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我就喜欢这种人

第二天季凌吃过早饭要离开,林想刚好也要去学校有事,换了衣服才下楼。

“要出去?”季凌看了他一眼,问道。

“嗯。”林想拉开椅子坐下,家里的早餐一直都很中式,季凌虽然在联盟国呆了很多年,但口味一直都没怎么变过。

喜欢吃面条,喜欢喝茶,喜欢喝炖的汤

“去哪?”季凌问。

“去学校填一下申请表。”林想喝了一口粥,觉得有些烫,“老师内推的工作机会。”

水晶虾饺塞在嘴里,林想的右边腮帮子鼓了起来,吃了几口,又放慢了咀嚼速度。

其实林想吃东西很快,像总是怕有人和他抢一样,以前刚刚住进来的时候,周姐还说过他,这样不好。是后来跟着季凌一起出入一些场合,才慢慢调整了习惯,学会了细嚼慢咽。

季凌曾经问过他,为什么吃东西狼吞虎咽,林想只说自己饿了,季凌又问,饭点很准时,每一次都这么饿?

林想只说是的,就是很容易饿。

他懒得告诉季凌自己是因为小时候挨过饿,吃慢了就没有了,而且如果吃饭慢吞吞的,他妈妈会骂人。

以前的日子是很苦,但林想不怎么爱诉苦,尤其是对着生活优越,不知人间疾苦的对象,说这些像在搞笑。

季凌吃完了,放下了汤勺,说:“什么工作?”

“一家钟表行的实习学徒。”林想说,“实习半年后可以转正。”

“钟表行。”季凌重复了一下,林想感觉他有些意外,不知道有什么好意外的。

“对啊,我在专门学校学的就是这个。”林想也吃饱了,“专业对口。”

他觉得季凌今天心情应该不错,否则也不会和他废话这么多,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他看到季凌手腕上那只手表。

“你这个手表,上次上课我看到了。”林想盯着一下,季凌正好手腕在动,表面反了头顶灯泡一瞬,发出一些资本主义的光,“很贵。”

“嗯。”季凌没有什么反应,点了点头,“你们学校还会买这些教课?”

林想又看了一下,觉得实物表盘更好看,他扬起脸笑了笑,说:“没有啊,PPT上的图片呢,哪里买得起。”

“笑什么?”季凌看着他,问道。

“随便笑一下。”林想说。

周姐问还要不要再喝点粥,季凌说不用了,林想也说自己吃饱了,该走了。林想没有车,平时出行都是司机接送,今天自然跟季凌一起走。

他们俩从来没有任何深仇大恨,林想觉得季凌能够和他结婚,让自己有一个身份,自己应该感激才对。

没道理季凌不喜欢自己,就认为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早熟的林想不会那样想。

季凌工作忙,今天是要去和一位客户打高尔夫,约在了郊外的一个球场,和林想的学校不顺路,但司机还是先去学校。

他们坐在轿车的后座上,林想一直在划手机,似乎在阅读什么文章,季凌瞟了几眼。

“克莱尔说,30号移民局的人要来家里,做一次对谈审查。”林想仿佛知道季凌想什么,“她发给我了别人整理的问题,我先看看,做个准备。”

按理来说,季凌应该对这些没兴趣的,但可能在车上有些无聊,他开口问:“有些什么问题?”

前面的路段有些拥堵,司机开得一脚油门一脚刹车,林想觉得不舒服,关上了手机。

“比如两个人之间的相处,看起来主要是一些关于生活习惯上的,还有一些很怪异的心理测试题。”林想凭借回忆说道。

“怪异。”

“对啊。”林想点头,“感觉有些儿戏,很随便。”

季凌觉得,这一次见面,林想看起来心情很好,说什么都很愉悦。

外头的阳光透过车窗照进来,林想恰好坐在向阳侧,整个人笼罩到了日光之中。

像那种读书读了很久,终于毕业要解放的学生,倒计时的一个月里,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流露出开心。

“哪个钟表行?”季凌又问。

林想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放到了季凌身上,他双手交叉叠在胸前,他那只昂贵的手表再次露了出来。

“西新区的Stone。”林想知道他在问什么,于是报了一个店名。

“Stone?那个百年老店?”季凌愣了一下说道。

“对啊。”林想说,“我也挺意外的,之前的一个学徒不干了来招人,老师推荐了我。”

说这些话的林想显得有些骄傲,这种表情很少会在他脸上展现。

季凌嗯了一声,林想知道他在想什么,毕竟两个人在一起也三年了。

“不过一开始不在总店,要去另一家店实习。”林想对上季凌的目光,“不会碰到你的熟人。”

西新区那边房价高,消费也高,不少城中有钱人都爱出入,Stone开了很多年,累积下来有头有脸的客人很多,其中不乏与季家相熟的。

车子拐过一个街角,下一个街区就是唐人街了。

“那时候克莱尔给你找的综合大学怎么不读?”季凌问,“学历比这个高。”

林想知道季凌一直不太满意他读这个,认为他可以去读一家综合学校,文凭更高。

“这个能考技能证,出来找工作很快。”林想抿嘴笑了一下,“综合大学竞争好大,我比别人年纪都大了那么多。”

季凌看着林想,他没有太多表情地与自己对视。

有时候,林想的这张脸会让季凌忽略一些事:比如他曾经跟着妈妈在海上漂了一个月,差点饿死才来联盟国;比如他在唐人街摸爬滚打了四年,许多事比其他人看得更透,也更有目的性。

但林想所遭遇的经历很底层,本性也早就在来联盟国之前定了,偶尔会有一些天真。

而这些残留下来的特性,在这三年里,季凌没少领略。

车子开过这一段之后,开到了林想的学校,他说了声谢谢,就下了车。这一段不能随便停车,司机也没有做任何停留就往前开走了。

驶出市区之后,克莱尔给自己的老板来了个电话。

“老板,林想的审查期这个月底就结束了。“克莱尔在那边一边敲键盘一边说,“移民局的人很搞的,又精明,卡身份也是KPI的一部分。”

“什么意思?”季凌问。

“林想原本就是黑户,算是有案底的人,要拿身份很难。”克莱尔迟疑了一下,“也需要你配合。”

季凌等着她说完。

“如果你方便的话,这个月尽量多在他那边留宿。”克莱尔那头的键盘声停止了,有些无可奈何地说,“那天我去弄材料,移民局的Andy在看八卦杂志,问我你们婚姻是不是有问题。”

“知道了。”季凌说,然后挂掉了电话。

半个月前,季凌送了Eric一辆跑车,还给他拍了一块生日数字的车牌,这辆车颜色很特别,开出去很容易被人注意到。Eric拿到车后,经常开去市中心消费,十分张扬。

这天高尔夫快打完的时候,季凌在休息室收到了他父亲的电话。

季建华在电话里的语气可以说是气急败坏。

“你自己什么身份,怎么专挑这种下三滥的人来往?林想是偷渡客,现在这个Eric又是牛郎,你到底要不要脸?”

季凌一边喝水,一边听父亲在那头骂。

等他骂完了,才慢悠悠地说:“没办法,爸,我就喜欢这种人,跟我妈一样。”

《便宜货》目前还有存稿,所以应该会保持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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