我说,我二十三岁了,我要好好干一番事业。现在医生要把我和布伦达连在一起,我不能完全肯定这是不是最美满的结合。我所爱的究竟是什么,主啊?为什么我这样选择?布伦达是谁?快跑的能赢。(23)我是否该停下来想一想呢?

什么答复也没有,然而我继续祷告。如果我们最终能见到您,上帝,那是因为我们是有七情六欲的,而且渴望实现自己的欲望,因而也就能像您一样了。我是有欲望的,我知道这是您准许我的。但我的欲求又该到何种程度呢?我渴望实现自己的欲求,但这又会把我引向何方?我们在何处见面?您又将给我什么样的恩赐?

这一番独特的幽思之后,我突然感到羞愧。我起身走出教堂。第五大道的嘈杂声却给了我答案:

你想要什么样的恩赐,笨蛋?金餐具、运动器材之树、油桃、垃圾处理器、挺括的鼻子、佩蒂姆金厨卫水槽专卖店、邦维特·特勒高级百货商店——

可是,该死的,上帝啊,那就是您!

上帝只是笑着,那个小丑。

我坐在喷泉的台阶上,阳光照耀着喷泉的水雾,在我上方形成一弯小小的彩虹。我看到布伦达从斯夸波大楼走出来。她身上没带任何东西,看上去像只是在逛街。一瞬间,我为她最终没有按我的意愿行事而感到高兴。

当她穿过马路时,我那种轻飘飘的感觉就消失了,我恢复了常态。

她走到我跟前,低头朝我坐的地方望着。她站在那里吸足了空气,然后吁地一口呼出来。

“那东西呢?”我问。

迎上我回答的首先是她那胜利的目光。这种目光在她击败辛普的那个晚上,我单独跑完三圈的那个早晨我曾见到过。终于她说:“我戴着呢。”

“哦,布伦。”

“他问我要把它包起来呢还是直接戴上?”

“哦,布伦达,我爱你。”

那天晚上我们睡在一块。对那个新玩意儿我们是那么小心,表现得像两个幼儿园的小朋友,或用棒球世界的话来说,我们是一对蹩脚的双杀组合。第二天,我们几乎没有见面,因为在筹备婚礼的最后时刻,百事匆忙,发电报、喊叫、吵闹、奔跑——一言以蔽之,是疯狂。连饭菜也失去了佩蒂姆金家丰富多彩的特色,只有一些卡夫芝士、变了味的洋葱圈、干掉的意大利香肠、剁碎的肝脏以及水果鸡尾酒。整个周末是一片忙乱,我尽最大努力避开这一风暴,风暴眼中的罗恩和哈莉特,一个笨手笨脚但面带微笑,一个穿梭不停但彬彬有礼,他们仿佛越来越亲近。到了星期天晚上,疲倦平息了歇斯底里,佩蒂姆金一家,连同布伦达在内,都早早地睡了。罗恩在浴室里刷牙时,我决定也进去刷我的。他在检查他的下体护身干了没有,然后把它们挂在淋浴开关把手上。他问我是否愿意听听他的唱片,我欣然答应,这并非是因为我无聊和孤独,而是因为盥洗室的肥皂、水和瓷砖激发出一股短暂的更衣室里的同志情谊。我想罗恩邀请我,是因为他希望与另一个单身汉度过他单身生活的最后时刻。如果我的猜想正确,那么这是罗恩第一次承认了我的男子汉气度。我怎能拒绝呢?

我坐在还未使用过的双人床上。

“你想听曼托瓦尼吗?”

“当然。”我说。

“你更喜欢谁,他还是科斯特拉尼茨?”

“半斤八两。”

罗恩走到唱片柜边:“嘿,哥伦布唱片怎么样?布伦达给你放过吗?”

“没,我想没有。”

他从匣子里抽出一张唱片,像一个巨人拿一只海贝。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唱机上,然后他朝我笑笑,倚靠在自己床上,双臂枕在脑后,眼睛盯着天花板。“他们给所有高年级学生一人一张这种唱片,还有年刊——”音乐声一起,他就住口了。我看着罗恩,听着唱片。

开头是一阵鼓声,继而鼓声消失,接着又是一阵——然后轻轻地响起进行曲,旋律十分耳熟,进行曲过后,我听到钟声,从柔和变得响亮,又变得柔和,最后出现一个低沉而庄严的声音,这声音使人联想到那些关于法西斯主义崛起的纪录片。

“一九五六年秋季。俄亥俄州立大学……”

闪电战!审判日!上帝放低了他的指挥棒,俄亥俄州立大学合唱团高唱校歌,似乎他们的灵魂就依附在这首歌上。一阵声嘶力竭的合唱后,他们的尖叫声慢慢低了下来,没入一片无底的寂静之中,解说声重又出现:

“树叶开始褪色,丛林染成绯红。烟火映照出友谊之树,仿佛要将众多落叶聚集起来,使它们变成袅袅轻烟。旧面孔迎新面孔,新面孔逢旧面孔,新年伊始……”

音乐声起。合唱团卷土重来。然后又是解说声:“奥伦坦吉河畔。一九五六年校友返校比赛。对手是颇具威胁性的伊利诺伊校队……”

人群呼喊。另一个解说员——比尔·斯特恩:“伊利诺伊队控制着球,回传,林德没法脱身,他发现了自己的队友,一脚长传——球被四十三号俄亥俄州的赫布·克拉克截获!克拉克避开对方来拦截的队员,接近中场时又避开一个。他现在边留意对方的阻拦,边朝球篮跑,只剩四十五秒、四十、三十五——”

比尔·斯特恩敦促克拉克跑进,克拉克带动比尔·斯特恩解说,躺在床上的罗恩似乎也跟克拉克一样在跑;克拉克得分后,他也轻松下来。

“现在是俄亥俄州立大学领先,二十一比十九,多精彩的比赛!”

庄严的男中音又出现了:“四季变换,等初雪覆盖了草地,整个球场上将响起赛球声和欢呼声。”

罗恩闭上眼。

“明尼苏达州比赛,”一个新的高亢的声音宣布道,“对于某些高年级学生来说,这是他们为俄亥俄州立大学的最后一场比赛……运动员已准备入场,观众期待着他们,因为有些小伙子明年不再回来,因此今晚他们的精彩表演必将博得热烈的掌声。七号拉里·加德纳出场了,主力队员拉里,来自俄亥俄州的阿克伦……”

“拉里——”扩音器里传来喊声,“拉里。”人群高呼响应。

“现在是罗恩·佩蒂姆金运球上场。罗恩是十一号,来自新泽西州的肖特希尔斯。这是主力队员罗恩最后一次参加比赛,俄亥俄州的球迷们将很难忘记他……”

