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孙 Amazonas

而现在,我们终于要施展人类无耻膨胀的勇气,像我们去猎捕鳄鱼、树懒和山鹰那样去主动追捕蛇的踪迹。

“不,小心!”

我紧张地猛回头,以为迎面而来的是一条正在觅食的鳄鱼的血盆大口,或是一只坐山雕扑闪扑闪的水光透亮的威严的眼睛。要么,就一准是那个英国人老盖又在尖声惊叫、小题大做——其实不过是被蜘蛛网吓了个半死。反正,千万不能是蛇!

都不是。

坐在后排的一个蓝色大眼睛的金发小男孩,把脸从两个座椅之间硬挤了过来,提醒我我的林克左前方有个手持38级弓箭正准备发射闪电箭雨的蜥蜴大怪!他的眼神和威严或是惧怕毫不相干,他是想说:“姐姐,能不能也借我玩一下《塞尔达:荒野之息》?”

我这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谢天谢地,我已经在旧金山飞往北京的飞机上了。机舱温暖、干燥、狭小,如果不是考虑到它正在云层之间飞翔,你蜷缩在里面会感到相当安全。而那片神秘、广阔、危险的丛林,连同一整片南美大陆,都在离我飞速远去。除了逐渐消亡的记忆,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证明我曾经在那里待过:被白河日间毒辣的太阳晒黑的肤色很快会逐步白回来;被食人鱼、萤火虫卵、酸枣汁填饱的胃先是被秘鲁菜洗劫,继而又折服于墨西哥玉米饼夹一切,现在,正渴望一盘冬笋、芦蒿或是水芹——胃太善变,毫无担当;一箱子浸满了丛林里的泥土、每天会数次突然降临的雨水、船只缝隙里不断涌入的河水的褴褛衣裳——它们是最快褪去印记的东西,一等回到有水有电有手机讯号的世界,我就找了家洗衣房;那么还有什么呢?如此想来只剩下更加过分膨胀的勇气,和忽起忽落的想要离世界近一点、离生活远一点的好奇——且慢,这勇气真的膨胀了吗?我感到一片凉丝丝阴森森的东西盘上了后脖颈,正想呵斥那小鬼别来烦我,低头一看竟然是条绿油油滑溜溜的蛇。

“姐姐,你还是不愿借我Switch?”那小鬼狰狞的笑声回荡在机舱上空。

救命!

我从床头惊坐起,原来是一个梦。我是谁?现在是什么时候?我在哪里?黑暗中我花了好一会儿工夫逐一确认这几个问题,然后才重新钻回被子里:寒气让我立刻明白自己是在南方,准确地说,是我家。依照窗外的明暗推算,应是寅时。至于第一个问题,每每思及,答案总是语无伦次——当你离开人生游戏初始时的那一小片版图上路以后,只会愈加分辨不清自己是谁。

看上去,亚马孙真的已经从我的身体里消退了。连环佩叮当穿山越水的《塞尔达》都已经是过去时。在重新打开空白文档写上“亚马孙”三个字的时候,我几乎已经把那片雨林整个儿从头脑中抹除。而那仅仅是不到两个月之前的事。我厌恶所有冒险故事的结局:霍比特人打败了索伦毁灭了魔戒,回到了夏尔温暖狭小的霍比特人山洞里;哈利·波特解决了伏地魔然后顺利和金妮成家,在魔法部工作,育有三子;林克……我没有打通《塞尔达》的重要原因就是我知道结局是什么!林克打败了四大神兽,打败了加农,解放了海拉尔大陆,找回了他的记忆,然后和塞尔达公主过上了幸福平静的生活。总之,所有历经千险的英雄归来后都过上了幸福平静的生活,那块伤疤再也没有痛过。幸福平静当然挺好,可是,当我合上一本书,或是走出电影院时,总希望有人能够拍拍我:“嘿,别走,冒险才刚刚开始呢!”

