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星期六的晚上

尼雷回家了,妈妈让他和弗兰西去买周末吃的肉。买肉是件大事,妈妈总是千叮咛万嘱咐。

“去哈斯勒的店里买五分钱做汤的骨头,可是别在那里买剁肉馅。肉馅去维尔纳的店里买。要剁碎的后腿肉,买一毛钱的,别让他从盘子里拿给你。另外,再带一只洋葱去。”

弗兰西和尼雷在柜台前站了好久,屠夫才注意到他们。

“你们要什么肉?”他终于问了。

弗兰西开始和他交涉起来了。“一毛钱的后腿肉。”

“要不要剁碎的?”

“不要。”

“有个女的刚才来了。买了两毛五的后腿肉,我给剁多了些,余下的就放在盘子上。正好一毛钱的。真的,刚刚剁的。”

妈妈警告的正是这个陷阱。不管屠夫怎么说,就是别买盘子上的。

“不用。我妈妈让我买一毛钱的后腿肉。”

屠夫气急败坏地剁下一小块肉来,称过以后,扔到纸上,正要包起来,突然弗兰西用发抖的声音说:“哦,我忘了。我妈妈要碎肉。”

“我他妈的真是见了鬼了!”他将肉剁了几刀,塞进绞肉机里。又被耍了,他忿忿不平地想着。绞碎的新鲜碎肉旋转而下,他给拢到手里,正要掼到纸上,这时候……

“妈妈让把这个洋葱剁进里头。”她害羞地将从家里带来的去皮洋葱从柜台上递过来。尼雷就在边上站着,什么都没说。他来的目的,就是提供精神支持。

“我的老天啦!”屠夫破口而出。不过他还是操起两把屠刀,将洋葱剁进肉里。弗兰西在边上看着,她喜欢听这屠刀剁下去那击鼓一般节奏分明的声音。屠夫又把肉拢到一起,掼到纸上,等着弗兰西。她倒吸了一口气。最后一个要求最难开口。屠户似乎也预感到了有什么等着他。他站在那里,内心颤抖。弗兰西终于一口气说了出来:

“还要一块板油一起炒。”

“该死的狗杂种。”屠户愤愤地低声说。他割了一块白白的板油,出于报复,故意让它掉到地上,然后捡起来,扔到那一小堆碎肉上。他火冒三丈地将这些包裹起来,将一毛钱抓过来,交给老板结账,一边则在暗中诅咒着让自己成为屠夫的命运。

切肉这一曲完了后,他们去哈斯勒店里买做汤的骨头。屠夫哈斯勒卖的骨头不错,可是碎肉就难说了。他关起门来绞碎,谁知道买到手的都是些什么名堂。尼雷拿着先前买的肉在外头等着。要是让哈斯勒看到你在别的地方买肉了,出于自尊,他会请你去刚才买肉的地方买骨头去。

弗兰西花了五分钱,要了块很好的骨头,用来做星期天的汤。哈斯勒让她等着,同时跟她说起那个老掉牙的笑话来:有个人买了两分钱给狗吃的肉,哈斯勒问他是外卖还是在店里吃。弗兰西怯生生地笑了。屠夫很满意,走到冰箱边上,拿起一根闪亮的白骨头,里头有粘粘的骨髓,根部还沾着一丝丝的红肉。他让弗兰西好好瞧着。

“等你妈妈煮过这骨头后,”他说,“你叫她把骨髓取出来,涂在面包上,撒上胡椒、盐,给你做个美美的三门治。”

“我会跟妈妈讲。”

“你得多吃点,你这一身皮包骨,也该长点肉了,哈哈,哈哈。”

包好了肉,收了钱之后,他割了粗粗的一段碎肝香肠递给她。弗兰西顿时觉得内疚起来,这么好一个人,而她居然不在他这里买肉,却跑到别的人家。可惜啊,妈妈不相信他剁的碎肉。

