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一
上一章我们讲的,是历代王朝为什么要收那么多税。
那么,这些税是怎么收上去的呢?国家规定的名义税率那么低,这些超过名义税率的部分,都是什么内容呢?
第一部分是隐性加税,最典型的是明代。明代的税率看起来虽低,却从宋代的“货币化税收”恢复到了“实物征收制”,农民要给国家交粮食,而且最要命的是要求百姓自己把粮食送到官仓去。这样一来,实际税率就翻了很多倍,因为运费很高。正统四年(1439年),于谦曾经上奏,说山西每年运往大同、宣府、偏头关三边的税粮,道途之费“率六七石而致一石”。交一石粮食,运费要花六七石,相当于税率一下子翻了六七倍。
最夸张的还是明代的白粮。明初定都南京,京官所吃的大米由附近江南五府(苏州、松江、常州、嘉兴、湖州)农民交纳。这五府离南京很近,问题还不大。但传统时代的政策改革有一个规律,是“只改其不便君者,不改不便民者”,改革只改不利于统治者的,不改不利于百姓的。明成祖把首都从南京迁到北京后,仍然由江南五府负担京官大米。这五府的民众要千里迢迢自己把粮食运到北京,运费就远远超过粮食本身。李俊丽研究明代北方赋役情况的结论是:“明朝初年朱元璋制定的轻徭薄赋政策并没有被其后代君主坚持下去,到明太宗朱棣时期,各种赋役负担逐渐增加。……北方地区交纳的税粮不但数额大,运输费用也高,最低为所运粮食的1/2,最高能达到六七倍。” [15]
第二部分是交税过程中的索贿受贿。
明代运费还不是农民最主要的负担,更可怕的是官吏克扣,因为是实物税,农民在把粮食交到官府的时候,官府的工作人员往往千方百计挑剔,说粮食质量不达标,太湿了,或者品质不好,要农民回家换新的来。上千里的路途,不可能重新换,怎么办?贿赂他,因为他实际上就靠这个活着。所谓“厂基之典赁,芦苇之搜求,人工之费用,旗甲之盘剥,门吏皂快之需索,诸弊难以屡数”,里面的门道太多了,各种克扣,往往致使纳粮者十户而九都要“破家荡产,鬻妻卖子”。连明代皇帝都对此种情况心知肚明,在圣旨中说过:“公家所用十不二三,民间费耗常十数倍,加以郡邑官鲜得人,吏肆为奸,征收不时,科敛无度,假公营私,弊不胜纪。”意思是说各地官员素质不高,吏员更都是坏蛋,拼命多收税,结果收上来的到国家这里不过20%~30%,而百姓的负担却比国家规定的多了十几倍。名义上三十税一,实际上却超过了50%。
这种腐败还是比较低层次的腐败,更高层次的腐败是修改税基。官员和吏员们利用信息不对等的优势,帮助官员家族和地方大户通过“洗抹涂改或者故意毁灭”的方式,修改税收底册,把豪强士绅负担的部分分摊给平民百姓。 [16] 更为普遍的操作方式是由于明代官员有免税免役权,就是说官员的家庭不用交税,也不必服劳役,所以大量百姓就投靠到官员之家,把土地投献给官员,以求少交赋税,这样,又有很多负担就转移到剩下的百姓身上。
官府增加民众负担的第三个办法是通过“附加税”,税外收税。
古代中国和全世界其他国家比,有一个很鲜明的特点,那就是政府直接面向每一个农民收税。而其他国家在前现代化时代绝大部分实行的是“包税制”和“纳贡制”。“包税人”和“头人”管理一个地区,具体如何征税国家并不管。中国却是通过国家机器直接到每家每户收税。
这看起来比较“现代”。但问题是,在传统时代,技术上无法建立起现代税收体系,税收管理极为粗放,县令收多少税是有非常大的弹性的。由于传统中央政府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通常只顾保中央的收入,不顾地方利益,给地方政府分的比例太低,因此地方政府通常会以地方办公经费的名义额外征收各种附加费。对这种情况,中央政府也只能默许。但问题是,多收多少,国家并没有固定的标准。黄仁宇说,传统中国的一大弊病是“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征收多少,实际上是地方官的“良心账”。
既然如此,地方官员自然就“不讲良心”,尽可能多收。本来应该在正税之外多收10%就能满足办公需要了,但最后可能变成20%~100%,甚至更多。多的部分除落入了自己的腰包外,再层层上供上级,叫作“陋规”。因此才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
二
当然,我们以上说的都是常态下的办法。在非常态下,传统官僚体系还有很多新花样。
我们前面讲了,汉武帝大笔花钱,府库为之一空。于是汉武帝决定向民间收割财富。最肥的一茬是谁?当然是商人。
武帝初年,随着经济发展,一大批大工商业主崛起,家业万贯,实力相当雄厚。汉武帝对这些巨商非常反感,认为他们虽然如此有钱,却对国家没什么用,因为他们“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指责他们不帮助国家的急难,导致黎民百姓陷于重困之中。
那么,怎么搞到他们的钱呢?
