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经昨日之事, 今日还敢来狩猎的人没有很多,姜谣看见慕容清那刻,还有些惊讶,“哟, 七殿下是去林子里练箭术的?”

一天接一天的准时去, 却又猎不到什么东西。

慕容清:……

他真的很不想跟姜谣说话。

“姜小姐管好自己。”

许是已经跟姜谣撕破脸了, 慕容清对她脸色并不大好,就连她怀里的宋暮云也只是冷淡的扫过一眼, 继而骑马离开。

若非知道梦里慕容清有多疯,姜谣还以为他不喜欢宋暮云了。

她低头看向怀里人, 一身红衣, 连口脂都特意选了有些红的颜色, 十分明艳耀眼。

“真好看。”

她忽然在人耳边低叹一声。

宋暮云脸颊立马红了。

马被人夹着马背缓缓跑起来,宋暮云没有坐直身形, 而是微微放缓了力道, 将自己靠在姜谣怀里。

她这边慢悠悠闲庭散步般驱着马走,另一边却有人急急追上来, 唤了姜谣一声,是步军副尉孟黎初,姜谣还去她那看过画本子。

孟黎初怀中竟也带着一女子。

不同的是她怀里的女子被裹的严严实实密不透风,孟黎初怀里的女子却衣着单薄,甚至隐隐能看见半个雪白肩膀,脸被冻的发白, 她将自己紧紧塞进孟黎初怀里,仿佛这样就能取暖般。

姜谣没开口, 倒是孟黎初先摸了怀中人圆润的胸脯一把, 指使她, “这是姜家大小姐,还不快叫人?”

那人含羞带怯的眼睛落在姜谣身上,这才开口,声音透出浓浓的哑意,像是喊了太久所致,“姜小姐安。”

姜谣微点头,“嗯。”

然后又低头抱紧了宋暮云。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孟黎初玩的还挺花的。

孟黎初虽有些不敢见姜谣,但没想到今日姜谣会跟她一样带了人进狩猎林,还都是女子,这不正说明姜谣与她爱好相同?

若能讨好得当,日后说不定可以邀姜谣一起玩,姜谣是宰相之女,她们一道玩,也可有个照应,咳,主要是让姜谣照应照应她。

“渴不渴,要不要喝口水?”

才出发没多久,姜谣已经低头开始关切人了。

她把她照顾的很好。

宋暮云带着自己毛茸茸的领子,又蹭了蹭姜谣下巴,“才刚出来,我不渴的。”

孟黎初默默看着,忽而觉得到了时机,含笑开口,“这就是宋大人的独女,暮云小姐?”

姜谣听她唤暮云,忍不住皱了皱眉,她玩的花,又喜欢女子,可得离暮云远一点。

“还记得我上次在月上坊也是看见您和暮云小姐在一起。”

“她姓宋。”

姜谣低低提醒一声,孟黎初一愣,很快反应过来,“好,原是宋小姐。”

“您上次来寻我看了那些个画本子,回去后可与宋小姐试过了?”

她以为姜谣看那些,定是对女女之事感兴趣的,这人一旦开窍了,不得找人来试一试?

她素日与宋暮云最亲近,形影不离,为其甚至能得罪当朝皇子,定是尝过她的滋味了吧?

姜谣一脸懵,一开始并没有反应过来孟黎初在说什么,等反应过来她所指的画本子是何物后,脸色瞬间变了,“你有病吧你!”

说罢,她用马鞭抽了马屁股几下,疾驰而去,留下孟黎初吃一嘴的灰尘,还没反应不过来。

娘的聊不下去了,再聊暮云都知道她看那些不正经的画本子了!

万一误会她可怎么办?

她拿她当朋友的真心,天地可鉴!

那马一下子奔的极快,将宋暮云吓得小声惊呼,身子软倒在姜谣怀里,她不抓马毛,反去抓姜谣的袖子。

“你慢一点,方才的大人说什么画本子?”

她还记得那大人,仿佛是在月上坊见过的,烟妗的客人。

当时她还去烟妗那看了画本子呢,姜谣原也去看画本子了吗?

那她们岂不是……心有灵犀?

宋暮云低头想着。

脸颊飞上红霞,已经开始羞了。

姜谣轻咳一声,努力正色道,“什么画本子,不就是一些才子佳人的故事,你都看过的。”

她总带着宋暮云看话本。

宋暮云如今十分了解她,一看她这样就知道她说的不是实话,娇嗔道,“真的?我才不信呢,什么才子佳人的画本子能跟我用?”

