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捕食者

她的身体移动着,坦荡地。那是长久独居养成的坦荡。但所谓独处只不过是人类的一种错觉。轻盈的脚步,哪怕只是踏出一步,对足底的甲虫而言都有如惊雷。每一次选择对被选择者而言皆是一个新世界的开启。一切秘密均被见证。

若是密林里有人一直在观察她——比如,某个藏身于茂密山毛榉丛中的持枪猎人——那他应该会注意到她是如何沿着小径快步而上,又是如何迫切而紧张地瞪视着前方的地面。他会断定她是个满腔怒火的女人,正在追踪某样可恶至极的东西。

他想错了。的确,她感到泄气和挫败,追踪那形迹直至一片烂泥地,便没了方向。她原本是很自信和确定的。但若非要让她在这阳光明媚、空气潮湿的清晨检视自己的想法,她会宣称自己是快乐的。她酷爱大雨之后的空气,酷爱整片密林中层层叠叠的叶子滴坠、承接、滑落雨水时窸窸窣窣的声响,那会使你头脑中的一切词汇变得苍白空洞。她的身体无拘无束,只需要遵循自己的规则:她的双腿修长,步速奇快,根本不适合有任何同行者——因为跟不上;若想摸一摸地上残败的叶片,她会下意识地在小径上毫无征兆地蹲下;一条发辫有她自己的前臂那么粗,一旦她弯下腰,辫子就会从肩头垂落扫过地面。她的四肢百骸都在为再次来到户外而欢欣鼓舞,终于可以走出她那栋在一整个春天的漫长雨季中连墙板都开始长毛的潮湿木屋。她蹙眉的表情只是因为专注,仅此而已。两年的独居生活已使她懒于打理自己的外表,在这方面她乐得做个瞎子。

一上午,她都在循着那野兽的足迹往山上走。她登上山,绕过杜鹃花丛,此时正攀入一片颇有年头的树林。树林所在的山坡很陡,得以幸免于被人砍伐的命运。但即便这里连山脊处都有橡树和山核桃树密密的华盖遮蔽,昨夜倾泻而下的暴雨仍抹净了兽迹。这兽曾于低矮的鬼臼灌木丛中穿行而过,在平滑的泥土上留下了足迹。她在小径上看过,知晓这野兽的体格,光是这一点就足以使她心跳加速。应该就是她这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以来一直在追踪的野兽。这漫长如一生的时间。但若想坐实,还得知道更多细节。特别是除了足掌之外,至少还得看过模糊的爪印,方能分辨是犬科还是猫科。暴雨如注,趾爪这一类细小印迹必然是最早销匿的,所以不管她现在多么努力地看,都不可能找到任何痕迹了。然而眼下,除了足迹她还需要注意搜寻更多的线索。此时的世界有如洪荒初开,这个清晨甜蜜而湿润,置身其中,她惬意无比。她有足够的耐心追踪下去。这兽或许还会因为一堆粪便(可能也已被大雨冲刷殆尽)之类的东西最终暴露自己。有的踪迹是某些兽类特有的。熊会在树上留下爪印,有时还会啃咬树皮。但这不是熊。它的体格与德国牧羊犬相当,但也不是家养的宠物。如果是狗,那留下此番踪迹的想必是野狗,因饥饿难耐,才会冒着倾盆大雨外出觅食。

她发现了一处线索,是在一截栗树树桩周围,或许是那兽留下的气味标记。她仔细琢磨这根树桩:自从遭到斧劈或得枯萎病一命归西之后,这棵粗糙不堪的老迈巨树便一路向下腐烂,重归泥土。些许伞菌从树根四周的腐殖土中长出。小巧的个头,鲜亮的橙黄色,棱脉清晰的精致菌帽好似撑开的阳伞。如注的暴雨应会将这些羸弱的小东西抹得一干二净,它们应该是雨歇后的这几个小时中冒出来的——之前,那兽肯定来过这儿。它们在氨的刺激下生长。她长时间凝神查看这块地面,并未意识到从侧旁看,她修长的鼻梁和利落的下巴透着一种优雅,也没意识到自己抬起左手驱散了脸庞附近的一群小虫,并将散落的头发从眼前拨开。她蹲下来,用指尖摁住树桩下的青苔,稳住身子,将脸贴到散着麝香味的老树上。用力吸入。

“猫。”她轻声说道,只是自言自语。这可不是她想要的答案。但能在这道山脊上找到领地意识极强的山猫的踪迹,也算是个惊喜。这里群山连绵,密林与湿地交相混杂,应是猫科动物绝佳的核心栖息地,虽然她也知道山猫大多生活在弗吉尼亚和肯塔基州交界处,湍急河流之上陡峭的石灰岩河岸地带。这下倒是解释了两天前她听到的叫声,雨中听来尖利瘆人,像女人的惨叫。她当时就觉得肯定是山猫,但仍然为之失眠辗转了一夜。没有人不会被这样仿若人类哀号的声音触动。此刻想起那晚的凄声,她还是不禁打了个冷战。她脚趾用力稳住身体,一蹬,站了起来。

他就站在那里,直勾勾地盯着她。他脚踩厚靴,身着迷彩服,背了个比她的包还大的背包。他那把猎枪可不是闹着玩的——看上去应该装的是点30-30步枪弹 [1] 。她肯定堆了满脸的惊诧,然后才回过神来,认清正在打量她的家伙属于人类。在山上撞见猎人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但总是她先发现对方。这人却使她的优势荡然无存:先把她给看穿了。

“埃迪·邦多。”他说着,碰了碰帽檐。但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那人是在对她说话。

“什么?”

“我的名字。”

“老天,”她说着,总算喘了口气,“我没问你叫什么。”

“你还是知道的好。”

还真自以为是,她心想。要不就是喝上头了。就像那把猎枪,随时会走火。“我要知道你的名字干什么?你还准备给我搞出个事故,好让我日后讲给人听?”她平静地问道。这是从她父亲那里学来的策略,而且对待山里人通常都得这样——心里越是不安,语气越要平静。

“我可没那么说。我又不咬人。”他咧嘴一笑,似乎带着点歉意。他比她年轻得多。他左手伸向肩头,指尖刚好擦过兜于肩后的枪管。“我不会对女孩开枪。”

“好吧。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咬人,他是这么说的,说咬的时候,把元音缩短了,那是北方人的口音。是个外地人,像葛藤一样闯入了这个地方。他个头不太高,但肌肉相当发达,从他绷紧的衣服、露出的手腕、脖子以及站姿上就可以看出来。这体格很适合干体力活,即便在放松的时候,那一身肌肉也显得十分紧实。他说:“你在闻树桩,我看见了。”

“对。”

“这么做有理由吗?”

“有。”

“能告诉我是什么吗?”