汉武帝的第一步是“卖爵”。挂起一批诱人的诱饵,把他们的钱钓出来。“诏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
买了爵位有什么好处呢?打仗不会征发你去当兵,也不再征用你当劳力,免除终身的徭役。买了武功爵的人,还可以当官,可以免罪。
此项政策一出,商人们纷纷踊跃出资,国家获取了巨额的财富。
然而汉武帝花起钱来如同漏斗一样,这笔钱不长时间就花光了,怎么办?
汉武帝还有第二步,“加税”。钓不出来,就直接加税。汉代对商人本来征1.27%的商税。汉武帝发布了一道“算缗”令,要求商人主动向政府呈报财产,老实交代家里有多少房子、多少马匹、多少钱财,税率由1.27%提升为6%,提高了4倍多。
6%的税率,今天看起来并不能算高。而且官府的规定是你主动申报,并不主动上门来查。听起来很宽松,汉武帝很仁慈啊。
所以“富豪皆争匿财”,人性古今相同,几乎所有商人都心存侥幸,多多少少有所瞒报,也就是说,普遍违法。但要命的是汉武帝有后手跟着,等商人都申报后,又下发了一个“告缗”令,这个厉害了:谁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其他人可以向官府告发,告了以后,官府就查抄没收他的全部财产,分给告发者一半。这叫作“告缗”。
这一下,几乎所有商人都掉进陷阱了,而且掉得还没法抱怨:谁叫你不老实,想占国家的便宜?这回报应了吧?
为了将“告缗令”落到实处,汉武帝任用了一批残酷无情的酷吏,去各地审理告缗专案。一时间人们为了发财纷纷告发,“告缗”成了穷人的生财之道,国家和底层百姓都发了财。
这还没有完。等大量普通百姓通过“告缗”发了财之后,汉武帝又搞了一个扩大化,下令无论城乡一概实行“告缗”,普通百姓也列入范围。“其初亦只为商贾居货设,后告缗遍天下,则不商贾而有积蓄者,皆被告也。”一开始“告缗”针对的是商人阶层,接着全国所有人都被纳入其中。
穷人通过告人得来的不义之财,转眼也因为被别人告而被剥夺。“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中家”就是中等富裕的人家,在当时的财产是10万钱左右,也就是说,家里的财富达10万钱的都被告了。天下所有中产阶级以上的人都破产了。
这套组合拳打得如此漂亮,全天下人毫无招架之力。国家得到多少钱呢?《汉书·食货志》说,朝廷“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单“告缗”一项,朝廷得民财数以亿计,老百姓因为交不起钱被没入官府为奴婢的以千万数,武帝时期的全国总人口大约为4000万,因告缗成为奴婢的居然达到1000万。其他没收入官的土地、住宅更是不可胜数。国家财政得到极大改善,“县官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地方财政也有钱了。
不过这并不是最后一步。最后一步是什么呢?更绝了。
我们讲过,汉武帝“搞创收”的第一步是卖爵,百姓买了爵,可以不用服徭役,不用去沙场征战了。
不过这样一搞,国家虽然有了收入,但是可以征发的民众减少了。“法既益严,吏多废免。兵革数动,民多买复及五大夫、千夫,征发之士益鲜。”因为国家不停打仗,老百姓拼了家底买爵位,替国家当兵服役的人不够了。
