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人死如灯灭

陆南才的故事说完了。

人死了,当然一切都完了。尘归尘,土归土,下世投胎要投好。这是我外婆挂在嘴边的话。但她也说过“人死如灯灭”,年轻的我喜欢对她挑衅,问:“如果人死如灯灭,什么都冇了,还投什么胎呀?”

我外婆一边抽烟,一边淡然地自圆其说:“有谁知道呢?可能如灯灭,也可能会投胎,活着的人不知道,死了的人不会回来告诉你。所以啰,最聪明的做法是什么都说一些,什么都信一些,最后不管谁对谁错,两边都有你的份,包无蚀底。”

我一直记得这段话,并深受影响。长大后,我确曾尝试什么都做做,什么都试试,什么都信一些也不信一些,否则不感踏实,没有安全感。可是再长大后,亦即当有了若干年纪,到了中年,始明白,不,不是的,做人必须好好选择,你选了做什么和信什么,就该全心全意去做、全心全意去信,生命太短暂了,把数十年放在做某种人和信某些事之上还嫌不够,若再分心,结果必难成事。

然而又再比长大更长大了些以后,亦即开始老去,终究觉得我外婆说得有道理。但跟谁对谁错无关。而是,谁对谁错又有什么关系呢?你说了,你信了,你体验过了,那才是你的,都是你的,里面都有你的份,等于替生命灌注了不同的可能性,聊胜于无地补救了生命的单一和枯燥。可惜我没法跟我外婆说明这看法,除非人死确实不如灯灭,我还有机会在某个空间、用某种形式跟她重逢。

人死或者真的不如灯灭,至少,不一定马上灭。我外婆去世那夜,她在医院床上,我在家中睡房,睡至半夜忽然听见她喊我的名字,声音初时在耳边,家辉,家辉,渐喊渐远渐无声,我惊醒过来,一个箭步冲到客厅,高声问:“谁?谁叫我?是阿婆吗?阿婆,你在哪里?”墙钟显示时间是凌晨三点廿四分。翌晨,我外公打电话到我家,说昨晚大约三点多,医院来电谓我外婆在梦中病逝。我坚定地相信她的魂魄曾经回来看我一眼,在三个外孙里面,我外婆跟我最亲近,尤其在好多好多年后,在我得知我外公跟洋船长的关系后,我更经常想念我外婆,好奇她对此事到底知道多少,或愿不愿意知道。

所以,如果真有灵魂,如果陆南才的散裂四肢能够重新接合,如果他的魂魄缓缓飘起并且多年不散,他应该看得见多年后发生的事情。

张迪臣的遗体葬在柴湾国殇纪念坟场,墓碑编号N461,碑上刻着Morris Davidson 1912-1943。阿斌因找不到尸体,只在同一个坟场的墙上刻有姓名,潘国斌1921-1943。李才训于一九四五年战争结束前从香港逃到重庆,买通了军统的人,冒称自己之充当密侦纯由军统指派,冒险潜伏,只为解救被捕的抗日义士,因而逃过战后的汉奸审判,最后再南下香港,做生意,发了财。葛承坤和陆北风于战后被以汉奸罪名逮捕,五爷判死,北风成功越狱,逃到香港,张发奎将军的广州行营曾向香港政府要求引渡,但受到拒绝。孙兴社于陆南才死后,群龙无首,散伙了,陆北风赴港后重新召集弟兄,自当龙头,重新打出一片地盘,哨牙炳仍然是二把手的白纸扇,再风光了二十多年,直到一九六七年在老婆的胁迫下举行“金盆洗捻”寿宴。

