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沸腾的水

还有两周就飞了,张大小姐还在为纽约的酒店发愁。

自从张大小姐和党小明在普拉扎住了一个月以后,这个酒店就成了她在纽约的家。有人劝她买房子,她一直拒绝——买房子多累,要装修,要布置,还要雇人打理。她买房子只为投资。有一次,张大小姐出席路易威登的活动,碰到一个没落贵族的后裔,这个女人说她小时候就是在各种酒店长大的,从她爷爷辈开始就不住公寓,只住酒店,一住就一两年,再换个城市。这个女人会说八国语言,让张大小姐立刻非常仰慕:“那你现在也住在酒店吗?”

“没有啦,”这个女人用国际口音的英文回答道,“到我这代没钱了,住不起酒店了。这不,我也要打工挣钱了。哈哈……”

张大小姐很吃惊这个女人居然认为她的没落很可笑,她心想外国人真是看得开,多没面子的事情也能当笑话说。但是“贵族住酒店不买房”这事情她牢牢记住了,她觉得她可以用这个把自己和其他那些在纽约买房的中国富豪区别开来,她要拿出点贵族的感觉。

可是现在,张大小姐真后悔没在纽约买房,如果有房,她和丁强去住就太方便了。她可以买在苏荷区,一个大Loft(复式结构公寓),很爽的。或者买在上东区,有个朋友曾经告诉她楼上有一层要卖,问她要不要买。当时党小明要买,结果张大小姐坚决反对,说在普拉扎和皮尔(Piere)酒店常年包一个套房就可以了。那房子要买了,现在已经翻了一倍了,但是张大小姐却把现金肉包子打狗全给了普拉扎酒店的老板川普。而且,她现在又不能带丁强去住,普拉扎太是她和党小明共同的地盘了,那里从门童到大堂经理没有一个不认识Mr.和Mrs.Dang的。外国人没声调,所以“党”被老外发音就成了“当”。张大小姐如果突然带着丁强去住普拉扎马上就会被看破的。当然,这些酒店的人什么都见过,不会说什么,也不会跟Mr.Dang说什么,但是张大小姐自己会觉得不自在,她还是有点保守,有点碍于面子。

问题是纽约中城五星级酒店都认识她,比如半岛酒店,只要她的名字一出现在系统内,半岛贵宾招待部专门负责招待张大小姐的Tony就知道这件事情了。Tony是个台湾人,很温柔,一旦知道张大小姐要来半岛,他都会免费派车去机场接。张大小姐下车的时候,Tony会站在门口迎接,并告诉张大小姐按摩师已经给订好了,如果大小姐需要,Tony会通知她一个小时以后去张大小姐的房间。还有张大小姐喜欢的普洱茶已经泡好,送到房间了,还有一盒小点心。

自从嫁给党小明,张大小姐已经习惯了这种全球VIP的待遇,但是如果她和丁强去纽约,就住不了这些她熟悉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她太是Mrs.Dang了。她还不太能接受Mrs.Dang带着小情人去住酒店的现实。她怕这些服务人员笑话她。

“You are mad!”(你疯了吧!)Roger跟她说,“They don't fucking care who you fuck!Just fucking tip them!BIG FAT JUICY tips solve everything!They won't tell your husband!”(酒店的人才他妈无所谓你跟谁上床呢!你就多给点小费!给他们肥厚的小费,他们才不会告诉你丈夫呢!)

“No,”(不行,)张大小姐很坚决地说,“it's not just that,I think they will think of me badly.”(不只是告诉党小明的事,我觉得他们会对我有看法。)

“Oh my God!”(我的上帝!)Roger几乎绝望了,“Why the fuck would you care what the doorman thinks of you?You are so not suitable to be the ruling class!”(你干吗在乎给你开门的人怎么看你?你太不适合你的优越阶层的地位啦!)

“Fuck off!(去你妈的!)”张大小姐很自然地骂道,她说中文的时候从来不会骂人,连“他妈的”都不能说,可是她能很自如地运用英文中所有脏字,“I am begging you,Roger,find me a fucking hotel in Manhattan!Please!”(我求求你,Roger,给我在曼哈顿找个酒店。)

“OK!Princess,BUT!”(好!公主,但是!)Roger突然想讲个条件,他一直想带司徒二亮去纽约,自己西村的房子早卖了,又不想住在家里,也许,能借住一下张大小姐普拉扎酒店的豪华包间,“I want a week at your Plaza Suite!”(我要借你在普拉扎的豪华套房住一周!)

