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了,吾爱

我在附近徘徊了好几天,没有人认识我。

即便是大排档的老板娘,她能准确记住每一个客人点的炒饭是不是加辣,要配荷包蛋还是腊肠,打包还是在这里吃……可她还是不记得我。

不是我自夸,这确实有赖于我的伪装能力。所谓伪装,并不是改变样貌,人的五官不管如何调整,只要不改变骨架结构,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真正的诀窍在于改变“身份”。我的样貌、身高都极为普通,干我们这行的,“普通”是一个很好的特质。有时候我是水管工,有时候我是大富翁,并不是说我的口袋里钱多钱少,而是我会从内向外散发出相应的气息。这种气息,包括大排档的老板娘在内,也包括你,都会被迷惑。

说到我的真实身份,实不相瞒,是小偷。像我这样的人,很难找到正常的好工作。这次的任务是这幢临街建筑三楼的房间,准确来说是302室。据我这几天的观察,302室有人居住(这是前提条件,没人住,意味着没有钱可偷),且生活规律,每天什么时候醒来我不知道,但房主似乎不用上班,晚上睡觉的时间大约在凌晨1点左右。

由此可见,房主是一个年轻人。年轻人对于钱财的保管比老年人要宽松得多,他们不会设置体积庞大密码复杂的保险箱,更愿意到处散放值钱的东西。睡得晚也有好处,这意味着他们不容易在半夜突然醒,只要入眠,必定熟睡。还有最重要的,不起夜。

简直是完美的作案对象。

我从凌晨1点就开始等在楼下了,今天的302室直到1点还没有熄灯。大排档撤去了,我独自在清冷的街头晃悠。

自从开始这份工作之后我就没有抽过烟,因为怕在工作时惹醒对烟草味敏感的人。于是等待的时间变得异常难熬,我只好打量观察起偶尔经过的路人来。

这座城市的人很冷漠,结伴而行的人似乎也没有太多话聊。经过的基本上都是男性,聊来聊去无非工作和体育比赛,或者最近比较流行的新闻,他们似乎不习惯跟另一个人敞开心扉,哪怕在该卸下防备的深夜。

不是只有我这么孤僻——认识到这一点的我,并没有感到快乐。

在无用信息之余,倒是听到几句我感兴趣的话题。那是一对情侣模样的年轻人,可能是刚约会完回来,现在并不是冬天,男生把女生的手灌在自己单衣口袋里。

“哎,我跟你说,最近我们隔壁寝室的小雯电脑被偷了!”

“是吗?那你要当心点啊。”

“我还没说完呢,你知道是谁偷的吗?”

“谁啊?”

“四叶草大盗!”女生瞥了我一眼,小声说。

“四叶草大盗?”男生轻笑了声,“我知道他,网上那帖子我也看到过,不过他怎么说也是个大盗,怎么会偷你同学的电脑?”

“真的呀,还有专属落款呢。小雯醒来发现电脑不见了,原本放电脑的地方,被人用马克笔画了一朵四叶草。”

男生哼哼笑了几声。

“这个四叶草大盗不是别人瞎编的吗?只有网上的帖子,新闻都没报过。”

“哎,你不信,我给你看照片,真是四叶草,小雯发朋友圈了……”

两人走远之后,我就听不到他们说话了。

这段毫无营养的对话是我这个晚上听到的最有营养的对话了,还让我开心了一会儿。“四叶草大盗”这个名字,听起来实在太幼稚,太滑稽了,不过我觉得挺好听。

我看了下左手腕上的夜光表,凌晨3点整。这意味着我的开工时间到了。我抬头,整幢楼所有的灯光都已经熄灭。

一周前踩点,当天不能吃太多,凌晨1点守点,凌晨3点行动……我是一个严格按照时间表行事的人。我认为比起灵机一动,计划完备才是成功的保证。

我穿着软底鞋,用很慢的速度经过楼梯,来到三楼时,并没有惊动一盏感应灯。我屏住呼吸,把耳朵贴在302室门上,全身的注意力集中于听觉,并没有听到什么可疑的声音。至此,万事俱备,行动开始了。

从兜里掏出钢丝,我把它插入锁中开始拨弄,普通的一字锁对我来说就跟商场里面的感应门没什么区别,我到了它面前,它自然会打开。

锁拨开后,我把钢丝放回口袋,然后慢慢拧动门把手,拧到不能再拧动的时候,说明锁舌已和锁孔完全分离,推开门的时候不会发出一点声音。

我缓缓把脚踩进门内,转身关好门。

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间黑暗的客厅,窗帘拉着,所以外面的月光并没有照进来。不过在这样的环境下,我还是能看到房间内家具、物品的大致轮廓。这一方面有赖于我良好的夜间视力,另一方面我从楼下走上来的时候,并没有惊醒一盏感应灯,以保证我的眼睛始终适应昏暗的环境。

