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亲爱的爸爸

爸爸五点钟回家了。到了这时候,马和马车都被锁进了弗莱波家的马房。弗兰西的书看完了,糖果也吃完了。她看到黄昏的阳光照在破旧的篱笆上,显得那么苍白,那么稀薄。她的枕头被太阳晒得暖暖的,被风熏得香香的,她在手里拿了一阵子,才放回到小床上。爸爸回来的时候,唱着他最喜欢的歌谣《莫莉·马龙》。他上楼的时候总是唱这歌,好提醒大家他回来了。

在美丽的都柏林,

姑娘们美丽动人。

就在那里我遇上……

没等他唱下一句,弗兰西就笑盈盈把门打开了。

“妈妈呢?”他问。他进门的时候总是问这话。

“她和茜茜去看演出了。”

“唉呀!”他听起来颇为失望的样子。如果凯蒂不在,他总是很失望。“今天晚上我在克罗姆酒吧,有人在办婚礼派对,很排场呢。”他用外套的袖子掸了掸礼帽,然后将其挂起来。

“你是去做侍者,还是唱歌?”

“两个都做。我的侍者围裙干净不干净哪,弗兰西?”

“干净倒是干净,就是没有烫过。来,我来烫一烫。”

她把熨衣板架在两把椅子上,然后去加热熨斗。加热时她拿出围裙,在上面洒了点水。那围裙是方型的,粗棉布料子,上面有些发皱,系带是那种宽边布带子。等熨斗热起来的时候,她把咖啡热上,给爸爸倒了一杯。爸爸喝了咖啡,又把他们留的甜面包吃掉。晚上有活做,天气也好,爸爸心情爽朗。

“遇到这样的日子,就跟白拿礼物一个样。”他说。

“是啊,爸爸。”

“热咖啡多好啊!没有发明咖啡之前,人们是怎么过的?”

“我喜欢闻咖啡的香味。”

“你从哪里买的这些甜面包?”

“温克勒的店里。怎么啦?”

“他们越做越好啦。”

“那儿还留着些犹太面包,就一片了。”

“不错!”他将那面包拿起,翻过来,看到底下就有工会的标签。“好面包,都是工会烤房做的。”他将标签撕下来,这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我围裙上也有工会标签!”

“就在这里,缝到缝里了。我给烫出来。”

“标签就如同装饰品,”他解释道,“就像你戴的玫瑰花一样。瞧瞧我这侍者工会的徽章。”那徽章颜色淡淡的,绿白相间,扣在外套翻领上。他用衣袖擦了擦。“我参加工会之前,老板想给我多少就多少。有时候一个子儿也不给。他们说,光是拿小费就够了。有的地方甚至让我倒贴钱上班,说小费多得很,侍者岗位拿来出租都行。后来我参加了工会。这是要交点会费的,可是你妈妈也不要舍不得。我的工作要是工会给找的话,雇主就必须给我付工资,和我小费多少没有关系。所有行业都必须组织工会。”

“是啊,爸爸。”弗兰西开始烫起衣服来。她很喜欢听爸爸聊天。

弗兰西想到了工会总部。有一次,她去那里给爸爸送围裙和车票钱,好让他能去上班。她看到他和几个男人坐在一起。他穿着他唯一的正式衣服,那件无尾晚礼服,黑礼帽神气活现地斜扣在头上。弗兰西来的时候,他正在抽雪茄。他看到了弗兰西,赶紧把帽子拿下来,烟扔掉。

“这是我女儿。”他自豪地说。那些侍者看着瘦瘦的小女孩,穿着破烂的裙子,接着大家互相看了看。他们和约翰尼·诺兰不一样。他们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有正式的侍应工作,星期六晚上出来不过是想弄点外快。约翰尼没有正当职业,四处打游击。

“各位伙计,我跟你们讲,”他说,“我家里有两个很不错的小孩,还有个漂亮老婆。各位听着,我这人真不配当爸爸,不配当丈夫。”

“可别这么想。”一个朋友拍拍他的肩膀。

弗兰西听到这群侍者圈子外有几个人在议论爸爸。一个小矮子说:

“你听这伙计是怎么说自己妻儿的。有料啊。这小子很搞笑。工资他拿回家给老婆。小费自己留着买酒喝。他和麦克加里蒂酒吧有个很搞笑的交易。他把所有小费上交。麦克加里蒂给他酒喝。现在他也不知道,是麦克加里蒂欠他的,还是他欠麦克加里蒂的。不过这个办法对他倒适合。他总是醉醺醺的。”这些人随后走了。