“不行。”

再次冷场。她看向他的双手,但他眼中闪烁的墨绿色光芒使她转移了注意力。他极为专注地打量着她,似是在琢磨她话语中那些学着山里人的调子发出的元音,仿佛这样就能了解她隐藏于“有”和“不行”背后的秘密。他咧嘴笑的时候,嘴角下垂,而非上扬,像是在那直角的下巴上画出了一个圆润的括弧。她不记得曾见过哪个男人的五官能组合得如此生动。

“你的话不太多。”他说,“我认识的大多数女孩都能叽叽喳喳地说上半天,不管是谈论还没做的事,还是可能根本不会做的事。”

“好吧。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些女孩。”

她在想这样是否会让他很不爽。她没枪,他有,虽然他说过不会开枪。想必也不会咬人。他们就这么站着,一言不发。她琢磨着这样的沉默究竟要僵持多长时间。云层流动,暂时遮住了太阳,叶丛间倏然传来两只棕林鸫不歇的啼鸣,歌声浮于她和这男人之间的空气中。那这男人算是她的——猎物?不对,是侵犯她领地的僭入者。捕食者这个说法毕竟太武断了。

“要不我跟着你走一段儿?”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不行。”她断然回绝,“我不喜欢这样。”

男人,还是男孩,他究竟是何方神圣?他的笑容消失了,似乎突然因她的无礼很受伤,像个受到责骂的孩子。她斟酌着究竟该用什么语调,怎么措辞。她很清楚该怎么赶走那些忘了猎鹿季已经结束的猎人——这就是她的工作。通常情况下,话说到这个份上,也没什么可谈的了。礼貌一向不是她的长处,甚至很久以前住在砖砌的宅子里、身为丈夫和邻居眼中那个整洁优雅的女主人时,她就已经是这样了。她伸出四根手指插入头发,那棕色的长辫子里夹杂着银色的发丝,她把散落的头发从发际处往后捋,将它们悉数塞入颈后的辫子里。

“我在追踪。”她平静地说道,“两个人会比一个人弄出更大的动静。你要是个猎人的话,应该知道这一点。”

“我看你没带枪。”

“我觉得没必要。这是在国家森林公园的区域内,这片地区的动物都受到保护,不能狩猎。”

“好吧,”埃迪·邦多说,“这下总算明白了。”

“对,现在清楚了。”

他站着没动,花了好长时间上上下下打量她。那时间之长,使她恍然大悟,埃迪·邦多——是个男人,而非男孩——已将她抽丝剥茧翻了个遍,再依原样一块块地拼装回来。墨绿色的戈尔特斯面料外套是森林服务处工作人员的制服,法兰绒上衣则是她自己的,丝质的保暖长裤也是她的。这些东西究竟有什么可让一个男人感兴趣的,她毫无头绪。这片山林已有好长时间无人前来了。

然后他走了。鸟鸣声纷乱驳杂,于树丛间回旋激荡,原本充塞着无边无际的沉闷氛围的空气,霎时变得空空荡荡。他脑袋冲前,猫腰没入了杜鹃花丛。没人会想到他在此停留过。

他留给她的是一片滚烫的红晕,在她颈项的皮肤上热烈地灼烧着。

那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准备入睡,却发现自己满脑子都是埃迪·邦多。第二天起身时她往腰带上别了把政府部门配发的手枪。这把手枪本是留给她防熊、自卫的,但她心里清楚这只对了一半。

两天来,她处处都能见着他——薄暮时分的小径上,他就在她前头;他出现在她的木屋里,身后就是满棂的月光。还入了梦。第一天晚上,她想通过读书来分心或自欺。第二天晚上,她用茶壶烧了几壶水,找了块棉布,仔仔细细地洗了个澡,甚至还用了肥皂。平常她都不会这么做,因为这样会让身上散发出令动物们尤其是鹿避之不及的气味,它们都很清楚这是只有人才有的气味,是猎人的气味——更是捕食者的气味。这两天,她都在半夜汗流浃背地醒来,求偶的蝙蝠在廊檐下的阴影里发出沉闷的响动,激烈的交配好似两个陌生人的冲撞,让她不得安宁。

而此时此刻,天光初照,她又来到了这截栗树树桩旁。他若再次现身,肯定会来这个老地方。这一次,他仍旧背着背包,却没带枪。她的手枪揣在外套内,上了子弹,但没打开保险。

她再次蹲在树桩旁察看踪迹。这一次,她极为肯定自己追踪到了一直在寻找的那种足迹。毫无疑问,这是犬科动物的足迹:很有可能是雌性,十四天前她就找到了这动物的巢穴。不管是雄性还是雌性,反正在这树桩旁逗留过,显然是注意到了先前山猫留下的印迹。或许是对小猫的气味感到好奇,或许是觉得受了冒犯,亦或许是无心为之。那种心思,人极难猜透。

而这一次,他又站在那里冲着她微笑。仿佛她只要从树桩旁站起身,就能将埃迪·邦多召唤出来:仿佛她只要热血上涌,就能使之现身。

“你在啊,”他说,“不一样的女孩。”

她心跳加速,在脉搏的轰鸣声中几乎听不清其他声音。

“看来,你要是整天在西布伦国家森林公园里晃悠,我应该就是你认识的唯一一个人了。而你好像就是喜欢在这儿晃来晃去。”

他这次没戴帽子。一头黑发,略显蓬乱,像雨雾中的乌鸦。他头发粗厚,颇有光泽,让她略生忌妒,毕竟,这样的头发顺直得刚刚好,打理起来也容易,不会纠缠不清。他摊开双手。“护林女士,你看,没有枪。我可是一个守法的体面男人。”

“看得出来。”

“比你要体面,”他又说道,“你还嗅树桩呢。”

“我可没说自己体面。也没说自己是男人。”

他的笑容里多了一丝阴郁。“能看出来。”

我有枪。他伤害不了我。但她很清楚当自己这么想的时候,局面就已发生了逆转。他又回来了。她用意志力使他返回了这个地点。这一次,她想弄明白他究竟在摆什么谱。可还没说几句话,他就投降了。“对不起。”他说。

“什么对不起?”

“我骚扰到你了。但我还是决定今天要跟着你在这儿走走,就跟一小会儿。希望你别介意。”

“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像你这样的漂亮女孩为什么会在这一大片老林子里东嗅西嗅的。我总是整晚整晚地想着这事儿。”

看来,他也想她了。还是晚上。

“我不是什么小红帽,你别瞎操心。我年纪是你的两遭儿了呢。”年纪有两遭儿了,她是这么说的。她用极为生疏的腔调说出这种早就没人讲的土话。

“我真不相信。”他说。

她等着他继续说下去,他却提议道:“要不,我和你保持一段距离吧。”

她可不想让这个人待在自己身后。“我倾向于让你走前面。但我在追踪这动物的形迹,你要是看见了就离远点,可千万别踩上去。”她指了指已有三天时间的猫迹,而不是猫迹下方烂叶子里的新鲜足迹。

“遵命,女士,我一定做到。”他稍稍弯了弯腰,转过身,向前走去。他的双脚娴熟地与那些足迹保持着距离,连烂叶子也没有碰乱。他还不赖。她看着他的背影没入前方的林叶丛中后才踏上小径,追寻山猫和那个男人并排走过的痕迹。她想好好看看他走路的样子,这样她就能看着他的身体而不被他发现。