姜谣浑身僵硬,再吐不出一个字来,暮云听的可真仔细。

她将人揽紧了,寒风像刀片一样刮过面颊,也将她一颗心刮的七零八落的,她能怎么说,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QAQ。

“再抱紧一点。”

宋暮云给自己洗脑过,姜谣不懂情爱,不肯进一步,那就只能她来。

她要抛掉所有的礼义廉耻,抛掉所有的羞涩,去勾她,总不能,任由她和别人在一起了啊。

总要试一试的。

“哦哦。”

姜谣很听她的话,基本是她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眼下被人紧紧裹着,宋暮云久违的安心。

“呀,那有一只小兔子在吃草。”

甩开孟黎初,进了林子,她也不再拍马屁股了,带着人慢悠悠闲逛,听见她的声音,下意识拔出一支羽箭,凌厉的目光看向兔子。

却不想怀里的红衣仙子立马按住她的手,“哎,你别,它还在吃草呢。”

姜谣:……

“我知道她在吃草,所以现在打它不是正好吗?”

姜谣不懂,这才是最不费力的大好机会呀。

可小仙子立刻就不高兴了,“你怎么这样心狠,它吃草吃的好好的,为什么要打它?”

……

“不是你要吃兔子肉吗?”

宋暮云扭头软软的看她,“那我现在又不想吃了,你不许打它。”

她被姜谣宠坏,只敢对她这样娇娇气气。

姜谣懂了,是小仙子又发善心了。

她不想惹小仙子生气,只得认输,把箭收回箭筒里,高举双手,“好好好,我不打它,你是喜欢兔子?”

“嗯,看起来很乖。”

姜谣听见乖字,伸手揉了揉宋暮云毛茸茸的后脑勺,哄道,“没有你乖。”

宋暮云又扭头,这下连半个身子也扭过来了,声音娇娇的,眼眸带着水汽,问她,“我乖吗?”

“嗯。”

得了肯定的答案,她立刻勾唇笑起来,很高兴的样子,又整个窝进姜谣怀里,“我没有很喜欢兔子,只是觉得她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很乖巧。”

小姑娘眼神温柔的看着兔子,姜谣也没驱马离开,而是陪她一起看着。

过了一会儿,怀里又响起女子如水柔软的声音,她说,“姜谣,你吃东西的样子也很可爱。”

姜谣:???

她有些震惊的向怀里看去,片刻,脸上涌起些许尴尬,显然是想到了自己粗犷的吃东西方式。

她也是跟边关将士同吃同住过的,好的不学学坏的,虽然吃的并不算十分难看,但跟可爱应该也是没什么关系的。

“不许故意拿话刺我。”

姜谣对自己吃饭究竟可不可爱很有自知之明,还以为宋暮云是在拿话刺她。

“哪有刺你了,我说的是实话啊。”

她声又轻又缓,渐渐低头,只露出那半张白净好看的侧脸,与纤细修长的脖颈。

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她终有一日也明白了。

若是从前,遇见姜谣这样的,她只会觉得这女子那般吃东西,实是粗俗无礼,可现在看多了,越发觉有几分可爱。

且越看越喜欢。

那兔子明明生活在野外,却傻得很,没甚戒心,直到吃饱了,才当着她们的面蹦蹦跳跳离开。

姜谣拉紧缰绳,驱着马带人离开,脸上红晕仍未褪去,从前她是脸皮子最厚的,遇见暮云后,不知从何时起,她也开始喜欢脸红心跳了,“给你打只野雉好吗?”

“嗯,我都听你的。”

她靠在姜谣身上,能感受到身后女子虽有力,却柔软的身体。

很快,她们遇见了一只野雉。

野雉其实就是野鸡,长得倒丑,但小小的,吃起来味道不错,皮肉很嫩,炖汤也很是鲜美。

姜谣正准备举箭,又被拦住,“姜谣,你快看,它下蛋了!”

姜谣:……

“嗯,下蛋了,我们要不把她的蛋也捡回去一起吃?”

她提议。

谁曾想又被小姑娘瞪了一眼,小姑娘不敢置信说,“你怎如此狠心,那是它的孩子!”