时候还早,街灯还没有亮起来。可是那个卖辣根的女士已经坐到了哈斯勒门口,摆弄起那些辣根了。弗兰西拿出从家里带的杯子。老妇人给装到一半,收了两分钱。弗兰西很高兴自己不辱使命,完成了买肉的大任。接着她到蔬菜店买了两分钱的做汤用的蔬菜。她买了根干瘪的胡萝卜、一棵枯干的芹菜、一个发软的番茄,还有一束新鲜的香菜。这些妈妈会拿来放在汤里煮,煮出浓浓的汤来,上头浮着星星点点的肉。然后,她还会加上自家做的宽宽的面条。这些,外加上涂了骨髓的面包,算得上是星期天的大餐了。

吃完油炸弗兰尼雷丸、土豆、碎馅饼,喝完咖啡后,尼雷出去到街上找朋友玩去了。这些男孩子到了晚饭后,总是不约而同地聚在街角,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背向前弓着,在一起争争吵吵,说说笑笑,推推搡搡,吹吹口哨,跳跳舞。

莫迪·多纳文过来和弗兰西一起去做告解。莫迪是个孤儿,和两个在家做工的未婚姨妈生活在一起。两位女士靠做寿衣谋生,这些寿衣成打出售给棺材店。她们做带缎子穗边的寿衣:白色寿衣给处女之身的死者,淡紫色的给刚结婚的年轻死者,紫色的给中年死者,黑色的给老年死者。莫迪有时候会带些布片过来。她想弗兰西或许会用它来做点什么东西。弗兰西假装高兴,可是将这些布片收起来的时候,总是毛骨悚然。

礼拜堂里香烟缭绕,蜡烛淌蜡。嬷嬷们已经在祭坛上摆好鲜花。圣母祭坛上的鲜花最好。在修女当中,圣母比耶稣和约瑟更受欢迎。在告解室外头,人们排起了队。姑娘小伙们只想把这事尽快了结,好继续谈恋爱去。奥弗林神父的忏悔室外头队伍最长。他年轻、友善、宽容,悔罪这一关在他这里很好过。

到了弗兰西的时候,她推开沉重的帘子,跪倒在告解室中。神父那扇把他和罪人隔开的小门拉开,在网格状的窗后划了个十字,这时候那远古的神秘又笼罩下来。神父闭着眼睛,用单调的拉丁文,低低说了些什么。弗兰西闻到了香、蜡烛的蜡、花和神父黑袍子以及剃须膏混在一起的气味。

“祝福我吧,神父,因为我有罪……”

她很快将罪说出来,很快得到赦免。出来的时候,她的头还低着,靠近交叉的双手。她到了祭坛行了个屈膝下跪礼,然后跪到栏杆边,开始做悔罪祷告。她手里数着珍珠母念珠,以计算自己的祷告次数。莫迪的生活没有那么复杂,要忏悔的罪少些,所以早早出来了。弗兰西出来的时候,她正坐在台阶上等着。

和布鲁克林其他女孩一样,她们互相揽着腰,一起在街上走来走去。莫迪有一分钱。她买个了冰淇淋三明治,还请弗兰西咬了一口。没过多久,莫迪就要回家了。姨妈不许她八点钟之后在外头街上。两个人许诺下星期六还一起来做忏悔,然后分手了。

“别忘了,”莫迪边倒退着走,边冲弗兰西喊道,“这回是我来找你,下次轮到你来叫我啊。”

“我忘不掉的。”弗兰西回答说。

弗兰西回到家里,见前屋有来客。来客是艾薇姨妈和她的丈夫、威利·弗里特曼姨夫。弗兰西喜欢艾薇姨妈。她和妈妈长得很像。她也很风趣,说话总让人发笑,就像演出里的人一样,而且她还能够模仿世界上任何人。

弗里特曼姨夫将他的吉他带了过来。他在弹着,所有人都在唱。弗里特曼瘦瘦黑黑的,头发乌黑、光滑,小胡子光溜溜的,如丝一般。他右手没有中指,考虑到这个因素,他的吉他弹得算是很好。需要用中指的时候,他就用大拇指猛敲一下,取代中指弹吉他弦。所以他的歌节奏都很奇怪。弗兰西进来的时候,他正好快把会的歌全弹完了。弗兰西进来正好听上了最后一首。

弹完后,他出去拿了一大杯啤酒来。妈妈让艾薇姨妈吃一块粗麦面包,还有一毛钱的林堡奶酪。就这样,他们吃着三明治喝着啤酒。啤酒一下肚,弗里特曼姨夫就开始掏心窝话了。

“你看我,凯特,”他对妈妈说,“你看到的是个失败的人。”艾薇姨妈眼珠翻了翻,叹了口气,下嘴唇抿起来。“孩子们瞧不起我,”他说,“老婆也说我没有用,连给我拉送奶车的马,鼓手,也都欺负我。你知道有一天它怎么对我的吗?”