迫近傍晚时,山北坡的夜色已十分浓重,山坡上的杜鹃花簇拥着丛生在每处空隙和裂缝间。在它们投下的浓密阴影中,山间的路面仍旧光秃秃的,很是湿滑。从现在起再过一个月,杜鹃丛将覆满大团大团的粉色花朵,犹如伴娘手中的花束。对于生长在孤寂山林里的野花而言,简直太炫目太奇幻了。不过眼下的杜鹃花花蕾仍在酣睡。如今只有在湿泥地里才能看见零星的如经一番阵痛才绽出的花朵:猪牙花、春美草,以及所有要赶在五月送来的第一波暖意——此时阳光仍能穿过稀疏的树枝——和将要被六月变得暗无天光的林中荫翳之间匆匆完成生命轮回的下层植物。山脚下,春风已然于五月的第一周吹遍谷地田间,但山间的野花却刚刚攀至这四千英尺的高度。在这条小径上,初开的花簇太过密实,一不小心就被碾于脚下。再过个几周,树木就不再抽叶,华盖将会闭合,繁盛的花朵也将在黑暗中凋敝,转而等待下一次轮回。春天会越攀越高,唤醒冬眠的熊,最终似野火延烧一般,融入西布伦山巅幽黑的云杉密林之中。但此时此地,春天正春情荡漾、起伏喘息。放眼四顾,种种生灵都在争取时间、争取光线、争取花粉的亲吻、争取精子与卵子的结合、争取更多一次的机会。

有两次他在小径前头停下了脚步,一次是停在一丛火焰杜鹃花旁,那满目艳红的花朵,好似燃烧的灌木。另一次驻足,她却猜不出其中的缘由。但他从未转身。他肯定是在听她的脚步声,她心想。至少是理由之一吧,也许不是。反正也都无所谓。

他们跟着老山猫的足迹走上那条直通山坡的小径后,她就任由他前行而去。等到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她便转身下山,沿着陡坡的边缘缓步下行,一直来到一条与森林服务处相通的熟稔小径上。她在这数十月间维护的这类小径有一百来条,加起来也有数英里,但这条小径却从未过于枝繁叶茂到阻路蔽日,因为它连接着她的木屋和她常去的眺望台。刚刚发现的新足迹与先前山猫留下的踪迹分道扬镳后再次出现在了这儿,正是她认为的它们会前往的所在:山下。她是最近才发现了那里。今天,她会绕开这条小径。她逼迫自己远离这条小径和那个方位已达两周之久——整整十四天啊,简直让她度日如年。今天是五月八号,她原本准备在今天返回那里,悄悄接近她的秘密,好让自己确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但现在,不行了;现在当然不行。她会让埃迪·邦多在其他地方追上她的,如果他在找她的话。

她从那道山脊上下来,走入了一个四周都是石灰岩坡壁的山谷中。掌叶铁线蕨蓬勃有如一挂挂小瀑布,从裸露的石层间倾泻而下。湿漉漉的石灰岩上满布黑色的条纹,那是被雨季涨涌的泉水冲刷而成的。如今,雨季已将这片山区围困了好一阵子,岩壁上,处处都冒出了泉水。她从一条小溪的发端处,走入了这座山中最古老的一片铁杉丛林。铁杉树干燥泛白的细小针叶密密铺排,攒成一簇簇平展的大枝。大枝环绕着粗壮的乔木树干不偏不倚地发散伸开,就像圣诞树下圆展的树裙。她停下脚步,踩在半腐的干燥烂叶上,倾听着。“喳喳喳”,山雀们争吵得不亦乐乎,它们是她的老朋友了。然后,传来一阵噼啪声。是他正猫着腰赶来,他一直找她找到了这儿。她于是等着他从深色的树丛边现身。

“跟丢山猫了?”她问他。

“没有,把你跟丢了。有一会儿了。”

“对,时间不算长。”

他又戴起了帽子,帽檐拉得很低。她发现这样很难看到他的眼睛。“你今天根本就没去追踪那只猫,”他怪责道,“那点踪迹都有好几天时间了。”

“没错。”

“我想知道你到底在追踪什么。”

“你这人耐性真差,是吧?”

他微笑起来,然后逗她道:“究竟谁才是你的猎物,女士?”

“郊狼。”

有那么一瞬,他双眼圆睁,但倏尔便恢复了常态。她敢打包票他的瞳孔真的放大了。她咬住下唇,什么都不想透露。她似乎已经忘了该如何与人打交道——该如何回避某个问题,隐藏真实意图。

“还有山猫、熊和狐狸。”她连珠炮般地罗列道,不让郊狼显得过于特殊。“这儿有什么,就追踪什么。但主要关注的是食肉动物。”

她略略转身,等待着,甚至能感觉到靴子里脚趾的动静。她话说完了,他难道不说点什么吗?见他没话可说,她便问道:“我猜你前几天是想猎鹿吧?”

他稍稍耸了耸肩。猎鹿季老早就结束了。他可不想被戴着徽章保护野生动物和山林的女士设套抓把柄。“为什么主要关注食肉动物?”他问。

“没有为什么。”

“明白了。就是你的偏爱吧。有人喜欢观鸟,有人喜欢收集蝴蝶,自然也有像你这样的女孩,喜欢关注吃肉的动物。”

他说不定以为这么聊着聊着就能把她的话给套出来:外地人就喜欢卖弄小聪明。“它们在食物链的顶端,这就是理由。”她冷冷地说道,“只要它们没事,那它们的猎物就没事,而猎物的食物也会没事。否则,食物链就会缺上一环。”

“哦,是吗?”

“是的。关注捕食者,就能让你知道像鹿那样的食草动物、丛林植被、碎屑食性动物、昆虫种群,以及像鼩鼱和田鼠一类的小型捕食者的状况。就是这样。”

他一头雾水地琢磨着她,她看出来了。她早就对北方佬们在大脑中启动无数齿轮不断运转摩擦的样子见惯不惊了,现在他努力试图把她的山里人口吻和她明显受过严谨教育的状况结合起来理解的神情,在她眼中更是无所遁形。终于,他问道:“那你要知道鼩鼱和田鼠会变得怎么样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田鼠比你以为的重要得多。还有甲虫和蠕虫。我想对猎人来说,这片山林就像个动物园,但是谁来喂养这些动物,清理这个兽笼呢,你想过没有?要是没有蠕虫和白蚁,你现在就被困在一片死树枯枝丛中,就算帽檐被戳烂了也难以端起猎枪放出一记有的之矢。”

他摘下了帽子。她突然说得这么直白,让他心头一惊。“我膜拜蠕虫和白蚁。”

她瞅着他。“你是不是存心要气我?因为我不太和人打交道,我是有点忘了怎么见人说人话了。”

“我刚才确实有点混蛋。”他把猎人戴的布帽折叠好,塞入背包的搭环里,“先前呢,我又太爱管闲事。我道歉。”

她耸了耸肩。“这也不是什么天大的秘密,你尽管问就是。这是我的工作;不管你信不信,是政府付钱让我做这个的。钱虽然不多,但我也不太在意。”

“做什么,就是把我这种惹麻烦的家伙撵走?”

她笑了。“是啊,这是其中的一部分。还要维护丛林小径。八月里,如果天气太过干燥,我还得进入防火瞭望塔里看守。但大多数时候,我都是在这儿查看林地。这就是我的主要工作。”

他仰头望了眼铁杉丛林。“眼望天堂,脚踏艰辛。可够辛苦的。”

“对。总得有人干这活。”

他凝神注视着她,直要把他那微笑印进她心里。他之前的笑容都是为这抹微笑暖场的。“你在这方面应该挺有头脑的,女士。所以才有人雇你做这工作。”

“怎么说呢,有没有头脑,我不知道。这份工作得由专人来做。你总得感激为你提供工作的人。”

“来这儿的人不多吧?”