喊到罗恩的名字时,罗恩紧紧地贴在他的床上,对他的喝彩声一定把篮网也震动了。其余运动员的名字被陆续宣读。篮球赛季过去了,接踵而来的是宗教周,毕业班舞会(体育馆上空回响着比利·梅(24)的乐曲),兄弟会的戏剧之夜,爱·埃·卡明斯(25)对学生朗诵诗歌(诗歌、寂静、欢呼),然后终于到了毕业典礼日:

“今天,校园里终于安静下来了。对数千名男女青年来说,这是个欢乐而庄严的时刻。而对于他们的父母亲来说,这是个欢笑和流泪的日子。今天,一九五七年六月七日,是个天朗气清的日子。对这些美国年轻人来说,这是他们人生中最激动的一天。对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是此后许多年中最后看一眼哥伦布(26)校园的时刻。生活在向我们召唤,我们急不可耐地,如果不说是忐忑不安地,告别这爬满青藤的院墙,跨出校园,走向世界。留下永久美好的回忆吧。即便它们不能成为我们生活的根基,它们也将与我们的生活相伴。我们将选择丈夫和妻子,选择工作和家庭,繁衍子孙,然而我们不会将您遗忘,俄亥俄。在今后的岁月里,我们将永远将您怀念,俄亥俄……”

轻柔地,节奏缓慢地,俄亥俄州立大学乐队奏起校歌,钟声中迎来了最后的时刻。轻柔地,非常轻柔地,因为春天已经来临。

话音还在继续,罗恩青筋暴凸的手臂上起了鸡皮疙瘩:“世界,我们将归属您,为寻求生活向您靠拢。对于你们,俄亥俄,哥伦布,我们向你们致敬,谢谢你们。再见了,哥伦布。我们将怀念您,无论春夏秋冬,总有一天我们会回来。再见,俄亥俄,再见,红白色校旗,再见,哥伦布……再见……”

罗恩双目紧闭,乐队奏着怀旧情调的曲子,越来越轻,越来越轻。我踮起脚尖,合着五七届二千一百六十三个学生的步伐,走出房间。

我关上门,随后又打开,看看罗恩:他还在床上哼着曲子。我不禁感慨道,我的大舅子啊!

婚礼。

让我从亲戚们说起。

先说佩蒂姆金太太一方:她的姐姐莫莉,一只矮小丰满的母鸡,脚踝胀鼓鼓的,肉堆在鞋口上,她会永远铭记罗恩的婚礼,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她的脚在三英寸高跟鞋中受尽了折磨。莫莉的丈夫家财万贯,叫哈利·格劳斯巴特,在禁酒时期靠大麦和玉米发了财。现在他是圣堂中的活跃分子,他每见到布伦达,就要在她的屁股上拍一下,我想这种悄悄的肉体接触是佩蒂姆金家的亲昵的表示吧。还有佩蒂姆金太太的兄弟,马蒂·克雷格,是“热狗大王”,巨人,饭量和层叠的下巴一样,现年五十五岁,心脏病发作的次数跟他的食量和下巴层数加起来一样多。他刚从卡茨基尔疗养地回来,他说他在那里只吃粗制面包,玩金拉米(27)赢了一千五百块。摄影师来拍照时,马蒂把手放在他妻子扁平的乳房上说:“嗨,这样拍一张怎么样?”他的妻子西尔维亚是个小骨架、身材纤弱的女人。在婚礼仪式上,她始终哭个不停,当牧师宣布罗恩和哈莉特成为“上帝眼里新泽西州的丈夫和妻子”时,她竟当众哭出声儿来。吃饭时她好多了,已经可以在丈夫伸手取雪茄时打他的手。可是,当他伸过手去抓她乳房时,她有些惊愕,不过没吱声。

还有佩蒂姆金太太的一对孪生姐妹,罗丝和珀尔,两人都是一头白发,和林肯敞篷车颜色一样,讲话带鼻音。她们的丈夫跟在后面,但他们只顾两人讲话,这情形好像是姐姐和妹妹结了婚,丈夫和丈夫配了对。两个丈夫中一个叫厄尔·克莱因,一个叫曼尼·卡茨门,在婚礼上他俩比肩而坐,吃饭时也是如此。当乐队在上菜之前的空隙里奏乐时,他俩站起来,似乎要去跳舞,然而他们却走到大厅那一头,在那里用步子丈量地板的宽度。后来我才听说厄尔是做地毯生意的。显然,他是在预算如果这家皮埃尔饭店买他的地毯的话,他可以赚多少钱。

佩蒂姆金先生一方,只有他的异母兄弟利奥。利奥娶了个叫比的女人,看起来谁也不和她搭话。席间,比一直跑来跑去,到小孩席上去看女儿莎伦是否有人照顾。“我叫她不要把孩子带来,找个保姆带。”在布伦达和罗恩的伴郎弗拉里跳舞时,利奥那么对我说,“她说,我们是什么,百万富翁?老天,当然不是,但我兄弟的孩子要结婚,我可以稍稍庆祝下。不行,我们得带上孩子。啊哈,这样她就有事可做了!……”他环顾大厅。台上,哈里·温特斯(不是温伯格(28))正指挥他的乐队演奏《窈窕淑女》中的曲子。大厅里,男女老少,无论高矮胖瘦,都在翩翩起舞。佩蒂姆金先生跟朱莉跳舞,她的连衣裙从肩上滑下来,露出她那像布伦达一样的柔嫩脊背和修长脖颈。佩蒂姆金先生舞步凌乱,竭力不踩到朱莉的脚趾。哈莉特,大家口中那位漂亮的新娘,正跟她父亲跳舞。罗恩陪哈莉特母亲跳,布伦达和弗拉里跳。我在利奥身旁的空椅子上坐了一会儿,这样可避开舞场的旋涡,以免被他们拖进去和佩蒂姆金太太跳舞。

“你是布伦达的男朋友,嗯?”利奥问。

我点点头——远在婚礼开始前,我就不再红着脸向人家作解释了。“你得处处小心,小伙子,”利奥说道,“别把事情搞砸了。”

“她非常漂亮。”我说。

利奥给自己倒了一杯香槟,然后停了一会儿,好像在等酒冒汽,酒没有冒汽,于是他把酒斟满到杯口。

“漂亮不漂亮有啥两样?我是个务实的人,处在社会底层,只能讲求实际。你要是阿里汗(29),就要为娶电影明星而操心。我不是昨天生下来的……你知道我结婚时多大吗?三十五岁。真不知道当时有多仓促。”他干了一杯,又重新斟满,“我告诉你一件事,可能是我一生中碰到的一件好事。也许是两件吧。我从海外归来之前收到我妻子的一封信——那时她还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岳母在皇后街给我们找了一套公寓房,租金是每月六十二块五毛。那是我一生中最后一件好事。”

“第一件是什么?”

“什么第一件?”