这就是为什么每当我拖着行李箱疲惫地回到家,总要恍惚好一阵儿才能确认自己回到了人群中,重新习得文明世界的礼仪:如何接电话,如何维修热水器,如何组织一场聚会,如何同自己不喜欢的人打交道并让他以为你不讨厌他。而为了避免再度融入社会,我选择麻痹自己:一头扎进海拉尔大陆是一种办法,在虚拟世界继续探险;或者是睡觉,每天在梦中不同大陆的废墟上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不用担心醒来会看见——

蛇。

“那是一条灰白色的森蚺,有黑色的花纹。”

“天哪,幸好我起得比较晚。”

“放心,你在这里三天里总有两天能碰见它们。”

我像往常一样六点多醒来,在七点钟的早饭开始前就溜达到餐厅——准确地说,是吃饭的那间草棚,首先以帮工的名义视察一圈后厨,在食物被端上桌之前先帮大家义务试个毒,然后倒杯咖啡站在草棚门口,准备七点一到就摇响挂在门口的铃铛,通知所有人开饭。就是在这时,我听到了我们的向导阿杰和那对澳大利亚情侣的对话。

“什么森蚺?”我打断他们。

“嗨,没什么,今天早上我们的小船上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它已经被我们赶跑了。”阿杰轻描淡写地说。

我必须和你们形容一下我们的小船有多小,那就是,它太小了!这使得我们平时出去狩猎或是钓鱼时,时常不得不分为两支队伍:每条船仅容得下五六人,船尾会坐着一位船夫操控马达,船头通常坐着我们的向导。行驶在亚马孙河河面上的时候,必须小心绕过那些浮着大片水草的地方,以免发动机被水草缠上而熄火。如果这一天的雨量不够,水面降低,在穿行某些浅岸时,我们的船会随时搁浅。这时,就连向导阿杰和天不怕地不怕的砍刀大哥也只敢用船桨探入泥沼,帮助小船重回水路。因为在这片平静的水面以下,有无数的凯门鳄、食人鱼、黑海豚,以及,水蟒。

所以,虽然船总是不断渗入河水,坐在狭窄的小搁板上一点儿也不舒服,却没有一个人敢让自己身体的任何一部分离开小船15厘米。

可想而知当我听说早上醒来,人们发现一条森蚺盘踞在我们的小船里面时,那画面该有多壮观了。我们住的草棚也就在岸边20米开外的地方,每当夜幕降临,鳄鱼们就会搁浅在河岸线上休息。这时你靠近河岸,在高处用手电筒向下照去,就会看见一大片亮晶晶的东西——那是鳄鱼的眼睛。

我们的害怕没有太多必要。在这片无穷广袤的热带雨林,乃至整个地球上,最令人害怕的动物其实是人类。这就是为什么在这片雨林,我们的交通工具是这样破这样小的一条小船;我们最好的武器是一把无甚特别的砍刀——它甚至都不是用来对付生物,主要是为了在雨林穿行时,砍掉从旁逸出的枝条,开辟出一条供人行走的道路;剩下的装备,就是经验、智慧和勇气。雨林里的生灵将人类视为天字第一号大魔王,当我们的小船行驶的时候,水面以下的那些生物其实完全不会靠近,我们只能远远地看着水面泛着的白沫——那是在吐气的水蟒,炫耀性地跃出水面的黑海豚——我们总也追不上它们,以及每当我们靠近就迅速投入白河的凯门鳄。

“那真是……太遗憾了。”听了阿杰的话,我假装附和。对我来说,这事儿的惊奇效果远大于惊悚。不过,森蚺盘踞在一条小船上的画面仅仅在我脑海中待了三秒,我就把它置之脑后了。一天中最重要的时刻到了,我摇响铃铛。

开饭!

当然了,这也很可能是因为我并没有亲眼见到那一幕,才叶公不害怕蛇。

“对了,今天我们做什么?”我问阿杰。

“找蛇!”一旁的澳大利亚情侣抢先向阿杰建议道,他们显然才是真的遗憾的那一对。

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非要跟蛇过不去?!

我刚想反对,走近草棚的美国大哥以不容置喙的语气命令阿杰:“对,今天必须再找一次蛇,明天我就要走了。”这位大哥长得活像一头毛象,远远走来的隆隆声让你想不注意他都难。他是美国白人中让人讨厌的那一种——自以为是,又以自我为中心,经常以所有人都能听见的音量强奸阿杰的自由意志,活脱一枚巨婴,老实说我看他不爽已经很久。