姜谣:……

面无表情,“哦,所以我们……”

姑娘小小声,凑在她耳边说,“我们走吧,别打扰它生孩子了,动静小一些。”

姜谣:哦,我家姑娘那无用的善心。

“好好好,听你的,都听你的。”

姜谣再度举手投降,勒马往反方向去。

进林子半个时辰,她们就闲逛了半个时辰,什么猎物也没打上,碰见慕容清时,两人的篓里都干干净净。

慕容清本看见姜谣下意识就要走,忽而瞥到她们篓里也和自己的一样,什么都没有。

嘴角立马勾起一抹邪笑,嘲讽似的,“姜小姐不是箭术超绝,怎么什么也没射到?”

宋暮云心虚低头,她是知道姜谣箭术好的,什么也没射到,这全赖她,她无法看见那些个活生生的东西在自己面前死去,她会于心不忍。

她也知道自己这样十分伪善,没想到害姜谣被人笑话了。

宋暮云神色有些不悦,是对慕容清的。

姜谣却不觉得自己被人笑话了,只是懒洋洋将宋暮云抱在怀里,一下一下轻抚她柔软扁平的小腹,低头看着她与人说,“七殿下,大哥别说二哥,我就算不带一只猎物回去,皇上也不会对我心生不满的。”你就不一样了,皇子里的骑射倒数第一。

“对了,您与李小姐的事可是要定下了?若得空,请我去喝杯酒吧。”

姜谣昨日就看出他和李溪亭间不对头了。

慕容清闻言却大惊失色,下意识看向宋暮云。

然宋暮云只是依偎在姜谣怀里,多余的半个眼神也没有分给他。

慕容清握着缰绳的手越来越用力,手背青筋暴起,显然已忍耐到极致。

面色却丝毫不变,“自然,还望到时,姜小姐可以赏脸。”

说罢,他眼睛死死盯着宋暮云,自己也不知自己在等什么,只是想着,能看见一点懊悔心痛也好。

可是,没有,宋暮云神情始终不变,甚至晃了晃姜谣的手,与她撒娇,“走不走呀,我不影响你了,我们随便打一只猎物就回去好不好,我饿了。”

“好,走。”

她看向慕容清,“到时本小姐必定赏脸,殿下且先慢慢逛着,我家姑娘乏了,我得快些带她回去。”

说完也不等慕容清回复,她驱马转身离开离开,途中低头温声询问宋暮云,“渴了吗,壶里还有水,要不要拿出来给你喝?”

慕容清从后面看两人如此姿势,顿时目眦欲裂,他不知道她们在说话,只觉得像是在……亲吻!

光天化日之下,姜谣,该死的姜谣!

她竟敢抢他的女人,还与他的女人做这等有违阴阳之事!还当着他的面!

女女相恋,本就为世人所不容,他虽恨极宋暮云,却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沦落这等被人唾骂的境地里……

宋允骞若活着,也是绝不会允许的!

慕容清眼里狰狞出血丝,他仿佛为自己寻到了理由,倏而从箭筒里取出一支羽箭,用上自己所有力气,拉开弓弦,对准姜谣,然后蓄力,猛的将箭送了出去。

姜谣早听见身后有箭风了,但那箭不是冲着她来的,她连头都懒得回一下。

果然,箭从她身边过去,直直擦在一颗树上,离她很远。

这时姜谣终于回头,淡淡看着身后不远处搭着弓弦,满目呆滞的慕容清,嗤笑,“殿下的骑射,确实要好好练练了,驾。”

她驾马离开,徒留慕容清看着那支箭,心里几乎要气到炸了。

为箭偏的这么远,也为姜谣那轻蔑的一眼。

“方才怎么了,你为什么突然和慕容清说话?”

小姑娘耳力不行,什么也不知道,被她护在怀里,模样乖巧。

姜谣揉了揉她的手指,朗声道,“慕容清射出的箭准头不好,我嘲笑他呢。”

宋暮云两只手都抓住姜谣的手指,捧在手心把玩,含笑道,“他的准头自然没有你好,我见过你射箭,很威风凛凛,比慕容清射的好多了,你的鞭子也用的比他好。”

“啧,别夸,别夸,你这样我会骄傲自满的。”

姜谣被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手指放人家怀里,任她作弄。

“你可以骄傲自满,你本来就很厉害。”

宋暮云是真心实意这样觉得的,姜谣是她心里最厉害的人,比慕容清厉害多了。

慕容清若非生作龙子,还不知道有多无用呢。

“今日说话怎么这么好听?”