是的,英国人回来了,丘吉尔声色俱厉地对蒋介石说,若要取回香港必须“over my dead body”,罗斯福在旁边帮腔撑腰,蒋介石唯有忍气应允。伦敦政府老谋深算,于战争结束前四个月早已发出指示,宣布一旦重管香港,任何人除非犯下破坏经济和杀人放火的严重罪行,否则华洋皆赦。伦敦的政治家心知肚明,对香港华人而言,自己亦是“占地之夷”,如果跟日本人合作是“汉奸”,难道跟英国鬼佬合作便不算数?若要对其治罪,岂不容易引发争议,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但战后毕竟进行了审判。一九四六年三月,英国在香港的最高法院和渣甸货仓分别设立军事法庭,审理了四十六宗发生在香港、上海、台湾、惠州、日本和公海的案件,有一百二十二名日本战犯受审,结果是廿一人遭判死刑,两人被判终身监禁,八十五人被判半年至二十年徒刑,十四人无罪释放。畑津武义虽于一九四三年九月八日已由香港转移至上海阵地,但战后被引渡回港受审,上庭九次,终遭判死。英国国家档案馆藏有英国陆军部档案,编号W.O.235的资料库收录了大量审判记录,如果陆南才前来找我,我愿意让他细读畑津武义庭审记录的其中一段文字——

被告:大日本帝国陆军畑津武义中尉 由东根德郡军团第二营押解

审讯地点及时间:一九四六年十月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日

召开法庭者:驻港陆军司令

庭长:威特中校 隶属:情报部队

成员:奇利和夫少校 隶属:皇家炮兵团

高尔利上尉 隶属:国王皇家来复枪队

答辩:无罪答辩

裁决:有罪

刑罚:绞刑  日期:一九四六年十月十三日

备注:一九四七年一月二日 畑津武义之绞刑于香港赤柱监狱执行

问:你可否告诉法庭,把Morris Davidson关在马头涌集中营的囚室内,对他进行了什么暴力行为? 

辩:那都是所有不服从命令的战俘该受的对待,日本皇军并非刻意施行暴力,那只是基本管治之必要手段。

问:请你描述一下行为内容。

辩:由几名我军士兵把他反绑在椅背上,脱光全身衣服,拳打脚踢。

问:你有参与?

辩:本人没有。

问:由你下令?

辩:本人只是按照集中营的惯常规矩发号施令,即使我不下命令,我军士兵亦必自动执行。

问:那么,是你下令对受害人进行施暴?

辩:我已说过,我只是按照惯常规矩发号施令,不管对谁,只要在集中营里犯了错,都一样。更何况,他越狱逃亡,率先破坏规矩。所有战俘被送进集中营的时候,已经签了文件,答应不会逃亡,一旦逃亡被捕,自愿接受绞刑。

问:本人必须提醒你,绞刑和虐待是两回事。请你说说,为什么Morris Davidson会在被执行绞刑以前,突然死于审讯室。

辩:因为他反抗,对我军士兵吐口水。我军士兵生气了,不断踢他的下体,把他的阴囊踢至爆裂,他便死了。

问:有没有什么特别理由令他吐口水?

辩:因为我告诉他,是他的一位朋友向我们的密侦报告,所以我们才在码头抓住他和另一个逃亡的华兵。他突然发疯,高声说不可能,告密者是他的人,不可能出卖他。他向我军士兵吐口水,骂他们是骗子。

问:请你说明什么叫作“他的人”。

辩:他没讲清楚,我不确定。可是我知道他是个变态的男人。

问:请你说明“变态”是什么意思。

辩:变态就是变态。是男人,却不像男人。男人应该爱女人。变态的男人却爱男人。据我所知,你们英国也不容许的吧。

问:英国容许不容许,是英国的问题,跟这次审判无关,请集中回答控方提问即可。你记得告密者的名字?

辩:我念不出来,但我会写汉文。我见过他,是个帮派分子。你给我纸笔,我写给你看。

控方批准请求。庭上宪兵把一张纸和一支笔递过辩方。

辩方在纸上写出告密者的姓名:陆南才。

亲爱的南爷。举头三尺有神明,人世终究没有不留下痕迹的秘密。

是鸠但啦,陆南才。——因为有我马家辉,湾仔的老百姓仍将世世代代记得你,尽管不一定以你渴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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