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秋日的傍晚,夕阳的色泽依旧浓烈,那分炽烈的热度却已褪去。

风中弥漫着一股浓郁而冷冽的桂花香。

四个孩子坐在江边的楼顶,被秋风吹得打喷嚏,手里的冰棍也换成了烤串和热奶茶。

油脂、孜然和辣椒面的浓香,同香精兑出来的奶香,是多少人青春的回忆之一。

“我真傻,真的。”孙明珠红着眼眶望着江对岸的高楼,絮絮叨叨,“我只以为我爸妈是闹离婚顾不上我,就没想过他们俩压根儿就不想要我。我可日他先人的,既然这样,那当初干吗生我?”

“你爸妈的先人……也是你的先人。”王高才小声提醒,随即挨了孙明珠一记白眼。

林知夏的安慰也很有他的个人风格:“你还有奶奶,还有我们关心你。再说你正好可以敲你爸妈一笔。有了钱,什么事都好办了。你爸有了小儿子,以后再找他要钱就不容易了,所以你这次得狮子大开口……”

再说下去,林知夏恨不能现场拟定一个详细的敲诈勒索计划书出来。

连盛朗都开了口,就一句:“我爸还要把我卖给变态玩呢。”

“……”孙明珠额角挂汗,“好吧,你赢了。”

这都能比烂呀?大伙儿好一阵笑。

盛朗又补充了道:“他们不要你,你也不要他们好了。都这么大了,离了父母就不能活了?混出个人样,让他们后悔去呗。”

这个小团体里,眼下只有盛朗和孙明珠的情形最相似。

不靠谱的父母,卑微的出身,平庸的成绩,和老人家相依为命。孙明珠还不像盛朗有体育加分。

所以盛朗的话比林知夏的还能引起孙明珠的共鸣,更能激发她骨子里永安人的血性。

孙明珠一张原本圆嘟嘟的脸,在这一两个月里已瘦了一圈,脱离了儿童的稚气,有了几分青春少女的清秀模样。

“说的是!”孙明珠把一甩头,又恢复了她永安北区小一姐的气势。

“我就不信我爸找的那个蠢女人能给他生出个什么好儿子来。越不稀罕老娘,老娘越要混得好,瞎掉他们一双眼珠子。我就不信我爸找的那个野鸡能给他生出什么好儿子来!”

说完,把王高才手中一串还没吃的烤肠抢了过来,大口啃了起来。

一边吃,一边抹眼泪。

林知夏和王高才一左一右地挨着孙明珠,无声地安慰着她-

这天晚上,盛朗被他外婆饱饱地塞了一顿红烧排骨后,又拎着行李跑到林知夏家和他挤一张沙发床。

这个年纪的孩子,春笋似的,淋点雨都能蹿高一大截。

才过去两个月,沙发床就比过去挤了不少。他们稍微翻个身,手脚就能碰到。

“你过去点。我要滚下床了。”

“我都贴墙上了,你才过去点!”

林家适合这个季节的薄被只有一床,两个少年只得裹在一张被子里,你踢我一脚,我拱你一下,闹得沙发床咯吱响个不停。

闹出一声细汗,两人才停了下来。

秋月的清光如薄薄的泉水流泻在地板上,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桂花香。

盛朗忽然轻声说:“小夏,你能给我补课吗?”

林知夏扭头看他:“你入睡还真快,这就开始讲梦话了?”

“是认真的。”盛朗侧着身,枕着胳膊,绿眸在夜色里颜色很重,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泉眼。

“孙明珠其实成绩比我好,因为没体育加分,就只能读永安中学。我觉得我运气这么好,如果自己还不珍惜,有点太糟蹋了。”

林知夏也转了过去,和盛朗面对面躺着。

“开窍了呀,狼哥。”林知夏嘻嘻笑,眉眼弯弯,“都说近朱者赤,你给我熏陶了这么久,结果还是被孙明珠染红的。”

盛朗不想说自己是不想输给一个小姑娘。而且要是孙明珠赶上来了,在这个小团体里,他不得落到和王高才那笨蛋一个级别的地步吗?那也太丢脸了。

林知夏问:“你想补哪一门科呀?”

除了体育,盛朗没有哪一门课不欠补的。

“好吧,好吧。”林知夏耸肩,“我给你补没问题。但是你得听我的,不准再借着训练作借口不写作业了。”

“我什么时候不听你的话了?”盛朗有点委屈,“过阵子就比赛了。赛后训练没那么密集,就有时间写作业了。”