我绕过门口的鞋子,走进客厅。客厅并不大,没有餐桌,大部分的面积都是空置的。靠墙处有张大沙发,沙发前是一个茶几,此刻茶几上空无一物。看来这个家的主人很爱干净。

每一次工作,陌生的环境对于我们来说都像是在幽暗森林中冒险,不知道哪里会有陷阱,何时又会出现危机,我们不能借助于光明的力量,只能靠自己的直觉、经验和运气,在这片森林中找到最珍贵的宝藏,然后全身而退。

基于这样的前提,优秀的偷窃者永远不会打开一盏灯,甚至,不会用身体触碰任何没有必要触碰的东西。因为你可能会不小心触碰到灯的开关,还会留下指纹。我虽然是个新人,但干一行爱一行,对于这些道理曾有过充分的总结。

这么想着,我灵敏地准备穿过客厅,这时,我的脚被某样东西磕了一下,身体一个踉跄,还好左手撑住了旁边的装饰柜,才不至于摔倒。

一定发出了声音。

我在黑暗中一动不动,侧耳倾听这次意外有没有吵醒正在酣睡的主人。如果听到什么动静,那么门就在我身后,我可以直接撤退。

总之,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过了一会儿,没有特别的动静出现。我松了一口气——替这个房间的主人松了一口气,至少能继续安睡,不用面对如此可怕的我了。

我低头,发现我刚才磕到的居然是一把椅子,一把不算太小的椅子。

按理说我不可能没有注意到体积如此庞大的东西,主要是我出于正常人的考虑,没有想到一把椅子会孤零零地出现在客厅旁边。还好旁边有一个装饰柜,不然我就真的要摔倒在木质地板上了。

我朝展示柜行了下礼,默默道了声谢。不出我所料,它没有回答。

这个展示柜是直接嵌在墙壁中的,一直到天花板下方还有放置东西的空间。我看到里面是一些红酒和普普通通的摆设,最高的一层恐怕我得踮着脚才能够到。

我站在原地观察了一会儿,如果说客厅中有任何可以存放东西的地方,恐怕只有我身边的展示柜了。我平时也喜欢喝一点红酒,据我观察,展示柜中的红酒虽然不错,但绝非那种值得拿走的高档红酒。至于其他的一些小摆设,一看就是地摊货。

我的目标不在客厅。

客厅连通着三间房,门都关着。即便门关着,也难不倒我,我的经验和想象力告诉我,其中一扇门的背后是卫生间。因为那是一扇移动门,并且安了磨砂玻璃。我的经验和想象力顺便还告诉我,卫生间里通常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只剩下两扇门,其中一扇位于正门旁边不远处,另一扇位于客厅尽头,也就是最远离正门的房间。

很简单,离门最远的房间一定是卧室,此刻主人正在里面沉睡。而正门旁边那扇门,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次卧,要么是书房。

或者是储藏室。

不管哪种可能,里面或许有值钱的东西。我蹑手蹑脚走了过去,转动门把手,推开那扇门,看到了——灶台。

很显然,这是厨房。

对啊,我怎么会忘了厨房呢!一户正常的人家,是应该有厨房的。一定是我从来不做饭,所以忘记家里应该有厨房了吧。

这么想着,我已经不自觉踏进了厨房。空气中隐约有饭菜的香味,那是属于家的味道,我都有点陶醉了。这种温暖的感觉最容易让人掉以轻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想掀开灶台上锅子的锅盖,看看主人今晚做了什么菜。

我掏出手电筒,打开。厨房的具体模样出现在我眼前。

灶台很小,上面只有一个煲汤的砂锅,旁边摆了一个大盘子,里面均匀地摆放着糖、盐、辣椒等调味料。除此之外,灶台旁边已经没有任何可以放东西的空间了。我把手电筒咬在嘴里,掀开砂锅的盖子。盖子很轻,砂锅里有满满的鸡汤。

虽然鸡汤现在已经凉掉了,但我感觉自己的唾液正顺着手电筒往下流,只不过现在不方便喝——不,现在不是喝汤的时候。我把盖子扣回砂锅上,咬着手电筒走到水池前,不锈钢水槽里有一圈污渍,我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圆圈的大小和砂锅盖子的大小一致,看来主人在煲汤的时候曾把盖子放在水槽里过。水槽旁边是一个垃圾桶,里面有一个扎着口子的垃圾袋,塞得满满当当的。

我打开冰箱门,由于冰箱内自带灯光,我关掉手电筒,把它收回口袋。冰箱里有几罐啤酒、几枚鸡蛋,还有一瓶牛奶。由于是利乐包装,不是玻璃瓶,无法知道里面还剩下多少……

我并不关心!我是小偷,不是变态!