“你说有两件好事。”我说。

“我记不得了。我说两件是因为我妻子说我好挖苦人,玩世不恭,这样说她可能认为我脑子没那么灵光。”

我看到布伦达和弗拉里分开,就说了声对不起,朝布伦达走去。但就在此时,佩蒂姆金先生和朱莉也分开了,看样子,他们要交换舞伴再跳。然而他们只是站着,当我走到他们跟前时,他们在放声大笑,朱莉说:“真有意思!”弗拉里对我“嗨”了一声,一把拉走朱莉,后者笑得更起劲了。

佩蒂姆金先生原先只是把一只手搭在布伦达的背上,突然,他把另一只手放到我的背上。“你们玩得开心啊。”他说。

我们三人跟着《及时带我上教堂》这首曲子的节奏开始摇摆。

布伦达吻了吻她父亲。“好的,”她说,“我醉得厉害,脑袋好像不在脖子上了。”

“婚礼很成功,佩蒂姆金先生。”

“你们要什么,尽管对我说,”他说,也有了几分醉意,“你俩都是好孩子……你觉得你那结婚的哥哥怎样……嗯?……这个是姑娘呢还是那个是?”

布伦达微微一笑,尽管她显然认为她父亲在说她,可我肯定他是指哈莉特。

“你喜欢这婚礼吗,爸爸?”布伦达问。

“我喜欢我孩子们的婚礼……”他在我的背上拍了拍,“你们俩,你们需要什么?去痛痛快快地玩吧。记住,”他对布伦达说,“你是我的宝贝……”然后他瞧着我,“我的小鹿无论想要什么,对我来说都是好的。做生意总是需要人手的。”

我报之以一笑,虽然不是直接对他笑的。我看到那头,利奥在远处呷着香槟,注视着我们三人。当他的目光与我的相交时,他做了个手势,用大拇指和食指比了个圈,表示:“好小子!好小子!”

佩蒂姆金先生走开后,我和布伦达紧紧依偎着跳起舞来,直到侍者上主菜满场走时,我们才坐了下来。主宾席上闹哄哄的,尤其是我们这边,几乎都是罗恩的队友,他们吃下的卷饼多得惊人。罗恩的室友丹克·弗尔特曼,是从托莱多飞来的,他不停地叫侍者去取卷饼、芹菜、橄榄,而且时常使他的妻子格劳里娅·弗尔特曼尖声大笑。她是一个营养不良的神经质女人,不住地朝下看着她的连衣裙的前襟,好像衣服里面正在进行什么建筑工程似的。格劳里娅和丹克似乎以我们这边的代表自居,由他们来祝酒,放声歌唱,并老是把我和布伦达比成一对鸳鸯。布伦达对此笑逐颜开,我只是违心地装出一副快活的面孔。

夜在继续,我们吃着,唱着,跳着舞——罗丝和珀尔跳着查尔斯顿舞(30),她们的丈夫则在鉴赏着木刻和枝形吊灯。当时我正和格劳里娅·弗尔特曼跳查尔斯顿舞,跳舞时她一直在忸怩作态,惹人生厌。将近午夜时,布伦达像她的叔叔利奥一样喝起香槟,自个儿跳起探戈舞来。朱莉躺在她从主宾席上拿走的蕨草做成的垫子上睡着了。我感到硬腭发麻,到三点钟时,跳舞的人们穿上了外套,没穿鞋子的女士们用餐巾包起大块大块的婚礼蛋糕给她们的孩子们作夜宵。最后,格劳里娅·弗尔特曼挤过人群来到我们这头,放肆地问:“喂,我们的拉德克利夫机灵鬼,整个夏天你在干什么?”

“长蛋蛋。”

格劳里娅笑笑,像她来时那样迅速地走开了。布伦达二话没说,摇摇晃晃地朝女厕所走去,这是她喝多了的报偿。她刚走开,利奥就来到我跟前,一只手拿着杯子,一只手拿着刚开的香槟酒瓶。

“新娘和新郎不见了?”他斜着眼问。这时候的他,说话已不大带辅音,尽力拉长元音:“嗯,下一个轮到你了,小子,我在请帖上看到的……你可是个不好惹的……”他用瓶口戳戳我,香槟飞溅到我租来的礼服上。他直了直身子,手上和杯上又洒了些酒,但他突然停住。他注视着装饰在桌前的那一长排花丛中的灯光,摇晃着手中的酒瓶,好像要让里面的酒嘶嘶起泡。“那发明荧光灯的狗娘养的真该死!”他放下酒瓶喝了起来。

台上,哈里·温特斯叫乐师们停止演奏。鼓手站起来,伸了伸腰。他们开始打开箱子装乐器。大厅里,亲戚们、朋友们、同事们彼此勾肩搭背,孩子们在大人腿下挤作一团。有一对小孩在人群中穿来穿去,叫喊着捉迷藏,直到其中一个被大人抓住,被打了屁股为止。他哇哇地哭开了。人们开始成双成对地离开。我们的桌上一片狼藉:餐巾、水果、鲜花,空威士忌酒瓶,蔫了的蕨草,碟子里没吃完的樱桃甜点,放久了变得黏糊糊的。桌子尽头,佩蒂姆金先生挨着他妻子坐着,握着她的手。他们对面,拉到桌前的两张桥牌椅子上,坐着埃利希先生和埃利希太太。他们在侃侃而谈,好像多年的老相识。一切开始慢下来,不断有人走近佩蒂姆金夫妇和埃利希夫妇,祝他们好运,然后拖着他们的身子和一家子走出大厅,走进九月的夜色里。正如他们中有人说的那样,外面凉风习习,这使我立即想到冬雪很快就会降临。

“这些东西,它们永远用不坏,这你是知道的。”利奥指着花丛中的荧光灯,“它们能用上好几年。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可以把汽车也做成这样,永远不会坏。夏天可以在水面上开,冬天在雪地上开。然而他们不干,这些大人物……瞧我,”利奥说,香槟酒洒在他衣服前襟上,“我卖一种好灯泡,你在杂货店买不到这种灯泡。这是高质量的灯泡。但我是个小人物,我连车也没有,到哪里都坐火车。我知道只有我每年冬天要穿坏三双胶鞋。大多数人鞋穿旧了就换新的,我得把它们穿烂才行。听我说,”他说着,靠在我的身上,“我可以卖次一点的灯泡,这不会叫我难受,可这不是好买卖。”

埃利希夫妇和其他佩蒂姆金们把椅子推回原处,走开了,只有佩蒂姆金先生顺着桌子朝利奥和我走来。

他拍拍利奥的背:“喂,你这边儿怎样啊?”

“不错,本,不错……”

“玩得还好?”

