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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4.
大家彼此认识后,倒是没再出什么让于淮瑾尴尬的事,商量了一下旅行餐车上可以做的食物以及需不需要通过微博吸引粉丝来购买,诸如此类的一些决定。
节目组给他们五个人只设计了三个房间。
两位女士住一间,小偶像想跟赵之恒住一起,可是被赵之恒拒绝了。
小偶像瞪着双好看的眼睛,委屈得不得了。
被拒绝的羞恼于淮瑾能理解,尤其是被赵之恒拒绝。
赵之恒拒绝别人的时候从来不会考虑到身边有没有外人,会不会让人难堪,而且语气尤其认真严肃,不留情面。
于淮瑾再熟悉不过了。
连床上都能让他无地自容的拒绝。
他以前的脸皮可有城墙那么厚。
——我愿称之为钢铁般的皮肤。
于淮瑾想到自己以前的事,笑了一声。
来去之间赵之恒和小偶像好像都误会了什么。
他赶紧敛了嘴角:“没事,我住哪里都可以,不红的明星买不起房,平时都睡绳上。”
看赵之恒一脸不解,他补充了一句:“好歹是你姑姑,古墓派掌门人你都不知道?”
他顺带宣传了一下赵之恒参与拍摄的电影,改编自金庸老先生的《神雕侠侣》。
话出口他又有点后悔,怎么说自己睡绳上了呢,怕是又要让赵之恒这个心思敏感得比针眼还细的男人误会了。
后来小偶像呕不过这口气,气呼呼地住进了最好的单人房间。
于淮瑾一边刷牙一边想,还不如把他和女士们安排在一个房间更安全,好歹他们都是姐妹。
镜子里出现赵之恒出浴的景象,单围了一条浴巾在下半身,精壮的身体上残留着水珠。
于淮瑾闭眼深吸了一口气。
这什么,色诱吗?
这算工作时间性骚扰了吧。
真人秀节目他们房间里也会安置摄像头,所以一举一动都在节目组掌控当中。
“我洗好了,你去吧。”赵之恒这会儿不结巴了。
于淮瑾定了定神,漱口后放下牙杯,抓起一旁的大毛巾,转身时撞在了赵之恒身上。
赵之恒把他困在洗手池和自己身体中间,于淮瑾近距离看赵之恒的脸,这张曾经让他神魂颠倒的脸。
哎,他在心里叹了口气。
“赵赵之恒,摄像头在拍,你不想名声扫地就正常一点。”于淮瑾说。
赵之恒把他上下打量了一遍,好像在看陌生人,半天才说:“你和以前不一样了,你不是说真人秀要keep real的吗?哥哥?”
于淮瑾浑身汗毛耸立,他比赵之恒大两岁,他们还在一起的的时候,总喜欢让赵之恒红着脸叫他“哥哥”,每每看见赵之恒被调戏得恼羞成怒,他都会哈哈直乐。
“我觉得我还挺real的。”于淮瑾实话实说,推开赵之恒去洗澡了。
既然赵之恒不介意把以前的事抖出来让节目组坐收渔翁之利,他也不介意。他只是觉得没必要用赵之恒的名气养活那么多靠嘴皮子传八卦的营销号。
浴室是为数不多没有摄像头的地方,以前他们会在这里做,赵之恒不乐意他就死缠着赵之恒,再若无其事地出去继续录节目。
花洒的水流浇在皮肤上,起了一层小疙瘩,即使温度冷了于淮瑾浑然不觉,他在出神。
凭着他的本能他觉得赵之恒没有把他当成分手后还能好言相待的朋友。
第5章
5.
“我们一起养的那条狗现在怎么样了?”
于淮瑾正在吹头发,吹风机嗡嗡声淹没了赵之恒的问题,不过他隐约有听到一些,走回自己靠窗的床铺上说:“不好意思,我刚刚没听见,能再说一遍吗?”
赵之恒抿了抿嘴,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我们一起养的那条狗,现在怎么样了?”
一起养的那条狗?
明明是他一个人养的。
于淮瑾心里有点苦涩。
赵之恒连他们养的狗叫什么都不记得。
“你忘了吗?你当时非要养的阿拉斯加犬。”赵之恒强调了一遍,像极了自己做错事还要把锅扣在别人头上的小朋友。
“他叫鱼干。”
于淮瑾咬字很重,摄像头还在朝他们的方向转动,他有一种自己正在《爱情保卫战》的错觉。
“你非要这么跟我说话吗?”赵之恒像是叹了口气。
其实于淮瑾能感觉到对方的难堪,他也在想自己是不是太不给人台阶下了,赵之恒的问题更是让他的愧疚加重了一层。
“不好意思。”他说。
“鱼干现在还好吗?”赵之恒见于淮瑾有所退让,见缝插针地又问了一遍。
于淮瑾很喜欢小动物,最喜欢的是二哈,他完全不介意拆家小王子把沙发咬得弹簧蹦出破烂不堪,他就羡慕二哈漂亮的美瞳,也喜欢二哈的行事作风,毕竟有他本人的几分神韵。
可是赵之恒不同意,咬破了家具要重新买,弄坏了东西要找人修,养宠物就是花钱找罪受,何必呢。
那时候于淮瑾年纪还很小,要养就非得养,赵之恒越是不让越要,最后他们两个大吵一架。
赵之恒和他冷战了整整一个礼拜。
于是于淮瑾含泪买了一只和二哈极为相似,但相对来说乖巧一些的狗——阿拉斯加。
阿拉斯加没满三个月的时候,他们就分手了。
赵之恒在的时候,对鱼干嫌弃至极,现在想不起来它叫什么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三个月的事情,三年总能忘得七七八八。
“送人了。”于淮瑾说,“工作三天两头坐飞机,我怕照顾不好它,就送人了。”
鱼干是一条有自己精神世界的狗,在赵之恒面前低眉顺眼,几乎很少和赵之恒出现在同一个房间里,但是在于淮瑾面前就跟二哈附体一样。
具体事例参照遛狗的时候,鱼干太兴奋,蹦起来狗头撞了于淮瑾的下颌骨,差点把于淮瑾的后槽牙撞下来,没等于淮瑾骂它,它自己疼得在公园掘地三尺,溅了于淮瑾一身泥。
鱼干很喜欢江越,于淮瑾第一次跟江越约炮过后,他就能通过于淮瑾身上的味道在于淮瑾遛它时撒丫子狂奔,隔着八条马路找到江越并且用自己的狗绳把江越缠起来。
于淮瑾和江越结束关系的那天,鱼干趴在江越大腿上嗷嗷叫,真实的鬼哭狼嚎。
于淮瑾想着自己工作忙,平时也是江越跟鱼干比较亲近,就把鱼干送给江越了,江越向他保证会把鱼干带去澳门,肯定养在身边。
他觉得江越的保证还挺可信的,而且就平时来看,江越是真的喜欢鱼干,关注了一会儿江越的朋友圈,确认鱼干有生活得很好之后,他就把江越的朋友圈屏蔽了。
不知道鱼干会不会想他。
“我早就说,我们这种工作,不适合养宠物。”赵之恒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第6章
6.