也不知道是对谁生气,我狠狠地关上冰箱门,发出“砰”的一声,这又让我紧张了好一会儿,然后我退出厨房。

想必诸位也已经看出来了,我虽然自称小偷,并且对于偷窃一事自信满满,但事实上我并不是惯犯,如果以偶像举例子,我大概还是个练习生级别的小偷。

不管怎么说,我已经把这个家的绝大部分地方都观察过了。剩下的只有主人正在沉睡的卧室。那是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容易有收获的地方!

我走到卧室门口,闭上眼睛深呼吸了几下,然后把耳朵轻轻贴在门上,里面一片死寂,甚至连打呼噜的声音都没有。

这说明,里面的人正处于深度睡眠中。

我像之前一样,慢慢转动门把手,转到不能再转的时候,慢慢把门推开。卧室内的光线比外面要亮,因为是纱质窗帘,月光还能透进来一些。

好消息是我能清楚地看到卧室内的情景——一张大床,上面躺着一个中年男人,被子盖到脖子处,只露出一颗理着平头的脑袋,他此刻闭着眼睛,一动不动。除了床以外,卧室内还有一个五斗橱、一个床头柜和一个大衣柜。

坏消息是,只要他睁开眼,马上就能发现我。

进入卧室后,我又轻轻把门关上。这件事虽然烦琐,还会阻碍自己的退路,但必须做,因为门不关上的话,有时候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这种恼人的声音更容易把人吵醒。

关上门后,我弯下腰,走到五斗橱前。弯腰的目的很简单,男人是仰躺的,就算他睁开眼睛,视线的范围也在上方,不会看到躲在下方的我,可以说是找准了对方的视线盲区。

五斗橱一共有四个抽屉,我走到它面前,缓缓站起身,手搭在第一个抽屉上,回过头观察床上的男人。

他还是仰躺的姿势,没有动过。就在回过头准备拉开抽屉时,我的视线突然扫到一个令人在意的东西——白色的床头柜上,有一个奇怪的图案。

我离开五斗橱,走向床头柜。没有看错,那是一个红色的四叶草。

我本来想和平地完成今晚的工作,没有任何意外和打扰地离开这个家,所以我虽然想得很多,但一直小心翼翼。可现在看到这个图案,我知道今晚不会平静了。

淡淡的月光透过轻纱窗帘,透进这间房间,我笔直地站在床前,盯着那个紧闭双眼的男人,对他说:

“别装了,刚杀完人,睡不着的吧。”

我看到男人的脸微微抽搐了一下,眼皮也跳动起来。但他还是没有睁开眼睛。

“喂,跟你说话呢,这里的女主人的尸体藏哪了?浴室,还是……”我轻轻踢了下床,“被窝里?”

男人终于睁开了眼睛,他刚睁开眼睛,就迅速从床上坐起来,不过手并没有从被子里伸出,我想,大概是还握着什么凶器吧。

“你是谁?”男人的声音略显沙哑。

“一介小偷而已,”我耸了耸肩,“本来不想打扰的,我知道你醒着。但即便我把这里翻个底朝天,只要不碰这张床,你也不会打扰我的,对吧?”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我猛地掀开被子,男人猝不及防,马上蹲跪在床上,摆出攻击的姿态。他穿着外套长裤,鞋子也没脱,手上拿着一把染血的匕首。在他的下方,一个长发女人蜷缩着,就算光线并不明亮,我也知道自己没有猜错,她已经死了,床上有一大片血迹。被子掀开后,血腥味开始浓烈起来。

“你……你是谁?”男人把刀尖对着我,“你是怎么知道的?”

“刚刚说了,我只是一个小偷,”他的样子很紧张,刀尖一直在抖动,所以我根本不害怕,“至于怎么知道的嘛……我也不清楚自己是在哪个具体的时刻把这一切串起来的,总之疑点很多。”

他微微张嘴,但是没有说一句话,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有惊恐,有疑惑,还有一点莫名其妙。

“我刚刚在外面,被一张椅子绊了下,你听到了吗?”