这对汉武帝来说不成问题。把天下人的钱搞得差不多了,汉武帝又开始了“政策调整”,进行爵位贬值,要求“于是除千夫、五大夫为吏,不欲者出马”。原来说的话不算数了,爵位低的,仍然要服劳役。百姓在买爵位上已经花了很多钱,但是并没有带来想象中的“免役”,而是跟往常一样,依然服徭役,“故吏皆适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去给他修上林苑和昆明池。
因为这样一次一次地收割财富,到武帝末年,小农普遍破产,流民剧增。几十年征战,50岁以下、16岁以上的壮丁几乎都被征发当兵,青壮年妇女也要戍守边疆。史书说,汉武帝的统治导致“户口减半”,也就是国家掌握的户口比以前少了一半。而今天学者的研究成果证明,汉武帝时期,人口减少了1500万。
汉武帝打击匈奴、安定边疆,这当然是有大功于后世的。然而,一个人做事的时候,必须对成本与收获有一个基本估计,对国家和社会的承受力有一个基本估计。不能一代人非要完成几代人的事。或者说,一顿非要吃下10顿饭的量。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
三
因此汉武帝晚年,中国历史上出现了第一次巨大的流民潮,“元封四年,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此后,流民大潮在汉代历史上就经常出现,而且动辄上百万。
流民潮的出现,是民众不堪重负的明显表征。过去历史学对流民的解释通常是由于人多地少,地主兼并了他们的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只好流亡。但是今天的历史研究已经清楚地证明,导致农民流亡的原因是政府的税费太重,农民无法承担,只好有地不种、弃地而逃。
如果说农民流亡是因为人多地少和地主的兼并,那么土地资源应该是越来越稀缺,土地价格在王朝后期应该越来越贵。但事实上,很多王朝后期,土地价格是越来越便宜。“村野愚懦之民以有田为祸”,很多农民是把土地当成一个负担。“至欲以地白付人而莫可推”,想把地白送人没人要。“地之价贱者亩不过一两钱,其无价送人而不受者大半。”
资料表明,明朝确实有很多大贵族大量兼并农民土地,但是如果深入研究,就会发现,这“并不是土地兼并造成了逃民,即农民不是因为田土被官豪势要之家侵占而逃,而是民先逃,而后土地被侵占” [17] 。
农民不断逃亡,就造成一个恶性循环:逃亡农民的负担会加到没逃亡的农民身上,农民负担越来越重,最后不得已,全都逃亡。这就形成了巨大的流民潮。
天启七年(1627年),官员吴应箕在一封信里谈到他途经河南真阳的见闻:“今天走了四十里路,这四十里,都是废耕之田,一望皆黄茅白草,两边的村庄都成了废墟。我问当地人,为什么不耕种。几个人同声说:‘差役太重,承受不了,只好逃亡去了。人走了,地自然就没人种了。’当地人说,一家逃走了,他家的差税就被归到他本家或者亲戚名下,久之,本家或者亲戚也没办法,也逃了。剩的人越少,每家承担的差税越重,一来二去,全村都逃光了,就造成现在的情况。”
自此之后,每到王朝负担加重之时,流民就大量出现,并最终导致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发生。
事实上在汉武帝活着的时候,天下已经四处起义,“天下骚动”,渐有“亡秦之迹”。天下大乱,起义遍及关东地区,大者数千人,小者数百人,起义烈火几乎葬送大汉王朝。最终,汉武帝在危急关头不得不颁轮台诏,向全国民众承认错误,进行了彻底的政策大调整,这才在灭亡的边缘把大汉王朝又拉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