“你办得挺漂亮,一定花了不少钱,相信我……”

佩蒂姆金先生笑了,“我想弄清自己的所得税时就去找利奥,他知道我花了多少钱……你需要搭车回家吗?”他问我。

“不用,多谢。我在等布伦达。我们有自己的车。”

“晚安。”佩蒂姆金先生说。

我目送他走下摆放着主宾席的平台,朝出口走去。现在大厅里——被搞得一塌糊涂的大厅——只剩我、利奥、他睡着了的妻子和孩子。他们头枕着揉成一团的桌布。布伦达还是不见踪影。

“当你有了它,”利奥说,一面搓着自己的手指头,“你就可以像大人物一样讲话。谁还用得着像我这样的人呢?推销员,人们看不起他们。你完全可以到超市去买你想买的东西。我妻子买东西的地方,你也可以买到被单和枕套。想象一下,一个杂货店!我到加油站、工厂、小店里去推销,跑遍了东海岸。不错,你可以把不到一星期就会烧坏的灯泡卖给加油站的伙计,因为它毕竟还是可以用的。你卖给他们一只次品灯泡,一星期后他们换新的,当他们把新灯泡安进去时依然记得你的名字。我不是那号人。我卖的是优质灯泡,它可以用上一个月,中间都不会忽闪的。之后可能会暗些,但不至于让你摸黑。它经久耐用,是好灯泡。甚至在它烧坏前,你可以注意到它慢慢变黑,让你能及时换上新的。人们不喜欢的是一忽儿亮如白昼,一忽儿黯然无光。有几天光线弱一点,人们也不会感到那么糟的。从来没有人会扔掉我的灯泡——他们算计着把它们存起来,紧要时好用。有时我问别人,你有没有扔掉过从利奥·佩蒂姆金那里买来的灯泡?你得用心理学,这就是为什么我将来要送孩子上大学。如今不懂一点心理学,你就很被动……”

他举起一只手指向他的妻子,然后颓然倒在椅子里。

“啊唷唷!”他叫着,一口干完半杯香槟,“我告诉你,我得跑到康涅狄格的新伦敦去,我要跑那么远。晚上回家,我先得喝上两杯。马提尼,喝两杯,有时三杯。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对吗?可对她来说,尝一丁点儿就等于喝上一大桶。她说我带着满身酒气回家,对孩子不好,孩子还小,看在上帝面上,我不能让她闻这种味儿。四十八岁的男人有一个三岁的孩子!那孩子会让我得脑血栓。我妻子要我早点回家,好在她睡觉前跟孩子玩一会儿。她说,我会给你找点酒的。啊哈,我成天价地闻汽油味儿,在新伦敦,身边尽是满身污垢的poilishehs(31),在机器罩下弯着腰尽力将那劳什子的灯泡拧进灯座中——我自己拧进去的,我告诉他们。她以为我回家要喝杯马提尼!她问,你要在酒吧间待多久?你一进去就根本没有出来的时候!”

“瞧,”他喝了一口又说,“我就像本爱布伦达一样爱我的孩子。不是因为我不爱逗她玩,而是如果我和她逗着玩,那么晚上我和妻子睡觉时,她甭想我还能和她作乐。非此即彼,我可不是电影明星。”

利奥看看他喝干的酒杯,把它放在桌上,他举起酒瓶,像喝汽水那样喝香槟。“你猜我一周挣多少钱?”他说。

“我不知道。”

“猜一猜。”

“一百块?”

“要是这样,明天他们会把中央公园的狮子从笼中放出来的。你猜我究竟能挣多少?”

“我说不上来。”

“一个出租车司机挣得比我多,这是事实。我老婆的兄弟是个开出租车的,住在邱园,他可不好惹,先生,这些出租车司机都不好惹。上星期一晚上下着雨,我说,去他的,我要打车回去。在马萨诸塞的牛顿耗了一整天,通常我不会跑那么远,但早上在火车上我对自己说,乘下去,再跑得远些,会有转机的。我知道我在自欺欺人,我甚至赚不回我多花的车费,但我还是往前走,到晚上我身边还有两箱。所以当一个司机在中央车站停车时,我鬼使神差地上了他的车。我甚至把灯泡往里一扔,也顾不得它们是否会被砸碎。那司机说,你要干什么,伙计。你是不是想把车座上的皮弄破?这可是我刚换上的新车座。不会的,我说。耶稣基督,他说,该死的家伙。我上了车,给了他我皇后街的地址,这样他就不必开口,但事与愿违。一路上,他左一个耶稣,右一个基督,没完没了的。车里很热,我打开车窗,他回过头来说,你要干什么,让我脖子受风吗?我那该死的感冒刚刚好……”利奥醉眼蒙眬地瞧着我,“这个城市疯了!假如我有一丁点儿钱,我就立刻离开这里。我要到加利福尼亚去。那里很亮堂,不需要灯泡。战争期间我从旧金山到过新几内亚,”他的话像决了堤的水,“在那里我又碰上了另一件好事。那天晚上在旧金山,我跟一个叫汉娜·施莱伯的在一块——加上这,我就有两件好事了,你要我告诉你,我现在就告诉你——就在我岳母给我搞的公寓房,和这个汉娜·施莱伯过了一夜。我去参加圣约之子会在一个神殿地下室为军人举行的舞会,在那里遇到了她,那时我还没有结婚,所以你不要一脸嫌弃。”

“我没有。”

“她自己有间很好的小房间。她准备到学校当老师。我已经知道事情有些蹊跷,因为她在出租车里让我朝她衬裙里面摸。听着,我把自己说成像是老坐出租车的人。可能我一生中只另外坐过两次。说老实话我不爱坐这种车。坐在车上我总看计价器,一点乐趣也尝不到。”

“汉娜·施莱伯怎么样?”

他笑了,口中金牙闪着光。“你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她是个小姑娘,却有个老太婆的名字。在她房间里她对我说她相信‘口头爱’。她的声音似乎还在我耳边回响:利奥·佩蒂姆金,我相信口头爱。我不明白她究竟是啥意思。我想她是基督教科学教派的,或者是某种奇怪教派的,或别的什么。所以,我说,那些兵士,那些会在海外被打死的人怎样呢?可怜可怜他们吧,”他耸耸肩膀,“我不是这世界上最精明的。但那已有二十多年了,我那时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我告诉你,我妻子常常——你知道,她现在和我干的同当时汉娜·施莱伯和我干的是一样的。我不勉强她,她含辛茹苦,她干活就如我乘出租车去兜售灯泡一样。我不愿勉强她,我敢打赌,每一次我都记得。有一次是在逾越节之后,那时我母亲还活着,愿她现在安息。事实上,逾越节后有两次。啊哈,我生活中的好事屈指可数!但愿上帝不要让人留给我一百万,那样我连鞋都不用脱了。可我这一只手好好的。”

他把几乎喝干了的香槟酒瓶子指向荧光灯。“你管这个叫灯吗?你能在这下面读书吗?这是紫色的,上帝啊!世上一半的瞎子就毁在这该死的东西上面!你知道这玩意儿背后是什么人?是验光员!我告诉你,假如我所有存货和经销场地能卖二百块的话,我明天就卖。是的,利奥·A.佩蒂姆金,学过一学期的会计学,上过夜大,将出售设备、经销场地和好名声。我要在《时代周刊》上登二英寸版面的广告。我经销的地方打这里到每个角落。我哪里都去,我就是自己的雇主,没有人指挥我。你知道《圣经》吗?‘要有光——就有利奥·佩蒂姆金!’这是我的商标,我要将它卖掉,我告诉他们这句广告语,那些poilishehs会以为它是我发明的。精明有啥好处?低层的还是在低层!本的脑瓜子还抵不上我的一根小指头呢!可为什么他在天上我在地下?为什么!相信我,如果你生来有福气,你就一辈子走运。”他突然沉默了。