“那……那又怎么样?”

“哦,看来你是听到了,真是失败啊。如果发生在其他家中,说不定我会吵醒主人,被抓个现行呢。不过我想说的不是你没被吵醒,所以心里有鬼,而是——椅子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地方?”

男人显然没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他愣了一下,然后说:“椅子爱放在哪里就放在哪里,有什么关系?”

“不,”我摆了摆手,“那个地方是从门口到客厅的路径,离沙发和茶几都有一定距离,客厅还没有电视。一张椅子摆放在那里没有任何作用,不过,椅子的旁边是一个陈列柜,那就不一样了。那个陈列柜很高,直接做死在墙壁中,每一个柜子里都放着东西,要么是装饰品,要么是红酒。最高的一层我踮着脚才能够到。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简单的结论:椅子放在那里,是为了站在上面,拿陈列柜上方的红酒。很明显,房间的主人比我矮。”

“我管你高还是矮,这跟杀……跟这有什么关系?”男人用刀指了指身下的女人。

“是没有直接关系,但那时我就对这个家的主人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身高比我矮的大部分都是女性。那么住在这个干净整洁的家中的,很有可能是一个独居女子,”我说,“在工作之前尽可能地了解环境是很有必要的,独居女子这一点对我来说很有利。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我又去了厨房。”

“哈?”男人的眼神本来凶神恶煞,现在居然变得无辜和单纯,像一只在森林中迷路的小鹿。

“在厨房中,我发现今天晚上有人炖了一锅汤。汤几乎还是满的,好像精心准备的晚餐并没有人动过,这一点暂且不说,令我更在意的是在水槽中有锅盖放过的痕迹。干净的锅盖是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的,只有炖汤炖了很久之后,把锅盖拿开放入水槽,才会留下一圈痕迹。”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男人有点沉不住气了,“什么炖汤、水槽,你在耍我吧?锅盖放水槽里有什么问题吗?你也看到了,灶台上那么多调料摆着,不放水槽,能放哪里?”

“那就用手拿着啊,”我还是用不紧不慢的口吻说道,“汤快炖完了,掀开锅盖想尝尝味道很正常,但是把锅盖放进水槽需要转身走一两步,比起这个来,更方便的做法是直接拿在手里吧?一只手拿锅盖,另一只手拿汤勺尝味道,不是很常见的画面吗?之所以舍近求远,转身走两步把锅盖放进水槽,说明这个人在尝味道的时候另一只手并没有空出来。”

“什么并没有空出来?拿什么了?”

“什么也没拿,只是撩头发而已。”

男人重复了一声“撩……”字,然后低头看着女尸,如今那头柔顺的长发已经沾上了血,变得纠葛恶心。

“留长发的女性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都不太方便,比如用大碗吃宽面,比如用大锅煲汤,在尝味道的时候,为了避免让自己的秀发垂进汤中,必须用手挽着,所以,她也就没有办法再拿着锅盖了,哪怕这个锅盖很轻。”

“在进入这间卧室之前,你知道我抱有怎样的期待了吧,卧室的床上一定睡着一个头发很长的女性,我只要注意不吵醒她,今晚的工作就能顺利进行。可是,当我走进来之后,发现躺在床上的是你——一个板寸头男性,当时真的吓到我了。无论怎么考虑,你睡在这张床上都是格格不入、充满矛盾的,原本应该睡在这里的那个长发女人去哪了?”

“所以你就认为是我杀了她,听到有人进来了所以躲在床上?”

“这只是我当时想到的其中一种可能性,这个可能性很脱离现实,但能比其他看似正常的可能要更容易解释我发现的矛盾。但我只是来偷东西的,在我进来之前,这个家发生了什么事,我走之后又将发生什么,都和我没有关系。这户人家我观察了很久,是完美的作案对象,既然如此被别人盯上也很正常,我恰巧来晚了一点而已。直到我看到床头柜上的四叶草图案,我才不得不考虑就这样离开,会产生什么结果了。”

男人侧目看着那个已经干涸的图案,那个在月光下呈黑红色的四叶草,毫无疑问是用女人的血所绘制而成。

“结果是,我偷完东西离开,然后你也会离开。留下一具尸体和床头柜上的四叶草图案。第二天警察赶到现场,自然会认定独居女性被四叶草大盗盯上,谋财害命吧,”说到这里,我有点义愤填膺,“我虽然是小偷,但从来不取人性命,被人发现的话也会乖乖认错离开,把这样的污名套在我头上,是对我工作的侮辱。”

“你想得太多了,”男人抽搐着半张脸,似乎在笑,“警察不会发现你的,我比你进来得更早,他们只会追查我——四叶草大盗。我承认,今天是我工作失误,被这个女人发现了,没办法我只好解决了她,这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既然是同行,那有话好商量,你也不想被警察发现吧?这样,这个屋子里你想要什么东西,尽管拿走,我捡你挑剩下的,所有的罪都算在我头上,反正我也已经留下签名了,四叶草大盗。怎么样?”