于淮瑾以前是个极度任性的人。
赵之恒母亲不远万里从小山村来看他,于淮瑾穿着睡衣大裤衩在家倒果汁喝。
昨天赵之恒跟他商量让他去外面回避回避,他缠着赵之恒做了一次才答应,可是今天他就起晚了。
赵母愣在原地,赵之恒赶紧解释说这是于淮瑾,和他一起住的室友。
赵母又问你不是说这房子是你买的吗。
于淮瑾从娘俩的对话中猜到了赵之恒撒的谎,赵之恒一个专注跑龙套的小演员,剧组平时都不给放盒饭要自己掏钱买的角色,怎么可能在寸土寸金的地方买得起房。
房产证上唯一的名字是他。
其实他当时挺想写个赵之恒的名字,权当结婚证了,可是赵之恒的自尊心不同意。以前的他看赵之恒自带十米厚滤镜,认为赵之恒是个不贪图钱财的人。
不过现在看来,赵之恒的自尊心强到有些扭曲的地步。
在他父母、亲戚朋友面前,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得志,骗赵母说已经在这座城市落脚,不再像浮萍那样飘飘摇摇。
于淮瑾那时春风得意,正是红得代言满天飞的时候,他看见赵之恒畏畏缩缩的模样,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对着赵母抛出一个腻死人的微笑:“伯母您好,我是他男朋友。”
赵之恒妈妈被他气病了,去医院一检查是肝硬化。
是个人都知道,肝硬化是慢性病,不是他气出来的,只不过被他气进医院以后检查出来了而已,不管他气不气,毛病就在那里。
赵母没文化,把什么都归咎在于淮瑾头上。
赵之恒又不是没读过书,却也猩红着一双眼瞪于淮瑾。
于淮瑾知道自己理亏,只好对赵之恒道歉。
赵之恒母亲未婚先孕,情夫跑了,在那个落后的小山村里受尽了别人的非议,他们娘俩受的苦不是于淮瑾这种小少爷明白的。
赵之恒总是这么说。
其实于淮瑾家就普普通通,不需要为了生计发愁,但也绝对没有能在娱乐圈捧红于淮瑾的经济实力。
于淮瑾父母比较开明,随于淮瑾怎么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在赵之恒眼里,于淮瑾就是“何不食肉糜”的典范。
赵之恒对于淮瑾总是怀着不幸者对幸运者的仇恨,而于淮瑾总是抱着幸运者对不幸者的愧怍。
有句老话叫“久病床前无孝子”,作为“半路儿子”的于淮瑾,对赵母算得上尽心尽力。
于淮瑾倾尽积蓄地给她治病,只是希望赵母能承认他们俩,这对,年轻的,相爱的,情侣。
他们和天下所有的情侣一样,会吵架会和好,会说情话,也会放狠话,只是他们两个都是男人而已。
在知道于淮瑾私下里和自己母亲交流,甚至有可能刺激到了他母亲的赵之恒,分手前给了于淮瑾两巴掌。
其实还挺疼。
要不是他脸皮厚的话。
于淮瑾想起三年前几乎血淋淋的分手,在床上慢慢缩起了身子。
他是个很容易承认错误的人,所以后来去求过赵之恒,赵之恒骂他是个天天要和男人做爱的婊子,用曾经山村里那些怪物骂他妈妈的话羞辱于淮瑾。
可能是对赵之恒容忍度太高了,又或者在和赵之恒的恋情里,于淮瑾习惯了扮演那个卑微的爱恋者角色,竟然还觉得赵之恒可怜。
赵之恒把他衣服扒光以后又扇了他一巴掌,带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离开了他家。
那一巴掌把他所有的委屈都打了出来,他开始频繁地把自己灌醉,企图用酒精让自己别那么难过。
后来在朋友攒的局里碰见了江越,两人还挺合拍的,滚到床上后,他发现做爱可以很温柔很缱绻的。
于是他好像染上了性瘾,动不动就和江越做,企图麻痹自己。
清心寡欲了一年之后,他发现以前的自己,似乎太沉醉于付出了,也太计较付出后的得失了,有点入戏太深的意思。
说人话就是
——有点傻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