我感觉他要哭了,于是就俯身悄悄对他说:“还是回家去吧。”他同意了。我得将他从椅子上拉起来,抓住他的一条胳膊扶着他到他的妻子和孩子那里。小女孩唤不醒,利奥和比请我看着她,他们到门廊去取外套。待他们回来时,利奥似乎已恢复了他往常的交际能力。他深情地握着我的手。我也深为感动。

“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对我说,“你是个机灵的孩子,你会顺利的。别把事情搞砸。”

“我不会的。”

“下次我们见面时该是你的婚礼了。”他朝我挤挤眼。比站在一旁,在他说话时一直嘟哝着“再见”。他再次握了下我的手,然后抱起孩子,转身向门口走去。看他的背影,那浑圆的肩膀上背着沉甸甸的孩子,宛如从沦陷的城市中逃出来的难民。

我发现布伦达睡在大厅的一张躺椅上。将近四点了,大厅中只有我们俩和值班人员。起先我没有叫醒布伦达,因为她脸色苍白,精神萎靡,我知道她一直不舒服。我坐在她身旁,将她的头发捋到耳后,我不知怎样才能完全了解她。她沉睡着,我觉得我对她的了解并不比从照片上看到的更多。我轻轻推了推她,她半睡半醒地和我一起走出饭店,上了车。

当我们驶出林肯隧道到新泽西州时已经是黎明时分了。我打开右尾灯,驶向付费高速公路。前面是一片沼泽地,满是泥泞,坑坑洼洼,臭气熏人,这里好像是被上帝疏忽的地方。我想起了上帝的另一个疏忽,利奥·佩蒂姆金,本的异母兄弟。几小时后,他将坐在北去的火车上,当他经过斯卡斯代尔和怀特普莱恩斯时,他会打着嗝,回味喝过的香槟,让酒味在他嘴里流连盘桓。在他身旁的座位上,像另一个乘客似的,是他装灯泡的箱子。他可能在新伦敦下车,或者,由于他见到异母哥哥而产生的激奋心情,他将继续坐下去,希望在北行途中交上好运。因为这世上的每一座城市,每一块沼泽,每一条街道和公路,都是利奥推销货物的场地。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坐到纽芬兰、哈得孙湾,一直到图勒。如果他愿意,他可以朝地球另一侧滑下去,去扣响西伯利亚大平原上冰冻的窗户。但他不会。利奥已经四十八岁了,他知道。他这辈子有的只是烦恼和忧愁。可是,如果你到达新伦敦时已满腹愁肠,那又何必担心在海参崴遇到新的痛苦呢?

翌日,风吹来了秋意,垂柳的枝条轻抚着佩蒂姆金家门前的草坪。中午,我开车送布伦达去车站,她离开了我。

转眼便到了秋天。天冷了,新泽西的树叶也由绿变黄,一夜间都掉了。星期六,我开车去看鹿。但我连车门也未出,因为站在铁丝网边风太大。我望着那些鹿在朦胧的暮色中奔驰。没过多久,所有的一切,甚至大自然的事物,树木、云霞、草地、杂草都勾起我对布伦达的怀念,我驱车赶回纽瓦克。我们已经互通了一次书信,某天深夜我还给她打了电话。但通过书信和电话要真正了解对方有些困难,我们不习惯这种交往方式。那天晚上,我又打电话给她。她同楼的人说她外出不在,要很晚才回来。

刚回到图书馆,斯格培罗先生就来问我关于高更的书。那个有双下巴的男人写了一封恶毒的信,告发我的鲁莽之举。我只能以愤慨的语调胡诌一通,来为自己开脱。实际上,我甚至颠倒了是非,斯格培罗先生一边向我道歉,一边领我到新的岗位,管理百科全书、自传、索引和入门书籍等。我的狡诈使我自己也感到吃惊,我猜测我这种本领可能部分是从佩蒂姆金先生那儿学来的,那天早晨,我听他在电话中声色俱厉地把格罗斯曼训斥了一顿。或许我比自己想象的更是块生意人的料。也许我能轻而易举地学会做佩蒂姆金那样的人……

光阴荏苒,我再也没有见到那个黑人男孩。一天中午,我看了一下书架,发现高更的书不翼而飞,显而易见,最后还是被双下巴借走了。我想,如果那天黑人男孩发现高更的书不见了,那将会是怎样的情景啊!他哭了吗?不知怎地,我想象他责怪了我,但我立即又意识到我把梦中所见与现实生活混淆起来了。很可能他发现了其他人,比如凡·高、弗美尔……但他们不是他所需要的那类艺术家。很可能他已放弃了图书馆,回到大街上学威利·梅斯那样打棒球了。我认为他这样更好。如果你出不起路费,头脑中却做着塔希提的美梦,这又有何意义呢?

让我们看看,我还干了些什么呢?吃饭、睡觉、看电影、把书脊断裂的书送到装订室——做我以前做过的一切。但现在的每一个行动都被一道道屏障所包围,一个人的时候,我的生活就是从一道屏障跳到另一道屏障。再也没有生活的活力,只有布伦达才能给我活力。

布伦达来信说她将来这里度过一星期后的犹太节日。我激动得简直想给佩蒂姆金夫妇打电话,就为了告诉他们我有多高兴。然而一到电话机旁,刚拨头两个号码,我意识到电话那一头将会是无话可说;如果还有什么可说的,也不过是佩蒂姆金夫人的问话:“你想怎样?”而佩蒂姆金先生也许早把我的名字忘到九霄云外了。

那天晚饭后,我吻了格拉迪丝姨母,并劝她不要太操劳。

“不到一星期便是犹太新年了,他认为我该休假。我们一共十口人。你以为鸡自己会把自己洗干净吗?谢天谢地,一年就这么一次,不然我早早就变老太婆了。”

但事后证明那天总共是九口人,因为在布伦达来信两天后,她又打来了电话。

“我的上帝,”格拉迪丝姨母喊道,“长途电话。”

“喂。”我说。

“喂,亲爱的?”

“是我。”我说。

“什么事?”格拉迪丝姨母拉了一下我的衬衫,“什么事?”

“打给我的。”

“谁啊?”格拉迪丝姨母指着话筒问。

“布伦达。”我说。

“怎么了?”布伦达问。

“是布伦达?”格拉迪丝姨母说,“她打长途干吗,我差点犯心脏病。”

“因为她在波士顿,”我说,“格拉迪丝姨母,拜托……”

格拉迪丝姨母走开了,口中念念有词:“这些孩子……”

“喂。”我又对着话筒说。

“尼尔,你好吗?”