我冷笑一声。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请不要侮辱我的工作。你不是四叶草大盗,你连小偷都不是,你只是个杀人犯!”

“什么意思?”

“你和这个女人本来就认识,这不是临时起意,而是谋杀!”

男人拿刀的手本来已经垂下了,现在又慢慢抬了起来,好像随时都会对我发动攻势。“我说了,我就是四叶草大盗,警察也会这么认为。”

“不,他们不会,我刚刚已经把你留下的疑点都跟你说了,你还是没明白吗?”我伸出左手,隔着墙遥指客厅的方向,语气越来越重,“她搬了椅子去陈列柜拿红酒,做了满满一锅鸡汤却没有喝,她没有把头发随意扎起来还担心一头秀发会不小心碰到汤——她在等人!而且是她很在乎的人!”

“胡说!”

“我不知道你们具体是什么关系,但她在等你的时候一定怀着幸福的心情,可是你糟蹋了这份爱,你早就想好了要杀她,甚至带了匕首。你知道最让我在意的点是什么吗?不是椅子,也不是锅子,而是酒杯。她既然把红酒拿了下来,那屋子里一定会有红酒和酒杯,但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发现,所以一定是被处理掉了。”

“我帮你还原一下我来之前的情况吧。她等到你之后,你们先干了一杯红酒,之后没有喝汤,而是直接进入了卧室,她一定以为你们会先温存一番,没有想到你掏出的却是罪恶的凶器。红酒和鲜血洒在床上,混合在一起,这并不是什么问题,就算之后警方检查出来有红酒痕迹,也可以认为是这个女人自己睡前喝的。你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把她的被害嫁祸于一个不存在的强盗身上,你们的关系应该不会被发现。你唯一要处理的就是两个酒杯,这是证明她今晚有客人的唯一证据。你把两个酒杯放到床头柜上,先处理了一下尸体,将她伪装成睡觉时被强盗所杀的样子,然后带着杯子和红酒离开卧室,把它们扔进厨房的垃圾桶。就在你想要拿着垃圾袋离开这里的时候,你听到门锁传来的声音。在这样的深夜,一个独居女子门外没有脚步声,只有门锁的动静,你马上就反应过来:有小偷。我不知道你当时是出于什么考虑,也许刚杀完人胆子特别小,哪怕是小偷都不想被发现,于是你急忙又逃进了卧室,想钻在藏有尸体的被子里,耐心等待我偷完东西离开。”

在我说话的时候,男人并没有打断我,而是像雕像一般静止不动,呆呆地听着。

“你一走回卧室,我就进来了。当时你回过神来可能会后悔,为什么不直接在门口把我吓跑,不用发出声音,只要拍拍门就行了,我在门外一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只能说当时你比我还紧张吧。不过当你回到卧室,准备上床的时候,就开始感谢我了,还好有我的出现,你才会重新回到案发现场,发现你原本遗漏的重要的证据——刚刚只在床头柜临时放一下的两个杯子上有血,杯底的血迹沾在了白色床头柜上!通过这个血迹,警察说不定会怀疑被害者接待了客人,并且,是关系并不简单的客人。”

“可是血液已经开始凝固,不管怎么擦拭都会留下痕迹。就在我在外面被椅子绊倒、检查厨房的时候,你在卧室里也没有闲着,你想起一个最近网上流传甚广但真假莫辨的传闻,从被害者的尸体上蘸取了新的血液,添加在杯底痕迹上,把它变成了四叶草的形状。原来的血迹,应该只是两条半圆的弧线吧。”

男人在床上摆出起跑的姿势,弓着身子面对我,眼睛中闪出比匕首更冷的寒光。

“我原来以为你很聪明,”他说,“现在我发现你简直太蠢了。你大可以不动声色地离开,也可以在跟我说完前半部分的臆想之后接受我的条件,这样我和你都不会有事。反正她已经死了,没有人会在意的,你又何必多管闲事呢?”

“我本来是不想管的,但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

“我他妈管你是谁,你去死吧!”

还没等我说完,男人就举着刀子刺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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