“连个人影都没有。二月份,我的木屋里倒是来了一头熊。”

“它和你待了一整个月?”

她哈哈大笑。那笑声令她自己都惊讶。她已有多长时间没放声大笑了?“没有。也就把厨房洗劫一空而已。今年的雪化得太早,我想它醒来的时候肯定饿疯了。幸好,那时候我在外边。”

“所以,就只有你和熊吗?你靠什么生活,坚果和浆果吗?”

“森林服务处每个月会派人送一吉普车的罐头食品和煤油过来。我想主要是来看看我是不是还活着,是不是还在干活吧。要是我死了,他们就不用往我银行账户里汇钱了。”

“懂了。也就是一月一次来个男朋友例行公事。”

她扮了个鬼脸。“说什么呢,哪有啊。他们派来的还是个孩子。他来的时候,我多半不在木屋,而是在外面什么地方。我跟人类鲜有交集,也就忘了该在什么时候等他来。他也只是把东西留在木屋里就走。我觉得他有点怕我,这是实话。”

“我没觉得你有什么可怕,”埃迪·邦多说,“这也是实话。”

她注视着他,与他长久地四目相对。两天来,他下巴上已经长出了一层砂纸般粗砺的胡茬。只是看上一眼,她似乎就能体会他下巴抵着自己皮肤的那种感觉。这样的思绪竟使她意想不到地觉得疼。他们继续沿着小径往前走,她仍让他走在自己前面五六步远。他很安静,不像有些人,总想用不间断的交谈塞满两个人之间的空当。现在这样挺好的。她还可以辨听林中的鸟鸣。过了一会儿,她干脆驻足倾听起来。让她吃惊的是,他竟也很合拍地同时听起了鸟鸣声。他朝她转过身,垂着脑袋,纹丝不动地站着,像她那样倾听着。

“是什么?”听了一会儿后,他问。

“没什么。只是一只鸟。”

“哪只鸟?”

她顿了顿,然后冲着那道高亢的颤音扬了扬头。“在那儿。纹胸林莺。是难得一见的鸟儿。”

“为什么这么说?”

“嗯,因为自上世纪三十年代起,它们就不在这片山脉筑巢了。当时,这片山上的树木全都被伐光了。现在,大片树林又长了回来,它们又开始在这儿繁衍生息。”

“你怎么知道它们繁衍了呢?”

“嗯,我没法证明给你看。它们会选很高的地方筑巢,只有上帝才能找到它们。但会这样鸣叫的只有雄鸟,它是想找同伴帮忙,看来它很有可能是找到什么了。”

“太有意思了。”埃迪·邦多说。

“其实没什么。现在你在这林子里听见的每一声鸟鸣也就是这么回事。都是雄鸟在找同伴帮忙。”

“我是指你竟然能从这么轻微的鸟鸣中听出这么多内容,而我几乎都没注意到鸟叫声。”

“没你说的那么深奥。”她红了脸,很庆幸他转过了身,迈开步子在她前面继续走了起来。所以,他应该没看见她脸红。她已经有多长时间没脸红过了?她寻思着,很多年了吧。而这两次相遇,她竟然脸红了两次。脸红,大笑,是否是只在人和人之间才会发生的反应?算是某种沟通的方式吗?

“所以说,你也观鸟。”他指出,“并不仅仅是捕食者。”

“你以为那树上的小东西就不是捕食者了?你得从毛毛虫的视角来看这世界。”

“我试试。”

“还是别了。那些小鸟只不过没在食物链的顶端而已。不像大灰狼。”

“我还以为大灰狼才是你的猎物,护林女士。”

“现如今,捕猎大灰狼可是个很无聊的主意。”

“我也觉得是这样。是谁射杀了这地区的最后一头狼,丹尼尔·布恩 [2] 吗?”

“有可能吧。对,最后一头灰狼就是在那个时期出现的。”

“还有其他种类的狼吗?”

“有。灰狼是谁都知道的,故事书里都是。但以前这儿还有另一种狼。这种小个头的狼叫作红狼。甚至在大型狼被猎杀之前,红狼就全被杀光了。”

“小个头的狼?我从来没听说过。”

“你自然没听说过。因为地球上早没了。”

“绝种了?”

她犹豫了一下。“嗯,看你怎么定义了。老早以前,在路易斯安那的湿地那儿有一个地方,据说还有人时不时地见过红狼。但他们在那儿捕到的红狼都是和郊狼杂交过的。”

他们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她在他身后轻声地说着,很高兴能让他走在自己前头。他走起路来非常安静,她很欣赏这一点。而且惊人地快。她平生极少遇到能够跟上她正常步速的男人。总是像肇事逃逸似的火急火燎,她丈夫就是这么说的。你就不能像其他女人那样闲庭信步吗?不行,她做不到,结果这便成了他和她吵架的又一个把柄。“女人味”就像是女巫审判中的测试,她注定没法通过。

“可你说过你在这山上见过郊狼。”埃迪·邦多不依不饶地柔声说道。

郊狼:好似那已经销声匿迹的红狼的娇小的金色幽灵,如今又东山再起了。她很想看着他的脸。“我说过吗?”

“差不多吧,也不算十分明确。”

“我说过我在找它们。”她说。此时她似乎想起了模棱两可的讲话技巧。聊的多,说出的却不多。“要是这里真有的话,我会很好奇,很想看看它们如何影响山里的其他动物种群。毕竟,它们是新的物种。”

“对你来说是新物种。对我来说却不是。我见过很多郊狼,比狗身上的虱子还多。”

“是吗?”在他背后,她没法得知他的内心想法,也不知这话是真是假。“我指的是对这片地方而言它们是新的物种。丹尼尔·布恩那时候,甚至印第安人还在的那个时期,它们就已经不见了。”

“没了?”

“对。没有它们曾在此生活的确凿证据。然而几年前,它们出现了,似乎决定将领地拓展到阿巴拉契亚山的南部山区。没人知道其中原因。”

“但我想像你这样聪明的女士应该能做出一个有说服力的推测。”

应该能,她心想。不可能。她总觉得自己告诉他的那些事,很多他都已经知道了。这没什么,只要她真正的秘密不被发现就好。

“不单单是这儿……”她又补充道,对自己喋喋不休尽扯些题外话的做法很是讨厌。还说和你认识的大多数女孩不一样,看看我现在的样子吧。“最近几年,美国本土的许多地方都发现有郊狼出没。甚至连纽约都有了。有人拍到过一张照片,照片中那只郊狼正从两辆出租车之间穿行而过。”

“它这是在干什么,要赶地铁吗?”