张大小姐早就知道Roger会提条件的,而且最近她发现Roger在谈恋爱,但是没人知道他的恋人是谁,创意部的人说他经常不来办公室,在家里办公,跟他打电话的时候听见背景好像有人,但是Roger一口否定,说是阿姨在打扫卫生。当然,张大小姐知道,阿姨再好,也没勤快到半夜十一点还在打扫卫生的。

“那你告诉我,你情人是谁。”张大小姐也提出条件。

“No.I find a hotel for you and your lover.That's the deal.”(不行,我给你和情人在曼哈顿订酒店,刚才说的是这个交换条件。)

“Now,the stakes are higher,I need to know who you are sleeping with,”(现在这事情有点严重,我得知道你在跟谁上床,)张大小姐突然变得严肃了,“I tell you everything,it's not fair that you hold out on me.For all I know,you have told my secrets to this lover,and if he is Chinese,you have made me and my family vulnerable.So I need to know who he is.”(我什么都告诉你,你不告诉我不公平。再说,说不定你已经把我的秘密都告诉你的情人了,他如果是中国人,那他就掌握了我和我们一家的把柄。所以,我需要知道他是谁。)

这句话让Roger感到很内疚,有时候他忘了张大小姐复杂的家庭背景,总是觉得朋友之间传点八卦是无害的。他确实不知道司徒二亮是什么人,有什么背景,但是他真的跟司徒说了好多张大小姐的私事,张大小姐刚才的话,让他觉得必须把司徒二亮供出来。

Roger咬着嘴唇,皱着眉头,做出一副非常难以启齿的样子,对张大小姐说:“好吧,但是你不能跟任何人说。”

“我相信你,”张大小姐说,“你就应该相信我。”

“OK,OK,you know him.”(好,好,你认识他。)Roger说。

“司徒。”张大小姐马上猜到是司徒二亮,那天在孟主编的后台撞上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俩又好上了。

Roger很惊奇张大小姐一下子就猜中了:“Does everyone know?”(大家都知道吗?)

“No,nobody knows.Your secret is safe with me.”(不是的,没人知道,你的秘密很安全。)张大小姐安慰Roger说。

“Pinky Swear!”(拉钩!)Roger伸出一个小手指头,要跟张大小姐拉钩。

“Pinky Swear!”张大小姐狠狠地拉了一下,说,“And you don't tell him mine either.”(拉钩!你也不许告诉他我的秘密。)

“Ta ta!”Roger挥手走出张大小姐的门,他知道他不能把今天的对话告诉司徒,他心里有点紧张,他才意识到他是一个把闺密出卖给情人,又把情人出卖给闺密的双重间谍。“I am Mata Hari,and I am so fucked!”(我靠,我成了玛塔·哈利 (1) 了!)他自己跟自己说。

除了酒店问题,张大小姐和丁强的纽约之行还有很多其他的问题,比如去哪里玩。张大小姐很难想象自己带丁强去大都会博物馆或者MoMA(现代艺术博物馆),如果去的话,她要给丁强当解说员,这有点累不说,也很煞风景,一下子把两个人之间的各种沟都体现出来了。张大小姐最不喜欢当导游,尤其是带着一帮不会英文的中国人在美国镀金,她刚成立公司的时候干过这种事情。带着一个中国铝业代表团去美国考察,到纽约去了MoMA,她还特意温习了一下MoMA的收藏,结果她一边解说,这二十几个厂长轮流打哈欠,有时候还想摸摸画,差点被MoMA保安给轰出去。那次,陪到一半张燕就撂挑子了,居然把二十几个铝厂老大都交给Roger去带了。Roger那时候正缺钱,兴高采烈地带着这二十几个中国厂长在纽约看西洋景,其中包括纽约一年一度的同性恋游行。事后,这些厂长跟张大小姐说Roger是一个很好的导游,他们学到了很多东西。而Roger说厂长们很喜欢同性恋大游行,有一个厂长个子矮,居然爬到树上看游行。从此以后,张大小姐发誓她不带团了。

丁强不是厂长,但是张大小姐还是要找她不用扮演导游的地方,她努力找她自己也没去过的纽约,比如自由女神像、康尼岛(Coney Island)游乐园,就是纽约的欢乐谷。出乎张大小姐预料的是,丁强说要多在SOHO逛逛。张燕觉得这是很奇怪的事情。