“成!”林知夏翻身躺好,愉快地闭上了眼。

林知夏成日被老师们用题库折磨,说不苦是骗人的。一想到自己也能对着盛朗如法炮制,把盛朗虐得嗷嗷叫,就有点摩拳擦掌。

盛朗对自己即将遭受的非人待遇一无所知。他凝视着林知夏安详秀气的侧脸,闻着自林知夏颈项间散发出来的清而甜的奶香,感到骨子里有一丝微弱而陌生的躁动。

这个小少年还弄不懂这股躁动源自什么,也不大在意。

他也闭上了眼,在淡淡的甜香中入眠。

梦里,盛朗和林知夏肩并肩,走在一条长得看不到尽头的路上。玫瑰金色的夕阳照着他们的脸。

他们一直走,一直走,从白天到黑夜,从春夏到秋冬。

念书,考试,训练,比赛,组成了他们枯燥却又安详静好的少年生涯。

蝉声消了雨声起,每一朵乌云都有一条金边。

林荫下,球场边,笑声一片。

衣服短了,鞋子窄了,嗓音粗了,门框上记着身高的划痕互相攀比着升高。盛朗始终压林知夏大半个头。

林知夏身上那一股好闻的奶香也始终没变,萦绕在盛朗的鼻端-

四年后。

十一月初,全国第XX届中运会在丰市召开。来自全国的体育少年云集在丰市,准备大展拳脚,一决高下,争夺奖牌。

这一日上午,高中组一百米自由泳总决赛将市体育中心的游泳馆举行。

来看总决赛的人很多。离开场还有半个多小时,游泳馆前就已人潮拥挤。

今天是周二,学校并不放假,可照旧有很多穿着校服的学生,手里拿着标语和灯牌,成群结队地涌入场馆。

只是人们在进入大门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放慢脚步,朝门边一道身影望上一两眼。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正靠着门边的大理石墙站着。

一头利落的短发,眉目清俊如画,海军蓝的大衣衬得肌肤羊脂般白净细腻,身段高挑又英挺,如一株小白杨。

大冷天,这少年还吃着冰淇淋,嘴被冻得分外嫣红且饱满,又给整张俊脸添了几分秀色。

看他身上的校服,海军蓝的大衣,深灰色的长裤,是九中的学生。

九中这两年升学率不错,今年都已取代了十八中,成为省排名第二的重点中学了。

难怪这少年一脸充盈的慧黠之气。又似乎早就习惯被注视,对旁人的目光视若无睹。

林知夏把甜筒尾巴塞进嘴里,低头看了看手表——还是那支卡西欧学生表,旧表盘,换了表带。

“那个……同学……”

有两个女生在旁边踯躅了有一会儿了,这时终于壮着胆子走了过来。

“请问……你是林知夏吧?九中高二一班的林知夏?”

林知夏的眼睛微微弯起来,露出一副温和又礼貌的笑脸。

“是我。有什么事吗?”

两个女生被他的笑容一照,脸眼看着更红了,兴奋道:“真的是你?这次三大巨头联考年纪第一就是你,对吧?你太厉害了!”

“本人比照片上看着还帅,睫毛好长,皮肤好白,还好高哟……”

“才一米七八。”林知夏说,“不算很高,还在努力长。”

小姑娘一阵咯咯笑:“哎呀还好谦虚!你也是来看盛朗比赛的吗?你们俩感情好好哟……”

她朋友立刻拉了她一下,使了个眼色。

林知夏依旧微笑着,温润如玉。

“小夏,这里——”

一对少年少女扶着一个头发花白的阿婆走了过来。

“抱歉,我朋友来了。”林知夏朝女生们彬彬有礼地点了点头,随即三步并作两步,跑了过去。

“路上还顺利吗?打车过来的吧?”

“打车还不知道堵到什么时候呢?”孙明珠撇嘴,“坐地铁来的。二号线通车后,我也还是第一次坐呢。确实比一号线宽敞许多……”

林知夏在孙明珠的唠叨声中朝老人家弯下腰:“阿婆累了吗?我们这就进去找位子坐吧?”

阿婆就是盛朗的外婆。

外婆这两年身体越发不好,行动不快。林知夏很细心体贴,一路扶着她-

泳池馆的看台坐满了大半,大都是参赛选手的亲友团。还有一个选手的学校来了十来个学生,都穿着整齐时髦的校服,青春活力向四面八方迸射,很引人注目。

“十八中的。”孙明珠露出鄙夷的神色。

当年,孙明珠得林知夏指导(教唆),从父母离婚中狠狠敲了一笔,每个月能拿两千多块生活费。

有林知夏和学校老师帮着规划,孙明珠头悬梁锥刺股地苦读了三年,居然给她吊着车尾考上了九中的高中部。

“这不是我家祖坟冒青烟这么简单,我爸那狗男人自焚了都没这效果。”孙明珠当时毫不客气地说。

既然是九中的人,那就有九中的骄傲。孙明珠对被九中踩在脚下的十八中充满了不屑。

“瞧他们那校服,模仿小日本的水手服,裙子都短得露裤衩了,还穿着满大街走,真不害臊。他们的选手是几号?盛朗可得争口气,把他们踩死在泳池底。盛朗他们怎么还没出来?难道还得像看戏似的三催四请吗?”

不知道是不是高压苦读把人给读变异了,孙明珠这几年别的都好,就是“口直心快”的症状越发严重,普通人还真有承受不来。

林知夏他们拿的是盛朗给的票,位于看台前排正中间,视野极好,将一池碧水尽收眼底。

“小朗出来了吗?”外婆把眼镜戴上,搜寻着外孙的身影。

“还没呢。”林知夏柔声说,“但是也快了。阿婆您坐好。一会儿他出来了我指给您看。”

话音刚落,广播就响了。参赛运动员从门里鱼贯而出。

其中一个少年,个头是选手中最高的,宽阔健美的肩背,修长匀称的四肢,浑身线条无一不流畅自然,漂亮得就像一尾化出了双腿的人鱼。

正是盛朗。

作者有话要说:

长大啦,可以谈恋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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