“想逮耗子吧,更有可能是这样。”

她得安静下来,她暗下决心。这个选择带给了她一种熟悉的满足感,仿佛内心生出一股不易察觉的拉拽力,将快要敞口的布袋紧紧地收束了起来。她得将秘密好好地藏在布袋里,她得注意观察小径,试着仔细聆听。还得尝试将眼睛从他那有着动物皮毛光泽的黑发和包于牛仔裤里的臀部肌肉的形状上移开。然而不管将目光移到哪儿,这个男人浑身都是肌肉。

她将目光移到了树上。那里,有一窝刚破茧的草蛉,正渐渐盈满枝杈间的空隙。经过了一场大雨,它们正在蜕蛹羽化。倏忽间,它们的身影已四处飞散,沐浴着高处的阳光翩跹起舞,因进入成年期被赋予的既简洁又庄严的使命而战栗不已。那使命就是:迎着阳光,活下去,并进行交配。当它们还是一只只食肉性幼虫的时候,生命是从容而缓慢的。如今它们已使身体与蚕蛹分离开来,蜕去那层爬行在叶片上的捕食者的外衣,将其抖落在烂泥里,任那些空荡荡的蜕壳歪倒着。而它们那崭新的拥有翅翼的剪影则如放浪的精灵仙子般飞升而起,迫不及待地寻觅配偶、产卵孵化,以待永生。

他们脚下的小径在眺望台处倏然终结。这里的壮阔景色总是令她叹为观止:崖壁对面莽莽苍苍的密林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向你敞开怀抱,险峻的山崖在你脚底直落而下数百英尺,那石灰岩崖壁连松鼠都很难攀得上来。她第一次是跑上来的,并非如平常那般健步快走,而是一路小跑——那次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差点没命。她做这份工作的最初几个月,似乎就是急速行走着度过的。她毫无女人味地跨着大步,真的就如肇事逃逸一般火急火燎。都过去两个夏天了,然而自那天之后,她总是无数次地回想起那个时刻,当时,她死命把自己往上提拽,下坠时,腿和脸上的皮肤都磨破了,还差点把一棵酸木幼树连根拽出。那个瞬间她很可能就那样轻易丢了性命,而且根本没人看见。她脑海中会经常回放当时的景象,惊恐地揣摩着自己前半生和后半生——以及此时此刻——之间那道如同拖车钩一样的连接竟如此脆弱不堪。她差点就活不到今天了,感受不到脸上阳光的赐福,看不到脚下这一片由上帝铺展的、延绵而皱乱的绿毯似的大地,亦不能再望一眼西布伦谷中百衲被般的田野和牧场。

“那是你的家乡?”他问。

她点了点头,没想到他竟然猜出来了。自他们穿过草蛉纷飞的午后山径攀登到这里,已有一个多小时没讲话了。此刻,她正细细注视着这片景色。那儿流淌着一条银链般的蛋溪;另有四条溪水:苦溪、鹅溪、行者溪和黑溪,好似四根手指,与拇指般的蛋溪交汇之处,便是蛋叉镇。从远处看,镇上那一块块零星散布的小空地就像撒了一地的薄荷糖。不过,在她心里还有另一番视角:奥达·布莱克的铺子,冰柜里躺着一支支结了一层细碎白霜的爱斯基摩派巧克力脆皮雪糕;利特尔兄弟五金店脏兮兮的柜台上搁着一罐免费取用的棒棒糖——她的整个童年都是在这片巴掌大的溪谷里度过的。此刻,她望见一辆载着牲口的卡车缓缓驶上6号公路,正处于南妮·罗利的果园与那个曾属于她和她父亲的农庄之间。不管光线多好,也不管她多么努力地眯起眼睛,从这儿也是望不见那栋房子的。

“肯定不是你的家乡。”她说。

“你怎么知道?”

她笑了起来。“第一,你说话的方式。第二,西布伦县没有姓邦多的人家。”

“县里每个人你都认识?”

“不仅每个人,”她答道,“连他们家里养的狗我都认识。”

一只红尾鵟乘着气流,盘旋于高空,以猛禽特有的尖锐声音,接连发出叩击般有节奏的欢快叫声。她扫视天空,搜寻着另一只红尾鵟。通常,如此鸣叫,就表明它们正在求偶。她曾见过一对红尾在空中交尾,彼此抓扯纠缠,将翅翼收卷着,一起从天空翻滚急坠数百英尺,令她胆战心惊。但它们总能适时松开彼此的怀抱,再次腾起直上高空,继续在那仿佛毫无来由的激情中互相击打,至死方休。

“那地方叫什么?”

她耸了耸肩。“只是个山谷。叫西布伦谷,取了大山的名字。”她如果说出蛋叉镇这个名字,他肯定会笑疯,所以还是不说的好。

“你从没想过离开?”他问。

“你看到我在那下面了?”

他手搭凉棚,好像故事书里的印第安人那样搜寻着那片山谷。“没有。”

“那不就得了。”

“我的意思是离开这片土地,这些大山。”

“我离开过。又回来了。还是不久之前的事。”

“就像那些……纹胸林莺?”

“就像它们。”

他点点头。“是啊,我能看出是怎么回事。”

他能看出什么来——她为何离开,还是她为何返回?她寻思着,在他这个外来者眼里,这地方究竟是什么样的。她很清楚这地方听上去如何——她接触过的那些城里人从来不会大声说出她家乡的名字。但它到底看上去如何,会不会让人觉得不漂亮呢?老实说,谷底只不过是一长排小农庄,挤在这条山脉和对面那条古老的歪歪扭扭的窄长山脉之间。那里从山脚到克林奇峰错杂堆叠地生长着层层幽深林木。在那道山脊和这道山脊之间,什么都没有,只有湛蓝的天空和稀薄的空气,以及一只孤鹰。

“下面有牧羊场。”埃迪·邦多说。

“是有几片。还有烟草田。一些奶牛。”

而后,她便继续沉浸于自己的思绪中。她眯眼眺望克林奇峰,视线扫过山崖石壁和重重密林。她抚摸着这些思绪,好似抚摸着衣兜深处光滑的石子。去年春天,一个奶牛场主就在自家牧场上方的树林里发现了郊狼的巢穴。按照当时甚嚣尘上而如今已渐渐平息的当地人的传言来看,多亏了这位奶牛场主是个神枪手,才结果了爹妈和六个嗷嗷待哺的幼崽。她不信有这事。她知道西布伦的人就喜欢胡侃,她也知道一大家子郊狼几乎就是不死之身。当地农夫因为不懂,所以使用了“爹妈”这样的糊弄说法。一大家子郊狼通常情况下应该都是雌性,姊妹们由领头的母狼带队,集体为某一家庭成员的生育繁衍尽心尽力。

十四天前,当她在自己维护的这座山上发现了巢穴时,她真想挺直身躯,朗声宣告欢呼。是同一窝狼,肯定是。这一大家子郊狼重出江湖了。半山腰上,苦溪旁,有一棵巨大的橡树倒在了地上,庞大的树根随之翻出,留下一个深阔的凹穴,它们就在那穴中安了家。她是在一天清晨偶然发现这个巢穴的。当时,她只是想出门感受一下春天的气息,便往兜里塞了块三明治,朝山下走去。她徒步山行了约两英里,一路上发现溪畔的弗吉尼亚风铃草都盛开了。于是她坐到花丛间,一手拿着三明治吃着,一手端着望远镜观察红眼雀。就在这时,她看见了凹穴里有东西在动。那一幕让她觉得简直太匪夷所思了,毕竟她已搜寻了整整两年。接下来的一整天,她都趴在鹿蹄草毯上,犹如热恋中的女高中生一般,屏息凝神,等待着心上人的出现,好向他看上一眼。她看见一头母狼进了狼穴,金色的侧影正往暗处移动。她能听见或感受到还有两头狼在附近晃悠。她不敢走得太近去看幼崽。一有响动,这些狡猾的女士就会再次消失。但她看见的那头狼垂着沉甸甸的奶头,是个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其他母狼应该都是她的姊妹,帮着一块儿喂养小狼。对于这一大家子郊狼,西布伦谷的农夫知道得越少越好。