“我爱你。”

“尼尔,告诉你个不幸的消息。这星期我不能来了。”

“但是,亲爱的,那是犹太人的节日啊。”

“亲爱的。”她笑了起来。

“你难道不能就这么说,把这当成借口?”

“我星期六要考试,还有一篇论文,你也知道,如果我回家的话,就什么事也做不成了……”

“能做成的。”

“尼尔,我实在来不了。我母亲会要我去犹太会堂,我连去看你的时间也没有。”

“啊,上帝!布伦达。”

“亲爱的?”

“嗯?”

“你不能到我这里来吗?”她问道。

“我上班呢。”

“是犹太人的节日啊。”她说。

“亲爱的,我不能。去年我没休假,我不能——”

“你可以讲你已经信教了嘛。”

“再说,我姨母要全家人节日那天一起吃饭,你也知道,我父母他们——”

“来吧,尼尔。”

“两天假可不是说请就请的,布伦达。我刚被提拔,加了薪——”

“去他的加薪。”

“宝贝,这是我的饭碗。”

“你准备一直干这差事?”她说。

“不。”

“那就来吧,我已订好了旅馆房间。”

“给我?”

“给我们俩。”

“你能那样做吗?”

“不能,可也能,有人这么干。”

“布伦达,你在引诱我。”

“那就接受这引诱吧。”

“我星期三下班后立即乘火车过去。”

“你可以一直住到星期天晚上。”

“布伦达,我不能,星期六必须回来上班。”

“你连休息日也没有吗?”她问道。

“我星期二休息。”我闷闷不乐地说。

“上帝啊!”

“还有星期天。”我加了一句。

接下去布伦达讲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因为格拉迪丝姨母在喊:“你长途要打一整天吗?”

“别吵。”我大声回敬一句。

“尼尔,你愿意吗?”

“该死的,好吧。”我说。

“你生气了吗?”

“我想没有。我会过去的。”

“住到星期天。”

“之后再说吧。”

“不要难过,尼尔。你听上去有点难过。这是犹太人的节日,我的意思是你应该好好休息。”

“没错,”我说,“不管怎么说,我是个正统的犹太人。我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点。”

“这就对了。”她说。

“六点左右有火车吗?”

“每小时都有。”

“那我乘六点的那班。”

“我到火车站接你。”她说,“我怎么认出你呢?”

“我会扮成一个正统的犹太人。”

“我也一样。”她说。

“晚安,亲爱的。”我说。

当我告诉格拉迪丝姨母要在外面过犹太新年时,她哭了。

“我还在忙着为你们准备一顿丰盛的饭菜呢!”她说。

“你就继续准备吧。”

“我怎么对你母亲说呢?”

“我自己会告诉她的,格拉迪丝姨母。你不必为此烦恼……”

“等你有一天成家了,就会知道家是怎么样的了。”

“我现在就有家啊。”

“怎么回事啊,”她擤擤鼻子说,“那姑娘连放假都不能回家看看吗?”

“她在学校,所以不能——”

“如果她真爱自己的家人的话,她就会挤出时间。我们总不可能活到六百岁。”

“她很爱她的家人。”

“那么一年总有一次,你再怎么困难也要回家看看。”

“格拉迪丝姨母,你不懂。”

“当然,”她说,“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什么都懂。”

我走过去亲她,但她说:“走开,快去你的波士顿……”

第二天早上,我发现斯格培罗先生也不想让我在犹太新年期间休假,然而我使他不知所措。因为我对他暗示,对我休假两天的冷淡态度就是含蓄的排犹行为。但总的说来,他还是比较好说话的。午饭时,我散步到宾州车站,拿了一张去波士顿的火车时刻表。接下去的三个晚上,我睡前都在床上研究这张表。

她看上去不像布伦达了,至少第一眼看上去不像。可能在她看来我也不像以前的我了。但是我们还是互相亲吻和拥抱。手触到对方厚厚的外套时,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

在出租车里她说:“我把头发留长了。”事实上,她就说了这寥寥几句。我扶她出车门时才注意到她左手戴着一根细细的金手链,闪闪发光。

我在旅馆登记表上填写“尼尔·克鲁格曼夫妇”时,布伦达留在后面,漫不经心地在大厅里踱着。随后我们进了房间,又开始接吻。

“你的心在跳。”我对她说。

“我知道。”她说。

“你紧张吗?”

“不。”

“你以前这样干过吗?”我问。

“我读过玛丽·麦卡锡的书。”

她脱下外衣,没有把它挂到衣橱里,而是朝椅子那边扔去。我在床上坐下,她没坐。

“怎么了?”

布伦达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走到窗前,我想现在最好还是什么也别问——好让我们习惯默默地待在一起。我把我们的衣服挂在空衣橱里,把我的和她的箱子放在床边。

布伦达跪在椅子上,背对着我,两眼凝视着窗外,仿佛窗外才是她向往的地方。我走到她身后,抱住她的身体,手捧着她的乳房。一阵凉风吹过窗台,我意识到,自从那个温暖的夜晚我第一次伸出双手拥抱她并感受到她背后有两只小小的翅膀在颤动以来,已过去好长时间了。接着我意识到自己来波士顿的真正动机——已经够久了。是时候认真考虑结婚的事了。

“出了什么事吗?”我问。

“是的。”

她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我并不真正想得到什么回答,只想用安慰来缓和她的不安。

但是我问道:“什么事?为什么在电话里不提?”

“今天才发生。”

“学校的事?”

“家里的。我们的事被他们发现了。”

我把她的脸转向我。“没关系。我也告诉我姨母我要到这儿来。不是一样吗?”

“是夏天的事。我们一起睡的事。”

“啊?”

“是的。”

“……是罗恩?”

“不是。”

“你是说那天晚上,朱莉她……”

“不,”她说,“谁也不是。”

“我不明白。”

布伦达起身走到床边,坐在床沿上,我坐在椅子上。

“我母亲发现了那东西。”

“子宫帽?”