弗兰西心头隐隐作痛。不过,看到爸爸周围站着的那些人都喜欢他,他一说话他们都笑,都在认真听,这伤痛的感觉又缓和了些。她知道大家都喜欢爸爸。

是的,每个人都喜欢约翰尼·诺兰。他是个情歌歌手,他唱情歌。从古至今,谁不喜欢自己中间的歌手?尤以爱尔兰人为甚。他这些侍者哥们真的喜欢他,他招待的客人喜欢他,老婆孩子也喜欢他。他依旧活泼、年轻、帅气。老婆还没有一腔苦水,对他恶言相向。孩子们也还懵懵懂懂,不知以他为耻。

弗兰西收回了自己的思绪,不再去想去工会总部的那一天,继续听爸爸聊天。爸爸在回忆。

“就拿我来说吧。我这人啥也不是。”他平静地点着了一支五分钱的雪茄。“土豆歉收那年,我们家人从爱尔兰跑到这里。开轮船公司的伙计说可以带我父亲去美国,那边有事情等着他。他说船票他先垫上,日后用工资抵。就这样,我父母亲到了这边来。”

“我父亲就跟我一样,什么事情都做不长。”他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烟。

弗兰西一声不吭地烫着衣服。她知道他只是在自言自语。他也不指望女儿明白这些。他只是希望有人在倾听。他几乎每个星期六都说同样这些话。一周其他时间他都在喝酒,进出家门,也说不了几句话。今天是星期六,是他说话的时候。

“我们家的人都不识字。我自己也只上了六年级。老头子一死,我就把学停了。你们这些孩子很幸运。我保证你们会把书念完。”

“好的,爸爸。”

“我那时候才十二岁。我去酒吧给醉汉唱歌,他们朝我身上扔分币。然后我就去酒吧、饭店……招待人……”他沉思了一会儿没有说话。

“我一直想做真正的歌手,打扮得像模像样,正正经经上台演出。不过我文化不高,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成为舞台歌手。做好本职工作吧,你妈说。她还说,你不知道自己有事情做多么幸运。就这样,我进了侍应生兼歌手这一行。这工作不大稳定。我要是当个一般的侍应生还好些。我就是因为这个才喝酒的。”他前言不搭后语地说。

她抬头看了看他,似乎要问个问题。但是想了想她又把话吞了。

“我喝酒,是因为我完蛋了,这个我也知道。我不能和其他男人那样开卡车;这个身材,也不好去当警察。我必须灌啤酒,想唱歌的时候就唱。我喝酒,是因为我本事太小,担子太重。”他停顿了好一阵,然后低声说:“我过得不开心。我有妻子有孩子,却天生是个懒人。我从来不想有家室。”

这话又让弗兰西心头作痛了。他不想要她,还是尼雷?

“我这样的人成家做什么?可是我爱上了凯蒂·罗姆利。对了,这可不是怪你妈。”他匆匆忙忙地说,“要不是她,我也会娶希尔蒂·欧黛儿。要知道,都到现在了,你妈妈还在吃她的醋。我遇到凯蒂的时候,就跟希尔蒂说:‘从此你和我,各走各的吧。’然后我和你妈结婚了,然后我们生了孩子。你妈是个好人,弗兰西,这个你不要忘记。”

弗兰西知道妈妈是个好人。这个她知道。爸爸也是这么说的。那么为什么她厚此薄彼,与妈妈相比更喜欢爸爸?这是为什么?爸爸一无是处。他自己都这么说的。不过她还是更喜欢爸爸。

“是的,你妈妈做得很辛苦。我爱我的老婆,我爱我的孩子们。”弗兰西心情又好了起来。“不过男子汉大丈夫,不该过点好日子吗?或许有一天,工会不但给大家派活干,也让大家休闲娱乐。不过,我这辈子怕是指望不上了。现在,要不拼命干活,要不当个二流子……没别的法子。我死的时候,大家很快会把我忘掉。没有人会说:‘这个人爱自己的家庭,相信工会。’他们只会说:‘太糟了。不过他一无是处,归根结底他只是个酒鬼。’是的,他们会这么说的。”

屋里安静了下来。约翰尼·诺兰带着愤懑,将抽了一半的雪茄从一扇没有纱窗的窗户扔了出去。他预感自己的人生过早衰败。他看着小女孩低着头,在熨衣板上一声不吭地烫着衣服,那瘦削的脸让他又爱又痛。

“听着!”他走到她身边,搂住她的肩膀。“要是我今天晚上拿到很多小费,我就去赌一匹星期一参加比赛的马。我会下几块钱,赢个十块钱。然后我再拿着十块钱,去下另外一匹马,赢个一百块。如果我动脑子,而且手气又好,我能挣到五百块。”

这赢钱的黄粱美梦还没讲完,自己都觉得这是白日做梦。不过他转念又想,要是你说的一切都能变成现实多好!接着他又说了起来。

“然后你觉得我会怎么做呢,小歌后?”弗兰西开心地笑了,很高兴他用“小歌后”这个绰号。这个绰号是她还是婴儿的时候他给取的。他信誓旦旦地说她哭的时候,音域开阔,音色亮丽,和歌剧女主角无异。

“不知道,你会干什么呢?”