埃迪·邦多搅扰了她的思绪。他的尼龙袖管碰到了她,仿佛触及了她正暗暗细诉着的秘密。她猛地惊觉过来,只觉得自己脸上的肌肉突然涨大,变得麻木起来。虽然维持着凝视山谷的姿态,但她仍用余光搜寻着他的身影。他是否知道袖管的触碰正扰得她心神不宁?还不如直接擦碰到他裸露的皮肤来得利落。她怎么会到这种地步,以致这具身体已经丧失了被人触碰的记忆——这是她想要的吗?离婚非她所选,除非他说的是对的——她的本事与对野外的偏爱就是男人不得不选择离开的原因。日渐衰老的丈夫无法直面自己的年龄,于是突然对年过四十的妻子横加指摘,对此,她实在无能为力。没错,西布伦山上的这份差事已让她与世隔绝地生活了二十五个月。正遂她所愿,亦是她不再需要婚姻来重启生活的明证。

“真好。”他说。

她心里直犯迷糊,什么?她瞥了一眼他的脸。

他也看了过来。“你见过比那儿更美的景色吗?”

“没有。”她同意道。那是她的故土。

埃迪·邦多的指尖从下面钩上她的指尖,就这样握住了她的手。仿佛触碰她就是对脚下这片美景唯一可行的回应。一股电流般的脉冲自她的大腿内侧蹿升,就像一道闪电瞬间击倒两棵大树,任之幽幽阴燃,又或许焚起熊熊大火。

“埃迪·邦多,”她尽量不去看他,刻意对着前方湛蓝的虚空大声说道,“我还完全不认识你。但如果你不想睡在树林里的话,可以到我的木屋里睡一晚。”

听闻此言,他并没有松开她的手指。

他们一同沿着小径返回树林,双手紧握,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满布神经末梢的双手犹如刚出生的小兽,以自身的意志,将他们拽向前方。她觉得只要看着这个人,看他所看,自己所有感官的敏锐度就会加倍。他俯身从矮枝下穿过,再用另一只手挡住枝条,以免树枝回弹到她的脸上。他们紧挨着往前走,似乎到今天才猛然惊觉这两个月的连绵阴雨和最近两天的春日燥热在森林的地面上创作了何等精彩的奇迹。各种各样的蘑菇纷纷冒了出来:黄色的、红色的、棕色的、粉色的、亮白色的,以及娇小的、肥硕的、淡雅精致的、华丽花哨的,不仅给地面涂上了鲜艳的色彩,还为树木周身点缀了那意外而冲动的、满是菌褶的肉体。它们圆滚滚的脑袋从腐叶下探出,宣告着这片丰饶的树林在这如火如荼的春日里正洋溢着亢进的生殖伟力,世界由此诞生。她跪在腐叶中,将狗牙堇指给他看。这是种百合科的黄色小花,倒悬的花朵显得极为腼腆,花瓣向内微曲,叶片上斑纹点点,好似铜头蛇的背斑。他在她膝边弯下腰,摸了摸另一朵被她完全忽视、差点压碎的花朵。“看这朵花。”他说。

“啊,看那朵花。”她近乎耳语般地回应道,“那是拖鞋兰 [3] 。”粉色的小小兰花就长在这儿,她知道这种花肯定会长在这儿,这里的松林使土壤变得更温和了。她移到一边,以免踩踏,发现这儿还有不少拖鞋兰。无数有着精细脉纹的椭圆形花囊竖于花茎上,摇摇曳曳沿着山脊向上绵延而去。她抿着双唇,刻意移开视线,不去看这么多的粉色阴囊。

“谁起了这个名字?”他问。不管是谁,反正最初那个人觉得这花像女人的拖鞋,而非男人的睾丸,实在是好笑,他俩都哈哈笑了起来。不过他们又都小心翼翼地碰了碰拖鞋兰那布满脉纹的肉体,因其漂亮的纹理构造惊讶不已。

“蜜蜂肯定会飞进花囊。”她说着,伸手轻触了下花瓣下方的窄圆形囊口,授粉者会从这儿进入花囊。他凑近细看,卷曲的黑发差点擦到她的额头。他对这花如此感兴趣,而且毫不客气地紧抵着她的身子,竟使她的身体产生了如此激烈的反应,令她惊诧莫名。她能嗅到他湿漉漉的头发和领口上那片皮肤散发的水洗羊毛味。她觉得这种久旱无雨的渴念比饥饿更刻骨——可与干渴相提并论。她的心狂跳不已,心里揣摩着他是否认为她只不过是提供一个干燥的地方让他睡睡觉而已呢?她真的只是这个意思吗?在那间小木屋里,与他共同度过整个傍晚和漫漫长夜,近在咫尺,满怀渴望,却不去触摸,她实在不确定自己能否受得了。如果再次遭到抛弃,就像她丈夫最终所为那般,到卧房里找眼镜和钥匙时当她是空气,即便她赤身裸体也只会显得碍手碍脚,就像剧院里挡住了他看戏的陌生人,那样的话,她就真的活不下去了。她年纪不小了,不能纵容自己犯傻。这个近在眼前的埃迪·邦多还是个孩子,英俊帅气,肯定还不到三十岁。

他往后一坐,看着她,想起了什么事。她却再次被他的话惊到。“北边的山上也有这样的花,就长在泥炭沼泽地里。”

他每一次呈现出新的一面,抑扬顿挫的嗓音,触摸花朵的手指,对她从未见过的泥炭沼泽地的了解,都使她心神不宁。她无法将视线从他指尖、从他指甲盖上细细的白色新月上移开,也无法不去注视他粗糙的手掌上细腻的掌纹。她不得不迫使自己开口讲话。

“北边也有拖鞋兰?哪儿,加拿大吗?”

“不是同一种花,但也能捕虫子。蜜蜂嗅到香味便会飞来,一旦飞进去,就会被困在里面,除非找到出口。不过这样一来,蜜蜂就会在里面把花粉撒得到处都是,正中花的下怀。就像这样,看这儿。”

她俯身去看,伸手轻触着那只小巧的花囊,同时感觉到了自己的呼吸声。兰花迫使授粉者在花囊里拖着肚子乱走乱撞,然后才让它逃出生天。她心生怜意,只觉得一阵疼痛从耻骨的骨嵴上传来。

她怎么会想要这个陌生人呢?现在就站起身,从他身边走开,这样是否才是合情合理?然而,当他的脸从侧面凑到她近前时,她的手不由自主地抚上了他的下巴。这就够了。双颊相抵产生的压力迫使她缓缓往后倒去,最终屈服于地心引力,他们双双倒伏在地。兰花在他们身下被压得粉碎,她迷糊而茫然地想着,但很快就忘了它们。她能感觉得到在他的身体和她的心跳之间,那些层层相隔的衣料和骨肉;感觉得到他贴着她脸庞的皮肤上的每一个毛孔;甚至双唇相触时,也感觉得到他唇上的纹路和裂口。她闭上眼睛,以抵挡汹涌澎湃的激情,但这样做却使激情来得更为猛烈了。而且闭上双眼后,那眩晕感也更加强烈。于是,她又睁开了眼,将一切变成现实,他们的确正躺在冰冷的叶子上接吻。他们就像一对双双坠落的鹰,不是从稀薄的空气中急遽下坠,而是缓缓碾过鹿蹄草和剧毒的鹅膏菌翻滚而下。他们终于在山脚下停住了,他在上,她在下。他专注地看进她的眼眸,好似内里还有什么东西,深深地陷在那双瞳仁里。他从她发间摘下了几片棕色的山毛榉树叶。