我在这个小小的雨林营地待了有些日子了。这里没有手机讯号,没有互联网,几乎与世隔绝。不是我不愿意出去,而是来这儿一次太不容易了:从巴西进入,先飞抵倚傍雨林的小城玛瑙斯,然后坐车到码头,换乘船只,横穿白河与黑河的交界线,到达对岸雨林的边缘,再坐上几小时把人震得丢盔卸甲的小面包车——在几乎是沼泽的泥路上,然后再坐小船在迷宫般复杂的水路里弯弯绕绕,才终于登上小小一片的一个驻点。如此才不过摸到雨林的入口而已。文明是在来路中一点点被脱掉的,从目睹这些肤色黝黑、穿梭于密林间、赤脚踩在泥浆里的人开始。小船进入密林的路上,尚未有任何凶猛的生物现形,才认识不久的阿杰突然跳入河水,博初来乍到者一惊,那会儿我的确是张大了嘴巴蹦出一句“我去”。那时,我对雨林的凶险认识都还弥留于想象,这意味着惊惧的极点。这些日子以来,随着想象的迷雾被一点一点擦除,我自以为已经与所有的活物泰然相处,全然忘了世间万物还有一样生物是我尚未克服的。

“好,那就去找蛇。”阿杰拍板道。

这会儿我终于开始紧张了。我在坐立不安中吃完了本就味如嚼蜡的早饭。在亚马孙,我们吃的食物主要来自外界数天一次的供给。我来时就随同几大袋面包、奶酪、冻牛肉、冻鸡肉、蜜瓜、饼干、啤酒构成的口粮一起漂洋过河,当时压根儿就没想到和我一起坐在船头的这些看上去实在让人无甚胃口的东西就是我未来的食物。我以为雨林地大物博,动植物丰富,各种飞禽走兽植物菌类都是现成的山珍野味,完全可以自给自足——事实证明,这只是我对印第安人的误解。我们抓住过犰狳、凯门鳄,观望过树懒、坐山雕、海豚,看见过美洲豹的脚印,嗅到过雨林最毒的毒蛇分泌物的味道,钓食人鱼是其中最轻松的活动。每一次我都兴高采烈,以为这些可怜的生灵将出现在中午或晚上的餐桌上,它们的骨架或是皮肤组织将成为战利品的一种证据,挂在几十年后我位于古巴的别墅——就在海明威那栋的隔壁——的墙壁上。但最终只有食人鱼被我们大快朵颐,其余生物只不过配合一下我们这些野生博物学爱好者的浅薄观察和(主要是)虚荣心的满足,就被重新放归雨林。

“所以,你去吗?”同伴斯诺登问我。

面对他对我一路上过于蓬勃的胆量的信任,我咽下一口胡萝卜。“当然。”

八点一过,我们整装待发,在岸边集合上船,经由水路向雨林深处前行。说是整装待发,实际上,只有第一天是整装待发,按照官方旅行指南的建议,我们应当着长裤长袖、运动鞋,做好防晒、防蚊和防雨等若干种准备。我们的营地有两位向导,除了阿杰之外另有一位女向导小梅。但无论阿杰还是小梅,都更近似于一位掮客,真正与雨林关系密切、深不可测的带头大哥是砍刀哥。顾名思义,砍刀哥使得一把好砍刀,刀不离手手不离刀,在雨林间穿行如风,游动如影,为我们这些门客开辟道路,保驾护航,从不说话。主要是因为他只会说巴西葡萄牙语。于是,第一次向雨林深处探险时,所有人都老老实实按照官方指示武装到牙齿,就连我这样一向随便的浪客也穿上了唯一一条长裤——那是我从家出发上路时直接穿着的一身睡衣。然后我们像傻子一样跟在穿着汗衫裤衩和人字拖的砍刀哥身后,这着实伤害了我们的自尊。再之后的行动,我们身上的装备都开始心照不宣地减少。除了那位来自英国、说话带转音的哥们儿老盖,他连餐具都是自带的,每天在那间简陋的草棚里吃饭,会把它们成套地整整齐齐地摆在桌上,像要进行什么魔法仪式。我不由得怀疑他还有成套的丝绸睡衣和三条以上不同花色的泳裤。这样的猎捕行动,更适合他的打扮是一套浅绿色童子军服,配红色三角巾。