“我会带你去玩。就是你和我,小歌后。我们去南方,去棉花盛开的地方。”他对这句话很满意,又重复了一遍。“去那棉花盛开的地方。”这时候他想起这是他会唱的一首歌里面的一句歌词。他把手插到口袋里,吹起口哨,然后像帕特·鲁尼那样,踩起华尔兹的步子,唱了起来:

……雪白雪白的田野,

听那老黑人的歌唱,声音低又柔。

我想去那边,有人在等待,

在那棉花盛开的地方……

弗兰西轻轻亲了一下他的脸。“哦,爸爸。我真爱你。”她低声说。

他把她紧紧抱着。那心痛的感觉忽又袭来。“啊,天啦!啊,天啦!”他一遍一遍自言自语,那样的痛苦叫他几乎不能承受。“我做的是哪门子父亲啊!”可是当他再次跟她说话的时候,他的语调又平静了。

“我们这么聊,围裙可没有时间烫了。”

“全烫好了,爸爸。”她将围裙整整齐齐折成一个方块。

“家里还有钱没有,宝贝?”

她看了看架子上的豁口杯子。“有五分钱,还有些分币。”

“你能不能拿七分钱,去买件假衬衣和一个纸领子?”

弗兰西去布店,给爸爸买星期六晚上的装束了。假衬衣是用浆过的平纹细布做的衬衣胸口,可以用领扣扣在脖子四周,然后可以用背心将它的位置固定起来。用这假衬衣可以替代衬衣。但是它穿一次就得扔掉。纸领子不是真用纸做的。之所以叫纸领子,是为了区别于赛璐珞领子。赛璐珞领子是穷人穿的,脏了找块破布擦擦便可。纸领子是用亚麻布做的,浆得硬硬的。它也只能用一次。

弗兰西回来后,爸爸已经刮好胡子,打湿头发,擦好皮鞋,穿上了干净的汗衫。汗衫没有熨,后头还有个洞,不过气味很好,也很干净。他站到椅子上,从碗橱顶层架子上拿出一个小盒子。这里头有凯蒂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他的珍珠装饰纽扣。这些纽扣用掉了她整一个月的工资。约翰尼对这些扣子感到十分自豪。不管家境如何困顿,诺兰家都不会将这些珍珠纽扣典当出去。

弗兰西帮他把珍珠纽扣扣到假衬衫上。他用一粒金色衣领扣,将硬翻领扣上。这金纽扣是约翰尼和凯蒂订婚之前,希尔蒂·欧黛儿送他的礼物。他也不舍得扔掉。他的领结是丝织黑色领结,打得极其漂亮。别的侍者都打那种现成的松紧带领结。可是约翰尼·诺兰不这么干。别的侍者穿着肮脏的白衬衫,或是干净却烫得很马虎的衬衫和赛璐珞领子。但是约翰尼不这么干。他的穿着无可指摘,哪怕这些都只是临时的。

他终于穿好衣服了。波浪般的金发闪闪发亮。刚刚刮过洗过之后,他身上的气味清爽好闻。他将外套套上,得意地扣起来。晚礼服的缎子翻领有些破旧,可是这身衣服穿得这么合身,裤缝笔直,翻领上的白璧微瑕,谁会注意呢?弗兰西看着那擦得发亮的黑皮鞋,注意到直筒裤一直拖下来,盖到鞋后跟,盖在脚背上,也极为优雅。哪个爸爸的裤子会穿出这种效果呢?弗兰西对爸爸深感自豪。她将他烫好的围裙小心翼翼地包在一张专用的干净包装纸里。

她和他一起走向电车。路上的女人冲他微笑,看到他牵着的小女孩那微笑便停住了。约翰尼看上去是个帅气、潇洒的爱尔兰小伙子,根本看不出来他的老婆是个清洁女工,看不出来他有两个常常挨饿的孩子。

他们经过了加布里埃尔五金店,停下来看了看橱窗里的旱冰鞋。妈妈从来不花时间看这个,爸爸则不然。听他的口气,总有一天他会给她买一双的。他们走到了街角。一辆格雷厄姆大道电车过来的时候,他一个箭步踏上候车台,节奏和减速的电车正好合拍。电车重新开动的时候,他站在车后,抓着扶手,身体倾斜着,向弗兰西挥手。哪个父亲会这样风度翩翩?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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