他的身子向前倾斜。弗兰西看到他眼里有眼泪,但是眼睛却闪闪发亮起来。

“我在马房给它洗刷,我在给它洗肚子,它却尿了我一身。”

凯蒂和艾薇对看着,眼珠子飞快转着,两人在偷着乐呢。凯蒂突然看着弗兰西。她的眼睛里还是带着笑,只是嘴巴还是严肃的。弗兰西看着地板,皱着眉头,不过她也忍俊不禁。

“这就是它干的好事。马房里所有人都笑我。”他又灌了口啤酒。

“别这么说了,威尔。”他老婆说。

“艾薇不爱我。”他对妈妈说。

“我爱你,威尔。”艾薇用那温柔的声音说道,那话音本身就是一种抚慰。

“你结婚的时候爱我,不过现在不爱了,是不是?”他等着。艾薇什么也没有说。“你看,她不爱我吧。”他跟妈妈说。

“我们得回家了。”艾薇说。

睡觉之前,弗兰西和尼雷得看一页圣经,一页莎士比亚作品。这是规定。过去妈妈给他们读这两页,后来他们大了,就自己读了。为了节省时间,尼雷念圣经,弗兰西念莎士比亚。他们这样读了六年,圣经看了一半,《莎士比亚全集》读到了《麦克白》。他们快快地读着。到了十一点,诺兰家所有人,除了在上班的约翰尼,都上床了。

星期六晚上,弗兰西可以睡前屋。她将两把椅子拼起来,靠在窗子前,这样她就可以看到街上的行人了。她躺在那里,能听到屋子里夜间的那些声息。人们进楼了,回到自己的公寓。有的疲惫地迈着沉重的步子。有的轻快地跑上楼。有个人跌了一跤,咒骂起过道里的油毡来。有个孩子在假模假样地哭着,一个楼下的醉汉在数落着老婆罪恶的生活。

凌晨两点,弗兰西听到爸爸上楼时唱的轻柔的歌声。

……亲爱的莫莉·马龙,

推着她的小独轮。

穿过大街小巷,

独自把泪流……

唱到“把泪流”的时候,妈妈已经把门打开了。这是爸爸玩的一个小游戏。如果他把这一段唱完之前门打开,那么他们赢。如果还在过道上他就唱完了,那么他赢。

弗兰西和尼雷都下了床,坐到桌子边。爸爸拿出三块钱放到桌子上,给了孩子每人五分钱。妈妈让他们放进锡罐,说头天捡垃圾,他们已经拿到钱了。爸爸带回一大纸袋婚礼上没吃的食物。婚礼上有一些客人没来。新娘把没动的食物让侍者分了。这些食物中有半只冷的烤龙虾,五只冰冷的牡蛎,一小浅口罐的鱼子酱,还有一块楔形羊乳奶酪。孩子们不喜欢龙虾,冷牡蛎没有什么味道,鱼子酱也太咸。可是他们太饿了,将桌子上的东西一扫而空,晚上就在肚子里消化了。要是能吃的话,这些孩子连指甲都能消化。

吃完后,弗兰西要面对现实了:她打破了从夜里十二点到弥撒之前必须禁食的规矩。现在,她不能领受圣餐了。此等重罪,下周和神父有得忏悔了。

尼雷又上了床,继续呼呼大睡。弗兰西进到幽暗的前屋,坐到窗口。她不想睡。妈妈和爸爸坐厨房里。他们会坐那里一直说话说到天亮。爸爸跟她说晚上的事,他看到的人,他们长什么样子,说话什么口气。诺兰家的人对待生活总觉得取之不尽。他们自己的生活已经丰富饱满,可是这还不够。凡是他们接触过的人,其生活诺兰家也得去管。