她点点头。

“什么时候?”我问。

“我猜是几天前。”她走到梳妆台前,打开她的皮夹,“这里有两封信,你可以按我收到的先后顺序读一读。”她把边缘已又脏又皱的信封扔给我,好像她从口袋里放进拿出许多次,“这一封是今天早上才收到的。”她说,“是特快专递。”

我取出信,读了起来:

佩蒂姆金厨卫水槽专卖店

规格形制,一应俱全

亲爱的布伦达:

收到你母亲的信时请别介意。我是爱你的,宝贝,你要买衣服我就给买。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我们完全相信你,所以不必为你母亲信中所说的而难过。当然她是有一点歇斯底里,因为震惊和忙于哈大沙的工作。她是个女人,很难理解生活中某些令人震惊的事。当然,我不能不说我们都大吃一惊,因为我一开始就待他很好,以为他对我们给他提供的这个美好假期一定心怀感激。但是有些人永远不会变成你所希望和祈求的那样,但我仍愿意给予原谅,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你到目前为止一直是个乖孩子,学业优秀,罗纳德也是我理想中的乖孩子,更重要的是,他还是个好孩子。相信我吧,我已到了这个年纪,是不会憎恨自己的亲骨肉的。至于你的过失,那是两个人造成的,目前你已经在学校了,离开了他,我相信你会做好你该做的事。人必须相信自己的孩子,就像相信自己的买卖和从事的重要事业一样,没有什么是糟糕到让我们难以饶恕的,尤其是涉及自己亲骨肉的事。我们是和和睦睦的一家,为什么不能原谅呢???祝你节日愉快。我将像往年一样,在会堂为你祈祷。希望你星期一去波士顿,给自己买件大衣。你想要什么就买吧,我知道你那里很冷……向琳达问好。像去年感恩节一样,带她到家里玩玩。你们曾那么要好。对你和罗恩的朋友,我从未有过非议。这次的事仅仅是个例外,它正应验了“凡事皆有例外”这句话。祝你节日愉快。

你的父亲

签名曾是“本·佩蒂姆金”,但之后被涂掉,在下面又写上“你的父亲”,“你的父亲”这几个字,如同回声一般。

“谁是琳达?”我问。

“去年和我同寝室的人。”她又把另一封信扔给我,“这一封是今天下午才收到的,航空信。”

信是布伦达母亲写的。我开始看信,然后又放下,稍停片刻:“这封信是后来收到的?”

“嗯,”她说,“收到父亲的信时,我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看她的信吧。”

我接着看下去。

亲爱的布伦达:

我真不知从何说起。我整整哭了一个上午了。由于哭红了眼而不得不推掉下午的理事会会议。我做梦也没想到这种事竟发生在自己女儿的身上。不知道你是否理解我的意思,哪怕至少是良心负疚,也用不着我再重复一遍,省得丢我们自己的脸。我所能说的就是今天早上当我整理抽屉,收拾你的夏装时,在最下面的抽屉里翻出了一样东西,就压在运动衫底下,也许你还记得你留下来的那几件运动衫。我一看到这东西就哭了,直到现在还未停止哭泣。几分钟前给你父亲打了电话,他现在正赶回家来,因为他在电话里听出我是多么伤心。

不知道我们作了什么孽,要你这样回报我们。我们给了你一个温暖的家,一个孩子所需要的全部的爱和尊重。你自小就很会照料自己,我常常以此为傲。对朱莉你也照料得很好,这让我们多么高兴啊,你那时才十四岁。尽管我们把你送进了最好的学校,给了你可以买到的最好的东西,但你背叛了这个家。为什么你要这样报答我们?这个问题我到死也想不通。

至于你的男友,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他是他父母的责任,我真想象不出他过的什么样的家庭生活,使他干出这种事来。诚然,这是他,一个萍水相逢的陌路人回敬我们热情款待的最佳方式了。你们俩竟然在我们的房子里干出那种事,我是一辈子也想不通的。时代当然与我当姑娘时不同了,所以竟能出现这种事。我不断问自己,你们那么做时有没有至少想到过我们。就算不为我考虑,你这样做对得起你父亲吗?但愿上帝保佑,不让朱莉知道这件事。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信任你,但天知道你这几年都干了些什么!

你伤透了你父母的心,你应该知道这一点。这就是你对父母之恩的报答。

母亲

她只签了“母亲”两个字,字写得很小,如同耳语一般。

“布伦达。”我说。

“什么?”

“你要哭了吗?”

“不,我已经哭过了。”

“不要再哭了。”

“我无论如何要克制自己。”

“好的……布伦达,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你为什么把它留在家里?”

“因为我没打算在这里用,仅此而已。”

“假如我来呢?我是说我已经来了,那怎么办?”

“我原以为我会先回去的。”

“那你难道不能带着它回去吗?就像带着牙刷一样?”

“你是在开玩笑吗?”

“不,我只是问你为什么把它留在家里。”

“我已经告诉你了,”布伦达说,“我以为我会回家的。”

“但是,布伦达,这还是解释不通啊。假如你回了家,之后你再回来。那你回来的时候难道不要随身带吗?”

“我不知道。”

“别发火。”我说。

“发火的人是你。”

“我是心烦不是生气。”

“那我也是心烦。”

我没有回答,走到窗前,眺望着窗外。星星和月亮出来了,冷冷地发出银色的光。透过窗户,我看到哈佛大学的校园里灯火辉煌,当风吹树摇,叶影婆娑之时,那灯光变得闪闪烁烁。

“布伦达……”

“什么?”

“你知道你母亲对你的态度,还把它留在家里,不是太愚蠢、太危险了吗?”

“这跟她对我的态度有什么关系?”

“你不能相信她。”

“我为什么不能相信她?”

“你还不明白,你不能信任她。”

“尼尔,她只是在整理抽屉。”

“难道你不知道她会整理吗?”

“她过去从未整理过。也许她曾经收拾过,尼尔,我不可能把每件事都想到。我们夜夜睡在一起,也没被别人听到或察觉。”

“布伦达,你为什么故意要把事情搅混?”

“我没有!”

“好吧,”我温柔地说,“好吧。”

“是你在把事情搅混,”布伦达说,“你的言外之意好像是我想让她发现这事。”

我没吭声。

“你相信有那种事吗?”我俩默然相对一分钟以后,她说道。

“我不知道。”

“啊,尼尔,你疯啦。”

“还有比你留下那东西更疯的吗?”

“那是一个疏忽。”

“现在是疏忽,但以前是存心的。”

“放进抽屉是疏忽,但把它留下来不是。”她说。

“布伦达,宝贝,随身带着它才是最安全、巧妙、方便、简单的事,不是吗?”

“随便怎样,都没有什么两样。”

“布伦达,这是我一生中最让人沮丧的争论!”

“你一直搞的好像是我想要她去发现似的。你认为我需要这样吗?我几乎没脸回家了。”

“是这样吗?”

“是的!”

“不会吧,”我说,“你照样可以回家——你爸爸买了两件大衣、半打裙子在等着你呢。”

“那我的母亲呢?”

“她也一样。”

“别说傻话了。我怎么有脸见他们呢!”

“你为什么没脸见他们?你做错了什么?”

“尼尔,正视现实好不好?”

“你做错了吗?”

“尼尔,他们认为这是错的,他们总还是我的父母啊。”

“可是你自己认为是错的吗——”

“这不重要。”

“对我说来重要,布伦达……”

“尼尔,你为什么把事情搞混?你老是责备我。”

“真见鬼,布伦达,有些事你是有错的。”

“什么?”

“把子宫帽留在那里,怎么能说成是疏忽呢?”

“啊,尼尔,不要讲那些精神分析的废话了!”

“那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你想要她发现!”

“为什么?”

“我不知道为什么,布伦达,为什么?”

“噢!”她说着,拿起枕头,扔到身后的床上。

“现如今怎么办,布伦达?”我说。

“你这是什么意思?”