我从阿杰那里学到的有关雨林最重要的知识是,“有毒的蛇在地上爬,无毒的蛇在树上走”。这是因为有毒的蛇并不害怕和其他地面生物狭路相逢,比如,人。“所以,走路的时候注意你们的脚下,如果不小心踩到一条毒蛇,那你就死定了。”有一些蛇有着和雨林地表相近的掩护色花纹,分辨起来就更加困难。阿杰说,这一带最毒的一种蛇,可以让你在两小时内死亡,而去玛瑙斯的医院至少要花上三个钟头。学到这个知识后我的眼睛就没离开过地面。我与蛇狭路相逢的画面成为一个悬而未解的谜,盘踞在我的眼前,是我完全地进入这片神秘的雨林前的最后一台护城炮塔。有好几次阿杰和砍刀哥都嗅到了毒蛇的气味,提醒我们它就在附近。还有更多次,我们在路上看到蛇褪下的蛇皮。可我依然没有与它正面相逢——我既小心又几乎是盲目地在雨林中行进,眼睛既徒劳地在盘根错节的树上、地面上、半空中寻找蛇的踪迹,又害怕真的看见一条蛇。假使它真在我的必经之路上,我与它彼此不知地擦肩而过岂非更好?

而现在,我们终于要施展人类无耻膨胀的勇气,像我们去猎捕鳄鱼、树懒和山鹰那样去主动追捕蛇的踪迹。这让我陡然增长出一种奇怪的安慰,像是终于走出讳疾忌医的大象的房间,去做一场开颅手术:一旦我真正地看见一条蛇,我也终将克服它。

我们沿着河岸线徐徐前行,目光盯视着岸边那些巨大的彼此纠缠的榕树,运气好的话,或许我们可以直接发现一条蛇。前几天我们去寻找树懒的时候,也是这么做的,它们是严格的植食者,以树叶、嫩芽和果实为食,一生可能都不会下地。我们花了许久才找到三只正在避雨的树懒,它们冷冷地挂在那里,仿佛与几米之下的这些生物不同处一个世界。

小船靠岸,阿杰选择了一处蛇最爱出现的地方带我们进入。那些藤蔓错综复杂,实在难以分辨有没有蛇盘踞其间。

砍刀哥说了一句什么。“我们最好分头行动。”阿杰翻译道。

“分头?”我大吃一惊。

“这样概率才会高呀。”阿杰说。

砍刀哥误会了,我可不是什么找蛇的好手。但眼下,所有人都已听从阿杰的建议四散开来。我老老实实找了一个空阔的地方待着,假装加入这场找蛇的战役,并且保证自己待在砍刀哥足以在三秒钟内赶来救援的距离内。

“喂,你怎么站着一动也不动?”斯诺登问我。

“因为……”我有些尴尬,“我好像闻到什么了!”我抬头聚精会神地观察距离我一千多米的树干。

斯诺登是我这趟亚马孙之行的同伴。和我不同,幼时在乡间成长的斯诺登有许多捉蛇的经验。对他来说,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童年游戏。对我来说,这就是地狱。我手无寸铁,但我不甘示弱。

“啊呀——”

忽然,我听到一声尖叫。

所有人从不同的地方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一齐向尖叫声的方向快步而去。我识出这是老盖的声音——还能是谁呢?我刚想迈出步子,又立即收住了腿,等到其他人都围了上去才慢悠悠地晃过去,假装自己像奔赴疆场那般刚刚赶到。

原来只是一张蛛网。老盖不幸地一头撞上了那张蛛网,他一脸嫌恶的表情,试图把那些看不见的蛛丝从脸上弄下来。“真是倒了血霉了!”毒蜘蛛我们前一天才抓过,阿杰生动地给我们展示了蜘蛛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及它喷出毒蛛丝的过程。

见他没事,大家又四散而去。

半个时辰过去了,我们依然未能找到一条蛇。阿杰带着我们穿过一片泥泞的稻田,来到另一片林子。这会儿开始下雨了,我们都没有穿雨衣,已经习惯雨林这随心所欲的脾气秉性。

“这下麻烦了,下雨的话就更难找了。”阿杰眉头紧锁。

听了这话,我心里竟有些失落。

我深刻地记得那些克服人生所惧之物的时刻。它似是不知不觉来到的,你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害怕了。无法预知,只能回望:蟑螂,它曾是我童年在爷爷奶奶家成长时去厨房不敢轻易开灯的缘由,等到大学时,我已经习惯它在半夜爬上我的桌子,和我一起读《玻璃球游戏》;青虫,那是我中学上学路上只敢在道路中间行走的理由,因为家门口青虫成灾,我为此拨打市长热线请求有关部门来解决此事才罢手,后来在墨西哥时,它们已经成了我的下酒菜;壁虎,重返北京独自居住的夏天,壁虎常光临寒舍,我试图拍照发给朋友求助,也只敢用调焦的方式靠近,次年夏天,我已放心聘用它们取代我的驱蚊液。随着我发现世间令我惧怕之物逐一减少,我非但没有感受到某种胜利者的信心,反而有一些惆怅。可能是一种类似独孤求败的孤独。