就这样,约翰尼和凯蒂一直聊到天亮,他们抑扬顿挫的声音,在这黑夜里听来让人感觉安全而舒心。到了三点了,街上很安静。弗兰西看到街对面一个女孩和男朋友跳舞回来了。两人在门厅里紧紧搂在一起。他们就这么抱着不说话,后来那女孩身子向后倾斜,不小心触到了门铃。她爸爸穿着衬裤下楼了,压低着声音将那小子骂了个狗血喷头,叫他去死,去见鬼,云云。姑娘跑上了楼,边跑边笑,差点笑岔气。她的男朋友则大摇大摆沿着街道走了,嘴里吹着口哨,吹的是《今夜只有你和我》。

当铺老板陶莫尼先生刚度过一个花天酒地的纽约之夜,乘坐一辆双人出租马车回来了。他从来没有进过自家当铺的门。这当铺是他继承下来的,同时继承到的,还有一位能干的经理。陶莫尼先生为什么这么有钱还住在店铺上头的房子里,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这脏兮兮的威廉斯堡,过着纽约贵族一般的生活。据一个去过他家的泥水匠透露,屋子里摆满了雕像、油画、白色的毛皮地毯。陶莫尼先生是个光棍。整个一周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也没有人看到他星期六晚上离开。只有弗兰西和巡逻的警察看到他回家。弗兰西看着他,就如同在剧院的包厢里看戏一般。

他高高的丝帽斜扣到一只耳朵上方。他把银杖头的拐杖夹到胳膊下,在路灯照耀下,拐杖闪闪发光。他将缎子斗篷往后一甩,去掏钱出来。马车夫接过他的钞票,用鞭柄头碰了碰圆顶礼帽的帽檐,然后抖了抖马缰绳。陶莫尼先生目睹着他赶走马车,仿佛这一切是这个美满人生的最后一环。他然后上了楼,去那豪华的公寓里了。

他应该经常去传说中的那些地方,如莱森韦伯饭店、沃尔多夫饭店这些地方。弗兰西决定日后有机会自己也去。有朝一日,她会穿过只有几个街区外的威廉斯堡大桥,到纽约市中心,看看这些漂亮的地方,从外头好好看看。然后她就能对陶莫尼先生有个更为准确的了解了。

一阵清风从海面吹来,吹过布鲁克林上方。在遥远的北边,有意大利人居住,他们在院子里养鸡,那边这时候传来了一声鸡叫。鸡一叫,远处的狗也叫了起来,美美睡在马房里的那匹叫鲍勃的马,也发出了一阵探问般的嘶叫。

弗兰西很喜欢星期六,不喜欢用睡觉将其终结。只是接下来的一周让她担忧,让她害怕。她将这个星期六的回忆印到自己的脑海里头。除了看到等着买面包的那些老人外,这个星期六是无懈可击的。

一周别的时候,晚上她得睡自己小床上。从通风口,她能依稀听到附近一户人家的声音。那家的新娘子还像小孩一样,而她的丈夫是个卡车司机,整个人就像毛猿一样。那新娘子的声音轻柔,带着恳求,那个男的声音又粗又凶。然后是一阵短短的沉默。然后他鼾声震天,而新娘子则一直在哀哭,一直哭到天亮。

弗兰西一想到那哭声就瑟瑟发抖,手不由自主地掩住耳朵。然后她想起这是星期六,她睡在前屋,听不到通风口的声音。是的,还是星期六,美妙的星期六。星期一还要过很久才来。这中间还隔着一个平安的星期日。这时候,她还可以慢慢去想那褐碗里装的金莲花,还有弗兰克在阳光和树荫下给马儿洗澡时马的模样。她开始困了。她听约翰尼和凯蒂在厨房说了一会儿话。他们在回忆往事。

“我遇到你的时候才十七岁。”凯蒂说,“我在卡瑟·布里德工厂上班。”

“我那时候十九岁,”约翰尼说,“那时候和你的好友希尔蒂·欧黛儿谈着呢。”

“得,她这种人。”凯蒂嗤之以鼻。

风儿轻轻的,香香的,暖暖的,从弗兰西头发上吹过。她手扒在窗台上,脸靠了上去。她一抬头就能看见出租房上方的星星。没多久,她就入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