“就那意思,现在怎么办?”

她滚到床上并蒙住了头。

“别哭。”我说。

“我没哭。”

我还拿着两封信,从信封内取出佩蒂姆金先生那信。

“为什么你父亲的信都用大写体?”

她没有回答。

“至于你的过失,”我对着布伦达高声念道,“那是两个人造成的,目前你已经在学校了,离开了他,我相信你会做好你该做的事。你的父亲。你的父亲。”

她转过身看着我,但一言不发。

“对你和罗恩的朋友,我从未有过非议。这次的事仅仅是个例外,它正应验了‘凡事皆有例外’这句话。祝你节日愉快。”我停下来,布伦达没有流泪,看上去突然显得坚定、胸有成竹。“好吧,你准备怎么办?”我问。

“不知道。”

“感恩节时你准备带谁到家里——琳达还是我?”我问。

“尼尔,你看我能带谁回家?”

“我不知道你能带谁。”

“我能带你回家吗?”

“不知道,”我说,“你能吗?”

“别翻来覆去地问了!”

“我肯定给不了你答案。”

“尼尔,还是现实一点。这件事后我还能带你回家吗?你还能看到我们围坐一桌吗?”

“你不能我就不能,你能我就能。”

“你这是在念经吗?真是见鬼!”

“布伦达,这个选择不在我。你可以带琳达去,也可以带我去,你可以回家,也可以不回。还有另外一个选择,你甚至用不着为选琳达还是我而为难。”

“尼尔,你不懂。他们毕竟是我的父母。他们确实把我送进了最好的学校,是不是?给了我需要的一切,是不是?”

“是的。”

“那么,我怎么能不回家呢?我不得不回去。”

“为什么?”

“你不了解。你父母不再操心你,这是你的造化。”

“嗯,没错,跟疯疯癫癫的姨母住一起,我真是捡了大便宜。”

“家跟家不一样,你不理解。”

“见鬼,我懂的比你想象的要多,我知道你为什么把那东西随随便便留在那儿,是不是?你不知道二加二等于几吗?”

“尼尔,你在讲些什么啊!是你自己不懂。是你从我们认识的那天起就不停数落我,还记得吗?你为什么不去做个近视眼手术?为什么不去整整这个,整整那个?好像我做整形手术就成了我的罪状。你一直表现得好像我每时每刻要从你身边逃走。现在你又来了,说我是故意那么做的。”

“我爱过你,布伦达,所以我才担心。”

“我爱过你,所以我才去弄来了那个该死的东西。”

我们听到了,双方都用的是过去时,于是我们各自安静下来,不再说话。

几分钟后,我拿起包,穿上衣服。我想我走出房间时,布伦达一定在哭。

我没有立即叫出租车,而是顺路朝哈佛大学走去。我以前没到过哈佛,我从其中的一个校门进去,沿着一条小道向前走。头顶是枯黄的秋叶和昏暗的天空。我只想孤身一人在黑暗中行走,倒不是想思考什么问题,恰恰相反,是想有一个思想放空的时刻。我穿过院子,登上小山,到了拉蒙特图书馆前。布伦达以前曾告诉我,里面的休息室中装有佩蒂姆金牌盥洗盆。路灯的亮光把我的身影映在大楼的玻璃窗上。楼里一片漆黑,没有一个学生,也没有图书馆人员。突然我想放下行李,拾一块石头砸破玻璃窗,当然我没有这么干。我仅仅是端详着玻璃窗里自己的形象。我想,我就是这样一块料,就是这在我面前的四肢和脸庞。我端详着,然而我的外表提供不了任何关于我内心的信息。我真想飞奔到玻璃窗的另一头,用比光、比声、比返校节的赫伯·克拉克还快的速度,站在玻璃上那个影像的后面,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正透过那双眼睛在张望,是什么促使我将追求与执著变成爱情,然后又将它变回来?是什么把得到变成失去,又把失去的——天知道有没有这种可能——变成得到的?我敢肯定我爱过布伦达,尽管站在这儿,我知道我再也不会爱她了。我知道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会像爱布伦达那样去爱任何人。和别人在一起时,我还会有同样的激情吗?那激起我爱她的一切,还会激发对别人的欲望吗?如果她与布伦达稍有不同……那我还会爱她吗?我凝视着渐渐暗下去的玻璃窗,凝视着自己的影像,接着我的目光透过窗子,越过阴凉的地板,落到一堆乱七八糟的书上。

我没有看得太久。就在犹太新年的第一天,太阳冉冉升起之时,我搭上去纽瓦克的列车,提前回到了工作岗位。

* * *

(1)意第绪语,黑人姑娘,含贬义。

(2)Bren,布伦达(Brenda)的昵称。

(3)Mickey Mantle(1931—1995),美国职业棒球明星。

(4)Ron,罗纳德(Ronald)的昵称。

(5)这里米兰达用了法语,所以下面罗纳德一时没反应过来。

(6)这个小孩要问“艺术类”(art section),但说成了“心类”(heart section)。

(7)Orange Mountains, “Orange”有“橙色”之意。

(8)Garden State,新泽西州的昵称。

(9)Hadassah,一九一二年成立于纽约的犹太妇女慈善机构。

(10)Brenda Buck,“buck”有“鹿”之意。

(11)Labor Day,每年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

(12)Bob Mathias(1930—2006),美国著名十项全能运动员,两届奥运会冠军。

(13)Edward R. Murrow(1908—1965),美国著名电台播音员、广播记者。

(14)Mary McCarthy(1912—1989),美国小说家,作品多涉及婚姻、家庭及两性关系。

(15)Skate key,一种用来调整溜冰鞋底板长短的工具。

(16)B'nai B'rith,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犹太人服务机构,一八四三年成立于纽约。

(17)Martin Buber(1878—1965),犹太哲学家、翻译家、教育家。

(18)意指违反正统派的饮食戒律。

(19)Willie Mays(1931— ),美国著名黑人棒球运动员。

(20)Third Ward,指得克萨斯州休斯敦的黑人聚居区。

(21)意第绪语,小偷。

(22)Maypole,西方人庆祝五朔节时常绕此柱舞蹈游戏。

(23)《圣经·旧约·传道书》第九章第十一节有言:见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赢。

(24)Billy May(1916—2004),美国作曲家、编曲家。

(25)E. E. Cummings(1894—1962),美国重要的现代派诗人。

(26)Columbus,俄亥俄州首府,也是俄亥俄州立大学所在地。

(27)Gin rummy,一种纸牌游戏。

(28)Harry Weinberg(1908—1990),美国商人,亿万富翁,哈里和珍妮特基金会创始人。

(29)Aly Khan(1911—1960),著名的花花公子,一九四九年和好莱坞女星丽塔·海华丝结婚,轰动一时。

(30)Charleston,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流行的一种交谊舞,起源于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市黑人舞蹈。

(31)意第绪语,波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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