周一是Roger和司徒约会的日子,他们不住在一起,一周也就这么一回,而且每次做的事情都一样。当全北京的白领都在开例会的时候,司徒和Roger却在新源里逛菜市场。这是他俩最大的共同点——不仅都是吃货,而且都很会做饭。每个周一早上十点两个人就约在新源里菜市场,进去之后先各买一个油酥火烧,一边吃一边买菜。他们非常认可48号摊位的牛羊肉,真好,司徒喜欢烤羊肩,Roger喜欢牛肋间肉,还有各种他们喜欢的蔬菜,秋葵、球芽甘蓝。有一次他们还找到了朝鲜蓟,两人高兴坏了!这天该司徒做饭,他决定做龙虾,两个人买了龙虾、牛排,就回到Roger新城国际的公寓里去了。

Roger的公寓谁去谁说赞,像一个宫殿一样,他运用颜色的本领只能说是天赋,学是学不会的。另外就是他可以把潘家园和小商品市场的破烂儿变成艺术品,司徒不止一次夸Roger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这天他们拎着十几个塑料袋的食物,进门的时候,两个人争吵得火热要不要用那种带两个轱辘的拖拉袋去买菜。司徒说太像街道里的大妈,坚决不用;Roger说那个小拉车太好用了,而且宜家的很漂亮;司徒说,如果Roger拉着那个车子他就不去跟他买菜了,除非那小车是路易威登的;Roger说司徒有名牌依赖症,他要给他治病。

司徒说要吃龙虾,Roger就烧了一锅水。等水开的时候,两个人各自端一杯红酒开始聊天。

其间,Roger一直在想怎么告诉司徒,他已经把他俩的事情告诉了张大小姐,每次他想开口,看见司徒的笑脸和左边的一个酒窝,他就不忍心说了。Roger怕司徒生气不理他,他开始对司徒有点动情了。但是他觉得他必须告诉司徒,虽然他不知道司徒是干什么的,但是他怕这种信息的走漏会影响司徒的仕途,如果司徒有仕途的话。有的时候他会旁敲侧击地打听司徒的工作。“你那些收藏是为了那个政府机构吗?”他会问。

“怎么可能!你觉得中国政府会收那么多光屁股油画?”司徒总是以“你老外懂个屁”的态度把Roger的所有猜想驳回。

“那你上次不是说,有的作品收了就是为了不会再被公众看到吗……”Roger有他的小灵感和坚持。

“那是为了升值!”司徒像对孩子一样拍了拍Roger的脸蛋,“我们在商言商,不管政治。”

两个人把一瓶红酒喝了大半瓶,锅里水也快开了,Roger磨磨叽叽地开始预热这个话题:“Sweetie,why don't we go to New York sometimes?You know,get some fresh air.”(亲爱的,我们为什么不去纽约玩玩?呼吸点新鲜空气。)

“你肯定纽约空气比北京好吗?”司徒一边看着锅里的水,一边质疑Roger的说法。

“I am not talking about the pollution,I am just saying we can hit the museums and restaurants,you know change scenery.”(我不是说污染的事情,我是说咱们去纽约看看博物馆,尝尝馆子,换个风景线。)

“好啊!”司徒说,“水快开了!你请客哈!美国便宜,但是纽约还是挺贵的。”

“没问题!”Roger知道司徒是非常抠门的,他从来没想AA制。他想拿白住张大小姐公寓说事儿,或许司徒就不会生气了,“We can stay at the Plaza,as long as you like!”(我们可以住在普拉扎,爱住多久住多久。)

“真的吗?”司徒转过头看着Roger,“那当然好,你是不是睡过那里的总经理啊?”

“Nope.”Roger很轻松地说,“My sister is getting married next month,so I have to go back for the wedding.Why don't you come with me,Yan said we can stay in her Plaza suite.”(不是。我妹妹下个月结婚,我要去参加婚礼。你可以跟我一起,燕说我们可以住她的普拉扎套房。)

司徒觉得一股热血冲到他天灵盖,但是他还是克制住了,问了一句:“燕,哪个燕?”

Roger看不见司徒的脸,所以很漫不经心地说:“The one and only Zhang Yan,of course.Who else has an empty flat in the Plaza.”(当然只有一个张燕,谁还能在普拉扎有一个空套房。)

司徒没有转头,只是问:“她知道咱俩的事儿吗?”

Roger觉得这是他的时机,他继续装得没什么的样子说:“Yeah,I told her.”(是的,我告诉她了。)

司徒气得浑身发抖,他不知道跟这个外国人说了多少次这件事情必须保密,奶奶的,他居然告诉了最不该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就为了换点旅馆的钱。司徒突然感到一种按捺不住的怒火,端起面前已经滚烫的开水全部倒在Roger头上。

Roger一声惨叫倒在地上。司徒已经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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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玛塔·哈利:历史上著名的双重女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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