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修订版后记

我在一九九一年发行的文库本后记中这样写道:“《异邦骑士》的第一稿是一九七九年一月二十六日开始创作的。”这样看来,从动笔开始创作,到文库本发行,整整经过了十二年。或许有些读者会问,为什么一本小说整整写了十二年?这个嘛……其实文库本也是在第一版出版三年后才决定发行的,所以这部小说正式出版的年份是一九八八年,也就是说,从开始写到正式出版,其实只有九年。啊,一本小说写了九年,对一个高产的作家来说似乎也挺奇怪的。为什么写了九年?我会在下文中进行说明。

现在看来,《异邦骑士》这部作品可以算是敝人的代表作之一。是因为有心酸的过去才不轻易发表吗?还是用了九年的时间来进行构思、推敲和润色?如果各位读者这样想的话,我实在有些受宠若惊。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为什么会写了九年……因为在这九年里,我把这部作品给忘了……

今天是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我在洛杉矶写下此文。对笔者来说最为感慨的是,书写《异邦骑士》的第一个字至今,已经过了整整十八年,十八年啊。执笔场所也从当初的东京转移到了美国,现在回想起来,作家“岛田庄司”的创作历程,以及《异邦骑士》的诞生历程,真是一场漫长的旅行。

这部小说的原稿是一九七九年完成的,写完后就一直搁在抽屉里。倒不是说写出来没地方发表,我出道以后,各家出版社的稿约不断。那为什么会让它长眠如此之久呢?只要交给编辑应该就可以出版。为什么我当时没有那样做?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些不可思议呢。如果现在不仔细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我怕下辈子都记不起来了。我将在下文叙述一些创作时的想法。十八年过去了,现在再来回想,应该会很轻松吧。

这部小说一直没机会出版的理由有很多。要说最大的理由,是新作接连不断,实在找不到发表的时机。而找不到发表时机的理由呢,则是我心里没底。虽然《异邦骑士》是我的处女作,但如果把这部作品当做我出道之作的话,恐怕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获奖我看是没希望了,就算能够出版,也很容易遭到文坛的轻视,最后石沉大海,无疾而终。所以说呢,要让拿得出手的作品先出才是关键。什么样的作品才算拿得出手?那就需要惊人的诡计。诡计的数量不能太少,而且还要出“奇”制胜。事后回想起来,当时的决定是对的,在当时的推理文坛,强调诡计的作品不是太多。

第二个理由,是我没想好小说的标题。第一稿执笔时,我完全是个创作菜鸟,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根本没想过什么起承转合的问题。我在写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大概就是把想到的词句写在纸上而已,至于这页纸上的人物与情节会向何处发展,我压根儿没想过。所以写出来的东西呢,既有惊险刺激的情节,也有幽默风趣的对话。当时我的目标是一定要将作品写完,所以在写作的过程中就把小说标题的事给忘了。对于一部小说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当时我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应该把这部小说当做我写作生涯中的“一号习作”。所谓“习作”嘛,通常是不拿出来给人看的,更不用说连标题都没想好的作品。虽然不能说是粗制滥造,但也称不上是杰作。标题问题折腾了我好长一段时间,想到最后连死的心都有了。

再来说第三个理由。其实开始写的时候,我是抱着游戏的心态来进行创作的,还没积极地想过自己将来要靠笔杆子吃饭。我记得当时自己考虑过(到底想过没有我也忘了),这部小说权当对我进行的一次试笔,看看我究竟是不是写小说的料。嗯,当时我还是很谨慎的。

总之这部作品呢,光标题就折腾得我够呛,对此我印象特别深刻。一般的小说,总是将标题与思路紧密结合,在创作小说的同时构思作品的标题。当时我经验不足,写的时候根本没想过小说的标题该取什么,正所谓“新人习作的悲哀”。等想到要取标题的时候,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到底该取怎样的名字才好。当时大概想了十个左右的候补,但左思右想,感觉这个文不切题,那个不符合作品的世界观,最后一个都没有入选。无可奈何,临时写了一个《良子的回忆》的标题后,就把原稿扔进了抽屉。于是,有关这部原稿的存在就被我忘得一干二净。所以呢,文首那个问题的答案,并非大家想象得那么复杂,真的只是单纯地忘了。倒不是说我讨厌这部作品,忘却只是让它暂时在沉睡,等到时机成熟,再让它发表,这样就能获得预想不到的成功。这样一来,也能够让我对自己的创作初衷做出一个完美的交代。

敝人凭借《占星术杀人魔法》出道,之后稿约不断,成天埋头于写作之中,以至于一次也没有想起过那部《良子的回忆》。为什么会没想到呢?倒不是作品本身质量的问题,只是感觉这部作品太阴暗、稚嫩了。何况自己当时创作经验尚浅,要让这部作品发表,有点像在众人面前出丑,这让我很抵触。哎呀,当时我状态正佳,忙新作都来不及,哪里有时间管自己的处女作。我有自信能写出更多比《良子的回忆》要好的作品。当时我的格言就是“不要回头,忘记过去”。不过我的确忙得连回头的时间也没有。

然后时间就推移到了一九八八年。当时书市是精装本的天下,几乎占满了书店的书架。讲谈社有意让三十二开的硬壳装帧重出江湖,便做出了一个市场企划,打算集结热门作家出版一套硬壳精装本的丛书。而我刚好赶上了这趟末班车,收到了讲谈社的企划邀请。这段时间我忙得焦头烂额,这辈子从来没这么忙过,在脑中积压的点子也一下子倾仓而出。但不巧的是我还有其他的工作计划,所以一下子陷入了一筹莫展的境地。怎么办呢?写新作是肯定来不及了,但又不能拒绝讲谈社的邀请。当我陷入困境的时候,终于想起了那部《良子的回忆》。没时间了,赶鸭子上架,眼前也只有这一个解决的办法了。