唯独蛇。

我试着用行为疗法克服这一最后的顽物:每到一处陌生地,我总要去动物园拜访,逼迫自己在爬行馆的玻璃窗之外凝视着它们。然而,你凝视毒蛇,毒蛇总不会凝视着你。况且还有一层玻璃。直到在哥本哈根的动物园——那个动物园以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自然主义设计闻名世界,所有的展馆都尽量遵循开放式设计,让你感到并不身处在独独观看的位置,也身处在被观看、被触摸、被猎捕的位置。你可以沿路而下走入一片沼泽抚摸大象,也可以在离老虎极近的位置听它打呼的声音,你们中间只隔着低矮的泥墙。我不知道动物园的设计者用了什么办法打消动物把人作为食物的想法,抑或他们也只是随缘。当打开爬行馆的大门,发现自己站在森林小径,蜥蜴从面前飞快爬过,头顶的枝叶中似乎正盘桓着一条活物……我直接崩溃,吓得抱头蹲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在坐着儿童车嬉笑的碧眼女娃娃和她的白胡子老爷爷的掩护下鼠窜出门。

眼下,雨势渐大,蛇的影子半点儿也瞧不见,我们似乎就要打道回府,我竟然十分失望。好不容易上了一次战场,连一发子弹都没有向我射来,战争就结束了?我还惦记着和海明威做邻居这件事呢。

阿杰没有出声,仍在一处一处地寻找。

到达玛瑙斯的那一天大雨倾盆。因为是圣诞节,这座小城里没有一家餐厅开门,我和同伴饥肠辘辘地叫了一辆Uber在城市里转悠半天,最后仍然只能回到大雨中的酒店,在外卖软件上选了为数不多的一家还在供应食物的餐厅,点了一条大鱼。鱼是这座城市的主要食物,大盖巨脂鲤鱼(Tambaqui)是这里最有名的品种之一,这种出产自亚马孙河的淡水鱼,体长可达1.1米,最重可达44公斤。吃这种鱼,最典型的吃法是将鱼分开,用盐、大蒜和柠檬腌制,腹内填入藜麦和香蕉,或是洋葱、西红柿等蔬菜内容物,然后烤。一条大鱼往往供一桌人分享,鱼上桌时会有藜麦、豆类、蔬菜沙拉等各式配菜,同鱼肉一起放入盘中,让鱼肉卷上配菜一起入口。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最娇嫩的鱼,可惜,我是在即将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才吃到。玛瑙斯是巴西亚马孙州的首府,地处黑河和索里芒斯河(亚马孙河支流)交汇处,是巴西人口第八多的城市。它还有另外一些称呼,比如“亚马孙心脏”“森林之城”。是的,造访这座小城的游客,几乎百分百不是为了在此停驻,而是为了驶向那片更深处的无限广袤的雨林:亚马孙。

玛瑙斯本是一座因发达的橡胶业而出名的城市,在橡胶业兴旺的时候,那些靠这个产业发了财的商人在市中心斥巨资建造了一座歌剧院,即亚马孙歌剧院。歌剧院的修建计划于1881年提出,目的是使玛瑙斯成为巴西文化艺术的最高殿堂。剧院的建筑材料采购自世界各地——来自阿尔萨斯的天花板,来自巴黎的家具和针织品,来自意大利的大理石台阶、廊柱和雕塑,来自英国的钢制品等,几经周折,前后经过17年才修建完成。1977年,德国导演维尔纳·赫尔佐格决定拍摄一部讲述20世纪初南美秘鲁的空想主义者的电影,这部电影就是著名的《陆上行舟》,而片中的歌剧院便是玛瑙斯的这座亚马孙歌剧院。

如今,橡胶业早已没落,亚马孙歌剧院还在上演着经典剧目,大多可免费入场,是当地人休闲纳凉的去处。支撑玛瑙斯的,除了旅游业之外,主要是电子这样的轻工业——实际上,它已经成了中国人的轻工业“殖民地”,中国的商人在当地开发大量的代加工厂,一如在巴西的其他城市。我在里约热内卢参观贫民窟时,贫民窟的向导不停感叹:“我们是曾经的金砖四国,可如今你们把我们远远地抛下了。”