她低头问宋暮云。

宋暮云不回,却捏了捏她的手心,眼里闪过一道暗芒,忽而感叹道,“你的手好热啊。”

姜谣刚要说习武之人都体热,下一秒,掌心触及一片冰凉柔软。

宋暮云把她手按在自己脸上了,她的脸柔软却冰冷,在她掌心蹭上两下,终于被传了些许温热。

手的主人浑身僵硬,不大好意思低头看她。

最后两人也没猎到什么东西,宋暮云几乎看什么都可怜,不忍心,她也知道出来一场,该带点什么东西回去的,可兔子很可怜,野雉很可怜,小鹿很可怜,狐狸也很可怜。

每一只都不忍心,她不忍心,也不说出来,只是可怜巴巴的看着姜谣,然后闭上眼睛,说自己不看,叫她快点,姜谣哪有办法,最后只得大手一挥,将弓和箭都收了回去。

无奈道,“罢了,你只当今日是出来看风景的,回去后我们蹭别家的猎物也可。”

宋暮云睁开一双水润的眸子,乖乖看着姜谣,“那我们不杀它们了吗?”

“你不是于心不忍吗,于心不忍,就不杀了,也不是非得杀,我们可以吃现成的。”

小姑娘心软,仅限于自己不能亲眼看着,看不见就没事。

宋暮云闻言赶忙点头,脸颊又晕红了一些,小声说,“好,你待我真好。”

姜谣待她向来都是极好,极疼宠的。

“这就算好了?”

她是话本里的女主,本就该被人碰在手心宠着的。

她这样待她,还算不得好。

两人行至一片更浓密的林子,这儿景色不错,很是幽静,反正是带人看看风景,她就带着宋暮云进去了。

然而……行没多远,她们听见了奇怪的声音,就在不远处浓密的枯草里。

似有水声潺潺,然后是女子的声音,十分邪魅似的,“现在还冷吗,早说了,本官收拾你,一根手指足矣。”

姜谣:???

她在说什么?

下一秒,又有女子似痛苦似欢愉的声音响起,含含糊糊,仿佛在说什么不冷了,要死了……

等等,要死了?

我操,不会有人在老娘面前偷偷杀人吧!

宋暮云还竖着耳朵偷听,姜谣忽然大喝一声,“何人在此行凶,莫不是不想活了!”

话音刚落,枯草发出大动静,里面的人像是被惊动了,女子娇媚的声音变得尖利极了,惊叫出声,这下没有欢愉,只剩痛苦了。

孟黎初披着一件衣裳从里面滚出来,看见是姜谣在外面,才松了口气,颤抖的身子微微停下,雪白胸脯半露,指尖沾着些许不知名水色,拱手道,

“原是姜大小姐,我还以为是谁呢,真真是吓死了。”

若是给旁人看见了,告去上头,她敢在狩猎林里行如此淫.乱之事,怕是这官运也就走到头了。

姜谣不知何时从腰间取下软剑,直直对着孟黎初,脸色冷淡凶戾,“你在里面做什么,还有一个人呢?”

她听见有两人的声音。

孟黎初不敢挑衅她,忙对里面喊,“珠儿,还不快出来!”

那名唤珠儿的女子,模样凄惨,简直是从里面爬出来的,穿着一身粉色衣裙,却衣衫不整,香汗淋漓,圆润的肩膀露于人前,面色痛苦。

宋暮云抓紧姜谣的手,有些担忧,“她怎么了?”

姜谣也眯着眼睛看向孟黎初,“她怎么了,你们在里面做什么?”

孟黎初觉得姜谣在装傻,看了她家这么多画本,却说不知道她们在里面做什么?这怎么可能!

她低着头,一面被冻的瑟瑟发抖,一面咬牙说,“姜,姜大小姐,我们还能做什么,不过是寻常女女那档子事儿罢了。”

姜谣皱眉,宋暮云又拉了拉她,在她耳边小声说,“这位大人不是磨镜吗?”

于是姜谣了然,但你是磨镜你也不能光天化日之下做这种事啊!你不能回屋做吗?

她又愤愤不平,用剑指了指珠儿,又问,“那为何她刚刚说自己要死了?”

还是不理解,你干事儿就干事儿,要是不说自己要死了,谁会管?

