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看你的表现

闻言,陆既明把书合起来,放在一边,说道:“吃了饭再说。”

沈馥不为所动,语气虽和缓,但意思却不曾退让。他说:“先谈吧。”

陆既明抬眼看他,他们俩四目相对,眼神相接。沈馥没有半分退让,他发现了,陆既明这个人就是贱骨头,越是顺着他,他就越是看轻你、作弄你,不把你放在眼里。

就像昨晚,陆既明的枪抵住了他的额头,他要是求饶,陆既明反而不会如他的愿。

果不其然,陆既明移开目光,漫不经心地说道:“谈吧。你想谈什么?”

沈馥直接说道:“我不是豫北鸿福绸庄的少东家,也不姓‘沈’,我和姐姐来平州是为了躲避战乱,顺便骗点钱。没有人指使我们,我们也没有别的目的,大少一查便知。”

陆既明 “嗯” 了一声,不惊讶也不生气,甚至没有抬起头,而是用筷子拆起了兔肉,慢条斯理的。也不知道他是早知道了还是根本不在意,沈馥仔细留意他的表情,企图从他脸上找出一点端倪。

他接着说道:“大少用得着我的地方,只要我能做,我都能帮忙。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祸及家人。”

出乎意料,陆既明爽快地答应:“好啊。”

沈馥被他打了个措手不及,愣了愣,说道:“我是说”

陆既明用筷子指了指冒着热气的烟熏兔,说道:“快吃。”

沈馥的心 “突突” 地跳,酥嫩鲜香的兔肉吃进嘴巴里也索然无味。再说下去也没什么好说的,他们之间的权力关系不对等,谈条件也过于不现实了。他只能尽量展示诚意,让陆既明放松点警惕,这样他们才能伺机脱身。

一顿饭吃得干巴巴的。

沈馥回到卧室里,坐下放松身体的时候,才发现脚底疼的厉害。昨晚受伤后,他都没有心思好好处理伤口,匆匆包扎了事。他皱着眉脱了鞋袜,将潦草包扎的纱布拆下来,疼得不断倒吸气。

伤口还是血糊糊的,看上去并不浅,折腾了这么一天,比昨晚刚划伤的时候还要触目惊心。沈馥将脚架在脚踏上,往后倒在松软的沙发上,长叹一口气,累得脑袋疼,额角有条青筋在突突地跳,他感觉自己下一秒闭眼就能睡着,但脚底的疼又把他牢牢拽住。

突然间,陆既明推门进来了。

沈馥连忙坐起来,身体紧绷,满脸戒备。陆既明手上拿着个托盘,上面有药和纱布。沈馥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坐着,定定地盯着。

陆既明把东西放下,在沈馥对面坐下来,托住沈馥的脚踝,放在自己的膝头,看了看伤口,好像感觉到疼似的,“嘶” 一声轻轻倒吸气。沈馥不发一言,看着陆既明轻轻地将药水倾倒在纱布上,纱布压在伤口上。沈馥疼得差点大叫,咬住嘴唇才忍住了,下意识就要缩回脚,陆既明攥住他的脚踝,帮他清理伤口。

太痛了,沈馥浑身都是冷汗,嘴唇咬得发白。

陆既明的动作一点都没放轻,纱布被染红了。沈馥拼命忍着,盯着陆既明的一举一动。

“除了钱,你们没有别的目的吗?” 陆既明突然问道。

因为不断袭来的疼痛,沈馥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陆既明这是在问话。他正要回答,陆既明又将沾湿了药水的纱布重重地摁在他的伤口上,沈馥几乎疼得没法思考。幸好,他不曾撒谎,问题的答案自然而然就出来了。

“没有。” 他咬着牙回答道。

伤口清理干净了,陆既明开始给他包扎。因为失血,沈馥的脚踝格外苍白,被陆既明一手攥住,显得脆弱而无力。

直到这个时候,陆既明才勉强相信,沈家姐弟背后没有人指使。

前段时间,陆既明已经感觉到了沈馥萌生退意,日日心神不定,他将沈馥的忐忑全数看在眼里,只等着哪一日沈馥真的要逃了,再顺势逮住。不料,有人传来书信,直言沈家姐弟是骗子,要在四月初三晚上乘船逃跑。

是谁传来的消息,陆既明并不知道,所以在那日,他让秦雁把车缀在沈馥后面,开到城东码头,在车里看了好一会儿都没现身,就是为了看到底是谁在帮沈氏姐弟弄到离开的船票,又是谁通风报信,要借他的手,除掉这俩姐弟。没想到,他们居然没成功上船。

“满意了吗?” 沈馥吐了口气,平静地问道,“大少能答应我的要求吗?”

陆既明包扎伤口的技术娴熟,纱布绕了几圈,绑了个漂亮的结,看上去整齐又舒服。他把沈馥的脚托在掌上,低头在脚踝上亲了一口,说道:“看你的表现。”

沈馥表现的机会马上就来了。

陆既明要在陆公馆办宴会,广发请柬,城里有名的中式西式厨子全都请来,提前一天,早早地就布置上了。沈馥脚上的伤口还没好全,他走起路来还有点跛,扶着栏杆下楼的时候小心翼翼的。

他捡起陆既明扔在一边的宾客名录看,方媛方小姐的名字赫然在列。

平州是晋中的腹地,即便四处兵乱,只要陆重山一日不倒台,平州就依旧歌舞升平。军官富绅们日日歌舞升平,各种各样的宴会都稀松平常。为了招待留洋回来的方媛,陆既明特意弄了个洋气的舞会。

客厅中间挂上晶莹的水晶吊灯,桌椅都暂时收起,空出舞池。请来了西洋乐队现场助兴,擦得蹭亮的乐器早早地就在旁边摆好。

陆既明特意做了一身新的大礼服,沈馥也得了一套,女佣早早就熨好,挂在衣柜里。黑色的爱德华风格英式燕尾服,搭配黑色圆筒礼帽。与之配套的,还有黑色的文明棍,拿在手里,往地上一杵,十足十的英国绅士。

陆既明在试衣服,沈馥帮他系上黑色的领结。

领结正好卡在凸起的喉结处,有点紧,陆既明皱眉扯了扯。英式燕尾服穿在他身上格外好看,衬得他高大俊朗,他对着镜子,用蘸了刨花水的梳子,将头发认真梳好,显出棱角分明的轮廓。

沈馥问道:“大少要我做什么?”

陆既明从镜子里看他,说道:“老爷子要我娶方媛,但我不想娶。”

沈馥也不问来龙去脉,只点头。

陆既明又问道:“会跳舞吗?”

跳舞怎么能不会,这可是交际场上有用至极的手段。你进一步我退一步,手握着手,腰一贴脸一凑,呵气般说几句贴心的话,感情迅速升温。

沈馥再点头。

陆既明转过来,朝他眨眨眼:“那你今晚只管好好跳舞就行了,有惊喜。”

什么惊喜?

沈馥眼皮一跳,只觉得不踏实,他讨厌惊喜,更讨厌来自陆既明的惊喜,多半是惊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