“我在这里已经干了七年了。”一次午饭,阿杰告诉我们。这个营地以及这一片雨林,都隶属于他的老板。事实上,他的老板才是我们寻访此地的真正目的。我们最开始在距离巴西利亚三小时车程的一个村子听到他的名字。“那是一位传奇人物。”村子里的人告诉我们。这位大佬二十岁出头的年纪便因挖掘金子和钻石暴富,后来制毒,拥有一大片古柯林,再后来金盆洗手,读了一个地理学的学位,盘下了一片雨林,同政府合作,开发和保护雨林。

阿杰在他的公司工作,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安排并带领我们这样的访客在雨林短暂停留。像这样找蛇钓鱼的活动,他已不知重复多少次。我猜比他更疲倦的是那些被一次又一次抓住又放生的动物。“又是这群傻子。”它们大概这样想。从这个角度来说,我痛恨自己,也清醒地知道这里并非真正的亚马孙。真正的亚马孙在更幽深处的无人区,在那里,人并不像他们自以为的那般厉害。

这是阿杰与我们为数不多的谈心时刻,大部分时候,我们都在各自的角色里表演。“那你有什么打算?”我问。

“我想辞职,然后自己做老板。”阿杰说。

尽管来了一些日子,我们却始终没有见到这位神秘的大老板。大老板很忙,这片营地只是他的一小部分财产。

“哎哟。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去?”老盖捂着脸呻吟着,不知道是他的心理作用还是那片蛛丝真的有毒,反正他看起来不太好。美国大哥哼了一声,假装他不存在似的,嘟囔着:“我今天必须要看到蛇。”只有那对心地善良的澳大利亚情侣同情地递给老盖一些消毒纸巾。

我曾写过一篇小说,题目叫《看蛇》,讲的是一群貌合神离的同事一起去动物园看蛇的故事。那场景与现在相似极了。如果按照恐怖片的套路,老盖这样的角色应该是第一个挂掉的,蛮横自我白人至上主义的美国大哥则是倒数第二个挂掉的。最后会留下男女主角和一位桑丘·潘沙,桑丘会为了保护男女主角而成为最后一个挂掉的人。

雨不知何时停了。

大伙儿的劲头都疲了,散在各处。我走到砍刀哥身边,找他借烟。他拿出烟纸和烟丝,给我卷了一根当地土烟。没有过滤嘴,因而抽起来格外冲头,一口下去我就晕了。恍惚中,我似乎站在《现代启示录》男主角穿越越南丛林后的河流尽头,他要找的传说中疯了的上校正在那里等他。

“孩子,你终于来了。”我听见毒枭大佬这么跟我说。

事实上,我们最终与大佬相遇的画面是这样的:在从亚马孙回文明世界的路上,我们从船上下来转而准备坐面包车时,码头上,大佬正在亲自帮忙搬运一箱箱货物,如我们进入雨林时所见,那些货物是他们接下来的口粮。“大哥,我终于见到你了!”我兴奋地和大佬行吻面礼。

“你好。”大佬大腹便便,笑容可掬,不像一个学者,也不像一个毒枭,像我的叔叔。

“这是我的朋友斯诺登,他曾为美国信息安全部门工作。”我这样介绍道。

“那你真是碰对人了。我曾经就在你们的通缉名单上。”大佬说。

现在,我抽完了那根烟,已经把蛇的事情忘了个干干净净。

“我找到了。”阿杰平静的声音突然响起。

我们一点一点聚集过去,顺着阿杰的目光抬头看向一棵树的上方。就算如此,要立刻找到那条蛇也不容易。我移近一步,又退后半步,调整了好一阵方位,才终于看见它的样子:

那条蛇有着青绿色的背部和白色的腹部,盘绕在树枝上,有五六米长的样子,听到响动声,它开始朝着树枝的更远处移动。

人们伴随着它移动的速度发出唏嘘声。砍刀哥找到了一根长长的木棍交给阿杰,两人爬上那棵树,准备设法把那条蛇弄下来。

我退后了几步站着,看着他们的行动,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我知道,我将再次学会一种名为亚马孙的伤感。

2018/2/24,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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