“这样如何?快看看自己。”

“看不了,”她笑道,“都好几年没照镜子了。我的木屋里没有镜子。”

他将她拉起来。他们往前走去。有那么几分钟,他们不知所措地沉默着。

“这条路往下就是送补给的吉普车来回走的车道。”他们来到路边,她指着前方说道,“我的木屋在前面山上,但那条路一直通往山下的镇子。你要是想找出去的路,从这儿走就行。”

他站在那儿,往山下扫了一眼,便轻轻拨转她的肩头让她面向自己,伸手握住她的辫子。“我想我已经找到了一直在找的东西。”

她望向一边,不敢相信这话,而后又看了回来。但当他的手移到她的胸口,开始将她胸前敞开的衣服拨开时,她情不自禁地笑了。他将她的尼龙外套往后褪去,从肩头褪下,一直褪到她弯曲的肘部。

“找到和在找是两码事。”她说。但他的嘴唇抵上她的颚骨时,她又一次嗅到了他发间和领口的气息。那股令人神魂颠倒的羊毛味再次唤起了她的渴念——如果能称之为渴念的话。不过,要是水源近在手边,再长久的干渴也总是能平息的。她将手肘从外套里抽了出来,外套落在了泥地上。她伸手拉开他大衣上的拉链,似蜕皮一般将那尼龙大衣从他背后褪下。不管怎么样,蜕了皮,总会焕然一新。离木屋还有几百码远,他们笨拙地向前走去,拽着背包和褪到一半的尼龙外衣,毫无分开之意。

她松开了他,往没有遮檐的门廊地板上一坐,脱了靴子。

“你就住这儿?”

“对,”她搜肠刮肚地想要说点什么,“就我和熊。”

他坐到她身边,将手指放于她的唇上。别再说这个了,他似乎就是这个意思——但他们还没谈过这个,她仍然不确定这一切是真是幻。他扳着她的双肩,将她轻轻摁到地板上,在她身边躺了下来。他轻抚着她的脸庞,解开她内衣的扣子,将手探入,抚摸了起来。他的手一直往下游走,寻寻觅觅,然后他与她四唇相堵,使她无法喊出声。她弓着背,将手枪轻轻滑开,推往地板另一头。事情发生得太快。她的骨盆也拱了起来,接着她喊出了声,但只是女人轻轻的呻吟。她必须脱身而出,不能就这样任自己完全陷入他的摆布。她睁开双眼,看见她的手枪就停在门廊边上,上着保险,无声地瞄准下面的山谷。那是她最后残余的一丝恐惧。

她小心地将他的双手从自己身上挪开,把它们举过他的肩头。然后她翻到他的身上,像摔跤选手一样将他压在身下。跨骑于他的大腿之上,她低头注视着他的脸庞,这才惊觉自己现在竟与人类相距如此之近。他咧嘴笑着,她知道自己寻求的正是这古怪的笑容,那背后的含义她一望便知。就是这么简单,她心想。就是这么合理。她向他俯下身,用敏感的舌尖品尝着他胸口汗津津的皮肤,然后再探索他紧绷的腹部。他感受着她温暖的气息在皮肤上轻抚,随之战栗不已。她从而明白了自己也是可以拥有埃迪·邦多的。身体决定了一切。在最为自然本真的进程中,人的身体并不比兰花拥有更多的选择,或者说它们需要的就是蜜蜂而已。于是,他们双双陷入彼此,她会让他进入,无论何地,他皆可前往。在夜幕降临前的最后整整一个小时的白昼天光里,草蛉纷纷飞升至森林上空明亮的余晖里,为自己短暂的生命寻求安慰,她那空荡荡的尼龙外套也似蛹壳般和他的衣服一道纠缠不清地躺于泥地。他们这两具有着柔软肌肤的身体也终于在她的门廊地板上完成了彼此引见的程序。一阵清风将新叶上的雨水抖落至他们发间,但他们正全神追寻着永恒,故而对这零星的寒凉未有丝毫察觉。

后来,在渐趋浓郁的暮色之中,似乎过了十分漫长的时间,她的心跳才平静下来。他躺在身边,视线却越过她,望向渐转黢黑的树林,显然并未受到心跳的困扰。几只画眉鸟婉转啼鸣,已经这么晚了。一阵风掠过,又抖落了树上的雨水,滴落在木屋的锡皮屋顶上,似铅弹一般鸣响,滴落在他们身体裸露的部分,使那里灼热的皮肤冷却下来。她细细打量着悬在他耳垂上的一滴雨水,水滴正好被他左耳上极细的椭圆形金色耳环兜住。在她心目中,他是否算得上俊美?抑或他只是一个男人,是在她饥饿难耐之时扔过来的一块骨头?

他的左手插入她的发间,不安分地乱动着。但他仍看着别处;那只手只是自行移动着,他丝毫未加留意。她琢磨着他的工作是否就是专门和动物打交道之类的。

神思飘忽了一会儿,他回过神,将视线移到了她的脸上。“嗨,美女。你叫什么名字?”

“迪安娜。”

他等着她说下去。“迪安娜,然后呢,再没了?”

“迪安娜,其他的我也不清楚。”

“那可太不寻常了,一个没有姓氏的女孩。”

“我有过,但那是我丈夫的姓氏——曾经的丈夫。这么说吧,现在这姓氏还在,但他是我的前夫。”她坐了起来,哆嗦了一下,看着他站起身,拉起牛仔裤。“你不会懂的,这种情况会让人很困窘。那名字现在对我毫无意义,但它还是会跟着我一辈子,印在我的驾照上,附着在我所有的东西上。”

“‘还是会’。”他嘲讽道,冲她微微一笑,琢磨着她说的话,“对你来说,那就是雄兽。是标记气味用的。”

听到这话,她笑了好一阵子。“就是这样。把他圈定领地的标记烙在我拥有的每一样东西上,然后就跑开了。”

没想到接下来埃迪·邦多竟走到门廊的尾端,冲廊边撒起了尿。只是突然听到那里的鬼臼草和圣诞耳蕨叶片上传来的泼溅声,她才意识到是怎么一回事。“天哪。”她说。

他扭头看向她,很吃惊。“怎么啦?抱歉。”弧线形的尿液渐渐稀落,滴滴答答,他往一边躲去。

她平静地说了句:“你还在我的领地里呢。”

迪安娜在她的少女时代十分纯真懵懂。男孩子们津津乐道着女大十八变,她却因太过害羞而不予理会。再者,她从小就没了妈妈,所以远未学会此种游戏。等到上了大学,她才发现自己总是会受到年纪大得多的男人——主要是老师——的吸引和指导,最终还和一个老男人结了婚。她那从农场生活中习得的世故、她的身高、她的一本正经——相当正经——都使她比同龄人老成一辈。之前,她从不知道二十八九岁的男人能带来什么。埃迪·邦多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也有足够的精力反复实践、追求完美。从昏至晓,他们没有睡觉。