距第一稿完成整整经过了九年。这期间我发表了很多作品——算算大概有二十四本吧。也就是说,《异邦骑士》虽然是我的处女作,但却是第二十五本被发表的作品。想起来觉得怪怪的,这本作品感觉就像是被双亲抛弃九年后才重新相认的小孩儿。

还好原稿没有丢——如果原稿不见了,我相信御手洗系列会有很大的改变。我从抽屉里挖出了那本当年被我判了无期徒刑的原稿,拍掉上面的灰尘,东改改西改改,将不成熟的地方全部修改过后,总算让其得以重见天日。如果你要问我修改添加了哪些部分,具体的地方我是想不起来了。益子和千贺子的日记基本没动,主要增加的内容大多在小说的后半部分。对于这部分笔者比较花心思,主人公的自称渐渐由“俺”变为“我”,在表达上也比前半段更为优美。我记得原稿上人物的自称通篇为“俺”,不过如今原稿也已经遗失,究竟是不是这样我也无法确认。不过人称由“俺”渐渐变为“我”这个点子,的确是一九八八年加上去的。

一九八八年修改的时候我考虑,笔记的部分就算写差一点也没关系,毕竟笔记的“原作者”本来就是个外行,所以写差一点或许更好。而“俺”的第一人称叙述部分,因为主人公是个失忆症患者,所以写得粗糙一些也没问题。不过总体上要让文章看起来流畅通顺。当时就是这样考虑的,毕竟过了九年,当时我对自己的文笔还是很有信心的。

标题的烦恼又重新出现。距第一稿已经过了九年,我的文笔总比以前要好些,但取名的能力还是很差,痛苦的记忆又再度浮现。最后只能模仿奇克·柯里亚的名曲《浪漫骑士》,取了一个《异邦骑士》的名字。定名的时候我想“就这样吧”。说实话,有点儿发泄的意思。取名的时候也马马虎虎,大概我潜意识上认为这部作品实在一般。

然而作品出版后,却获得了意料之外的好评。在我的作品排名中,长年来,一直都是《占星术杀人魔法》占据着第一的位置。《异邦骑士》发表后,曾一度取而代之,这实在让我很惊讶。不过这也说明作者对当初的自己有信心啊——看来我的确是写小说的料。

《异邦骑士》一九九○年重新装帧后,收录于“讲谈社ノベルス”丛书里。翌年,也就是一九九一年,如本文开头所说,《异邦骑士》发售了文库本。趁着这个机会我也适当地修改了几个地方,不过始终因为太忙,修改得并不太充分。

到了一九九七年的今天,这部作品终于出版了盒装豪华珍藏本,这也多亏了各位长年来对《异邦骑士》的支持。在此我要向各位读者以及原书房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发行新版,自然要重新校对一遍。不过此书已经再版多次,要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十分麻烦,所以我只打算在回洛杉矶的航班上把全书“扫”一遍。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看完后,我羞得面红耳赤,真恨不得当场挖个地洞钻进去。这写得也太差了!回头再看自己在一九七九年写的文章,简直就像是发现了上古遗迹,哪儿看哪儿不顺眼,敝人真是羞愧得无地自容啊。

要说读第一页时脸红得就像烧熟的虾,那读到一半就变成红烧肉了。我以前也听说过创作者在回顾自己的处女作时会感到不好意思,但没想到感受会如此强烈。对作者而言,应该经常检查以往的作品,我对自己工作上的懈怠感到愧疚。在这里,我想对读完我这部不成熟作品的各位读者说一声:“万分抱歉!”

这样想来,一九八八年时的自己也还未成熟,“外行人”写的也好,“失忆症患者”写的也好,和全文进行对照,显然没有达到最理想的表达效果。怎么说呢,从情节上来看,他们写得差一点,似乎情有可原。但这几段是小说中哪个人物写的,并不能成为文笔好坏的借口。如果想突出“外行人”和“失忆症患者”行文的特点,就应该在表现的方式和运用的手法上多下功夫,而不是用写差一点、写粗糙一点的方式搪塞过去。而且作者在创作之初,始终是以第三者的视点来写这本小说。人物不够鲜活,不够生动,是我对弱者没有完全理解所致——没能感受到作品中人物的痛苦,为了悲伤而悲伤,为了愤怒而愤怒——这也是我不够成熟的地方。

在这次发行的修订版中,对于上文讲述的那些缺点,作者进行了全面的修正。借此机会,也对深爱这部作品的各位读者们深表歉意。虽然最初的版本上渗透着作者苦涩青年时代鲜活的印记,但作为一部小说来说是很不成熟的,连作者自己读得都很痛苦。因此,无论面对怎样的批评,我相信,敢于及时修正,对于创作者来说都是一种正确的态度。

修正完成后,我觉得自己没有破坏小说末尾那种悲伤的基调。不,应该说是去除了不合适的内容,让这种悲伤看起来更为纯净。当然了,我只是对文章进行修改,至于小说的情节和内容,一概保持原样。

托珍藏本的福,《异邦骑士》经过十八年的沉淀,终于安稳地放在了它该放的地方。我对修改后的版本很满意。不过,再过九年,让我重读这个版本,会有怎样的感受,我可不敢保证。

岛田庄司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于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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