孟黎初神色更加尴尬,“这,这,女子在床上,被作弄到深处时,不都是这么说的吗,姜小姐试试便知。”

她暧昧的眼神在姜谣与宋暮云间来回流转,姜谣险些一剑劈了她。

“本小姐对这等淫靡之事,深恶痛绝!你若非在此动用私刑,她又为何面露痛苦?”

姜谣很难以理解,难道女女交合,竟是这般疼痛的吗,可她看画本子里不是这么画的啊!

画本子里,分明说那些女子都是欢愉的,说女人比男人更懂如何让女人快乐。

这就是所谓的快乐?

姜谣有些许错愕,盯着地上伏首,几乎起不来的女子,她甚至裸露着雪白的大腿,整个人被冻的微微发颤。

孟黎初回过神来,她那些个画本,姜大小姐可能一点也没看进去。

她只得勉强挤出一丝笑脸来,“是,是方才您忽然出声,惊了我,我才不小心莽撞使力,弄疼了她。”

她技术很好,若非这种意外,怎会将人弄疼?

姜谣嘴角轻抽,原来还怪她。

“算了算了,下次再有这种事你们回屋做去,别脏了别人的眼,给她披件衣裳把人带回去吧,我们走了。”

她低头与宋暮云说了句“别看”,就骑马带她离开,孟黎初抹了一把脸,只觉得晦气极了,本是想邀姜谣一同加入的,人家不愿意也就算了,好不容易找到这个四处安静的好地方,竟还能撞上她,丢人至极。

姜谣深怕此事脏了纯洁无瑕小仙子的眼,赶忙带人骑马出去了,这狩猎林既不狩猎,也没什么好玩的,还是赶紧出去的好。

自得知那两人在做什么起,她心跳如鼓,姜家大小姐虽混不吝,但也从未见过活春宫,更别提是女子与女子的。

“你,你今日所见,能忘便忘了,早知她们在里面,我就不带你进去了。”

姜谣颇为懊悔。

觉得是自己污了仙子。

宋暮云靠在她怀里,耳边几乎能听见她如鼓的心跳声,但如果……她将手放在她胸口,大抵就能发现,她的心与她跳的一样快。

“为何要忘,欢爱乃是常事,无论男女,不是吗?”

姜谣握着缰绳的手紧了紧,诧异低头,她以为暮云会对此事深恶痛绝,内心羞涩,绝不愿提及,毕竟梦里她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她表现的对男女之事厌恶极了,一边爱着慕容清,一边对男女欢爱万分排斥。

那,一轮到女女欢爱便成常事了?

姜谣忽然觉得自己对女主有什么误解。

她没有握缰绳的手,突兀的握住宋暮云的腰,将人捏的软倒在自己怀中,嘤咛一声,叫她轻些,她才骤然反应过来,又松了手。

“罢了,无事,你这样想也行,你说的也没错。”

姜谣心下莫名有些慌,几乎不知该如何答复了 。

宋暮云乖乖仰起头,看着姜谣线条凌厉的下颌,问她,“你厌恶女女之事吗?”

这下轮到姜谣用力的手背近乎暴起青筋了,她总觉得,一旦自己答错了什么话,她的以后将完全改写。

姜谣许久未答,有人握着她的手指晃了晃,声音娇软,“问你呢,你怎不说话了?”

她一点也说不出话来。

好半晌,在宋暮云的软声催促下,姜谣深吸一口气,抬头看着远方朦胧的山景,咬着牙,仿佛十分艰难似的一字一句吐出来,“我,不厌恶,你问这个做什么?”

她甚至不敢低头看她,直到宋暮云不知道什么时候,坐直了身体,再抬头时撞到了她下巴不说,两人还离得极近,她盯着姜谣的脸色不放,与她说,“姜谣,你可有心悦过哪位公子?”

方才不是还在聊女女之事吗?

姜谣有些心慌,老实的摇摇头。

宋暮云眼睛一亮,“从未有过吗?”

“从未。”

“那你有没有想过,许是你并不喜欢男子,你喜欢的是女子呢?”

一声接一声的惊雷噼里啪啦在姜谣脑子里响,险些炸的她眼前一黑,她心想,可我也从未喜欢过哪个女子啊?

刚想完,低头对上宋暮云红润的丹唇,似水温柔的眼睛,她霎时又不确定了。

作者有话说:

谣谣:我想,我大概有可能是喜欢女子的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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