晨曦初现之时,她才恢复冷静,或者也可以描述为陷入迟来的忏悔中,她想弄明白自己究竟丧失了什么——肯定是暂时失去了理智,这个先不谈。她知道大多数她这个年龄的人和大多数其他动物都干这事。就算是陌生人之间的碰撞吧。确切地说,也不算陌生人,因为他们有特定的求爱方式:展现,退却,三天来心怀痴念,不得安宁。但此刻看着他睡在自己的床上,她既觉得兴奋莫名,又感到深深的不安。甚至自己现在光着身子躺在床上的状态也使她惊愕万分。通常,她睡觉时都会穿好几件衣服。这个清晨与棕林鸫一同醒来时,她能感受到抵着皮肤的床单冰凉的纹理,她只觉得心中激荡不宁,茫无着落。就像一只蝴蝶,从暗褐色的幼虫蜕变成另一副全新的华美面貌后,却对自己该飞往何方毫无头绪。

看他的背包,她觉得他恐怕是个居无定所、四处流浪的人。这让她黯然神伤,不知自己是否与一个声名狼藉的家伙同床共枕了。不过,等到日上三竿之时,她又镇定了下来。他悠悠然地起了床,开始慢条斯理地将背包里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有条不紊地把它们堆在地板上摞好,找出干净衣服和剃须刀。她觉得,罪犯是不会花时间剃胡子的。他的背包看上去还算体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药柜,餐具室,厨房。包里有好多吃的,甚至还有一把小咖啡壶。他在墙上找了根原木,在上面支好小镜子,调整好角度,刮起了脸,每次只刮一小块地方。她忍着没看。刮完胡子后,他便像个受邀的客人,大摇大摆地吹着口哨在她的木屋里走来走去。唯有细看她架上书名时,才会消停片刻。《群体遗传学与进化生态学理论》:这种书名似乎让他一惊,但转瞬又恢复如常。

他的身影使这狭小的木屋显得满满当当,她试着做早餐时老是走神。砰地关上碗橱,到处乱找东西,她很不习惯有人做伴。她只有一把梯式靠椅,外加门廊上一把脏兮兮的破旧扶手椅,扶手上都是洞眼,东菲比霸鹟衔来些白色枝条固定在洞眼中,就在这椅上筑了巢。就这么些家当。她把梯式靠椅从桌边挪开,使高高的椅背靠住原木的墙壁,让他坐下来。这样她站在丙烷炉前搅蛋粉、烧水泡燕麦时,周围还能有点空间。他的右手边就是她的铸铁小床,床上乱糟糟地铺了块垫子,床头柜上堆着书和田野日志。昨晚手忙脚乱慌里慌张时,险些将煤油灯撞翻,差点把它们付之一炬。

不知什么时候,柴火炉里的火熄灭了。这样一来,早晨就挺冷的。在这样的海拔,要挨到七月,早晨才会变得温暖。她端来两盘蛋,他站起身,把椅子让给她。她在椅子上坐下来,缩成一团,膝盖蜷入天鹅绒外套里,仍然冷得直哆嗦。她隔着从咖啡杯中冒出的蒸汽,看着他走到窗前站定,望着窗外吃起来。他身高大概就五点六英尺吧。不仅年纪轻,还比她矮半个头。

“我说这话你别介意,”她说,“像你这种身高的人一般都会很快从我身边逃开。”

“哦,是吧?”

“对。他们只会站在屋子另一头瞪着我。好像我长这么高,就是存心要羞辱他们似的。”

他放下叉子,注视着她。“我说这话你也别介意,迪安娜小姐,谁让你整天和蠕虫、田鼠混在一起。”她哈哈大笑,他也冲她咧嘴一笑。钓鳟鱼的渔夫就是这样抛出鱼饵的。“我们西部的男孩会管你叫高水杯 [4] 。”

看来他并不介意。她手长腿长——事实上,整个人都长——似乎还挺讨他喜欢的。真是太有意思了。这让她十分欣喜。让她焦躁不安的是他的年纪。她克制着没有急于去问他妈妈是否知道他在哪儿。她只问了他从哪儿来这样的问题。“怀俄明”是他的答复。牧羊人。家中经营牧羊场已历三代,他是第三代牧羊场主的儿子。她没有问怀俄明的牧羊人为何会在一年中的这个时候跑到阿巴拉契亚南部山区来。她有种不祥的预感。

于是,她不去理会他浑身上下散发的魅力,将视线移向了窗外的树林。窗玻璃上停伏着一只亮金色的玉米天蚕蛾。这种生灵在夜间觅食,成蛾后也在夜间交配。此刻,它正借着清晨带来的第一丝暖意活泛起身子,准备找个地方折好翅翼,等待无用的白昼天光尽快过去。她注视着这蛾子毛茸茸的黄腿缓缓地往窗玻璃上方爬去。突然,蛾子扭动起来,展开翅翼,露出后翅上的一对黑色眼斑,似乎想要吓唬捕食者。接着,它便飞向某个安全的藏身之所去了。迪安娜也有想要尽快逃离的冲动——逃开这个她从密林里捡来的危险伴侣。

牧羊人。她知道西部的牧羊人有多恨郊狼。那种仇恨是出了名的,也许算得上是人类与动物之间最残暴的冤冤相报了。即便在密西西比河的这一侧情况有所收敛,但也没好到哪儿去。在她出生的那个地方,农夫不分青红皂白,只要见到郊狼就杀。数个世纪流传至今的童话故事将恐惧深深地烙入人心:给他们一片地方,狼和熊肯定会被灭光。早在百余年前,除了最蛮荒的山区,欧洲人便已把他们那儿的狼和熊都杀光了。时至今日,那些所谓的人与兽之间的对峙与抵抗想必只是传说了吧。从三年级起,迪安娜·沃尔夫就学会了背诵这样的开战宣言。她还在《世界百科全书》里查过“狼”这个词条。她之所以喜爱美国,是因为美国仍然很年轻,美国人尚未将这片国土上的大型捕食动物杀戮殆尽。但他们正有志于此,并认为这样做很值得。

“你有把猎枪。”她说,“那天,你带在身边的。好像是点30-30枪弹的来复枪。现在在哪儿?”

“收起来了。”他说,仅此而已。他胡子刮得很干净,袒着胸膛,兴致很高。看得出来不仅是蛋粉,她给他什么,他就会吃什么。他的那把枪正藏在附近的某个地方,而他那双漂亮的、足弓高高的脚掌,却在她的木屋地板上随意走动,显露着单纯而赤裸的优雅。迪安娜觉得自己麻烦大了。

怀俄明的牧羊人之所以会在一年中的这个时候来到阿巴拉契亚南部山区,肯定是冲着山区赏金狩猎竞赛而来。这是今年刚组织发起的一项活动。她知道,这项竞赛于五月的第一天正式开启。正是生产和哺育幼崽的时节,若是存心要来个斩尽杀绝,没有比此时更适合的狩猎季了。竞赛吸引了全国各地的猎手们,纷纷赶来大肆杀戮郊狼。

[1] 美国军用制式无烟药枪弹。

[2] 丹尼尔·布恩(1734-1820),美国著名拓荒者之一,肯塔基州垦荒先驱。

[3] 原文为“lady' slipper”(女士的拖鞋),故有下文一问。

[4] 原文“long drink”有大杯饮料之意,也指细高的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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